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紀二(起閼逢困敦,盡屠維大荒落,凡六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


    永明二年甲子,公元四八四年春,正月,乙亥,以後將軍柳世隆為尚書右仆射;竟陵王子良為護軍將軍兼司徒,領兵置佐,鎮西州。子良少有清尚,傾意賓客,才俊之士,皆遊集其門。開西邸,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記室參軍範雲、蕭琛、樂安任昿、法曹參軍王融、衛軍東閣祭酒蕭衍、鎮西功曹謝杋、步兵校尉沈約、揚州秀才吳郡陸倕,並以文學,尤見親待,號曰八友。法曹參軍柳惲、太學博士王僧孺、南徐州秀才濟陽江革、尚書殿中郎範縝、會稽孔休源亦預焉。琛,惠開之從子;惲,元景之從孫;融,僧達之孫;衍,順之之子;杋,述之孫;約,璞之子;僧孺,雅之曾孫;縝,雲之從兄也。


    子良篤好釋氏,招致名僧,講論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親為眾僧賦食、行水,世頗以為失宰相體。


    範縝盛稱無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貴、貧賤?”縝曰:“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散:或拂簾幌墜茵席之上,或關籬牆落糞溷之中。墜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糞溷者,下官是也。貴賤雖複殊途,因果竟在何處!”子良無以難。縝又著《神滅論》,以為:“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於形,猶利之於刀;未聞刀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論出,朝野喧嘩,難之,終不能屈。太原王琰著論譏縝曰:“嗚唿範子!曾不知其先祖神靈所在!”欲以杜縝後對。縝對曰:“嗚唿王子!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而不能殺身以從之!”子良使王融謂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書郎;而故乖剌為此論,甚可惜也!宜急毀棄之。”縝大笑曰:“使範縝賣論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書郎邪!”


    蕭衍好籌略,有文武才幹,王儉深器異之,曰:“蕭郎出三十,貴不可言。”


    壬寅,以柳世隆為尚書左仆射,丹陽尹李安民為右仆射,王儉領丹陽尹。


    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還宮;庚申,如鴻池;丁卯,還宮。


    五月,甲申,魏遣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六月,壬寅朔,中書舍人吳興茹法亮封望蔡男。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謂之“四戶”,以法亮及臨海呂文顯等為之;既總重權,勢傾朝廷,守宰數遷換去來,四方餉遺,歲數百萬。法亮嚐於眾中語人曰:“何須求外祿!此一戶中,年辦百萬。”蓋約言之也。後因天文有變,王儉極言“文顯等專權徇私,上天見異,禍由四戶”。上手詔酬答,而不能改也。


    魏舊製: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穀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所調各隨土之所出。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製中絕。朕憲章舊典,始班俸祿。戶增調帛三匹,穀二斛九鬥,以為官司之祿;增調外帛二匹。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大赦天下。”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九月,魏詔,班祿以十月為始,季別受之。舊律,枉法十匹,義贓二十匹,罪死;至是,義贓一匹,枉法無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糾按守宰之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恆農李洪之以外戚貴顯,為治貪暴,班祿之後,洪之首以贓敗。魏主命鎖赴平城,集百官親臨數之;猶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自餘守宰坐贓死者四十餘人。受祿者無不踨蹐,賕賂殆絕。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寬之,疑罪奏讞多減死徙邊,歲以千計。都下決大辟,歲不過五六人,州鎮亦簡。


    久之,淮南王佗奏請依舊斷祿,文明太後召群臣議之。中書監高閭以為:“饑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給祿,則廉者足以無濫,貪者足以勸慕;不給,則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議,不亦謬乎!”詔從閭議。


