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製:
國家依靠行政手段強行征集國民補充軍隊的製度。
征兵製在中國源遠流長。據甲骨文、金文及其他古籍記載,夏、商、西周,當兵是“眾”或“國人”(即奴隸主貴族和平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可視為征兵製的雛形。
西周規定,“國人”男子20歲始服力役和參加軍事訓練,30歲授兵器充當正卒,60歲退兵器免戍(《詩?邶風?擊鼓》孔穎達疏引《韓詩》)。為正卒者“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周禮?地官?小司徒》),即每家征一人服現役,餘丁皆服預備役。春秋中後期,各國相繼改革田製和軍製,打破奴隸不準當兵的限製,把兵役擴大到所有男丁。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實行郡縣征兵製,按郡、縣、鄉、裏等行政體係征集境內丁壯為兵。15~17歲起役,60或65歲而免。
秦朝建立統一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國家後,在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征兵製。漢承秦製,凡“編戶齊民”的壯丁,都有服兵役的義務。17或20歲起役,60歲乃止,有爵位者提前到56歲止役。到達起役年齡,必須“傅籍”,準備應征;到達止役年齡,必須自行申報,經核準後生效。服現役期滿後轉為後備兵,直到止役之前都有義務應征參戰。此外,秦漢還有各種免役的法令,擁有政治特權的皇戚、貴族、功臣、官宦及其子孫,享有終身和世代免役的優待。
府兵製:
中國古代兵製之一。該製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
由西魏權臣宇文泰建於大統年間(535~551),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曆時約二百年。
府兵本泛指軍府之兵。北魏在六鎮起義後分為東西魏。為了與東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於大統八年(542)把流入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編為六軍。次年與東魏作戰,敗於洛陽邙山,損失很大。為了補充和擴大隊伍,以後幾年不斷收編關隴漢人豪族的鄉兵部曲,選任當州豪望為鄉帥。大統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國(大將軍)、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又稱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係統。八柱國的設置乃模仿鮮卑拓跋部的八部製度,其中宇文泰實為全軍統帥,魏宗室元欣僅掛虛名,實際分統府兵的隻有六柱國,也與周國六軍之製相符。
府兵製度,起於西魏而盛於唐。
募兵製:
起於春秋吳起簡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傳統征發形式組建了列國的第一隻特種精銳部隊——武卒。
春秋時代,征兵工作主要麵向城市戶口,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農村征兵工作也有聲有色了,但征來的人沒工資,還得自己解決武器和糧食。吳起改革了傳統的征兵製,他以苛刻的篩選標準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吳起就發給他們工資,成為職業軍人,而不是臨時征發打完仗就迴家。這些人放下手中的農活出來扛戟,相當於找到一份長期工作,不但有軍餉,而且全家免去徭役賦稅,並且賜給土地房屋。
唐朝初期實行府兵製來征集管理軍隊。
征集對象,唐初規定,內府即“三衛”“五府”之兵,從二品至五品官家子孫中征集,非高官子弟不得躋身此列(陳傅良《曆代兵製》卷六)。外府即設於諸道折衝府之兵,“皆取六品以下子孫及白丁(無爵人家)無職役者點充”(《唐六典?兵部》)。年齡一般在20或25歲以上,56或60歲以下,每3年或6年點選一次,“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議?擅興》)。為兵者依均田令授田,免租庸調,並可立功得爵入官。凡出征作戰或番上宿衛,須自備一定武器、資糧。
但是,隨著唐朝中期之後邊患增加,用兵不斷,戍期延長,加上腐敗日益嚴重,邊將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為自己服苦役,因此無人願當府兵。天寶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衝府已經無兵可交。唐不得不停止征發府兵,改行募兵製。唐初曾在局部邊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時開始盛行,開元年間,京師宿衛、邊鎮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為募兵充任。
…………
士族:
又稱門第、衣冠、世族、勢族、世家、巨室、門閥等。門閥,是門第和閥閱的合稱,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
士族的淵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士”階層,“士”階層是中國古代社會中具有一定身分地位的特定社會階層,後演變為對知識分子的泛稱。原來可能指原始社會末期與氏族部落首領和顯貴同族的武士,進入階級社會後,他們成為統治階級的一部分。因古代學在官府,隻有士以上的貴胄子弟才有文化知識,故士又成了有一定知識和技能之人的稱唿。
門閥製度是中國曆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係統,其實際影響造成朝廷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氏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與專長。直到唐代,門閥製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製度所取代。
