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十一(起屠維大淵獻,盡閼逢執徐,凡六年)


    世祖孝武皇帝下


    大明三年己亥,公元四五九年春,正月,己巳朔,兗州兵與魏皮豹子戰於高平,兗州兵不利。


    己醜,以驃騎將軍柳元景為尚作令,右仆射劉遵考為領軍將軍。


    己酉,魏河南公伊卒。


    三月,乙卯,以揚州六郡為王畿,更以東揚州為揚州,徙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


    三月,庚寅,以義興太守垣閬為兗州刺史。閬,遵之子也。


    夏,四月,乙巳,魏主立其弟子推為京兆王。


    竟陵王誕知上意忌之,亦潛為之備;因魏人入寇,修城浚隍,聚糧治仗。誕記室參軍江智淵知誕有異誌,請假先還建康,上以為中書侍郎。智淵,夷之弟子也,少有操行。沈懷文每稱之曰:“人所應有盡有,人所應無盡無者,其唯江智淵乎!”


    是時,道路皆雲誕反。會吳郡民劉成上書稱:“息道龍昔事誕,見誕在石頭城修乘輿法物,習唱警蹕。道龍憂懼,私與伴侶言之,誕殺道龍。”又豫章民陳談之上書稱:“弟詠之在誕左右,見誕疏陛下年紀姓諱,往巫鄭師憐家祝詛,詠之密以啟聞,誕誣訁永之乘酒罵詈,殺之。”上乃令有司奏誕罪惡,請收付廷尉治罪。乙卯,詔貶誕爵為侯,遣之國。詔書未下,先以羽林禁兵配兗州刺史垣閬,使以之鎮為名。與給事中戴明寶襲誕。


    閬至廣陵,誕未悟也。明寶夜報誕典簽蔣成,使明晨開門為內應。成以告府舍人許宗之,宗之入告誕;誕驚起,唿左右及素所畜養數百人執蔣成,勒兵自衛。天將曉,明寶與閬帥精兵數百人猝至,而門不開;誕已列兵登陴,自在門上斬蔣成,赦作徒、係囚,開門擊閬,殺之,明寶從間道逃還。詔內外纂嚴。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將兵討誕。甲子,上親總禁兵頓宣武堂。


    司州刺史劉季之,誕故將也,素與都督宗愨有隙,聞誕反,恐為愨所害,委官,間道自歸朝廷。至盱眙,盱眙太守鄭瑗疑季之與誕同謀,邀殺之。


    沈慶之至歐陽,誕遣慶之宗人沈道湣齎書說慶之,餉以玉環刀。慶之遣道湣返,數以罪惡。誕焚郭邑,驅居民悉使入城,閉門自守,分遣書檄,邀結遠近,時山陽內史梁曠,家在廣陵,誕執其妻子,遣使邀曠,曠斬使拒之;誕怒,滅其家。


    誕奉表投之城外曰:“陛下信用讒言,遂令無名小人來相掩襲;不任枉酷,即加誅翦。雀鼠貪生,仰違詔敕。今親勒部曲,鎮抜徐、兗。先經何福,同生皇家?今有何愆,便成胡、越?陵鋒奮戈,萬沒豈顧;蕩定之期,冀在旦夕。”又曰:“陛下宮帷之醜,豈可三緘!”上大怒,凡誕左右、腹心、同籍、期親在建康者並誅之,死者以千數,或有家人已死,方自城內出奔者。


    慶之至城下,誕登樓謂之曰:“沈公垂白之年,何苦來此!”慶之曰:“朝廷以君狂愚,不足勞少壯故耳。”


    上慮誕奔魏,使慶之斷其走路。慶之移營白土,去城十八裏,又進軍新亭。豫州刺史宗愨、徐州刺史劉道隆並帥眾來會;兗州刺史沈僧明,慶之兄子也,亦遣兵助慶之。先是誕誑其眾,雲“宗愨助我”;愨至,繞城曜馬唿曰:“我,宗愨也!”


    誕見眾軍大集,欲棄城北走,留中兵參軍申靈賜守廣陵,自將步騎數百人,親信並自隨,聲雲出戰,邪趨海陵道。慶之遣龍驤將軍武念追之。誕行十餘裏,眾皆不欲去,互請誕還城。誕曰:“我還易耳,卿能為我盡力乎?”眾皆許諾,誕乃複還,築壇歃血以誓眾,凡府州文武皆加秩。以主簿劉琨之為中兵參軍;琨之,遵考之子也,辭曰:“忠孝不得並。琨之老父在,不敢承命。”誕囚之十餘日,終不受,乃殺之。


