第234章:第100位新娘
小時候在鄉鎮醫院,金正華被嚇瘋了在醫院時候,我去探望他,在那個醫院,遇到了一個英俊的小正太,他告訴我,他叫小王子,誰問了他的名字,就要娶了她。
“等你長大了,我就來娶你。”
而那個時候,我是他的第100位新娘。
我小時候的記憶立刻翻出來了,的確,就是那時候在醫院問路說要去停屍房的那一個英俊的小鬼。
可是,那時候,那個小鬼,不是一個鬼魂麽?
現在,怎麽成為了一個活生生的從泰國來的交換生?
……
我盯著他,我有些慌張,說:“你,你根本就不是泰國人吧?”
被他親了一口,我隻能當是泰國那邊的禮儀了……
“姐姐,你終於記起我來了?我那時候說過了,等你長大了,我要來娶你。”
金正華在一旁聽得一頭霧水,但是他看到我被這麽一個俊美得不像真人的男孩子親吻了額頭,有些生氣了,他說:“喂喂,你是誰啊!泰國來的就可以這麽放肆了麽?”
王傑王子微笑著看著金正華,說:“金正華,看來你是喝醋,你也喜歡朱麗花,那麽,你就是我的情敵了。”
金正華被嗆得說不出話來。
王傑王子繼續對我說:“朱麗花,我過來這裏隻有一年時間,我要追求你,我說過了,我要你當我的新娘。”
周圍的女生已經炸開了鍋,發出了巨大的聲響。
我大腦一片空白,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應該如何應付這事情,這太扯了這事情,我朱麗花,那麽醜,放進人海當中立刻就會被淹沒的平凡臉蛋,這個成為我們學校校草的王子什麽的,居然說要追求我要娶我,這,這……
王傑王子微笑著說:“不過你放心,我是不會采取不正當手段的,我要和金正華公平競爭。”
他說完,走了。
我哭笑不得,我對金正華說:“這,這,我要怎麽辦?”
金正華顧不得旁人的喧嘩,說:“花花,這到底怎麽迴事?”
我待那些圍觀看熱鬧的人散去之後,對金正華說了小時候在鎮醫院遇到的小王子的事情。
“我那時候,是可以看到鬼魂的,所以我一直以為,他也是鬼,現在看來,他並不是鬼了?他不是鬼的話,那麽他到底是什麽?”
“這個王傑王子,看來並不是簡單的角色。100個新娘,他還以為自己是古時候有後宮三千的國王呀!”金正華道,“花花,我知道他的確是很帥很帥,你不會真的會嫁給他吧?”
“臭胖子,你吃飯吃傻了吧?我怎麽可能會嫁給他呢,我一直覺得他就是個鬼。隻是,不知道他怎麽突然會是從泰國來到這來。”
“嗯,我覺得他肯定不簡單,以後遇到他,一定要小心一點。”
“我其實不怕他,倒是你,胖子,啊哈哈,他當你是他情敵。”
金正華咬牙切齒道:“下周校園十大歌手比賽,我一定要贏他!”
