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已經永遠地成為了過去,成為了曆史,曾經喜歡過的女孩也已經喜歡上了別人,而我也已經找到了愛我的且我愛的那個人。從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們已經選擇了從此陌路。我們給與對方的傷害也許不深,但是卻也刻骨銘心。

    初戀對我來說沒有為我留下太多的值得迴憶的美好畫麵,似乎平平淡淡,反而是那一段偷偷摸摸的暗戀史讓我永生難忘。我暗戀了她6年,她也一直誘惑了我6年,但是我的初戀隻維持了短短的一個月。現在的我不讓自己去迴憶初戀,迴憶隻會給我帶來痛苦。

    “有人說時間可以讓人忘記一些事情,甚至一些我們不想忘記的事情。”光良的《約定》的前奏在耳畔響起,而當初的我們卻在《童話》中結束。初戀,我曾多麽把和她有關的一切忘記,可是我怎麽也忘不掉這該忘記的事情。

    “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我該怎麽去忘記你?你對我的誘惑實在太大了,叫我如何忘記!

    這是一部本人的半自傳體長篇,文中人物大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原型。故事內容真假參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文:故事的女主角,一個美貌與智慧並重的女生,性格活潑中帶有幾分猶豫,學習成績超級棒,身材魔鬼,思想古怪,讓人捉摸不透。菲:故事次女主角,身材不錯,學習成績不錯,性格活潑開朗,曾經是文的替代品,身旁總有一大堆的男生圍繞,最後我不得不在強手如林的追求陣容下敗下陣來。夏雨:初中同學,文的死黨,曾被被人誤解我和她有一腿,純屬無中生有。

    我:故事的男主角,性格有點內向,但是談吐風趣幽默,可惜身體條件不好。黃大郎:配角,人不過六尺高,但是鬼點子很多,有惹是生非的壞毛病,就是這麽一個人讓我吃了不少的苦頭。

    故事中出現的其他人物還包括父親,母親,女同學甲,大學舍友abc,校長,語文老師……。

    中午放學迴來,無聊中打開音響聽到了古巨基的《無賴》,是劇場版的。聽著女主角哭泣著說出不要分手的請求,我的心抽搐了一下。腦海中的初戀舊事曆曆在目,眼角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是一片潮濕。

    如果說《無賴》是寫給那些不懂得珍惜的男孩的,那麽《後來》就是寫給不懂得珍惜的女孩的。一直以來我對於那些描寫失戀的歌曲是很排斥,因為我覺得那是唱給失戀的人聽的,而裏麵的太多情感我無法體會,再說當時的我正在暗戀著文,聽了覺得掃興。兩年後的今天聽著這些歌,覺得那麽的親切,好像就是專門為我寫的。

    我想這些歌曲的走紅,大抵是因為其歌詞寫出了失戀的人的那種心痛有關。一首好的歌曲必定該要有一首好的歌詞,如此才可以傳唱經久而不衰。所謂的流行歌曲,能夠流行三兩年就算是很不錯的了。《兩隻蝴蝶》《老鼠愛大米》之類的歌曲雖然當年一度非常火爆,老人小孩競相傳唱,但是隻流行了不到一年時間就悄無聲息了。仔細看看那歌詞實在是太幼稚了,沒有一點韻味。我想當年喜歡的這樣的沒有韻味的歌曲人大都是隨大流的,想想這隨大流起來真是太可怕了。倒是《後來》《忘情水》一類的歌曲至今已就有那麽多人的喜歡,成為了經典。

    我自己勉強也還算是個新新人類的,但是有些事情我也很難理解,現在居然流行失戀。李敖是早在幾十年前就玩膩了的遊戲,不知道他老人家現在看了年輕人的這種他當年玩過的遊戲是作何感想。在思想大解放的時代,換個女朋友或者換個男朋友就像是換件衣服一般隨便,一夜情就像吃速食麵那樣簡單。流行的東西未必就不好,但是流行的太多的東西都是不好的,這是定論。現在想來,我就是吃了流行失戀的虧阿!

    現在的有人說初戀也講究速戰速決,迅速結束或者快速進展。有人用這樣一句話說明現在的初戀進展速度“一天拖手,三天接吻,一星期ml”,雖然這樣的速度有些誇張。不過從這句話也可看出現在的人對待初戀的草率,隨隨便便,殊不知這樣的草率的感情也是極其脆弱的。愛情可以速食的年代,分手也可以是輕而易舉的,現在有些人時新短信求愛或者短信分手,某個國家甚至承認短信離婚的合法。

    在一年前我也曾哭喊著祈求:文,不要拋棄我,我對你是真心的,你一定要相信我……但是鐵了心的她最後還是做出無情的分手決定。我哭著為她唱“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不要一張雙人床中間隔著一片海,感情的汙點就交給時間慢慢漂白,我的心是一個站牌,寫著等待……”,但是她頭也沒迴地走開了,她沒有為我等待哪怕是一分鍾!我不知道當她轉身離去的時候眼角是否有淚水,我可是傾盆大雨了。

    愛一個人,就應該讓她(他)幸福。也許分開對她一種解脫,對我也是一種解脫。“如果她因為和我在一起而感到不開心,那麽我可以放開手。”這些話是我在開始追求的時候對她說過的話,也許她一直沒有忘記,所以在適當的時機選擇結束。也許她真的認為我是可以做到這麽灑脫,毫不留戀一切的手放開,事實上當聽到那句話的時候我的心在滴血。

    杜鵑啼血猿哀鳴,望帝春心思不歸。在這之後的多少個夜晚,我的心沒有一刻停止過流血。

    她在這之後也對我說如果真的喜歡就等待她一年或者更久,多麽愚蠢的謊言。感情是說停就停,說什麽時候開始就開始的事情嗎?周傳雄有一首歌叫《遊戲愛情》,不知道她有沒有聽過。“感情不是鬧鍾,按一下就停”!

