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以尚書右仆射郭祚領太子少師。祚嚐從魏主幸東宮,懷黃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仆射”、“黃少師”。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製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丹陽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即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並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修定。但頃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曆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可即撰次。”於是尚書仆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製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恆代之。□恆,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錄東荊州。
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仆射袁昂為右仆射。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誌,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遊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閑遠,以閑遠之兵攻要近之眾,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複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複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辛巳,新作太極殿。
上嚐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仆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複論!”上以為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床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唿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即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醜,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嶽,德薄致災,淮南萬裏,係於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泛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瑅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眾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麵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救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沉深寬厚,有方略,得士眾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領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
秋,八月,戊午,以臨川王宏為司空。
魏恆、肆二州地震、山鳴,逾年不已,民履壓死傷甚眾。
魏主幸東宮,以中書監崔光為太了少傅,命太子拜之。光辭不敢當,帝不許。太子南麵再拜,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皆拜。光北麵立,不敢答,唯西麵拜謝而出。
天監十三年甲午,公元五一四年春,二月,丁亥,上耕藉田,大赦。宋、齊藉田用正月,至是始用二月,及致齋祀先農。
魏東豫州刺史田益宗衰老,與諸子孫聚斂無厭,部內苦之,鹹言欲叛。魏主遣中書舍人劉桃符慰勞益宗,桃符還,啟益宗侵擾之狀。魏主賜詔曰:“桃符聞卿息魯生在淮南貪暴,為爾不已,損卿誠效。可令魯生赴闕,當加任使。”魯生久未至,詔徙益宗為鎮東將軍、濟州刺史;又慮其不受代,遣後將軍李世哲與桃符帥眾襲之,奄入廣陵。魯生與其弟魯賢、超秀皆奔關南,招引梁兵,攻取光城已南諸戍。上以魯生為北司州刺史,魯賢為北豫州刺史,超秀為定州刺史。三月,魏李世哲擊魯生等,破之,複置郡戍。以益宗還洛陽,授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益宗上表稱為桃符所讒,及言“魯生等為桃符逼逐使叛,乞攝桃符與臣對辨虛實。”詔不許,曰:“既經大宥,不容方更為獄。”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冬,十月,庚辰,魏主遣驍騎將軍馬義舒慰諭柔然。
魏王足之入寇也,上命寧州刺史涪人李略禦之,許事平用為益州。足退,上不用,略怨望,有異謀,上殺之。其兄子苗奔魏,步兵校尉泰山淳於誕嚐為益州主簿,自漢中入魏,二人共說魏主以取蜀之策,魏主信之。辛亥,以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將步騎十五萬寇益州;命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巴北,梁州刺史羊祉出涪城,安西將軍奚康生出綿竹,撫軍將軍甄琛出劍閣;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都督鎮遏梁、楚。遊肇諫,以為:“今頻年水旱,百姓不宜勞役。往昔開拓,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陳計者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可全信。蜀地險隘,鎮戍無隙,豈得虛承浮說而動大軍!舉不慎始,悔將何及!”不從。以淳於誕為驍騎將軍,假李苗龍驤將軍,皆領鄉導統軍。
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陽。上以為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將軍祖□恆視地形,鹹謂“淮內沙士漂輕不堅實,功不可就”。上弗聽,發徐、揚民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假太子右衛率康絢都督淮上諸軍事,並護堰作於鍾離。役人及戰士合二十萬,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於中流。
魏以前定州刺史楊津為華州刺史。津,椿之弟也。先是,官受調絹,尺度特長,任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令悉依公尺,其輸物尤善者,賜以杯酒;所輸少劣,亦為受之,但無酒以示恥。於是人競相勸,官調更勝舊日。
