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時候三天五頭就曠課去錢櫃找他們,大部分錢櫃最賺錢的買賣我都見過了,但是講真我覺得很一般——不論是在最偏僻的包間唱歌,在夜總會那層坐在最後看熱鬧,或者二老毛喝不下去了叫我頂缸去的富婆包間,我都沒什麽感覺——但是據我看來連他們都特別討厭這種生活——但凡我找他們,在上班的時間他們都極力不讓我喝酒,但是下了班出來以後你可以盡情喝,喝到盡興為止。


    那時候建華和他一個表弟在一個最繁華的城中村租了一個以前金蘋果小三那種小屋子,房子裏隻有三支一米五寬的單人床和一個非常窄小的陽台,陽台就是廚房和客廳、起居室、衣帽間——從我慢慢去他們那裏開始以後他們就沒開過火,那個廚房基本成了雜物間——就這個不足三十平米的小隔間裏,大約住了十幾個人——常駐的,跑路的,借宿的,還有自己家有大床但是寧願在這裏擠的比如我,所有人都擠在這個小小的空間裏,而我覺得這很有趣。


    我覺得有趣的點在於,這幫人三天五頭地就吃不起飯,三天五頭跟人打架,成群結夥地不務正業混日子——但是他們混日子總也是比較熱鬧不是嗎?你還記得我的問題是什麽嗎?孤獨,孤獨的人總是願意往熱鬧的地方鑽的,所以後麵我跟學校的人來往少了以後幾乎每天都去找建華二老毛喝酒。去了先拿身份證或者食堂的飯卡捅開門——但凡能自己動手的我一般都不會麻煩別人,他們在屋裏打撲克,我也要拿飯卡開門的,不喜歡敲門麻煩別人過來開——然後進去跟別人要點瓜子嗑著,等著建華和二老毛下班,他們迴來以後就會帶我去喝酒。有的時候,大概每周一次吧,我也會等不及就去錢櫃找他倆。


    那時候二老毛的權限比建華好得多,建華接待我隻能把我安排在唱歌的包間裏,還要時時刻刻提防經理過來抓到。二老毛的話,直接上五樓的夜總會,這裏麵有各種表演,三天五頭地請一些一線或者二線的明星過來,吃喝什麽的都不需要我花錢,二老毛都可以安排——當然,你不能點姑娘,點姑娘那就得自己消費了,或者別人請客,總之得花錢——不管什麽時候什麽地點,不管是二老毛或者身價幾十億的侯總,找姑娘這個事我從來不讓別人請客,也不花錢請別人消費,我的原則是有本事你自己去找去消費,沒本事你就憋著,哪有找女人還要別人給你掏錢的對不對?後麵因為我這個脾性侯總罵了我很多次,嫌棄我不幫客戶們找女人...大佬,人都有自己的一些原則的嘛,我的原則就是這樣,不論你生意多大能給我賺多少錢,在找異性這個方麵我從不需要別人幫忙,也就從不會給別人幫忙——怎麽啦,你自己找不著讓別人幫你拉皮條?那你趕緊去死好了...


    說得太絕對了,我這也不是咒那些需要別人介紹或者相親去接觸異性的朋友,我隻是說我自己不願意在倆性相處的中間搭手或者被別人搭手,我一輩子不願意給別人管媒拉纖——我一生幹這種事隻有倆次,倆次都沒有好下場,所以我覺得我這個原則就是對的——沒錢我就憋著,有錢再去消費,沒本事我就買個飛機杯,有本事我自己去高檔餐廳搭訕(如今搭訕上等的好姑娘據我觀察別的地方都夠嗆,隻有高檔餐廳經常有,但是這類地方搭訕成功率非常低,沒有哪個美女能容忍你影響她食欲的,所以想搭訕得花點心思),第三人介入會讓我非常不舒服——那時候如此,現在也一樣,這種事自己搞不定去麻煩別人很少有好結果的。


