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一起走過的日子,那些甜蜜和酸澀的時光,那些笑聲和眼淚,那雙牽過的手,親吻和擁抱,耳鬢廝磨,兩個人之間絮絮叨叨的家常話與綿綿情話,一次又一次的吵嘴與事後的和好,當時隻道是尋常,直到一天,無奈要割舍,或是知道必須要割舍,我們幡然醒悟,曾經以為的尋常往事,如許細碎,卻也不會重來。


    於是,我們禁不住責備自己,當擁有的時候,為什麽不好好珍惜?


    然而,所有事情,是不是隻要珍惜便不會失去?抑或,曾經傾心付出,曾經珍惜,也就可以無所悔恨地抹一把眼淚,告訴自己,向前走吧,別再迴頭了。


    當我們緬懷逝去的愛情,恍然明白,那些尋常往事,是生命中最綺麗的波瀾。所有的深情,原來是由許多細碎的時光一一串成的,就像一串亮著迷濛微光的小燈泡,靜靜地俯伏在腳邊,照亮著我們彼此相依相伴的身影。當時隻道是尋常,直到一天,燈火已闌珊,我們才發現,那些尋常日子是多麽美好的祝福。


    渴望的,才是最好的


    人們總是說“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曾幾何時,我也是這句話的信徒。可是,如今我已經成為了叛徒。


    “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好比一位詩人一直想寫的一首詩,那將會是他最耀目的作品,是他一輩子最好的一首詩。可惜,他沒有寫出來,到死也寫不出來。


    得不到的人就是那首寫不成的詩,這是多麽唯美的自戀和自欺?我並不是沒有很想得到卻得不到的東西,而是我知道,我想得到的那樣東西,是不合理的,是要別人為我犧牲和承受痛苦的,那麽,得不到也是活該。


    得不到的愛情是一個詩意的傷口。然而,它終有一天是會愈合的,隻留下淡淡的痕跡,淺淺的哀愁。歲月會讓你忘掉它。


    有人問我:“為什麽我們在總是失去一個人之後才覺得他是最好的?”


    那有什麽話好說呢?得到又失去,你會認為自己根本沒有得到過。當我們選擇了一條路,就沒可能同時也走另一條路。你可以一迴頭再走,然而,路上的風光也許已經不一樣了,原本在那兒守候著的人也離開了。


    為什麽我沒得到你?也許是我根本不想去爭取。這是我們的宿命。


    得不到的,一旦得到了,便不會珍惜。在如花似錦的愛情裏,得不到的並不是最好的,你已經得到,天長日久,他一直守候在你身邊,你卻依然渴望他,這種需求從未間斷,那才是最好的。


    不能舍棄的東西


    你舍棄一些東西,便會得到另外一些東西,你不去束縛一個男人,他反而乖乖留在你身邊。你舍棄一些自大,也許會得到關心。然而,有些東西是不能舍棄的,譬如為了愛情而舍棄自尊,為了要一個男人內疚而舍棄自己的生命。


    女人為了愛情舍棄事業和夢想,常常會讓男人感動。男人為了愛情舍棄事業和夢想,卻往往令女人失望。


    男人可以為一個女人舍棄無謂的應酬、舍棄一些自由、舍棄一點點麵子、舍棄壞習慣……但他不能舍棄事業和夢想。


    沒有夢想的男人一點也不可愛。


    他每天風塵仆仆謀生不要緊,最緊要他心裏還有夢想,為了追求女人而放棄自己的夢想,這種男人是女人最不願意看到的。嫁給一個沒有夢想的男人,好比嫁給一塊石頭,早晚會給他悶死。


    女人很矛盾,她會埋怨男人專注事業而不關心她,然而,男人整天陪著她而無心工作的話,她又會嫌他沒出息。她希望他事業有成又對她嗬護備至。這不是奢望嗎?隻能選擇一個的話,大部分女人還是希望男人專注事業的。對工作專注的男人,才能夠給她安全感。男人為夢想而舍棄愛情,總勝過為愛情而舍棄夢想。