    不過,在初戀之前的童年我也是暗戀過幾個女孩的,其時我也隻還是個小男孩,而且都把感情隱藏得極為隱秘。她們幾乎都是不知道的,我至今也沒有告訴她們,且讓她們成為我童年的美好迴憶吧。

    現在想來那段單相思的日子一定也不比初戀的時候的相思淺,隻是都隻是我的一廂情願而已,最後都因為這個那個的原因而另有目標。現在的她們也大都已經嫁作人婦,農村的孩子早當家嘛。而我,一直走在求學的路上,不曾停息。但是我卻一直暗戀了文達6年之久。

    一眨眼間已經是20好幾的年紀了,我周圍的許多的朋友大都是已經有過初戀的。多年不見的我們見麵後的第一句話一定是:你的女朋友什麽時候帶了我看看,再也不是幾年前的:你有沒有女朋友了,現在這年頭20好幾說自己還沒有拍過拖是沒有會相信的,人家還要譏笑你為傻瓜的。20好幾了,我的朋友大抵都也是經曆過了初戀的了,但大都和我一樣失敗了,很遺憾我在之前沒有能夠從他們身上好好地吸取失敗的教訓。失敗的教訓?就我自己,失敗的初戀給了我怎樣的教訓?我想說一個字:傻,說得好聽一點就是癡情都怪我自己太傻。曾經傻傻地守住承諾不放,不料它最後成了我的一種負擔。

    失戀後,我曾經為此萎靡了好長的一段時間,我也曾經萎靡地等待了好長一段時間,可是我這個失落的路牌一直沒能等來她的愛情公交車的停靠。

    無論失敗成功與否,初戀對於每個人的一生的經曆來說都是難忘的。

    據某調查機構的調查,初戀的成功率極低,大概隻有百分之十。雖然如此,我對待曾經的初戀還是萬分地投入,希望自己能夠成為那幸運的百分之十。

    文,一個魔鬼般的人物,也許我們的結合一開始就注定了要分離。

    我說過自己曾經暗戀過不少的女孩,但是隨著對她們的了解的加深以後往往都放棄了目標,更別說表白或者寫什麽情書之類東西。我是一個不到萬不得已不說愛字的男孩。張信哲的《愛就一個字》不是有唱“愛就一個字,我隻說一次,哪怕聽見的人勾起了相思……”愛,是不能輕易說出口,何況是初次說出口。文,是我第一次表白的女孩。

    一直以來,初戀是我不願意提起的事情,我把它埋在了心底的最深處,可是它總像小蛇一般不時遊走在我的記憶邊緣,他也總是會不經意地出現在我的夢境中,我知道自己一輩子都是擺脫不了它的了。曾經以為真心癡心可以換到她的真心,可是最後換來的隻是她的狼心狗肺的般的絕情。

    我們是怎麽認識的?或許說不上認識,該說注意的吧,其實我也不知道她是如何注意到我的,或許是我的一次大膽的冒險吧。

    上了初中,初一的語文老師是一個剛從師範畢業出來的男青年,一頭烏黑的長發在中間梳開來了,好像是三七開,幾年以後我也喜歡上了這種發型並一直保持到現在。他的聲音很有磁性,就像那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的那個男播音員般渾厚,隻是我的語文老師的聲音更洋溢著青春的氣息,聽著更舒服一些。

    當要講《背影》的課文時,老師在一個星期之前已經布置好我們要好好預習《背影》一文作為課外作業,並告訴我們他會叫些同學當堂朗讀。

    我曾經在小學的時候在普通話朗誦大賽中的過兩次獎的,一年級的時候朗讀課文《司馬光》拿了個二等獎,四年級參加《新三字經》朗讀比賽如願以償地得了個一等獎。

    那個星期我花了很多的時間去準備,把新單詞一一標上拚音,生怕朗讀的時候出了差錯。剛剛來到一個新環境,我有著一種強烈的要表現自己的,確立自己威望的欲望。

    好不容易等到了激動人心的時刻了。老師要求班裏的同學起來自願朗讀,我仗著自己普通話基礎紮實和充分的準備,不等老師看到我舉起的右手便站了起來。我咳嗽了兩聲清了清喉嚨,其實這樣是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我正是地開始朗讀《背影》了,剛開始有些顫音,那是有些緊張,還好沒有喝倒彩的,我堅信自己的這個頭開的還是不錯的。讀著讀著《背影》,有關我的父親的記憶慢慢向我襲來。

    朱自清筆下的父親也同樣有著我父親的影子,雖然我的父親對我沒有像朱自清的父親對他一般深的嗬護關懷,但是父親的那顆對我熾烈的愛子之心我是時刻可以感受到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她的誘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曾文峰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曾文峰並收藏她的誘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