中國曆史上有名的世族有春秋時期的晉國六卿(趙氏、韓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氏)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南北幾大世家(琅琊王氏 陳郡謝氏 陳郡袁氏 蘭陵蕭氏) 隋唐時期的五姓七望(隴西李氏、趙郡李氏、 博陵崔氏、清河崔氏、範陽盧氏、滎陽鄭氏、太原王氏)。
魏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製",國家選拔官吏隻看家世出身,導致門閥士族壟斷了朝廷的重要官職。他們又通過大族之間互相聯姻,在統治階級內部構成了一個門閥貴族階層,並逐漸形成了一整套的特權製度,即"門閥政治"。
在政治上,按門第高低分享特權,世代擔任很重要官職(九品中正製是士族製度的政治保障);在經濟上,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建立起自給自足、實力雄厚的莊園經濟(品官占田蔭客製為士族製度提供經濟保障);在社會生活中,不與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在文化上,崇尚清談,占據高級文官職位。
品官占田蔭客製:
一般指“蔭客製”,包含蔭親屬及蔭客。
蔭親屬製:占田製中即規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級的高低蔭庇親屬、客戶,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蔭三世。
蔭客製:宗室、國賓、先賢後人及士人的子孫待遇相同。官吏還可以蔭庇食客及佃客
其由來是兩晉時期有關戶籍的一項法令規定。西晉占田令規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級的高低蔭庇親屬,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蔭三世。宗室、國賓、先賢後人及士人的子孫待遇相同;除蔭親屬外,還可以蔭衣食客及佃客:六品以上可以蔭衣食客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禦前護衛可蔭一人;佃客則一、二品可蔭五十戶,三品十戶,四品七戶,五品五戶,六品三戶,七品二戶,八、九品一戶。
蔭客製使官僚蔭客受到法律保護,西晉在蔭客製普遍推行的同時又規定了蔭客的數量,即國家在承認蔭客的同時又試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製。
看似挺好的,但是這種限製並沒有完全起到作用,各大族完全沒有遵守限額,大大超過了法令允許的數量。至東晉,南北大族蔭客現象也十分嚴重,達到毫無限製的程度。
由於官吏自身及被蔭庇者皆不需向國家賦稅,朝廷收入減少。最後由一般齊民編戶負擔賦稅,這使得本身負擔不輕的農民紛紛投靠在大地主名下。久之世族掌握了經濟特權,與朝廷分庭抗禮,最後朝廷采取檢括戶籍的方式壓抑世族蔭客數。這個現象一直持續到南北朝。
國家依靠行政手段強行征集國民補充軍隊的製度。
征兵製在中國源遠流長。據甲骨文、金文及其他古籍記載,夏、商、西周,當兵是“眾”或“國人”(即奴隸主貴族和平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可視為征兵製的雛形。
西周規定,“國人”男子20歲始服力役和參加軍事訓練,30歲授兵器充當正卒,60歲退兵器免戍(《詩?邶風?擊鼓》孔穎達疏引《韓詩》)。為正卒者“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周禮?地官?小司徒》),即每家征一人服現役,餘丁皆服預備役。春秋中後期,各國相繼改革田製和軍製,打破奴隸不準當兵的限製,把兵役擴大到所有男丁。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實行郡縣征兵製,按郡、縣、鄉、裏等行政體係征集境內丁壯為兵。15~17歲起役,60或65歲而免。
秦朝建立統一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國家後,在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征兵製。漢承秦製,凡“編戶齊民”的壯丁,都有服兵役的義務。17或20歲起役,60歲乃止,有爵位者提前到56歲止役。到達起役年齡,必須“傅籍”,準備應征;到達止役年齡,必須自行申報,經核準後生效。服現役期滿後轉為後備兵,直到止役之前都有義務應征參戰。此外,秦漢還有各種免役的法令,擁有政治特權的皇戚、貴族、功臣、官宦及其子孫,享有終身和世代免役的優待。
府兵製:
中國古代兵製之一。該製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衝府。
由西魏權臣宇文泰建於大統年間(535~551),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曆時約二百年。
府兵本泛指軍府之兵。北魏在六鎮起義後分為東西魏。為了與東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於大統八年(542)把流入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編為六軍。次年與東魏作戰,敗於洛陽邙山,損失很大。為了補充和擴大隊伍,以後幾年不斷收編關隴漢人豪族的鄉兵部曲,選任當州豪望為鄉帥。大統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國(大將軍)、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又稱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係統。八柱國的設置乃模仿鮮卑拓跋部的八部製度,其中宇文泰實為全軍統帥,魏宗室元欣僅掛虛名,實際分統府兵的隻有六柱國,也與周國六軍之製相符。
府兵製度,起於西魏而盛於唐。
募兵製:
起於春秋吳起簡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傳統征發形式組建了列國的第一隻特種精銳部隊——武卒。