    閭又上表,以為:“北狄悍愚,同於禽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深入。又,狄散居野澤,隨逐水草,戰則與家業並至,奔則與畜牧俱逃,不齎資糧而飲食自足,是以曆代能為邊患。六鎮勢分,倍眾不鬥,互相圍逼,難以製之。請依秦、漢故事,於六鎮之北築長城,擇要害之地,往往開門,造小城於其側,置兵抜守。狄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計六鎮東西不過千裏,一夫一月之功,可城三步之地,強弱相兼,不過用十萬人,一月可就;雖有暫勞,可以永逸。凡長城有五利:罷遊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二也;登城觀敵,以逸待勞,三也;息無時之備,四也;歲常遊運,永得不匱,五也。”魏主優詔答之。


    冬,十月,丁巳,以南徐州刺史長沙王晃為中書監。初,太祖臨終,以晃屬帝,使處於輦下或近藩,勿令遠出。且曰:“宋氏若非骨肉相殘,它族豈得乘其弊!汝深誡之!”舊製:諸王在都,唯得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好武飾,及罷南徐州,私載數百人仗還建康,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叩頭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晃。”帝亦垂泣,由是終無異意,然亦不被親寵。論者謂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武陵王曄多才藝而疏忄幸,亦無寵於帝。嚐侍宴,醉伏地,貂抄肉拌。帝笑曰:“肉汙貂。”對曰:“陛下愛羽毛而疏骨肉。”帝不悅。曄輕財好施,故無畜積;名後堂山曰“首陽”,蓋怨貧薄也。


    高麗王璉遣使入貢於魏,亦入貢於齊。時高麗方強,魏置諸國使邸,齊使第一,高麗次之。


    益州大度獠恃險驕恣,前後刺史不能製。及陳顯達為刺史,遣使責其租賧。獠帥曰:“兩眼刺史尚不敢調我,況一眼乎!”遂殺其使。顯達分部將吏,聲言出獵,夜往襲之,男女無少長皆斬之。


    晉氏以來,益州刺史皆以名將為之。十一月,丁亥,帝始以始興王鑒為督益、寧諸軍事、益州刺史,征顯達為中護軍。先是,劫帥韓武方聚黨千餘人斷流為暴,郡縣不能禁。鑒行至上明,武方出降,長史虞悰等鹹請殺之。鑒曰:“殺之失信,且無以勸善。”乃啟台而宥之,於是巴西蠻夷為寇暴者皆望風降附。鑒時年十四,行至新城,道路籍籍,雲“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征。”乃停新城,遣典簽張曇皙往觀形勢。俄而顯達遣使詣鑒,鹹勸鑒執之。鑒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居二日,曇皙還,具言“顯達已遷家出城,日夕望殿下至。”於是乃前。鑒喜文學,器服如素士,蜀人悅之。


    乙未,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是歲,詔增豫章王嶷封邑為四千戶。宋元嘉之世,諸王入齋閣,得白服、裙帽見人主;唯出太極四廟,乃備朝服。自後此製遂絕。上於嶷友愛,宮中曲宴,聽依元嘉故事。嶷固辭不敢,唯車駕至其第,乃白服、烏紗帽以侍宴。至於衣服、器服製度,動皆陳啟,事無專製,務從減省。上並不許。嶷常慮盛滿,求解揚州,以授竟陵王子良。上終不許,曰:“畢汝一世,無所多言。”嶷長七尺八寸,善修容範,文物衛從,禮冠百僚,每出入殿省,瞻望者無不肅然。


    交州刺史李叔獻既受命,而斷割外國貢獻;上欲討之。


    永明三年乙醜,公元四八五年春,正月,丙辰,以大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發南康、廬陵、始興兵以討叔獻。叔獻耳之,遣使乞更申數年,獻十二隊純銀兜鍪及孔雀毦;上不許。叔獻懼為楷所襲,間道自湘川還朝。


    戊寅,魏詔曰:“圖讖之興,出於三季,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秘緯,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又嚴禁諸巫覡及委巷卜筮非經典所載者。