校園十大歌手比賽如期而至。
那一天,我很早就跑去大禮堂早早就霸了一個前排位置。我是來為金正華打氣的。比賽進行的很順利,其他選手的情況我就不在這裏詳細地說了,我隻說說金正華。
金正華是第八個出場的,舞台燈下的胖子看起來挺帥的,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外麵穿著一件藍黑色的格子襯衫,打扮很像80年代時候的民謠歌手。
金正華唱的是一首他原創的歌曲:《遠方》——
我們曾經走在羊蹄甲花樹下的路上
見到很多離別的朋友消失在那遠方
聽到很多深夜醒來他說的那些彷徨
許多折斷了的翅膀成不了他們的肩膀
走著走著就失去了方向
哭著哭著就失去了理想
那夜街邊那麽荒涼
我們卻再也迴不去故鄉
消失了的斑駁磚牆剩不下我們的夢想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金正華唱歌,我真的做夢都想不到他唱歌如此動聽,如此深情,他的聲音那麽嘶啞,充滿了憂傷,聽著這一首歌曲,我恍恍惚惚的腦海不斷閃現小時候我和他在一起所發生的事情。
故鄉,田野,河邊,田埂,池塘,教室,村鎮汽車,電線杆,黃昏飛迴來的灰鳥,旋轉著的蜻蜓,以及我們經曆過的那麽多恐怖的事情。
當金正華彈完最後一個音的時候,我發現我的眼角濕潤了。而我發現,在我右邊隔了幾排的一個女生,臉上已經全部是淚水。
我看到那個女生一直在哭,眼淚不斷洶湧著流出來,但是她也不在意,沒有去拭擦,就這樣任由著淚水在雪白的臉上泛濫。
我想肯定是金正華的這一首歌曲,觸動了她內心最真摯的情感,她才會哭得如此厲害。
大禮堂響起了雷鳴一般的掌聲。
另外一個就是王傑王子。
雖然那一天在飯堂所發生的事情,已經在bbs上吵鬧了好幾天,但是當王傑王子走出來站在舞台燈下麵,對著觀眾作揖時候,整個大禮堂還是發出了海嘯般的歡唿聲,掌聲。
坐在我旁邊的晗芬惡狠狠地道:“這個娘娘腔怎麽人氣那麽高,不好了,金正華好危險。”
王傑王子拿著麥克風,在前奏響起之前,他突然對著我們說:“在唱這首歌曲之前,我有幾句話想要說。其實,我今晚唱的這首《我最愛你》,並不是唱給你們聽的。”
他此話一出,下麵立刻發生了騷亂一般。
“我唱這首歌,是唱給我最心愛的一個女孩子聽的,她就是05級中文係的——”
我這個時候趕緊低下了頭,不敢望向舞台。
不料,下麵的人異口同聲地喊道:“朱麗花——”
看來那天飯堂事件被放在學校的bbs之後,我的名字基本上全校的女生已經知道了。
我這個時候,一點欣喜都沒有,照理來說,被一個學校的萬人迷愛上,那應該是一件很值得驕傲的事情,滿足了我的虛榮心。可是,我真的一點高興的情緒都沒有,我隻是覺得很丟臉,恨不得鑽進地縫。
舞台上的王傑王子繼續道:“是的,她就是叫朱麗花,我對她一見鍾情,我希望她能夠從我的歌聲當中,聽得出我濃濃的愛意。”
如此肉麻的話,聽得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我真恨不得跳上去舞台衝著他說:“可是,我不喜歡你!”
說完話,王傑王子開始唱歌了。公平一點來說,他唱的的確也不錯,聲音清澈高昂,好像深山裏麵的黃鶯的聲音,婉轉,但是我聽著就是覺得不喜歡。
也許是我先入為主了,總之我覺得他唱功是非常好,唱的沒有任何瑕疵,但是我覺得感情其實很少,他隻是在一味地在賣弄著他高超的唱歌技巧。
在所有人的掌聲當中,王傑王子也唱完了。
他臨走時候還說了一句:“希望朱麗花能夠聽懂我唱的歌裏麵的心意。”引得下麵觀眾席的人又是尖叫連連。
這一晚的十大歌手比賽結果,不出意外地,王傑王子獲得了第一名,冠軍,而金正華隻排在第7位。這一晚的比賽,我覺得金正華是冠軍,除了我有這種想法之外,還有一個女孩子。
金正華的這一首原創歌曲,贏得了一個女孩子的心,就是那個金正華唱歌時候,哭成淚人的那個女孩子。
金正華的憂傷民謠,導致這個女孩子瘋狂地對金正華展開了追求。
這個女孩子叫郭莎莎,大一藝術學院,自那一晚歌唱比賽結束之後,就開始天天追求金正華:周一晚上,她在男生宿舍樓下擺放了999朵玫瑰,這999朵玫瑰在男生宿舍樓下麵的草坪擺成一個巨大的心形,引得樓上所有的男生都驚唿起來。然後,郭莎莎站在玫瑰花中間,舉著一個擴音器對著男生宿舍樓喊道:
“金正華,金正華,我愛你,我愛你,我希望你能夠接受我的愛,我們戀愛吧!”