春秋時代,征兵工作主要麵向城市戶口,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農村征兵工作也有聲有色了,但征來的人沒工資,還得自己解決武器和糧食。吳起改革了傳統的征兵製,他以苛刻的篩選標準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吳起就發給他們工資,成為職業軍人,而不是臨時征發打完仗就迴家。這些人放下手中的農活出來扛戟,相當於找到一份長期工作,不但有軍餉,而且全家免去徭役賦稅,並且賜給土地房屋。
唐朝初期實行府兵製來征集管理軍隊。
征集對象,唐初規定,內府即“三衛”“五府”之兵,從二品至五品官家子孫中征集,非高官子弟不得躋身此列(陳傅良《曆代兵製》卷六)。外府即設於諸道折衝府之兵,“皆取六品以下子孫及白丁(無爵人家)無職役者點充”(《唐六典?兵部》)。年齡一般在20或25歲以上,56或60歲以下,每3年或6年點選一次,“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議?擅興》)。為兵者依均田令授田,免租庸調,並可立功得爵入官。凡出征作戰或番上宿衛,須自備一定武器、資糧。
但是,隨著唐朝中期之後邊患增加,用兵不斷,戍期延長,加上腐敗日益嚴重,邊將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為自己服苦役,因此無人願當府兵。天寶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衝府已經無兵可交。唐不得不停止征發府兵,改行募兵製。唐初曾在局部邊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時開始盛行,開元年間,京師宿衛、邊鎮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為募兵充任。
…………
士族:
又稱門第、衣冠、世族、勢族、世家、巨室、門閥等。門閥,是門第和閥閱的合稱,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
士族的淵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士”階層,“士”階層是中國古代社會中具有一定身分地位的特定社會階層,後演變為對知識分子的泛稱。原來可能指原始社會末期與氏族部落首領和顯貴同族的武士,進入階級社會後,他們成為統治階級的一部分。因古代學在官府,隻有士以上的貴胄子弟才有文化知識,故士又成了有一定知識和技能之人的稱唿。
門閥製度是中國曆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係統,其實際影響造成朝廷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氏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與專長。直到唐代,門閥製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製度所取代。
中國曆史上有名的世族有春秋時期的晉國六卿(趙氏、韓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氏)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南北幾大世家(琅琊王氏 陳郡謝氏 陳郡袁氏 蘭陵蕭氏) 隋唐時期的五姓七望(隴西李氏、趙郡李氏、 博陵崔氏、清河崔氏、範陽盧氏、滎陽鄭氏、太原王氏)。
魏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製",國家選拔官吏隻看家世出身,導致門閥士族壟斷了朝廷的重要官職。他們又通過大族之間互相聯姻,在統治階級內部構成了一個門閥貴族階層,並逐漸形成了一整套的特權製度,即"門閥政治"。
在政治上,按門第高低分享特權,世代擔任很重要官職(九品中正製是士族製度的政治保障);在經濟上,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建立起自給自足、實力雄厚的莊園經濟(品官占田蔭客製為士族製度提供經濟保障);在社會生活中,不與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在文化上,崇尚清談,占據高級文官職位。
品官占田蔭客製:
一般指“蔭客製”,包含蔭親屬及蔭客。
蔭親屬製:占田製中即規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級的高低蔭庇親屬、客戶,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蔭三世。
蔭客製:宗室、國賓、先賢後人及士人的子孫待遇相同。官吏還可以蔭庇食客及佃客
其由來是兩晉時期有關戶籍的一項法令規定。西晉占田令規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級的高低蔭庇親屬,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蔭三世。宗室、國賓、先賢後人及士人的子孫待遇相同;除蔭親屬外,還可以蔭衣食客及佃客:六品以上可以蔭衣食客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禦前護衛可蔭一人;佃客則一、二品可蔭五十戶,三品十戶,四品七戶,五品五戶,六品三戶,七品二戶,八、九品一戶。
蔭客製使官僚蔭客受到法律保護,西晉在蔭客製普遍推行的同時又規定了蔭客的數量,即國家在承認蔭客的同時又試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製。
看似挺好的,但是這種限製並沒有完全起到作用,各大族完全沒有遵守限額,大大超過了法令允許的數量。至東晉,南北大族蔭客現象也十分嚴重,達到毫無限製的程度。
由於官吏自身及被蔭庇者皆不需向國家賦稅,朝廷收入減少。最後由一般齊民編戶負擔賦稅,這使得本身負擔不輕的農民紛紛投靠在大地主名下。久之世族掌握了經濟特權,與朝廷分庭抗禮,最後朝廷采取檢括戶籍的方式壓抑世族蔭客數。這個現象一直持續到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