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七(起強圉大淵獻,盡上章攝提格,凡四年)


    太祖文皇帝中之下


    元嘉二十四年丁亥,公元四四七年春,正月,甲戌,大赦。


    魏吐京胡及山胡曹仆渾等反;二月,征東將軍武昌王提等討平之。


    癸未,魏主如中山。


    魏師之克敦煌也,沮渠牧犍使人斫開府庫,取金玉及寶器,因不複閉。小民爭入盜取之,有司索盜不獲。至是,牧犍所親及守藏者告之,且言牧犍父子多蓄毒藥,潛殺人前後以百數;姊妹皆學左道。有司索牧犍家,得所匿物。魏主大怒,賜沮渠昭儀死,並誅其宗族,唯沮渠祖以先降得免。又有告牧犍猶與故臣民交通謀反者,三月,魏主遣崔浩就第賜牧犍死,諡曰哀王。


    魏人徙定州丁零三千家於平城。


    六月,魏西征諸將扶風公處真等八人,坐盜沒軍資及虜掠贓各千萬計,並斬之。


    初,上以貨重物輕,改鑄四銖錢。民多翦鑿古錢,取銅盜鑄。上患之。錄尚書事江夏王義恭建議,請以大錢一當兩。右仆射何尚之議曰:“夫泉貝之興,以估貨為本,事存交易,豈假多鑄!數少則幣重,數多則物重,多少雖異,濟用不殊。況複以一當兩,徒崇虛價者邪?若今製遂行,富人之貲自倍,貧者彌增其困,懼非所以使之均壹也。”上卒從義恭議。


    秋,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陽文王義季卒。義季自彭城王義康之貶,遂縱酒不事事。帝以書誚責,且戒之,義季猶酣飲自若,以至成疾而終。


    魏樂安宣王範卒。


    冬,十月,壬午,胡藩之子誕世殺豫章太守桓隆之,據郡反,欲奉前彭城王義康為主;前交州刺史檀和之去官歸,過豫章,擊斬之。


    十一月,甲寅,封皇子渾為汝陰王。


    十二月,魏晉王伏羅卒。


    楊文德據葭蘆城,招誘氐、羌,武都等五郡氐皆應之。


    元嘉二十五年戊子,公元四四八年春,正月,魏仇池鎮將皮豹子帥諸軍擊之。文德兵敗,棄城奔漢中。豹子收其妻子、僚屬、軍資及楊保宗所尚魏公主而還。


    初,保宗將叛,公主勸之。或曰:“奈何叛父母之國?”公主曰:“事成,為一國之母,豈比小縣公主哉!”魏主賜之死。


    楊文德坐失守,免官,削爵土。


    二月,癸卯,魏主如定州,罷塞圍役者;遂如上黨,誅潞縣叛民二千餘家,徙河西離石民五千餘家於平城。


    閏月,己酉,帝大蒷於宣武場。


    初,劉湛既誅,庾炳之遂見寵任,累遷吏部尚書,勢傾朝野。炳之無文學,性強急輕淺。既居選部,好詬詈賓客,且多納貨賂,士大夫皆惡之。


    炳之留令史二人宿於私宅,為有司所糾。上薄其過,欲不問。仆射何尚之因極陳炳之之短曰:“炳之見人有燭盤、佳驢,無不乞匄;選用不平,不可一二;交結朋黨,構扇是非,亂俗傷風,過於範曄,所少,賊一事耳。縱不加罪,故宜出之。”上欲以炳之為丹陽尹。尚之曰:“炳之蹈罪負恩,方複有尹京赫赫之授,乃更成其形勢也。古人雲:‘無賞無罰,雖堯、舜不能為治。’臣昔啟範曄,亦懼犯顏,苟曰愚懷,九死不悔。曆觀古今,未有眾過藉藉,受貨數百萬,更得高官厚祿如炳之者也。”上乃免炳之官,以徐湛之為丹陽尹。彭城太守王玄謨上言:“彭城要兼水陸,請以皇子撫臨州事。”夏,四月,乙卯,以武陵王駿為安北將軍、徐州刺史。


