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把眼裏的失神掩飾得極好。他暗自決定,明天重新為她準備一套男裝!


    他知道她很美,起碼白天在湖邊,不少人想為她出頭,隻是當時情況太過混亂。他在驛道上救了她時,她看起來真是狼狽極了,青絲淩亂,臉上又是血跡又是塵土,衣裳也磨破了幾處。


    但明珠蒙塵,仍難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時候,他也需要一點定力讓自己不心猿意馬。


    他還沒想到要她留下來的用處,但他的直覺一向很準,終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況美色是多麽致命又難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親眼見識過的。


    頭幾日,陽待她確實就像個一同遊山玩水的伴侶那般,他們一起用膳,而明珠隻需要陪他到處走走逛逛,陪他興致一來搭上幾句話。


    第三天,陽暗地裏派出去的探子捎來迴報。


    「我們在羌城的人一直密切關注著明氏一族的動向……」畢竟是幾百餘人的生死,又是舉國注目的大案,他們斷不可能冒著打草驚蛇的危險妄想去「主持正義」──恐怕這四個字還顯得太幼稚可笑。隻能暗中觀察,見機行事。


    斜靠在羅漢床上的陽,把玩著手上的銀麵具,昏暗的燭光隻能約略勾勒出他英挺俊美的輪廓,那是一張太年輕的臉──雖無稚嫩青澀之氣,但恐怕不超過二十歲。明珠會猜錯,也許是因為那對城府過深又善於作戲的眼。


    他果然再次印證自己的直覺準確無誤。


    明珠是明相梧之女。這代表,她的「用處」比他原來所想像的更大,然而這卻不知為何讓他陷入了沉吟,神色陰鷙。


    「這件事──關於明相梧之女在我身邊的事,先別讓任何人知道。」良久,他才道。


    探子一愣。所謂的任何人,難道包括了……


    「包括餘鳳,你的主子。」陽臉上噙著笑意瞥了他一眼,那笑卻讓人聯想到吐信的毒蛇,陰險而充滿警告的意味。


    「是。」


    陽不會輕易相信探子當真不告知仇餘鳳,但是探子確實不打算稟報,起碼仇餘鳳若未問起,他不會主動提起。


    因為他有預感,未來也許有一天,他得在陽仇餘鳳之間選邊站。這其說是預感,不如說是近兩年來,這兩位組織當前一明一暗的「主子」之間多次針鋒相對,他認為總有一天這兩人可能會分道揚鑣。


    若真有那一天,他寧願選擇陽。


    「認輸了吧?何必自討苦吃?」


    奴隸販子的長鞭數不清第幾次甩過來的同時,他聽到身邊的「同伴」這麽低聲苦勸道。


    男人咬緊了牙,嘴裏同樣滿是鮮血,盡管傷痕累累,他仍是笑了起來。


    認輸?想都別想!


    那是他重傷清醒後的第三個月。他還是想不起他是誰,今年幾歲,來自何方。隻知道他一清醒,身分就是這群奴隸販子的「貨物」,然而他們始終隻把他像賤民那般地淩虐著,卻不曾把他推到任何一個買主麵前,於是他隨著奴隸販子從天朝一路來到西域。


    盡管他的頑強讓那些奴隸販子將他當成賭博工具──他們讓他和野獸,或者別的更強壯的奴隸做生死搏鬥,並在他或他的對手身上下注。不管輸或贏,總有一頓好打,輸的那一方必然會拿他出氣。


    雖然失去了記憶,但顯然他骨子裏的傲氣並未跟著前半生的記憶一起消失。也許他的真實身分是個命賤到足以抵抗這些屈辱然後活下來的人吧?