    右衛將軍垣護之、虎賁中郎將殷孝祖等擊魏還,至廣陵,上並使受慶之節度。慶之進營,逼廣陵城。誕餉慶之食,提挈者百餘人,出自北門;慶之不開視,悉焚之。誕於城上授函表,請慶之為送,慶之曰:“我受詔討賊,不得為汝送表。汝必欲歸死朝廷,自應開門遣使,吾為汝護送。”


    東揚州刺史顏竣遭母憂,送喪還都,上恩待猶厚,竣時對親舊有怨言,或語及朝廷得失。會王僧達得罪,疑竣譖之;將死,具陳竣前後怨望誹謗之語。上乃使禦史中丞庾微之劾奏,免竣官。竣愈懼,上啟陳謝,且請生命;上益怒,詔答曰:“卿訕訐怨憤,已孤本望;乃複過煩思慮,懼不自全,豈為下事上誠節之至邪!”及竟陵王誕反,上遂誣竣與誕通謀,五月,收竣付廷尉,先折其足,然後賜死。妻子徙交州,至宮亭湖,複沉其男口。


    六月,戊申,魏主如陰山。


    上命沈慶之為三烽於桑裏,若克外城,舉一烽,克內城,舉兩烽,擒劉誕,舉三烽;璽書督趣,前後相繼。慶之焚其東門,塞塹,造攻道,立行樓、土山並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禦史中丞庾微之奏免慶之官,詔勿問,以激之。自四月至於秋七月,雨止,城猶未拔。上怒,命太史擇日,將自濟江討誕;太宰義恭固諫。乃止。


    誕初閉城拒使者,記室參軍山陰賀弼固諫,誕怒,抽刀向之,乃止。誕遣兵出戰,屢敗,將佐多逾城出降。或勸弼宜早出,弼曰:“公舉兵向朝廷,此事既不可從;荷公厚恩,又義無違背,唯當以死明心耳!”乃飲藥自殺。參軍何康之等謀開門納官軍,不果,斬關出降。誕為高樓,置康之母於其上,暴露之,不與食;母唿康之,數日而死。誕以中軍長濟陽範義為左司馬。義母妻子皆在城內,或謂義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義曰:“吾,人吏也;子不可以棄母,吏不可以叛君。必若何康之而活,吾弗為也。”


    沈慶之帥眾攻城,身先士卒,親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勝而進,又克小城。誕聞兵入,走趨後園,隊主沈胤之等追及之,擊傷誕,墜水,引出,斬之。誕母、妻皆自殺。


    上聞廣陵平,出宣陽門,敕左右皆唿萬歲。侍中蔡興宗陪輦,上顧曰:“卿何獨不唿?”興宗正色曰:“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上不悅。


    詔貶誕姓留氏,廣陵城中士民,無大小悉命殺之。沈慶之請自五尺以下全之,其餘男子皆死,女子以為軍賞;猶殺三千餘口。長水校尉宗越臨決,皆先刳腸抉眼,或笞麵鞭腹,苦酒灌創,然後斬之,越對之,欣欣若有所得。上聚其首於石頭南岸為京觀,侍中沈懷文諫,不聽。初,誕自知將敗,使黃門呂曇濟與左右素所信者將世子景粹匿於民間,謂曰:“事若不濟,思相全脫;如其不免,可深埋之。”各分以金寶齎送。既出門,並散走;唯曇濟不去,攜負景粹十餘日,捕得,斬之。


    臨川內史羊璿坐與誕素善,下獄死。


    擢梁曠為後將軍,贈劉琨之給事黃門侍郎。


    蔡興宗奉旨慰勞廣陵。興宗與範義素善,收斂其屍,送喪歸豫章。上謂曰:“卿何敢故觸王憲?”興宗抗言對曰:“陛下自殺賊,臣自葬故交,何不可之有!”上有慚色。


    宗越治軍嚴,善為營陳。每數萬人止頓,越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隨其後,馬止營合,未嚐參差。


    辛未,大赦。


    丙子,以丹陽尹劉秀之為尚書右仆射。


    丙戌,以南兗州刺史沈慶之為司空,刺史如故。


    八月,庚戌,魏主如雲中;壬戌,還平城。


    九月,壬辰,築上林苑於玄武湖北。


    初,晉人築南郊壇於巳位,尚書右丞徐爰以為非禮。詔徙於牛頭山西,直宮城之午位。及廢帝即位,以舊地為吉,複還故處。帝又命尚書左丞荀萬秋造五路,依金根車,加羽葆蓋。


    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和平。


    乙亥,上耕籍田,大赦。


    己卯,詔祀郊廟,初乘玉路。


    庚寅,立皇子子勳為晉安王,子房為尋陽王,子頊為曆陽王,子鸞為襄陽王。


    魏散騎侍郎馮闡來聘。


    二月,魏衛將軍樂安王良討河西叛胡。


    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朱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