    五月,甲戌,魏以交趾公韓拔為鄯善王,鎮鄯善,賦役其民,比之郡縣。


    當兩大錢行之經時,公私不以為便;己卯,罷之。


    六月,丙寅,荊州刺史南譙王義宣進位司空。


    辛酉,魏主如廣德宮。


    秋,八月,甲子,封皇子彧為淮陽王。


    西域般悅國去平城萬有餘裏,遣使詣魏,請與魏東西合擊柔然。魏主許之,中外戒嚴。


    九月,辛未,以尚書右仆射何尚之為左仆射,領軍將軍沈演之為吏部尚書。


    丙戌,魏主如陰山。


    魏成周公萬度歸擊焉耆,大破之,焉耆王鳩屍卑那奔龜茲。魏主詔唐和與前部王車伊洛帥所部兵會度歸討西域。和說降柳驢等六城,因共擊波居羅城,拔之。


    冬,十月,辛醜,魏弘農昭王奚斤卒,子它觀襲。魏主曰:“斤關西之敗,罪固當死;朕以斤佐命先朝,複其爵邑,使得終天年,君臣之分亦足矣。”乃降它觀爵為公。


    癸亥,魏大赦。


    十二月,魏萬度歸自焉耆西討龜茲,留唐和鎮焉耆。柳驢戍主乙直伽謀叛,和擊斬之,由是諸胡鹹附,西域複平。


    魏太子朝於行宮,遂從伐柔然。至受降城,不見柔然,因積糧於城內,置戍而還。


    元嘉二十六年己醜,公元四四九年春,正月,戊辰朔,魏主饗群臣於漠南。甲戌,複伐柔然。高涼王那出東道,略陽王羯兒出西道,魏主與太子出涿邪山,行數千裏。柔然處羅可汗恐懼,遠遁。


    二月,己亥,上如丹徒,謁京陵。三月,丁巳,大赦。募諸州樂移者數千家以實京口。


    庚寅,魏主還平城。


    夏,五月,壬午,帝還建康。


    庚寅,魏主如陰山。


    帝欲經略中原,群臣爭獻策以迎合取寵。彭城太守王玄謨尤好進言,帝謂侍臣曰:“觀玄謨所陳,令人有封狼居須意。”禦史中丞袁淑言於上曰:“陛下今當席卷趙、魏,檢玉岱宗;臣逢千載之會,願上封禪書。”上悅。淑,耽之曾孫也。秋,七月,辛未,以廣陵王誕為雍州刺史。上以襄陽外接關、河,欲廣其資力,乃罷江州軍府,文武悉配雍州;湘州入台租稅,悉給襄陽。


    九月,魏主伐柔然。高涼王那出東道,略陽王羯兒出中道。柔然處羅可汗悉國中精兵圍那數十裏;那掘塹堅守,相持數日。處羅數挑戰,輒為那所敗。以那眾少而堅,疑大軍將至,解圍夜去。那引兵追之,九日九夜。處羅益懼,棄輜重,逾穹隆嶺遠遁。那收其輜重,引軍還,與魏主會於廣澤。略陽王羯兒收柔然民畜凡百餘萬。自是柔然衰弱,屏跡不敢犯魏塞。冬,十二月,戊申,魏主還平城。


    沔北諸山蠻寇雍州,建威將軍沈慶之帥後軍中兵參軍柳元景、隨郡太守宗愨等二萬人討之,八道俱進。先是,諸將討蠻者皆營於山下以迫之,蠻得據山發矢石以擊,官軍多不利。慶之曰:“去歲蠻田大稔,積穀重岩,不可與之曠日相守也。不若出其不意,衝其腹心,破之必矣。”乃命諸軍斬木登山,鼓噪而前,群蠻震恐。因其恐而擊之,所向奔潰。