    那一天,他打死了另一個曾是殺手的奴隸,也打死了看管他的奴隸販子,觸手可及的自由讓他像尾巴被點了火的公牛一般,奮不顧身地逃跑。


    在那個叫作狼城的地方,男人和女人都有著蒼狼一般的韌性,奴隸販子的首領在城裏取得了合法的買賣資格,於是向管理狼城的霜堡請求調派人手,捉拿殺人逃犯。


    他成了滿城圍捕的通緝犯,他的對手從卑劣的奴隸販子變成訓練有素的狼城守夜人,於是很快的,他被緊緊捆綁,周遭圍著十來名黑衣守夜人。


    當那少年走來時,他第一眼就明白,他是這群人的領袖。或者,可能是身分更高的人。不隻因為狼城守夜人迅速整齊地分立兩旁,為少年讓出路來,也因為少年眼裏和舉手投足間的自信傲慢,以及那股霸氣,讓他心生警戒。他無從去形容那樣的不快到底像什麽,因為當時他的處境是那麽的可悲。


    多年後他才明白,那些奴隸販子就像野狗鼠輩,它們或許可以以多淩寡地壓迫一隻雄獅,但終究是鼠輩。


    而那少年是狼族之王,雄性生俱來的本能讓他對這少年充滿戒備敵意,那時他和少年畢竟都同樣的年輕。


    「我看過你的打鬥。」少年道,眼裏是饒富興味的神采,接著迅雷不及掩耳地抽出腰間佩劍,俐落地砍斷他身上所有枷鎖──所有動作隻在一瞬之間,完全沒傷他分毫!而少年身後的守夜人,顯然對首領出其不意的舉動沒有任何異議,他們絕對地信服自己的領袖。


    那樣的服從信任,讓失去記憶的他有一股無法察覺的震撼,而這股震撼,一直延續到多年後,為狼城引來了暴風雪。


    「你走吧。」彷佛看穿他的遲疑,少年又諷笑道「他們困不住你的,你會一再地反抗,一再地逃跑,我隻是替他們省下力氣。」說罷,手一揮,領著所有守夜人走了。


    他得到了自由。


    但狼城是孤立在環境嚴酷的凜霜山脈下,狼族居民得以躲開狼群,躲開高原人土匪,甚至是凜霜群山無常而冷酷的氣候,安身立命的避風港。毫無準備地隻身出了狼城,他必須有極大的運氣才能安然無恙。


    男人苦撐著走了三個日升月落,直到最後,終於因為高燒不止,倒在深山裏。


    那一刹那,他也許笑了,笑得嘲諷極了。


    不認輸又如何?這就是他最後的結局了吧?


    他彷佛墜入了地獄,感覺到自己既被寒冰包圍,頃刻又深陷入烈焰煎熬之中。恍惚間,他聽到了……女人的聲音?「我們說好的,兩隻腳走路的不準救!」嗓音較稚嫩的那個嚴肅地道。


    「唔,他一隻腳好像傷得很重,看來沒法子用兩隻腳走路。」另一個嗓音較成熟的,竟然打趣地道。


    「……」也許覺得無言以對的不隻他。


    他獲救了,醒來時看到的,是一個女人把他扒光了,用朱砂筆在他身上每一處寫字和畫記號。那些字大多很醜,很潦草,隻能依稀看出幾個字眼──


    骨折。


    內傷。


    有蛇……


    什麽有蛇?


    「欸欸欸別起來!」那個說他沒法子用兩隻腳走路的女人按著他的額頭,將他壓迴床上。


    她的力氣也太大了!他的後腦結實地撞向床板。


    「啊,不好意思。」女人俯下身看他,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麵前晃,「這是幾?」她用狼族的語言,中原的語言,和炎武族的語言,各問了一次。


    男人瞪著她,隻覺得她莫名其妙。


    「糟了。」她大驚失色,摸了摸他的額頭,又伸手在他眼前揮了揮,「你看得到我嗎?我沒治過失明啊……唔,沒關係,這樣也好,正好可以試試我的理論,我認為失明有一小部分是腦子裏出了某種問題,就像氣血淤塞住,畢竟你眼睛明明沒事……你放心,就算你瞎了,我也會治好你,雖然我還沒試過,但通常是可以的,不過我得先找我的筆記,唔……它抄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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