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腳步聲,吳盡歡眼神一黯,他從石柱後也慢慢走了出來。
二人的目光對在一起,過了片刻,死囚好奇地上下打量著他。
眼前的這名東方青年,和傑森沒有一點相似的地方,但死囚的直覺告訴他,他就是傑森,他的直覺一向很準。
吳盡歡說道:“像個男人一樣決鬥?”
當年在傭兵訓練營的時候,他和死囚也經常做這樣的決鬥,隻不過那時兩人用的都是空包彈,打在身上,最多就是腫個紫疙瘩,過兩天就消了。
而這次,他倆用的都是真槍實彈,是生死對決的決鬥。
“你還記得?”死囚笑了。
“經常會想起。”
死囚點點頭,揚起下巴,說道:“我不會手下留情。”
“我也是。”
說話之間,兩人逆向而行,越走越近,到最後,胸脯和胸脯都快貼到一起。
而後,兩人不約而同地看眼對方,又不約而同地轉迴身形,由麵對麵,變成了背靠著背。
“對於你而言,原則是不會變的吧?”吳盡歡靠著死囚的後背,幽幽說道。
聽得出來,他還在做最後的努力,死囚臉上的笑意加深幾分。
“在訓練營的時候,連教官都說,你是他見過的最冷血又最兇殘的士兵。”死囚笑道:“可是教官看錯你了,你一直都是個心軟的人。”
是嗎?吳盡歡自己倒是從來沒有這樣的感覺。
“如果,你真的是傑森,你就應該了解我,了解我的習慣,了解我的信仰。”
但凡接下的任務,隻要還有一息尚存,就一定要把它做完。這不僅僅是原則,更是一種信仰。
吳盡歡喃喃說道:“當人們的心靈盲從所謂的真理時,我們要牢記,世上從沒有過絕對的真理;當人們的行為被道德和法律約束時,我們要牢記,世上的任何約束都可以被打破。”
死囚笑道:“你還記得我說的話。”
“隻是記得。”我從來沒有把殺人當成過信仰,這應該就是你和我之間最大的不同。吳盡歡話鋒一轉,問道:“你在這裏等了很久。”
“一直躲在附近的那座山上。”死囚語氣平靜道:“當他們第一次作案的時候,我就找到了這裏。”
“你確定我一定會來這裏?”
“並不確定。你可能會來,也可能不會來,但隻要有百分之一的幾率,我就不會錯過。”
“這是你的風格。”
“你還如以前一樣了解我。”死囚側了側頭,停頓片刻,說道:“我不知道你是傑森。”
“嗯。”
“否則,這個生意,我無論如何也不會接下來。”說著話,他笑問道:“知道為什麽嗎?”
“因為你想活著。”
死囚愣了愣,接著哈哈大笑起來,說道:“嗯,這是傑森說話的風格。”
吳盡歡也笑了。
兩人都沒有再說話,小樓裏,也安靜了下來。時間慢慢流逝,不知過了多久,死囚問道:“開始嗎?”
