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總難免賠上眼淚;被一個人愛著,也總會賺到他的眼淚。愛與被愛的時候,誰不曾在孤單漫長的夜晚偷偷飲泣?我們一再問自己,愛是什麽啊?為什麽要愛上一個讓我掉眼淚而不是一個為我擦眼淚的人?他甚至不知道我在流淚。


    每個小孩呱呱墜地的那一刻不都是放聲大哭嗎?到了離開的那天,幸運的話,會有人為我哭泣。可是,那一天,我也許已經看不到了。


    出生的那天,我不會記得我哭過;死亡的那一刻,我也不會看到誰為我哭泣。這紅塵中匆促的一生,惟獨途中的眼淚是我看得到的,是我會被這份深情打動,會伸出一雙手去為他抹幹眼淚的。是那些為我哭過的男孩,使我明白愛情的甜蜜與苦澀、寂寞與荒涼。我帶著眼淚來,也帶著眼淚離開,我與這世界,兩不相欠。


    愛火,未許重燃


    男人常常有一個幻想,就是希望可以跟那個他無法忘懷的舊情人再相愛一次。


    第一次,因為性格不合,大家黯然分手。他一直沒有忘記她,許多年後,兩個人重逢,那份感覺原來還沒有消失,他戰戰兢兢地再跟她談一次戀愛。


    愛火重燃的初期,大家都努力做得比上一次更好。偏偏因為太努力,卻反而無法盡情去愛。


    他嚐試改變自己,她也嚐試遷就他,兩個人難得再一起,大家都害怕會失敗。隻是,性格本來就是不可以改變的。他是一隻猴子,雖然穿了人的衣服。但始終還是按捺不住搔癢。他一搔癢,她就埋怨:


    “你始終沒有改變。”


    他心裏想:


    “其實你也沒有改變。”


    溫馨的日子過去之後,老問題又出現了,從前沒法解決的問題,今天依舊沒辦法解決。原來,他們從來都沒有為對方改變。


    如果沒有重逢,沒有再走在一起,也許,她會在他的迴憶裏留得最久,他會刻骨銘心的記著她,會幻想和她再愛一次。然而,當他和她有機會再走在一起,幻想卻破滅了。這一迴,他很清楚知道,他和她根本是不可能的。第二次再分手,他也不會像上次分手之後那麽愛她。


    愛火重燃,隻能使一段舊情無法永恆。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


    常常有讀者問我記不記得所有我寫過的故事。怎麽說呢?就像往事,也像故人,有些我記得,有些我沒記得那麽鮮活了。


    人老了,記憶也會隨之老去,驀然迴首,你也許會惆悵又迷糊地問自己:“我是那樣愛過一個人嗎?”,然後你知道,那樣癡心的愛,再也不複還了。


    感情有時是依靠著迴憶來滋養的。記得當初那麽幸福甜蜜,愛得那樣死去活來,所以才會拖延著一段已經不再幸福的關係,騙自己說:“會變好的。”隻是,迴憶也有耗盡的一天。就像《再見野鼬鼠》故事裏的邱歡兒,愛著青梅竹馬的區曉覺,不願意承認他已經變了,已經不再愛她了。


    愛著一個不愛你的人,是很卑微,很卑微的。含笑飲毒酒,也得為一個值得的人。他值得的話,那壺酒雖然很烈很苦,喝下去卻也是甜的。他不值得,那壺酒便是劣酒,隻有笨蛋才會含笑灌下去。


    但是,一個人要卑微到什麽程度才終於看到自己的卑微?又要耗盡多少迴憶才會發現手上已經沒剩多少迴憶可以用了?到底要卑微到什麽境地才肯清醒?又要耗掉多少迴憶才肯放手?


    曾經深深愛著的那個人,儼然是熟土舊地,宛若故鄉的一片山河,浩瀚塵世,普天之下,你隻曉得這個地方,全然看不到它早已經成了荒蕪。直到一天,終於死心了,幽幽地轉過身去,才發現背後一直也有另一片山河。於是,所有的卑微都終結了,即使那壺酒是甜的,以後也不見得會為任何人含笑飲毒酒。我們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深情。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著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隻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麽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吃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麽,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隻是人生。如此而已。


    再見也無言


    y與女人有一段十年的苦戀,那時,他已婚,她未婚,她無名無分地跟他在一起。他不能離婚,他妻子兒女需要他。為了逞強,她說明不會嫁給他,叫他不用離婚。


    “你不會是一個好丈夫。”她對y說。


    y的妻子開始懷疑他們,女人為了繼續跟y在一起,毅然嫁給了一個男人。


    他們一個背著丈夫,一個背著太太,繼續來往。年深日久,女人漸漸愛上了她本來不愛的丈夫,為了離開y,她毅然與丈夫移民到外國。


    女人移民以後,生了兩個孩子,過著平靜的生活。y在失去她之後,才發現最愛的是她,但他不敢叫她迴來,他付不起這個責任。


    這一年,y到國外出差,會在她住的那個城市轉機,他約了她在機場見麵。隻有一個鍾頭的時間,她帶著兩個孩子匆匆來到機場餐廳跟他見麵,兩個人相對,千語萬言無從說起,今生今世,已經不可能再一起生活了。


    我問他:“最後一次見麵是浪漫還是傷感?”


    y吃吃地苦笑:“我和她見麵的一個小時裏,有四十五分鍾,她是忙著喂兩個小孩吃東西,然後就是叫他們不要四處跑?”