女生瘋狂的表白引起了轟動,也引來同學們的非議,有人被她的大膽所感動,認為這個勇敢的女孩子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顧一切;但是,也有人認為這個女孩子太不矜持,太cheap,丟人現眼。
在樓上的金正華完全被這個陣勢嚇到了,他哪裏想過自己還會有如此待遇?而且,郭莎莎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他嚇得縮在宿舍不敢出來,直到整棟男生宿舍樓都起哄起來叫金正華趕緊出來,那唿聲比海嘯還震耳欲聾,金正華才無可奈何地出來,走到草坪當中。
別看金正華平時對付妖魔鬼怪非常勇敢,現在一遇到這種事情,立刻膽小如鼠。他好像做錯事一般,低著頭走到郭莎莎前麵,細細聲說道:“你不要這樣,這樣太尷尬了,我,我,我臉皮薄。”
郭莎莎看著金正華,雙眼放光,道:“華仔,那你答應和我談戀愛了?你接受我的愛了?”
“不不不,我,我,可以當朋友,但是,但是我現在隻是想讀書,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我,我從來沒有想過,大學時候談戀愛。所以,所以,對不起,我真的,真的不行。”
金正華說完,偷偷地瞄了一眼郭莎莎,因為他害怕因為自己的拒絕而傷害了她,她會突然痛哭。
沒想到,郭莎莎完全沒有任何影響,她笑著說:“噢噢噢噢,看來是我這一次的誠意不夠,完全打動不了你,沒關係,我會再接再厲的!”
說完,郭莎莎就蹦蹦跳跳地走了,留下石化了一般的金正華站在草地上看著這一片鮮紅的玫瑰花發呆。
金正華原本以為,經過這一晚的拒絕,郭莎莎應該知難而退了的。沒想到,郭莎莎完全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第二天,她就早早地在飯堂買好了豐盛的早餐,打包著來到了男生宿舍門口,等待金正華。
來來往往進進出出的男生看著郭莎莎,都指指點點,但是郭莎莎完全沒有在意,她眼睛裏隻有金正華的身影。
有隔壁宿舍的人迴來告訴了還在床上睡懶覺的金正華,說:“金正華,你老婆一大早就在門口等你了,你還在睡覺,不趕緊去,你真是天打雷劈了!”
金正華嚇得趕緊從床上跳下來,急急忙忙漱口後跑下來,果然看到郭莎莎站在門口,手裏拿著打包好的早餐,被早上的涼風吹得頭發飛揚。
那單薄瘦弱的背影看起來,有些心酸似的。
金正華急急忙忙跑過去,說:“你真的不要這樣子,我這個人好吃懶做,又窮,長得又醜,你,你還是找一個愛你的人吧,我昨晚已經和你說過了,我大學四年,不想談戀愛。”
郭莎莎微笑著說:“沒關係的,我不介意,這是我買給你的早餐,趁熱吃了吧?”
郭莎莎微笑著,雙手捧著早餐盒子,遞起來,雙眼深情地看著金正華。
金正華說:“我不喜歡吃早餐,郭莎莎,你是一個好女孩子,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麽你會喜歡我,我們學校那麽多帥哥,你隨便找一個都比我好看。”
“我就隻是喜歡你。我們先不說這個,你先吃了這份早餐吧,還熱著呢。”
金正華也不忍心拒絕,所以他接過了早餐,說:“今天我就吃了,因為我並不知道你買來了的早餐,我不吃的話,會浪費掉,但是我告訴你了,明天不要再買來,買來我也不吃了,我說了,不是你不夠優秀不夠好,隻是我不想在大學時候談戀愛。你用這一份心意去追求另外一個男生。我相信,他肯定立刻就會答應的。”
“好的。”郭莎莎微笑著,很開心地走了。
金正華開始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郭莎莎的執著癡情讓他感覺到了壓迫以及窒息感,他已經明明白白地拒絕了,可是郭莎莎卻不當一迴事似的。
走投無路的金正華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一個愚蠢無比的辦法,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約我過來三飯堂吃早餐,說有事要找我。
當我將一碗白粥放在桌子上坐下來的時候,金正華迫不及待地對我說:
“花花,要不然,我們談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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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在鄉鎮醫院,金正華被嚇瘋了在醫院時候,我去探望他,在那個醫院,遇到了一個英俊的小正太,他告訴我,他叫小王子,誰問了他的名字,就要娶了她。
“等你長大了,我就來娶你。”
而那個時候,我是他的第100位新娘。
我小時候的記憶立刻翻出來了,的確,就是那時候在醫院問路說要去停屍房的那一個英俊的小鬼。
可是,那時候,那個小鬼,不是一個鬼魂麽?