“好。”
死囚深吸口氣,後背向後撞了撞,這是他給吳盡歡的信號。
兩人同一時間向前邁步。
一步、兩步、三步……
兩個各走出十步。緊接著,雙雙停止腳步,又是在同一時間,他倆一同扭轉迴身形。吳盡歡端起手槍的同時,身子猛然蹲了下去。
噗——
死囚的手槍響起,子彈射出膛口,打中吳盡歡的肩頭。在他開槍的瞬間,槍火乍現的光芒也讓吳盡歡準確地看清楚死囚的身形。
他手指扣動扳機,還擊了一槍。
說時遲,那時快,他二人的開槍,雖說是一前一後,但實際上,相差隻有零點幾秒。
吳盡歡開完一槍後,直接坐到地上,臉色煞白,鮮血順著他的肩頭汩汩流淌出來。
若單比開槍的速度,他不會比死囚慢,但是他不能確定,不能確定自己可以一槍擊中死囚的要害。
小樓裏太黑了,二十步的距離,已完全看不到對方的身影,隻能大致評估對方的方位。
所以,他故意等對方先開槍,借助對方的槍火,他再做出準確還擊。
他賭對了。
死囚打向他的這一槍,也是憑感覺,如果吳盡歡不動,這一槍會打中他心髒偏下的位置,他的下蹲,讓這一槍打中他的肩頭。
他還擊的一槍,則是精準地打在死囚的右胸,子彈打穿了他的肺葉。
死囚的身子猛然一震,向旁踉蹌了幾步,身子靠著牆壁,慢慢滑倒。
當吳盡歡強忍著肩頭的疼痛,走到死囚近前的時候,他正坐在地上,不斷地咳嗽著。每咳一下,便有血水從他的口中噴出來。
吳盡歡蹲下身形,捂住死囚右胸的傷口。
死囚臉色蒼白如紙,看向吳盡歡,緩緩搖頭,斷斷續續地說道:“沒……沒用的……”
說著話,他目光低垂,看了一眼吳盡歡肩頭的傷口,又連續咳嗽幾聲,喘息著說道:“我……我始終還是贏不了你……”
論槍法,他自認要在傑森之上,論身手,他也不覺得自己不如傑森,但有一點,他不得不承認,傑森是他這輩子見過的反應能力最快、應變能力最強的一個人,捕捉機會的能力極強。
他不願意對陣傑森,除了私交之外,原因也就在這。
高手對決,生死就在那零點幾秒之間,比拚的已不僅僅是技能的高低、經驗的多寡,更考驗人的是應變和反應能力,捕捉機會的能力,而這幾點,又都是傑森的強項。
“你很厲害。”吳盡歡用力壓住死囚的傷口,說道。
死囚笑了笑,斷斷續續道:“我……我這輩子,度過的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我的家鄉,西弗吉尼亞,還有……還有在傭兵訓練營的日子……”
不管吳盡歡怎麽用力摁住他的傷口,血仍不斷地順著他的手指縫隙流淌出來。
“你死了,你迴到了你的家鄉,也許,我死了,我也會迴到我的家鄉,傑森,你說是嗎?”死囚緊緊抓住他的胳膊,充滿期盼地看著他。
“嗯,是的。”吳盡歡垂下頭,應道。
“真好啊。”死囚看著他,咧著嘴笑了。他費力地扭頭,看向樓梯通道那邊,說道:“槍……槍……”
吳盡歡明白他的意思,他站起身形,快步走到樓梯通道裏,從台階上,撿起狙擊步槍,然後走迴到死囚身旁,將槍交給他。
死囚在抱住狙擊槍的同時,臉上也泛起一層不自然的光彩。
他輕輕撫摸著槍身,看向吳盡歡,問道:“傑森,你還記得,我們一起練槍的日子嗎?”
“嗯,記得。”
“再……再陪我練一次吧。”
“好。”吳盡歡把死囚從地上架起來,兩人走到窗口處,吳盡歡幫著傑森,把沉重的狙擊槍架在窗台上。
死囚靠在窗台前,咳了幾聲,虛弱地說道:“精工國際的aw50f重型狙擊槍,有效射程,兩千米,我用它,可以打中兩千五百米外的可樂瓶。”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厲害。”吳盡歡說道。
“你……你來試試……”
“好。”吳盡歡接過他手中的槍,透過微光夜視瞄準鏡,能清晰看到遠方的樹木和草叢。
他轉頭看眼死囚,見他正樂嗬嗬地看著自己,吳盡歡笑了,有那麽一刻,他仿佛又迴到了傭兵訓練營,又迴來了他二人一同練槍的日子。
他重新低下頭,透過準鏡,說道:“一千兩百米,有顆小樹。”
“打……打中樹心……”
“好。”吳盡歡應了一聲,手指扣動扳機。
嘭!
重型狙擊步槍特有的槍聲乍響。架住狙擊槍的窗台都為之一震,上麵的灰塵被震起一層。
“中了!”
“繼……繼續……”
“一千八百米,樹下的石頭。”說著話,他再次扣動扳機。
嘭!
又是一聲槍響。
“中了。”
他話音剛落,身旁突然傳來噗通一聲悶響。
吳盡歡的頭稍微抬了抬,眼中蒙起一層水霧,他重新低下頭,繼續看著準鏡,說道:“兩千米,歪脖樹,樹心!”說著,他再次扣動扳機。
“打偏了,死囚,讓我再試一次。”他眨了下眼睛,水珠滴落,重新瞄準,扣動扳機。
嘭、嘭!
