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桓天生複引魏兵出據隔城,詔遊擊將軍下邳曹虎督諸軍討之。輔國將軍朱公恩將兵躣伏,遇天生遊軍,與戰,破之,遂進圍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騎萬餘人來戰,虎奮擊,大破之,俘斬二千餘人。明日,攻拔隔城,斬其襄城太守帛烏祝,複俘斬二千餘人。天生棄平氏城走。陳顯達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將兵拒之。


    甲子,魏大赦。


    乙醜,魏主如靈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還宮。


    魏築城於醴陽,陳顯達攻拔之,進攻沘陽。城中將士皆欲出戰,鎮將韋珍曰:“彼初至氣銳,未可與爭,且共堅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後擊之。”乃憑城拒戰,旬有二日,珍夜開門掩擊,顯達還。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醜,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亥,還宮。


    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講武。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廟,始薦,聞之,為廢祭,臨視哀慟。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閏月,辛酉,以尚書仆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辛未,魏主如靈泉池;癸酉,還宮。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帥眾三千以城附魏。


    上以中外穀帛至賤,用尚書右丞江夏李珪之議,出上庫錢五千萬及出諸州錢,皆令糴買。


    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吳興無秋,會稽豐登,商旅往來,倍多常歲。西陵牛埭稅,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見,日可增倍。並浦陽南北津、柳浦四埭,乞為官領攝一年,格外可長四百許萬。西陵戍前檢稅,無妨戍事;餘三埭自舉腹心。”上以其事下會稽,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議以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稅也,乃以風濤迅險,濟急利物耳。後之監領者不達其本,各務己功,或禁遏佗道,或空稅江行,案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甚,去之從豐,良田饑棘。埭司責稅,依格弗降,舊格新減,尚未議登,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慈恤隱,振廩蠲調;而元懿幸災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必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元懿稟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將羊,其所欲舉腹心,亦當虎而冠耳。書雲:‘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言盜公為損蓋微,斂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於民,方來不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上納之而止。


    魏主訪群臣以安民之術。秘書丞李彪上封事,以為:“豪貴之家,奢僣過度,第宅車服,宜為之等製。”又,國之興亡,在塚嗣之善惡;塚嗣之善惡,在教諭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嚐謂群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衝,情未能專;既臨萬機,不遑溫習。今日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詃免冠謝。此近事之可鑒者也。臣謂宜準古立師傅之官,以訓導太子。


    又,漢置常平倉以救匱乏。去歲京師不稔,移民就豐,既廢營生,困而後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曷若豫儲倉粟,安而給之,豈不愈於驅督老弱餬口千裏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粟積之於倉,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兇則直給。數年之中,穀積而人足,雖災不為害矣。


    又,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一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異體同氣;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於憂懼相連,固自然之恆理也。無情之人,父兄係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遊從自若,車馬衣冠,不變華飾;骨肉之恩,豈當然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所恥矣。


    “又,朝臣遭親喪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糸委,同慶賜之燕。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凡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無其人,職業有曠者,則優旨慰喻,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旅之警,墨□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魏主皆從之。由是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而民不困窮。


    魏遣兵擊百濟,為百濟所敗。


    永明七年己巳,公元四八九年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


    魏主祀南郊,始備大駕。


    壬戌,臨川獻王映卒。


    初,上為鎮西長史,主簿王晏以傾諂為上所親,自是常在上府。上為太子,晏為中庶子。上之得罪於太祖也,晏稱疾自疏。及即位,為丹陽尹,意任如舊,朝夕進見,議論朝事;自豫章王嶷及王儉皆降意接之。二月,壬寅,出為江州刺史;晏不願外出,複留為吏部尚書。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嶽為臨賀王,子峻為廣漢王,子琳為宣城王,子瑉為義安王。


    夏,四月,丁醜,魏主詔曰:“升樓散物以齎百姓,至使人馬騰踐,多有傷毀;今可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老疾貧獨者。”


    丁亥,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醜,還宮。


    上優禮南昌文憲公王儉,詔三日一還朝,尚書令史出外谘事。上猶以往來煩數,複詔儉還尚書下省,月聽十日出外。儉固求解選。詔改中書監,參掌選事。


    五月,乙巳,儉卒。王晏既領選,權行台閣,與儉頗不平。禮官欲依王導,諡儉為文獻。晏啟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氏以來,不加異姓。”出,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


    徐湛之之死也,其孫孝嗣在孕得免。八歲,襲爵枝江縣公,尚宋康樂公主。及上即位,孝嗣為禦史中丞,風儀端簡。王儉謂人曰:“徐孝嗣將來必為宰相。”上嚐問儉:“誰可繼卿者?”儉曰:“臣東都之日,其在徐孝嗣乎!”儉卒,孝嗣時為吳興太守,征為五兵尚書。


    庚戌,魏主祭方澤。


    上欲用領軍王奐為尚書令,以問王晏。晏與奐不相能,對曰:“柳世隆有勳望,恐不宜在奐後。”甲子,以尚書左仆射柳世隆為尚書令,王奐為左仆射。


    六月,丁亥,上如琅邪城。


    魏懷朔鎮將汝陰靈王天賜,長安鎮都大將、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楨,皆坐髒當死。馮太後及魏主臨皇信堂,引見王公,太後令曰:“卿等以為當存親以毀令邪?當滅親以明法邪?”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後不應。魏主乃下詔,稱:“二王所犯難恕,而太皇太後追惟高宗孔懷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謹,聞於中外,並特免死,削奪官爵,禁錮終身。”初,魏朝聞楨貪暴,遣中散閭文祖詣長安察之,文祖受楨賂,為之隱;事覺,文祖亦抵罪。馮太後謂群臣曰:“文祖前自謂廉,今竟犯法。以此言之,人心信不可知!”魏主曰:“古有待放之臣。卿等自審不勝貪心者,聽辭位歸第。”宰官、中散慕容契進曰:“小人之心無常,而帝王之法有常;以無常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從退黜。”魏主曰:“契知心不可常,則知貪之可惡矣,何必求退!”遷宰官令。契,白曜之弟子也。


    秋,七月,丙寅,魏主如靈泉池。


    魏主使群臣議,“久與齊絕,今欲通使,何如?”尚書遊明根曰:“朝廷不遣使者,又築醴陽深入彼境,皆直在蕭賾。不複追使,不亦可乎!”魏主從之。八月,乙亥,遣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等來聘。


    九月,魏出宮人以賜北鎮人貧無妻者。


    冬,十一月,己未,魏安豐匡王猛卒。


    十二月,丙子,魏河東王苟頹卒。


    平南參軍顏幼明等聘於魏。


    魏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仆射穆亮為司空。


    豫章王嶷自以地位隆重,深懷退素,是歲,啟求還第;上令其世子子廉代鎮東府。


    太子詹事張緒領揚州中正,長沙王晃屬用吳興聞人邕為州議曹,緒不許。晃使書佐固請,緒正色曰:“此是身家州鄉,殿下何得見逼!”


    侍中江斅為都官尚書。中書舍人紀僧真得幸於上,容表有士風,請於上曰:“臣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複所須,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上曰:“此由江斅、謝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顧命左右曰:“移吾床遠客!”僧真喪氣而退,告上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斅,湛之孫;瀹,杅之弟也。


    柔然別帥叱呂勤帥眾降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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