    心中的答案


    一段愛情是不是可以開花結果,到底是緣份還是努力?其實我心中早已經有答案。


    沒有緣份,怎麽努力還是不成。要是緣份注定了兩個人誰也離不開誰,那麽,想要分開也不行。


    要努力才能夠守住的一段關係,也太累人了吧?何況,努力不見得就能夠留住一個人。愛要消逝的時候,千軍萬馬也攔不住。


    當你愛一個人,你隻需要拿出一點點努力。那份努力有若行雲流水,不著痕跡。你不覺得自己在遷就他,不覺得你為了他苦苦改變自己,也不覺得你為他舍棄了些什麽。他愛你,他為你做什麽都願意,都不苦。你做什麽他都覺得可愛,連別人看不到的優點,他都看得到。他就是那麽愛你。


    直到一天,他沒那麽愛你了,你好像也不愛他了,曾經以為可以廝守到老,無奈隻是擦肩而過,惆悵迴首。愛情的消逝,也是了無痕跡。


    仍需努力,是為了讓自己問心無愧。我努力過了,可惜我們的緣份比我們的生命短暫。


    芸芸眾生,跟你有著廝守終生的緣份的,隻能是世上其中一個人,其他的,唯有黯然下台。然而,今生廝守,注定我倆誰也離不開誰的這種緣份,到底是幸福的,還是也夾雜著淚水,苦樂參半?我沒有答案。


    我們都是風箏


    我在西安的大學演講時,讀者問得最多的,是關於等待。


    大學裏的戀人,畢業後,為了生活和美好的前途,其中一方選擇離鄉背井,跟心愛的人分開。有好多年的時間,兩個人一年隻能見一次或是幾次,那麽,留下的那個人,到底要不要等?


    等還是不等,我沒法告訴你。我說不要等了,你舍得嗎?我說你等吧,你等不到,會怪我嗎?


    後來有一天,我問陪我到西安的內地編輯,這些異地戀通常可以開花結果嗎?


    答案跟我心裏想的一樣。她說:“最後多半是會分開的。”


    要等一個人,從來不容易,何況,他根本不在你身邊。分開的那一刻,說不盡的千言萬語,流不完的眼淚,說好了要一直守候。但是,人一走了,就是放出去的風箏,那根線是那樣的輕,太難抓緊了。青春年少的戀愛,即使天天黏在一起,也還是有太多變數,何況見不到麵。


    思念就跟愛情一樣,是會耗盡的。頭一個星期,我很想你。第二個星期。我更想你。又一個星期過去了,我想你想的很苦,恨不得馬上飛奔到你身邊。然而,到了第四個星期,我發現我沒那麽想你了。不是不愛你,而是我知道,這樣的想念是沒有歸途的。日複一日,我再怎麽想你,還是見不著你,摸不到你,隻是用思念來苦苦折磨自己,我得過我的生活。


    多麽傻啊?曾經以為,離開的那個人,是飛遠了的風箏,然後有一天,仰頭看著天空的一刹那,突然明白,留下來的,對於離開了的那一個人來說,又何嚐不是一隻高飛的風箏?


    你問,這麽說,你是說不要等嗎?


    我說過我沒法告訴你。


    曾經那樣相信愛情,曾經那樣癡心地等一個人,究竟是屬於青春的。有些人最後等到了,有些人等不到,或是不等了。


    從前,我就說,等待是一份守候,需要彼此的忠貞。而今,我會說,等待的過程,兩個人改變了多少,有沒有跟別的人一起過,都不重要了,最好不要去計較,也不要知道。給你等到了,他就是你的。百轉千迴,還是選擇迴到你身邊的,就是想跟你過日子。