    元嘉二十七年庚寅,公元四五零年春,正月,乙酉,魏主如洛陽。


    沈慶之自冬至春,屢破雍州蠻。因蠻所聚穀以充軍食,前後斬首三千級,虜二萬八千餘口,降者二萬五千餘戶。幸諸山大羊蠻憑險築城,守禦甚固。慶之擊之,命諸軍連營於山中,開門相通,各穿池於營內,朝夕不外汲。頃之,風甚,蠻潛兵夜來燒營。諸軍以池水沃火,多出弓弩夾射之,蠻兵散走。蠻所據險固,不可攻,慶之乃置六戍以守之。久之,蠻食盡,稍稍請降;悉遷於建康以為營戶。


    魏主將入寇。二月,甲午,大獵於梁川。帝聞之,敕淮、泗諸郡:“若魏寇小至,則各堅守;大至,則拔民歸壽陽。”邊戍偵候不明,辛亥,魏主自將步騎十萬奄至。南頓太守鄭琨、潁川太守郭道隱並棄城走。


    是時,豫州刺史南平王鑠鎮壽陽,遣左軍行參軍陳憲行汝南郡事,守懸瓠,城中戰士不滿千人,魏主圍之。


    三月,以軍興,減內外百官俸三分之一。


    魏人晝夜攻懸瓠,多作高樓,臨城以射之,矢下如雨。城中負戶以汲,施大鉤於衝車之端以牽樓堞,壞其南城。陳憲內設女牆,外立木柵以拒之。魏人填塹,肉薄登城,憲督厲將士苦戰,積屍與城等。魏人乘屍上城。短兵相接,憲銳氣愈奮,戰士無不一當百,殺傷萬計,城中死者亦過半。


    魏主遣永昌王仁將步騎萬餘,驅所掠六郡生口北屯汝陽。時徐州刺史武陵王駿鎮彭城,帝遣間使命駿發騎,齎三日糧襲之。駿發百裏內馬得千五百匹,分為五軍,遣參軍劉泰之帥安北騎兵行參軍垣謙之、田曹行參軍臧肇之、集曹行參軍尹定、武陵左常侍杜幼文、殿中將軍程天祚等將之,直趨汝陽。魏人唯虎救兵自壽陽來,不備彭城。丁酉,泰之等潛進擊之,殺三千餘人,燒其輜重,魏人奔散,諸生口悉得東走。魏人偵知泰之等兵無後繼,複引兵擊之。垣謙之先退,士卒驚亂,棄仗走。泰之為魏人所殺,肇之溺死,天祚為魏所擒,謙之、定、幼文及士卒免者九百餘人,馬還者四百匹。


    魏主攻懸瓠四十二日,帝遣南平內史臧質詣壽陽,與安蠻司馬劉康祖共將兵救懸瓠。魏主遣殿中尚書任城公乞地真逆拒之。質等擊斬乞地真。康祖,道錫之從兄也。


    夏,四月,魏主引兵還。癸卯,至平城。


    壬子,安北將軍武陵王駿降號鎮軍將軍,垣謙之伏誅,尹定、杜幼文付尚方;以陳憲為龍驤將軍、汝南、新蔡二郡太守。


    魏主遺帝書曰:前蓋吳反逆,扇動關、隴。彼複使人就而誘之,丈夫遺以弓矢,婦人遺以環釧;是曹正欲譎誑取賂,豈有遠相服從之理!為大丈夫,何不自來取之,而以貨誘我邊民?募往者複除七年,是賞奸也。我今來至此土所得多少,孰與彼前後得我民邪?


    彼若欲存劉氏血食者,當割江以北輸之,攝守南渡。如此,當釋江南使彼居之。不然,可善敕方鎮、刺史、守宰嚴供帳之具,來秋當往取揚州。大勢已至,終不相縱。彼往日北通蠕蠕,西結赫連、沮渠、吐穀渾,東連馮私、高麗。凡此數國,我皆滅之。以此而觀,彼豈能獨立!