他連開兩槍,兩顆子彈劃破長空,發出尖銳的唿嘯聲……
吳盡歡放開槍,身子依靠著牆壁,慢慢滑坐到地上,轉頭看著身旁同樣坐在地上,如同睡著了的死囚,他垂下頭,一字一頓地說道:“死囚,我一定送你迴家!”
不知過了多久,吳盡歡從口袋中摸出手機,撥打電話。
過了好一會,電話接通,話筒裏傳來不滿地問話聲:“喂?”
“請問,是炮哥嗎?我是吳盡歡,想請炮哥幫我個忙。”
他的電話,是打給洪門在n市的分堂主,綽號三炮的錢文明。
大概有等了四十多分鍾的時間,幾輛麵包車穿過野地,行駛到小樓的近前,紛紛停了下來。
緊接著,車門拉開,從幾輛麵包車裏蹦出來十多名彪形大漢。
為首的一位,是個身材瘦小的中年人,穿著普通,還稍微有些駝背,給人的感覺病態又頹廢。
他姓曹,知道他全名的沒有幾個,認識他的人,都叫他老曹。
他是洪門中人,同時也是n市道上有名的‘清潔工’。
老曹率先走進小樓裏,先是看到躺在門口的兩具屍體,他腳步未停,直接從屍體身上邁了過去。
瞧見坐在窗台下的吳盡歡和死囚時,他先是一怔,而後快步走上前去,關切地問道:“吳先生,你受傷了?”
吳盡歡慢慢搖頭,說道:“小傷而已,老曹,麻煩你,幫我把這裏清理一下。”
“沒問題。”老曹答應一聲,向窗戶外麵的大漢們招招手。
十多名彪形大漢,各拿著工具,從外麵走了進來。
人們動作熟練的把屍體放平,再用保鮮膜一層一層的將其包裹住,然後抬起屍體,裝進樓外的麵包車裏。
沒有人指揮他們,也沒有人說話交談,所有人都是忙碌得有條不紊,動作嫻熟又默契。
二人的目光對在一起,過了片刻,死囚好奇地上下打量著他。
眼前的這名東方青年,和傑森沒有一點相似的地方,但死囚的直覺告訴他,他就是傑森,他的直覺一向很準。
吳盡歡說道:“像個男人一樣決鬥?”
當年在傭兵訓練營的時候,他和死囚也經常做這樣的決鬥,隻不過那時兩人用的都是空包彈,打在身上,最多就是腫個紫疙瘩,過兩天就消了。
而這次,他倆用的都是真槍實彈,是生死對決的決鬥。
“你還記得?”死囚笑了。
“經常會想起。”
死囚點點頭,揚起下巴,說道:“我不會手下留情。”
“我也是。”
說話之間,兩人逆向而行,越走越近,到最後,胸脯和胸脯都快貼到一起。
而後,兩人不約而同地看眼對方,又不約而同地轉迴身形,由麵對麵,變成了背靠著背。
“對於你而言,原則是不會變的吧?”吳盡歡靠著死囚的後背,幽幽說道。
聽得出來,他還在做最後的努力,死囚臉上的笑意加深幾分。
“在訓練營的時候,連教官都說,你是他見過的最冷血又最兇殘的士兵。”死囚笑道:“可是教官看錯你了,你一直都是個心軟的人。”
是嗎?吳盡歡自己倒是從來沒有這樣的感覺。
“如果,你真的是傑森,你就應該了解我,了解我的習慣,了解我的信仰。”
但凡接下的任務,隻要還有一息尚存,就一定要把它做完。這不僅僅是原則,更是一種信仰。
吳盡歡喃喃說道:“當人們的心靈盲從所謂的真理時,我們要牢記,世上從沒有過絕對的真理;當人們的行為被道德和法律約束時,我們要牢記,世上的任何約束都可以被打破。”
死囚笑道:“你還記得我說的話。”
“隻是記得。”我從來沒有把殺人當成過信仰,這應該就是你和我之間最大的不同。吳盡歡話鋒一轉,問道:“你在這裏等了很久。”
“一直躲在附近的那座山上。”死囚語氣平靜道:“當他們第一次作案的時候,我就找到了這裏。”
“你確定我一定會來這裏?”