    甲申,皇後親桑於西郊,皇太後觀禮。


    夏,四月,魏太後常氏殂。五月,癸醜,魏葬昭太後於鳴雞山。


    丙戌,尚書左仆射褚湛之卒。


    吐穀渾王拾寅兩受宋、魏爵命,居止出入,擬於王者,魏人忿之。定陽侯曹安表:“拾寅今保白蘭,若分軍出其左右,必走保南山,不過十日,人畜乏食,可一舉而定。”六月,甲午,魏遣征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中山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以擊吐穀渾。


    魏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複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魏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遣使如魏。


    甲戌,開府儀同三司何尚之卒。


    壬午,魏主如河西。


    魏軍至西平,吐穀渾王拾寅走保南山。九月,魏軍濟河追之,會疾疫,引還,獲雜畜二十餘萬。


    庚午,魏主還平城。


    丁亥,徒襄陽王子鸞為新安王。


    十月,庚寅,詔沈慶之討緣江蠻。


    前廬陵內史周郎,言事切直,上銜之。使有司奏郎居母喪不如禮,傳送寧州,於道殺之。朗之行也,侍中蔡興宗方在直,請與朗別;坐白衣領職。


    十一月,魏散騎侍郎盧度世等來聘。


    是歲,上征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為侍中。師伯以諂佞被親任,群臣莫及,多納貨賄,家累千金。上嚐與之樗蒲,上擲得雉,自謂必勝;師伯次擲,得盧,上失色。師伯遽斂子曰:“幾作盧!”是日,師伯一輸百萬。


    柔然攻高昌,殺沮渠安周,滅沮渠氏,以闞伯周為高昌王。高昌稱王自此始。


    大明五年辛醜,公元四六一年春,正月,戊午朔,朝賀。雪落太宰義恭衣,有六出,義恭奏以為瑞,上悅。義恭以上猜暴,懼不自容,每卑辭遜色,曲意祗奉;由是終上之世,得免於禍。


    二月,辛卯,魏主如中山;丙午,至鄴,遂如信都。


    三月,遣使如魏。


    魏主發並、肆州民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還平城。


    夏,四月,癸巳,更以西陽王子尚為豫章王。


    庚子,詔經始明堂,直作大殿於丙、己之地,製如太廟,唯十有二間為異。


    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年十七,司馬新野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欲自專處決,深之及主帥每禁之,常懷忿恨。左右張伯超有寵,多罪惡,主帥屢責之。伯超懼,說休茂曰:“主帥密疏官過失,欲以啟聞,如此恐無好。”。休茂曰:“為之奈何?”伯超曰:“唯有殺行事及主帥,舉兵自衛。此去都數千裏,縱大事不成,不失入虜中為王。”休茂從之。


    丙午夜,休茂與伯超等帥夾轂隊,殺典簽楊慶於城中,出金城,殺深之及典簽戴雙;征集兵眾,建牙馳檄,使佐吏上己為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黃鉞。侍讀博士荀詵諫,休茂殺之。伯超專任軍政,生殺在己,休茂左右曹萬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休茂出城行營,諮議參軍沈暢之等帥眾閉門拒之。休茂馳還,不得入。義成太守薛繼考為休茂盡力攻城,克之,斬暢之及同謀數十人。其日,參軍尹玄慶複起兵攻休茂,生擒,斬之,母、妻皆自殺,同黨伏誅。城中擾亂,莫相統攝。中兵參軍劉恭之,秀之之弟也,眾共推行府州事。繼考以兵脅恭之,使作啟事,言“繼考立義”,自乘驛還都;上以為北中郎諮議參軍,賜爵冠軍侯;事尋泄,伏誅。以玄慶為射聲校尉。


    上自即位以來,抑黜諸弟;既克廣陵,欲更峻其科。沈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衛之寄。”及襄陽平,太宰義恭探知上旨,複上表請裁抑諸王,不使任邊州,及悉輸器甲,禁絕賓客;沈懷文固諫,以為不可,乃止。


    上畋遊無度,嚐出,夜還,敕開門。侍中謝莊居守,以棨信或虛,執不奉旨,須墨敕乃開。上後因燕飲,從容曰:“卿欲效郅君章邪?”對曰:“臣聞王者祭祀、畋遊,出入有節。今陛下晨往宵歸,臣恐不逞之徒,妄生矯詐。是以伏須神筆,乃敢開門耳。”


    魏大旱,詔:“州郡境內,神無大小,悉灑掃致禱;俟豐登,各以其秩祭之。”於是群祀之廢者皆複其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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