    這就是人生吧。


    舊情人與老人


    長大和老去意味著什麽?是不是人在失去了一些青春之後才終於明白性格是不會徹底改變的,惟有時間與際遇會改變我們生活在世間的方式和我們對許多事情的看法?


    譬如說,我以前總覺得不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為什麽還要做朋友啊?尤其是陰魂不散,老是像投胎不成的冤鬼般纏住你,不肯接受現實的舊情人。那些在一起時對你不好的,也沒有跟他做朋友的必要,你隻想他永遠不要過得比你好。


    然而,許多年後,我漸漸明白,有些舊情人不能做朋友,另一些卻可以。有些舊情人,可以做情人,不適合做朋友;另一些舊情人,不適合做情人,卻可以做朋友。


    大部分人都無法跟舊情人做朋友,隻是因為能做朋友的舊情人太稀有了,更別說做好朋友。


    兩個人分手的當兒,是不可能做好朋友的。“我們以後還是朋友”這些陳腔濫調,隻是讓自己和對方覺得好過些,當真的話,隻會換來失望。然而,傷痛過後,有緣再見,餘音未盡,你會發現,你跟這個人說不定可以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也許,你們前世已經做夠了一對幸福的戀人,早就把今生再廝守的緣份透支;留給這一世的緣份,不多不少,僅僅夠你們做一對曾經相愛的好朋友。


    戀愛往往使一個大人變迴小孩子;每一次的分手,卻逼著我們學習做一個大人。有一天,當我們能夠跟曾經深愛的舊情人成為肝膽相照的好朋友,也許,我們已經是個老人了。


    我愛過,所以我活過


    有人說,人沒有愛也能活著。


    那當然了。


    沒有愛,沒有鮮花,沒有書,沒有音樂,沒有電影,沒有嗜好,沒有朋友,沒有貓咪和小狗,沒有寵物,沒有香水,沒有酒,沒有咖啡,沒有夢想,沒有願望,沒有一兩件想得到的東西,沒有壞習慣,沒有思念和喜歡的人,沒有遺憾,甚至沒有希望,人還是可以活著的。


    然而,是這些微小的東西構成了我們的幸福和感傷,是有一些東西,大於生命。


    要活著,隻需要溫飽。


    可是,有愛的活著,終究是幸福許多的。


    我們想得到的,我們追逐的,我們愛上和喜歡的東西,不全是好的。


    我們流的眼淚,不一定都是值得的。


    我們都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聰明。


    我愛和愛我的人,還有我自己,也都不是那麽好。


    然而,有可以浪擲的東西,也有很想珍惜的人,有追尋,也有墮落,醉過一場,也清醒的難過人間色相,人生才不是空中鳥跡,飛過不留痕。


    到了離去的那一天,我可以微笑說:“我愛過,所以我活過。”而不是:“我生存過。”


    留一片夜色


    每個人青春年少的時候,也許都有過一個階段,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了解自己。


    我們憧憬著將來會遇到一個人,他愛我,他也很了解我。然而,後來的後來,我們不了解一個人,還是會愛他。正如我們不了解自己,也還是會恨自己。有一天,我們沒那麽年少了,我們終於發現,無論是生活的伴侶,還是靈魂的伴侶,也不可能完全了解彼此。人在內心最隱密之處,到底埋藏了多少秘密,是即使最親密的人也不知道的?


    為什麽要渴望被人了解呢?這種想法多傻啊?根本我們都不是那麽了解自己。


    這一生,我們總是用很多方法去了解自己:星座,占卜算命,紫微鬥數,生命密碼,生日花,塔羅牌,九型人格,心理學,以至宗教和愛情。


    到頭來,我們又了解自己多少?


    要了解一個人,才可以愛他。這種想法是不是應該留給青春年少的日子?


    當你再老一些,你甚至不希望任何人了解你,好像已經沒有這個必要了。


    我們為何要深入去探究自身最親近也最遙遠的一片內陸?


    我們又為何堅持去探究自己愛著的那個人所有的一切?


    原來,當你了解自己多一些,你就會願意不去了解你愛的那個人多一些。這是你青春年少的時候沒法想像的。那些日子,我們總以為,愛情就是把兩個人緊緊地捆綁在一起。當你愛我,你就要了解我。這樣的結果卻是:當你了解我,你就不愛我了。


    當我們不再青春,不再年少,我們才終於願意丟開那個了解的包袱。你可以愛一個人,而不必完全了解他,你隻需要是最了解他的那個人。


    你可以不完全了解一個人,卻還是愛他愛得一塌糊塗。


    把你沒能了解的那一部分,悄悄留給他,那就是你用愛留給他的一片夜色。那也是你對人生和對自己的了解。


    當時隻道是尋常


    所有事情,是不是在行將失去或是已經失去的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它的好,才會覺得萬般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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