“並不確定。你可能會來,也可能不會來,但隻要有百分之一的幾率,我就不會錯過。”
“這是你的風格。”
“你還如以前一樣了解我。”死囚側了側頭,停頓片刻,說道:“我不知道你是傑森。”
“嗯。”
“否則,這個生意,我無論如何也不會接下來。”說著話,他笑問道:“知道為什麽嗎?”
“因為你想活著。”
死囚愣了愣,接著哈哈大笑起來,說道:“嗯,這是傑森說話的風格。”
吳盡歡也笑了。
兩人都沒有再說話,小樓裏,也安靜了下來。時間慢慢流逝,不知過了多久,死囚問道:“開始嗎?”
“好。”
死囚深吸口氣,後背向後撞了撞,這是他給吳盡歡的信號。
兩人同一時間向前邁步。
一步、兩步、三步……
兩個各走出十步。緊接著,雙雙停止腳步,又是在同一時間,他倆一同扭轉迴身形。吳盡歡端起手槍的同時,身子猛然蹲了下去。
噗——
死囚的手槍響起,子彈射出膛口,打中吳盡歡的肩頭。在他開槍的瞬間,槍火乍現的光芒也讓吳盡歡準確地看清楚死囚的身形。
他手指扣動扳機,還擊了一槍。
說時遲,那時快,他二人的開槍,雖說是一前一後,但實際上,相差隻有零點幾秒。
吳盡歡開完一槍後,直接坐到地上,臉色煞白,鮮血順著他的肩頭汩汩流淌出來。
若單比開槍的速度,他不會比死囚慢,但是他不能確定,不能確定自己可以一槍擊中死囚的要害。
小樓裏太黑了,二十步的距離,已完全看不到對方的身影,隻能大致評估對方的方位。
所以,他故意等對方先開槍,借助對方的槍火,他再做出準確還擊。
他賭對了。
死囚打向他的這一槍,也是憑感覺,如果吳盡歡不動,這一槍會打中他心髒偏下的位置,他的下蹲,讓這一槍打中他的肩頭。
他還擊的一槍,則是精準地打在死囚的右胸,子彈打穿了他的肺葉。
死囚的身子猛然一震,向旁踉蹌了幾步,身子靠著牆壁,慢慢滑倒。
當吳盡歡強忍著肩頭的疼痛,走到死囚近前的時候,他正坐在地上,不斷地咳嗽著。每咳一下,便有血水從他的口中噴出來。
吳盡歡蹲下身形,捂住死囚右胸的傷口。
死囚臉色蒼白如紙,看向吳盡歡,緩緩搖頭,斷斷續續地說道:“沒……沒用的……”
說著話,他目光低垂,看了一眼吳盡歡肩頭的傷口,又連續咳嗽幾聲,喘息著說道:“我……我始終還是贏不了你……”
論槍法,他自認要在傑森之上,論身手,他也不覺得自己不如傑森,但有一點,他不得不承認,傑森是他這輩子見過的反應能力最快、應變能力最強的一個人,捕捉機會的能力極強。
他不願意對陣傑森,除了私交之外,原因也就在這。
高手對決,生死就在那零點幾秒之間,比拚的已不僅僅是技能的高低、經驗的多寡,更考驗人的是應變和反應能力,捕捉機會的能力,而這幾點,又都是傑森的強項。
“你很厲害。”吳盡歡用力壓住死囚的傷口,說道。
死囚笑了笑,斷斷續續道:“我……我這輩子,度過的最快樂的時光,就是在我的家鄉,西弗吉尼亞,還有……還有在傭兵訓練營的日子……”
不管吳盡歡怎麽用力摁住他的傷口,血仍不斷地順著他的手指縫隙流淌出來。
“你死了,你迴到了你的家鄉,也許,我死了,我也會迴到我的家鄉,傑森,你說是嗎?”死囚緊緊抓住他的胳膊,充滿期盼地看著他。
“嗯,是的。”吳盡歡垂下頭,應道。
“真好啊。”死囚看著他,咧著嘴笑了。他費力地扭頭,看向樓梯通道那邊,說道:“槍……槍……”
吳盡歡明白他的意思,他站起身形,快步走到樓梯通道裏,從台階上,撿起狙擊步槍,然後走迴到死囚身旁,將槍交給他。
死囚在抱住狙擊槍的同時,臉上也泛起一層不自然的光彩。
他輕輕撫摸著槍身,看向吳盡歡,問道:“傑森,你還記得,我們一起練槍的日子嗎?”