現在,怎麽成為了一個活生生的從泰國來的交換生?
……
我盯著他,我有些慌張,說:“你,你根本就不是泰國人吧?”
被他親了一口,我隻能當是泰國那邊的禮儀了……
“姐姐,你終於記起我來了?我那時候說過了,等你長大了,我要來娶你。”
金正華在一旁聽得一頭霧水,但是他看到我被這麽一個俊美得不像真人的男孩子親吻了額頭,有些生氣了,他說:“喂喂,你是誰啊!泰國來的就可以這麽放肆了麽?”
王傑王子微笑著看著金正華,說:“金正華,看來你是喝醋,你也喜歡朱麗花,那麽,你就是我的情敵了。”
金正華被嗆得說不出話來。
王傑王子繼續對我說:“朱麗花,我過來這裏隻有一年時間,我要追求你,我說過了,我要你當我的新娘。”
周圍的女生已經炸開了鍋,發出了巨大的聲響。
我大腦一片空白,因為我真的不知道應該如何應付這事情,這太扯了這事情,我朱麗花,那麽醜,放進人海當中立刻就會被淹沒的平凡臉蛋,這個成為我們學校校草的王子什麽的,居然說要追求我要娶我,這,這……
王傑王子微笑著說:“不過你放心,我是不會采取不正當手段的,我要和金正華公平競爭。”
他說完,走了。
我哭笑不得,我對金正華說:“這,這,我要怎麽辦?”
金正華顧不得旁人的喧嘩,說:“花花,這到底怎麽迴事?”
我待那些圍觀看熱鬧的人散去之後,對金正華說了小時候在鎮醫院遇到的小王子的事情。
“我那時候,是可以看到鬼魂的,所以我一直以為,他也是鬼,現在看來,他並不是鬼了?他不是鬼的話,那麽他到底是什麽?”
“這個王傑王子,看來並不是簡單的角色。100個新娘,他還以為自己是古時候有後宮三千的國王呀!”金正華道,“花花,我知道他的確是很帥很帥,你不會真的會嫁給他吧?”
“臭胖子,你吃飯吃傻了吧?我怎麽可能會嫁給他呢,我一直覺得他就是個鬼。隻是,不知道他怎麽突然會是從泰國來到這來。”
“嗯,我覺得他肯定不簡單,以後遇到他,一定要小心一點。”
“我其實不怕他,倒是你,胖子,啊哈哈,他當你是他情敵。”
金正華咬牙切齒道:“下周校園十大歌手比賽,我一定要贏他!”