    世上的另一個我


    矢澤愛的漫畫<<nana-………世上的另一個我>>改編成同名的電影,比原著漫畫好看。故事說的是兩個同是二十歲,同是叫nana,性格卻迥異的女孩,如何成為好朋友。


    我們不一定那麽幸運,在世上找到另一個自己。然而,戀人卻往往如同一麵鏡子,隻要不是短暫勾留的,都反映了我們自己的某些特質,那是世上的另一個我。


    你為什麽會一往情深地愛上一個某天乍然相逢的人?即使你們的獗硨透魴鑰蠢春斂幌嗨?日子久了,你終於發現,他有另一麵對麽像你。


    要不是他,你不會發現自己的這一麵。


    這也許不是你喜歡的一麵,你把它藏得很深。直到一天,你竟然在戀人身上看到了這一麵,他那些行為多麽像是你會做的,隻是你一直不太察覺自己是這樣的。


    原來,你愛上的那個人,是失落了的另一個自己。他擁有那些你沒有的優點,也擁有你的缺點。


    愛一個人,往往讓我們認識自己。


    你是什麽人就愛什麽人。他就是你最赤裸的品味;起碼,在你愛他的那段日子是這樣。


    一天,你長大了,改變了,他卻沒有改變,你發覺他不若從前那麽像你了,他隻是過去的你。


    然後,你遇上了另一個人,愛上之後,你驚覺他有一部分也是那麽像你。原來,世上至少有幾個你;長相廝守的那個,不一定最像你,而是來得正是時候。


    吃魚的伴兒


    我愛吃魚,已經到了無魚不食的程度,不管是深海魚、七日鮮、紅斑、海鱸魚、紅鱒魚、河鰂魚,或是罐頭沙丁魚和豆豉鯪魚,我都愛吃。每年六月到八月,最好吃的是烤魚,又名香魚;九月到翌年三月,還有更好吃的一種魚,來自北海道,叫比喜知次。


    吃魚,得找個伴兒。一條蒸魚,最好吃的是魚頭和魚尾,那麽,誰來吃其餘的部分呢?當然是陪你吃魚的那個人。你吃魚臉頰和魚下巴吃得津津有味的時候,是他乖乖吃光嫩滑的魚身。


    吃魚肉時,兩片同樣的魚肉總不會一樣漂亮,你吃看起來比較漂亮、比較肥美的那一片,剩下來的那一片,自然又屬於陪你吃魚的那個伴兒。


    要是一條好吃的魚偏偏多骨,替你挑魚骨的,或者教你怎麽挑魚骨的,當然也是陪你吃魚的那個人。


    萬一有一條魚,像東海的比目魚,從頭到尾都好吃,那麽,誰會犧牲自己讓你多吃一點呢?除了陪你吃魚的那個人,還會有誰?一條蒸魚吃到最後,就數粘在魚骨上的肉最好吃了,那麽,誰會體貼地把那些魚肉刮下來夾到你的碟子裏,讓你拌著飯吃?你已經猜到是誰了。


    一個男人肯陪你吃魚、看你吃魚,也讓你吃魚吃到這麽自私和驕縱的程度,他無疑是你最好的伴兒了


    男同學的愛


    我小學念的是男女校,直到今天,我還記得幾個男同學的名字,他們都是我最好的玩伴,是不是跟我拳來腳往。上了中學,考進一所女校,再沒有男同學。直到後來念傳理係,我終於又有男同學做伴了。


    在傳理係裏,男生是稀有動物,有兩個跟我特別投機。他們其中一個曾經送我聖誕卡,做功課會幫我多做一份?另外一個,是我們所有女孩子都愛欺負的對象。他人太好了,我們看見他,都會把自己的書包塞給他,要他替我們當苦力。


    畢業之後,那個常年欺負替女生拎書包的男同學,背起自己的背包去歐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寫小說,要做些資料搜集,聽說他迴來了,於是去找他。


    他已經禿了頭發,比以前胖了一圈,還養了個小肚子。看到我時,他驚訝的說:“為什麽你沒變?”他也沒變,還是我記憶中那個對人生無欲無求,又有點傻氣的男同學。那天晚上,我們在茶餐廳吃飯,他告訴我他結婚了,妻子在國內,剛剛為他生了一個兒子。他喜孜孜地給我看兒子的照片,我一時心直口快,說:“啊……你兒子不像你。”他一點兒都不生氣,笑嗬嗬地說:“不是也有一點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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