    魏馮太後作《皇誥》十八篇,癸未,大饗群臣於太華殿,班《皇誥》。


    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詔複立國學;釋奠先師用上公禮。


    二月,己亥,魏製皇子皇孫有封爵者,歲祿各有差。


    辛醜,上祭北郊。


    三月,丙申,魏封皇弟禧為鹹陽王,幹為河南王,羽為廣陵王,雍為潁川王,勰為始平王,詳為北海王。文明太後令置學館,選師傅以教諸王。勰於兄弟最賢,敏而好學,善屬文,魏主尤奇愛之。


    夏,四月,癸醜,魏主如方山;甲寅,還宮。


    初,宋太宗置總明觀以集學士,亦謂之東觀。上以國學既立,五月,乙未,省總明觀。時王儉領國子祭酒,詔於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又詔儉以家為府。


    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無以專經為業者。儉少好《禮》學及《春秋》,言論造次必於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術。儉撰次朝儀、國典,自晉、宋以來故事,無不諳憶,故當朝理事,斷決如流。每博議引證,八坐、丞、郎無能異者。令史諮事常數十人,賓客滿席,儉應接辨析,傍無留滯,發言下筆,皆有音彩。十日一還學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仿效。儉常謂人曰:“江左風流宰相,唯有謝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選用,奏無不可。


    六月,庚戌,魏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並送柔然使。


    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還宮。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初,彌機死,子彌博立,為吐穀渾所逼,奔仇池。仇池鎮將穆亮以彌機事魏素厚,矜其滅亡;彌博兇悖,所部惡之;彌承為眾所附,表請納之。詔許之。亮帥騎三萬軍於龍鵠,擊走吐穀渾,立彌承而還。亮,崇之曾孫也。


    戊子,魏主如魚池,登青原岡;甲午,還宮;八月,己亥,如彌澤;甲寅,登牛頭山;甲子,還宮。


    魏初,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而豪強征斂倍於公賦。給事中李安世上言:“歲饑民流,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雖桑井難複,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明,悉歸今主,以絕詐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議均田。冬,十月,丁未,詔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沒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還受。初受田者,男夫給二十畝,課種桑五十株;桑田皆為世業,身終不還。恆計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足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諸宰民之官,各隨近給公田有差,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


    辛酉,魏魏郡王陳建卒。


    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為司徒。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帥眾拒之,柔然遁去。澄,雲之子也。氐、羌反,詔以澄為都督梁、益、荊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討叛柔服,氐、羌皆平。


    初,太祖命黃門郎虞玩之等檢定黃籍。上即位,別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既連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監會稽呂文度啟上,籍被卻者悉充遠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陽民唐宇之因以妖術惑眾作亂,攻陷富陽,三吳卻籍者奔之,眾至三萬。


    文度與茹法亮、呂文顯皆以奸諂有寵於上。文度為外監,專製兵權,領軍守虛位而已。法亮為中書通事舍人,權勢尤盛。王儉常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邪!”


    是歲,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侖立,號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會,始服袞冕。


    壬午,柔然寇魏邊。


    唐宇之攻陷錢唐,吳郡諸縣令多棄城走。宇之稱帝於錢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將高道度等攻陷東陽,殺東陽太守蕭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將孫泓寇山陰,至浦陽江,浹口戍主湯休武擊破之。上發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擊宇之。台軍至錢唐,宇之眾烏合,畏騎兵,一戰而潰,擒斬宇之,進平諸郡縣。


    台軍乘勝,頗縱抄掠。軍還,上聞之,丁酉,收軍主前軍將軍陳天福棄市;左軍將軍劉明徹免官、削爵,付東冶。天福,上寵將也,既伏誅,內外莫不震肅。使通事舍人丹陽劉係宗隨軍慰勞,遍至遭賊郡縣,百姓被驅逼者悉無所問。


    閏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為邵陵王,皇孫昭文為臨汝公。


    氐王楊後起卒。丁未,詔以白水太守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弟後明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為武都王。集始入朝於魏,魏以為南秦州刺史。


    辛亥,上耕籍田。


    二月,己未,立皇弟钅求為晉熙王,鉉為河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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