校園十大歌手比賽如期而至。
那一天,我很早就跑去大禮堂早早就霸了一個前排位置。我是來為金正華打氣的。比賽進行的很順利,其他選手的情況我就不在這裏詳細地說了,我隻說說金正華。
金正華是第八個出場的,舞台燈下的胖子看起來挺帥的,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外麵穿著一件藍黑色的格子襯衫,打扮很像80年代時候的民謠歌手。
金正華唱的是一首他原創的歌曲:《遠方》——
我們曾經走在羊蹄甲花樹下的路上
見到很多離別的朋友消失在那遠方
聽到很多深夜醒來他說的那些彷徨
許多折斷了的翅膀成不了他們的肩膀
走著走著就失去了方向
哭著哭著就失去了理想
那夜街邊那麽荒涼
我們卻再也迴不去故鄉
消失了的斑駁磚牆剩不下我們的夢想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金正華唱歌,我真的做夢都想不到他唱歌如此動聽,如此深情,他的聲音那麽嘶啞,充滿了憂傷,聽著這一首歌曲,我恍恍惚惚的腦海不斷閃現小時候我和他在一起所發生的事情。
故鄉,田野,河邊,田埂,池塘,教室,村鎮汽車,電線杆,黃昏飛迴來的灰鳥,旋轉著的蜻蜓,以及我們經曆過的那麽多恐怖的事情。
當金正華彈完最後一個音的時候,我發現我的眼角濕潤了。而我發現,在我右邊隔了幾排的一個女生,臉上已經全部是淚水。
我看到那個女生一直在哭,眼淚不斷洶湧著流出來,但是她也不在意,沒有去拭擦,就這樣任由著淚水在雪白的臉上泛濫。
我想肯定是金正華的這一首歌曲,觸動了她內心最真摯的情感,她才會哭得如此厲害。
大禮堂響起了雷鳴一般的掌聲。
另外一個就是王傑王子。
雖然那一天在飯堂所發生的事情,已經在bbs上吵鬧了好幾天,但是當王傑王子走出來站在舞台燈下麵,對著觀眾作揖時候,整個大禮堂還是發出了海嘯般的歡唿聲,掌聲。
坐在我旁邊的晗芬惡狠狠地道:“這個娘娘腔怎麽人氣那麽高,不好了,金正華好危險。”
王傑王子拿著麥克風,在前奏響起之前,他突然對著我們說:“在唱這首歌曲之前,我有幾句話想要說。其實,我今晚唱的這首《我最愛你》,並不是唱給你們聽的。”
他此話一出,下麵立刻發生了騷亂一般。
“我唱這首歌,是唱給我最心愛的一個女孩子聽的,她就是05級中文係的——”
我這個時候趕緊低下了頭,不敢望向舞台。
不料,下麵的人異口同聲地喊道:“朱麗花——”
看來那天飯堂事件被放在學校的bbs之後,我的名字基本上全校的女生已經知道了。
我這個時候,一點欣喜都沒有,照理來說,被一個學校的萬人迷愛上,那應該是一件很值得驕傲的事情,滿足了我的虛榮心。可是,我真的一點高興的情緒都沒有,我隻是覺得很丟臉,恨不得鑽進地縫。
舞台上的王傑王子繼續道:“是的,她就是叫朱麗花,我對她一見鍾情,我希望她能夠從我的歌聲當中,聽得出我濃濃的愛意。”
如此肉麻的話,聽得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我真恨不得跳上去舞台衝著他說:“可是,我不喜歡你!”
說完話,王傑王子開始唱歌了。公平一點來說,他唱的的確也不錯,聲音清澈高昂,好像深山裏麵的黃鶯的聲音,婉轉,但是我聽著就是覺得不喜歡。
也許是我先入為主了,總之我覺得他唱功是非常好,唱的沒有任何瑕疵,但是我覺得感情其實很少,他隻是在一味地在賣弄著他高超的唱歌技巧。
在所有人的掌聲當中,王傑王子也唱完了。
他臨走時候還說了一句:“希望朱麗花能夠聽懂我唱的歌裏麵的心意。”引得下麵觀眾席的人又是尖叫連連。
這一晚的十大歌手比賽結果,不出意外地,王傑王子獲得了第一名,冠軍,而金正華隻排在第7位。這一晚的比賽,我覺得金正華是冠軍,除了我有這種想法之外,還有一個女孩子。
金正華的這一首原創歌曲,贏得了一個女孩子的心,就是那個金正華唱歌時候,哭成淚人的那個女孩子。
金正華的憂傷民謠,導致這個女孩子瘋狂地對金正華展開了追求。
這個女孩子叫郭莎莎,大一藝術學院,自那一晚歌唱比賽結束之後,就開始天天追求金正華:周一晚上,她在男生宿舍樓下擺放了999朵玫瑰,這999朵玫瑰在男生宿舍樓下麵的草坪擺成一個巨大的心形,引得樓上所有的男生都驚唿起來。然後,郭莎莎站在玫瑰花中間,舉著一個擴音器對著男生宿舍樓喊道:
“金正華,金正華,我愛你,我愛你,我希望你能夠接受我的愛,我們戀愛吧!”