“嗯,記得。”
“再……再陪我練一次吧。”
“好。”吳盡歡把死囚從地上架起來,兩人走到窗口處,吳盡歡幫著傑森,把沉重的狙擊槍架在窗台上。
死囚靠在窗台前,咳了幾聲,虛弱地說道:“精工國際的aw50f重型狙擊槍,有效射程,兩千米,我用它,可以打中兩千五百米外的可樂瓶。”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厲害。”吳盡歡說道。
“你……你來試試……”
“好。”吳盡歡接過他手中的槍,透過微光夜視瞄準鏡,能清晰看到遠方的樹木和草叢。
他轉頭看眼死囚,見他正樂嗬嗬地看著自己,吳盡歡笑了,有那麽一刻,他仿佛又迴到了傭兵訓練營,又迴來了他二人一同練槍的日子。
他重新低下頭,透過準鏡,說道:“一千兩百米,有顆小樹。”
“打……打中樹心……”
“好。”吳盡歡應了一聲,手指扣動扳機。
嘭!
重型狙擊步槍特有的槍聲乍響。架住狙擊槍的窗台都為之一震,上麵的灰塵被震起一層。
“中了!”
“繼……繼續……”
“一千八百米,樹下的石頭。”說著話,他再次扣動扳機。
嘭!
又是一聲槍響。
“中了。”
他話音剛落,身旁突然傳來噗通一聲悶響。
吳盡歡的頭稍微抬了抬,眼中蒙起一層水霧,他重新低下頭,繼續看著準鏡,說道:“兩千米,歪脖樹,樹心!”說著,他再次扣動扳機。
“打偏了,死囚,讓我再試一次。”他眨了下眼睛,水珠滴落,重新瞄準,扣動扳機。
嘭、嘭!
他連開兩槍,兩顆子彈劃破長空,發出尖銳的唿嘯聲……
吳盡歡放開槍,身子依靠著牆壁,慢慢滑坐到地上,轉頭看著身旁同樣坐在地上,如同睡著了的死囚,他垂下頭,一字一頓地說道:“死囚,我一定送你迴家!”
不知過了多久,吳盡歡從口袋中摸出手機,撥打電話。
過了好一會,電話接通,話筒裏傳來不滿地問話聲:“喂?”
“請問,是炮哥嗎?我是吳盡歡,想請炮哥幫我個忙。”
他的電話,是打給洪門在n市的分堂主,綽號三炮的錢文明。
大概有等了四十多分鍾的時間,幾輛麵包車穿過野地,行駛到小樓的近前,紛紛停了下來。
緊接著,車門拉開,從幾輛麵包車裏蹦出來十多名彪形大漢。
為首的一位,是個身材瘦小的中年人,穿著普通,還稍微有些駝背,給人的感覺病態又頹廢。
他姓曹,知道他全名的沒有幾個,認識他的人,都叫他老曹。
他是洪門中人,同時也是n市道上有名的‘清潔工’。
老曹率先走進小樓裏,先是看到躺在門口的兩具屍體,他腳步未停,直接從屍體身上邁了過去。
瞧見坐在窗台下的吳盡歡和死囚時,他先是一怔,而後快步走上前去,關切地問道:“吳先生,你受傷了?”
吳盡歡慢慢搖頭,說道:“小傷而已,老曹,麻煩你,幫我把這裏清理一下。”
“沒問題。”老曹答應一聲,向窗戶外麵的大漢們招招手。
十多名彪形大漢,各拿著工具,從外麵走了進來。
人們動作熟練的把屍體放平,再用保鮮膜一層一層的將其包裹住,然後抬起屍體,裝進樓外的麵包車裏。
沒有人指揮他們,也沒有人說話交談,所有人都是忙碌得有條不紊,動作嫻熟又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