    蠕蠕吳提、吐賀真皆已死,我今北征,先除有足之寇。彼若不從命,來秋當複往取之;以彼無足,故不先討耳。我往之日,彼作何計,為握塹自守,為築垣以自障也?我當顯然往取揚州,不若彼翳行竊步也。彼來偵諜,我已擒之,複縱還。其人目所盡見,委曲善問之。


    彼前使裴方明取仇池,既得之,疾其勇功,已不能容;有臣如此尚殺之,烏得與我校邪!彼非我敵也。彼常欲與我一交戰,我亦不癡,複非苻堅,何時與彼交戰?晝則遣騎圍繞,夜則離彼百裏外宿;吳人正有斫營伎,彼募人以來,不過行五十裏,天已明矣。彼募人之首,豈得不為我有哉!


    “彼公時舊臣雖老,猶有智策,知今已殺盡,豈非天資我邪!取彼亦不須我兵刃,此有善咒婆羅門,當使鬼縛以來耳。”


    侍中、左衛將軍江湛遷吏部尚書。湛性公廉,與仆射徐湛之並為上所寵信,時稱“江徐”。


    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寵任,專製朝權,嚐薦冀、定、相、幽、並五州之士數十人,皆起家為郡守。太守晃曰:“先征之人,亦州郡之選也;在職已久,勤勞未答,宜先補郡縣,以新征者代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爭而遣之。中書侍郎、領著作郎高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勝於上,將何以堪之!”


    魏主以浩監秘書事,使與高允等共撰《國記》,曰:“務從實錄。”著作令史閔湛、郗標,性巧佞,為浩所寵信。浩嚐注《易》及《論語》、《詩》、《書》,湛、標上疏言:“馬、鄭、王、賈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內諸書,班浩所注,令天下習業。並求敕浩注《禮傳》,令後生得觀正義。”浩亦薦湛、標有著述才。湛、標又勸浩刊所撰《國史》於石,以彰直筆。高允聞之,謂著作郎宗欽曰:“湛、標所營,分寸之間,恐為崔門萬世之禍,吾徒亦無噍類矣!”浩竟用湛、標議,刊石立於郊壇東,方百步,用功三百萬。浩書魏之先世,事皆詳實,列於衢路,往來見者鹹以為言。北人無不忿恚,相與譖浩於帝,以為暴揚國惡。帝大怒,使有司案浩及秘書郎吏等罪狀。


    初,遼東公翟黑子有寵於帝,奉使並州,受布千匹。事覺,黑子謀於高允曰:“主上問我,當以實告,為當諱之?”允曰:“公帷幄寵臣,有罪首實,庶或見原,不可重為欺罔也。”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曰:“若首實,罪不可測,不如諱之”黑子怨允曰:“君奈何誘人就死地!”入見帝,不以實對,帝怒,殺之。帝使允授太子經。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東宮,因留宿。明旦,與俱入朝,至宮門,謂允曰:“入見至尊,吾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允曰:“為何等事也?”太子曰:“人自知之。”太子見帝言“高允小心真密旦微賤;製由崔浩,請赦其死。”帝召允,問曰:“國書》皆浩所為乎?”對曰:“太祖記》,前著作郎鄧淵所為;《先帝記》及《今記》,臣與浩共為之。然浩所領事多,總裁而已;至於著述,臣多於浩。”帝怒曰:“允罪甚於浩,何以得生!”太子懼,曰:“天威嚴重,允小臣,迷亂失次耳。臣向問,皆雲浩所為。”帝問允:“信如東官所言乎?”對曰:“臣罪當滅族,不敢虛妄。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欲匄其生耳,實不問臣,臣亦無此言,不敢迷亂。”帝顧謂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難,而允能為之!臨死不易辭,信也:為臣不欺君,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於是召浩前,臨詰之。浩惶惑不能對。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帝命允為詔,誅浩及僚屬宗欽、段承根等,下至僮吏,凡百二十八人,皆夷五族;允持疑不為。帝頻使催切,允乞更一見,然後為詔。帝引使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敢知;若直以觸犯,罪不至死。”帝怒,命武士執允。太子為之拜請,帝意解,乃曰:“無斯人,當更有數千口死矣。”


    六月,己亥,詔誅清河崔氏與浩同宗者無遠近,及浩姻家範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並夷其族,餘皆止誅其身。執浩置檻內,送城南,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唿聲嗷嗷,聞於行路。宗欽臨刑歎曰:“高允其殆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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