魏太子尚幼,每出入東宮,左右乳母而已,宮臣皆不之知。詹事楊昱上言:“乞自今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等翼從。”魏主從之,命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魏禦史中尉王顯問治書侍禦史陽固曰:“吾作太府卿,府庫充實,卿以為何如?”固曰:“公收百官之祿四分之一,州郡贓贖,悉輸京師,以此充府,未足為多。且‘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可不戒哉!”顯不悅,因事奏免固官。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仆射。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製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修五禮,丹陽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即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並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修定。但頃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曆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可即撰次。”於是尚書仆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製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恆代之。□恆,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錄東荊州。
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仆射袁昂為右仆射。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誌,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遊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閑遠,以閑遠之兵攻要近之眾,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複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複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辛巳,新作太極殿。
上嚐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仆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複論!”上以為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床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唿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即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醜,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嶽,德薄致災,淮南萬裏,係於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泛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瑅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眾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麵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救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沉深寬厚,有方略,得士眾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領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
秋,八月,戊午,以臨川王宏為司空。
魏恆、肆二州地震、山鳴,逾年不已,民履壓死傷甚眾。
魏主幸東宮,以中書監崔光為太了少傅,命太子拜之。光辭不敢當,帝不許。太子南麵再拜,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皆拜。光北麵立,不敢答,唯西麵拜謝而出。
天監十三年甲午,公元五一四年春,二月,丁亥,上耕藉田,大赦。宋、齊藉田用正月,至是始用二月,及致齋祀先農。
魏東豫州刺史田益宗衰老,與諸子孫聚斂無厭,部內苦之,鹹言欲叛。魏主遣中書舍人劉桃符慰勞益宗,桃符還,啟益宗侵擾之狀。魏主賜詔曰:“桃符聞卿息魯生在淮南貪暴,為爾不已,損卿誠效。可令魯生赴闕,當加任使。”魯生久未至,詔徙益宗為鎮東將軍、濟州刺史;又慮其不受代,遣後將軍李世哲與桃符帥眾襲之,奄入廣陵。魯生與其弟魯賢、超秀皆奔關南,招引梁兵,攻取光城已南諸戍。上以魯生為北司州刺史,魯賢為北豫州刺史,超秀為定州刺史。三月,魏李世哲擊魯生等,破之,複置郡戍。以益宗還洛陽,授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益宗上表稱為桃符所讒,及言“魯生等為桃符逼逐使叛,乞攝桃符與臣對辨虛實。”詔不許,曰:“既經大宥,不容方更為獄。”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冬,十月,庚辰,魏主遣驍騎將軍馬義舒慰諭柔然。
魏王足之入寇也,上命寧州刺史涪人李略禦之,許事平用為益州。足退,上不用,略怨望,有異謀,上殺之。其兄子苗奔魏,步兵校尉泰山淳於誕嚐為益州主簿,自漢中入魏,二人共說魏主以取蜀之策,魏主信之。辛亥,以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將步騎十五萬寇益州;命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巴北,梁州刺史羊祉出涪城,安西將軍奚康生出綿竹,撫軍將軍甄琛出劍閣;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都督鎮遏梁、楚。遊肇諫,以為:“今頻年水旱,百姓不宜勞役。往昔開拓,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陳計者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可全信。蜀地險隘,鎮戍無隙,豈得虛承浮說而動大軍!舉不慎始,悔將何及!”不從。以淳於誕為驍騎將軍,假李苗龍驤將軍,皆領鄉導統軍。
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陽。上以為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將軍祖□恆視地形,鹹謂“淮內沙士漂輕不堅實,功不可就”。上弗聽,發徐、揚民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假太子右衛率康絢都督淮上諸軍事,並護堰作於鍾離。役人及戰士合二十萬,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於中流。
魏以前定州刺史楊津為華州刺史。津,椿之弟也。先是,官受調絹,尺度特長,任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令悉依公尺,其輸物尤善者,賜以杯酒;所輸少劣,亦為受之,但無酒以示恥。於是人競相勸,官調更勝舊日。
魏太子尚幼,每出入東宮,左右乳母而已,宮臣皆不之知。詹事楊昱上言:“乞自今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等翼從。”魏主從之,命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魏禦史中尉王顯問治書侍禦史陽固曰:“吾作太府卿,府庫充實,卿以為何如?”固曰:“公收百官之祿四分之一,州郡贓贖,悉輸京師,以此充府,未足為多。且‘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可不戒哉!”顯不悅,因事奏免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