    i will do it myself,很多事其實隻適合自己做,你得活久了才信服這個道理的。


    因為如果我去他們就得接待我,接待我就會影響他們做自己的事,而且大部分時候還要花錢,所以我控製著自己一周最多最多隻去錢櫃一次——我心裏其實是想去無數次的,哪怕別的都沒有我隻是蹲在那裏看形形色色的人我也願意,我就喜歡看世間百態——那時候的我對全部人類社會都充滿了熱情,很多東西我都沒見過,很多人我都覺得有意思,所以我內心裏真的很喜歡往錢櫃裏鑽——大意了你小子,人類社會是禁不住聰明人這麽熱情地看的,就便謝菲那樣的絕世美女看多了你也會覺得她讓人厭煩,而人類這整個社會絕對連紅梅那樣的女人都不如。紅梅起碼還苗條天真呢,人類這個社會絕大多數時候都缺乏美感非常惡心——過去那個時代缺乏,現在更缺乏,哪禁得住你掰開了自己的眼皮目不轉睛地看——但是那時候我還是小夥子,我還年輕,我還充滿著美好的期待,所以我當然就有那種下煤窯幹了一禮拜出來以後看見一個泡澡池子的感覺,我當然就想不顧一切跳進去——一般人的話,可能還要先伸出手試試,再伸腳進去試試,然後慢慢坐下去看看蛋蛋能不能扛得住,我不是的,我絕對就是噗通一聲先跳進去,太冷或者太燙我再出來嘛多大點事——查理哥過去就是這種人。


    所以建華經常不讓我去找他,但是二老毛讓,不但讓他還總是把我伺候得特別舒服勾引我盡量多去,有時候我偷偷摸摸去找二老毛,還得躲著點建華——就跟偷情似的,建華就像我老婆,二老毛就是我的小三,我倆老是背著建華偷吃——但是總得有個限度的,那時候我雖然沒把很多東西看清楚,但是我說了老天在造人的時候在你心裏植入了基本的善惡觀的,我雖然不知道建華是為我好二老毛是勾引我作惡,但是我的確是規定自己每周最多過去錢櫃一次——完全不去那也不符合我的性格,但是每天都去建華就會跟我打架跟我絕交,我哪怕就是為了不跟建華打架我也得控製自己的欲望——所以我說我本質上是個好人你們還不信,建華就像我爹一樣讓我產生了一種厭惡,但是打心眼裏我是服氣人家的,我爹一輩子正派,就是因為太過於正派他才活得那麽辛苦。我做不到那麽正直,但是起碼可以欣賞敬佩別人的正直不是麽?建華是正直的,他自己掉進那種地方,就拚了命阻擋我也掉進去,但是我這人天生反骨,別人越不想讓我去做一件事我越是每天惦記,你都不如完全別搭理我讓我自己成長,我可能會比現在成器得多——但是別人對我太好了,別人對我的好其實就是我的負擔,我總想做點壞事對衝這種好意,就像我總想做點倒黴事對衝命運對我的青睞一個道理——我不需要這麽多的好意和青睞就能過下去,你們何必呢?不論好壞,我有自己折磨自己其實就夠夠的了,不需要別人的。


    建華喝酒不太行,也就一斤白酒就躺倒了——大概也就是那個時候,我們一起去喝酒,這家夥喝多了去旱廁上方便掉進去,差點把自己送走,要不是我們幾個等不到他去找,他還要在坑裏繼續睡——這還得虧那時候是冬天,這要是夏天再喝幾口,那可就成這輩子的笑話了...你發現沒有,好人們哪怕咬著牙閉著眼睛挺胸抬頭夾緊屁股去做壞事,他們也總有個限度,喝多了鬧笑話不過就是掉到茅坑裏罷了,壞人不是的,壞人做什麽都是沒限度沒風水拚了命地作——比如我,我幾乎每次喝酒都要喝得失去記憶,有的時候失去記憶還要繼續喝,或者喝到胃裏死活裝不下了跑去洗手間摳喉嚨吐一趟,迴來也要接著喝到失去記憶——好人哪怕喝酒也不是這樣。我想起,那時候有一次我和二老毛都喝多了在街上比武——男人嘛,都是這樣,互相都好奇對方武功到底如何,平常不太好意思,喝多就得比劃一下了——人喝酒也分好多種,我喝多了身上發軟武功不行,二老毛喝多了渾身硬邦邦肌肉都爆起來非常厲害,所以他把我揍了一頓——我倆在那裏打,建華過來勸架,被我一把推得四仰八叉摔在地上,然後就開始像噴泉一樣噗噗往外噴啤酒...


    因此上其實從喝酒看一個人多少也能看出一點來的,有的人喝多了是放大性格裏的壞,有的人反而是放大他的好——如果從性格上來說我有一部分像二老毛一樣壞,但是也有一部分像建華一樣好。年輕的時候建華胡作非為去放款,那時候我覺得這家夥不是好東西,他才是碰監門的好料子。結果進去社會以後發現建華其實是個好人,根本不會作惡,頂死了也就是拿點穴撲克去坑人,贏三倆千快就覺得太多趕快收手——那不是惡,那隻是逗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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