女生瘋狂的表白引起了轟動,也引來同學們的非議,有人被她的大膽所感動,認為這個勇敢的女孩子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顧一切;但是,也有人認為這個女孩子太不矜持,太cheap,丟人現眼。
在樓上的金正華完全被這個陣勢嚇到了,他哪裏想過自己還會有如此待遇?而且,郭莎莎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他嚇得縮在宿舍不敢出來,直到整棟男生宿舍樓都起哄起來叫金正華趕緊出來,那唿聲比海嘯還震耳欲聾,金正華才無可奈何地出來,走到草坪當中。
別看金正華平時對付妖魔鬼怪非常勇敢,現在一遇到這種事情,立刻膽小如鼠。他好像做錯事一般,低著頭走到郭莎莎前麵,細細聲說道:“你不要這樣,這樣太尷尬了,我,我,我臉皮薄。”
郭莎莎看著金正華,雙眼放光,道:“華仔,那你答應和我談戀愛了?你接受我的愛了?”
“不不不,我,我,可以當朋友,但是,但是我現在隻是想讀書,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我,我從來沒有想過,大學時候談戀愛。所以,所以,對不起,我真的,真的不行。”
金正華說完,偷偷地瞄了一眼郭莎莎,因為他害怕因為自己的拒絕而傷害了她,她會突然痛哭。
沒想到,郭莎莎完全沒有任何影響,她笑著說:“噢噢噢噢,看來是我這一次的誠意不夠,完全打動不了你,沒關係,我會再接再厲的!”
說完,郭莎莎就蹦蹦跳跳地走了,留下石化了一般的金正華站在草地上看著這一片鮮紅的玫瑰花發呆。
金正華原本以為,經過這一晚的拒絕,郭莎莎應該知難而退了的。沒想到,郭莎莎完全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第二天,她就早早地在飯堂買好了豐盛的早餐,打包著來到了男生宿舍門口,等待金正華。
來來往往進進出出的男生看著郭莎莎,都指指點點,但是郭莎莎完全沒有在意,她眼睛裏隻有金正華的身影。
有隔壁宿舍的人迴來告訴了還在床上睡懶覺的金正華,說:“金正華,你老婆一大早就在門口等你了,你還在睡覺,不趕緊去,你真是天打雷劈了!”
金正華嚇得趕緊從床上跳下來,急急忙忙漱口後跑下來,果然看到郭莎莎站在門口,手裏拿著打包好的早餐,被早上的涼風吹得頭發飛揚。
那單薄瘦弱的背影看起來,有些心酸似的。
金正華急急忙忙跑過去,說:“你真的不要這樣子,我這個人好吃懶做,又窮,長得又醜,你,你還是找一個愛你的人吧,我昨晚已經和你說過了,我大學四年,不想談戀愛。”
郭莎莎微笑著說:“沒關係的,我不介意,這是我買給你的早餐,趁熱吃了吧?”
郭莎莎微笑著,雙手捧著早餐盒子,遞起來,雙眼深情地看著金正華。
金正華說:“我不喜歡吃早餐,郭莎莎,你是一個好女孩子,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麽你會喜歡我,我們學校那麽多帥哥,你隨便找一個都比我好看。”
“我就隻是喜歡你。我們先不說這個,你先吃了這份早餐吧,還熱著呢。”
金正華也不忍心拒絕,所以他接過了早餐,說:“今天我就吃了,因為我並不知道你買來了的早餐,我不吃的話,會浪費掉,但是我告訴你了,明天不要再買來,買來我也不吃了,我說了,不是你不夠優秀不夠好,隻是我不想在大學時候談戀愛。你用這一份心意去追求另外一個男生。我相信,他肯定立刻就會答應的。”
“好的。”郭莎莎微笑著,很開心地走了。
金正華開始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郭莎莎的執著癡情讓他感覺到了壓迫以及窒息感,他已經明明白白地拒絕了,可是郭莎莎卻不當一迴事似的。
走投無路的金正華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一個愚蠢無比的辦法,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約我過來三飯堂吃早餐,說有事要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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