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命太常議崇錫齊王之物。博士庾旉、太叔廣、劉暾、繆蔚、郭頤、秦秀、傅珍上表曰:昔周選建德以左右王室,周公、康叔、聃季,皆入為三公,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輕也。漢諸王侯,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讚朝政者,乃有兼宮,其出之國,亦不複假台司虛名為隆寵也。今使齊王賢邪,則不宜以母弟之親尊居魯、衛之常職;不賢邪,不宜大啟土宇,表建東海也。古禮,三公無職,坐而論道,不聞以方任嬰之。惟宣王救急朝夕,然後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詩曰:‘徐方不迴,王曰旋歸。’宰相不得久在外也。今天下已定,六合為家,將數延三事,與論太平之基,而更出之,去王城二千裏,違舊章矣。旉,純之子;暾,毅之子也。旉既具草,先以呈純,純不禁。
事過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誌,誌愴然歎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議曰:“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異姓則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雖有五霸代興,豈與周、召之治同日而論哉!自羲皇以來,豈一姓所能獨有!當推至公之心,與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國久長。是以秦、魏欲獨擅其權而才得沒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用,此前事之明驗也。誌以為當如博士等議。”帝覽之,大怒曰:“曹誌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且謂:“博士不答所問而答所不問,橫造異論。”下有司策免鄭默。於是尚書朱整、褚等奏:“誌等侵官離局,迷罔朝廷,崇飾晉言,假托無諱,請收誌等付廷尉科罪。”詔免誌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科罪。
庾純詣廷尉自首:“旉以議草見示,愚淺聽之。”詔免純罪。廷尉劉頌奏旉等大不敬,當棄市。尚書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夏侯駿曰:“官立八座,正為此時。”乃獨為駁議。左仆射下邳王晃亦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並廣等七人皆丐其死命,並除名。”
二月,詔以濟南郡益齊國。己醜,立齊王攸子長樂亭侯寔為北海王,命攸備物典策,設軒轅之樂,六佾之舞,黃鉞朝車,乘輿之副從焉。
三月,辛醜朔,日有食之。
齊獻王攸憤怨發病,乞守先後陵。帝不許,遣禦醫診視。諸醫希旨,皆言無疾。河南尹向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德望者少;齊王臣居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納,雄憤恚而卒。攸疾轉篤,帝猶催上道。攸自強入辭,素持容儀,疾雖困,尚自整厲,舉止如常,帝益疑其無疾;辭出數日,嘔血而薨。帝往臨喪,攸子冏號踴,訴父病為醫所誣。詔即誅醫,以冏為嗣。
初,帝愛攸甚篤,為荀勖、馮紞等所構,欲為身後之慮,故出之。及薨,帝哀慟不已。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天下歸之,今自薨殞,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帝收淚而止。詔攸喪禮依安平獻王故事。
攸舉動以禮,鮮有過事,雖帝亦敬憚之。每引之同處,必擇言而後發。
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亻由薨。
冬,十一月,以尚書左仆射魏舒為司徒。
河南及荊、揚等六州大水。
歸命侯孫皓卒。
是歲,鮮卑慕容涉歸卒。弟刪篡立,將殺涉歸子廆,廆亡匿於遼東徐鬱家。
太康五年甲辰,公元二八四年春,正月,己亥,有青龍二,見武庫井中。帝觀之,有喜色。百官將賀,尚書左仆射劉毅表曰:“昔龍降夏庭,卒為周禍。《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尋案舊典,無賀龍之禮。”帝從之。
初,陳群以吏部不能審核天下之士,故令郡國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士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為之,使銓次等級以為九品,有言行修著則升之,道義虧缺則降之,吏部憑之以補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奸敝日滋。劉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威,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訐之忌,用心百態,營求萬端,廉讓之風滅,爭訟之俗成,臣竊為聖朝恥之!蓋中正之設,於損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強弱,是非隨興衰,一人之身,旬日異狀,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裏清議鹹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也。今重其任而輕其人,使駁違之論橫於州裏,嫌仇之隙結於大臣,二也。本立格之體,為九品者,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也。今乃使優劣易地,首尾倒錯,三也。陛下賞善罰惡,無不裁之以法,獨置中正,委以一國之重,曾無賞罰之防,又禁人不得訴訟,使之縱橫任意,無所顧憚,諸受枉者,抱怨積直,不獲上聞,四也。一國之士,多者千數,或流徙異邦,或取給殊方,麵猶不識,況盡其才!而中正知與不知,皆當品狀,采譽於台府,納毀於流言,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五也。凡求人才者,欲以治民也,今當官著效者或附卑品,在官無績者更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空名,長浮華而廢考績,六也。凡官不同人,事不同能。今不狀其才之所宜而但第為九品,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徒結白論而品狀相妨,七也。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各任愛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銳人事,八也。由此論之,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古今之失,莫大於此!愚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製。”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衛瓘亦上疏曰:“魏氏承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製,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鹹用土斷,自公卿以下,以所居為正,無複縣客,遠屬異土,盡除中正九品之製,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則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始平王文學江夏李重上疏,以為:“九品既除,宜先開移徙,聽相並就,則土斷之實行矣。”帝雖善其言而終不能改也。
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閏月,當陽成侯杜預卒。
是歲,塞外匈奴胡太阿厚帥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來降,帝處之塞內西河。
罷寧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太康六年乙巳,公元二八五年春,正月,尚書左仆射劉毅致仕,尋卒。
戊辰,以王渾為尚書左仆射,渾子濟為侍中。渾主者處事不當,濟明法繩之。濟從兄佑,素與濟不協,因毀濟不能容其父,帝由是疏濟,後坐事免官。濟性豪侈,帝謂侍中和嶠曰:“我將罵濟而後官之,如何?”嶠曰:“濟俊爽,恐不可屈。”帝乃召濟,切讓之,既而曰:“頗知愧不?”濟曰:“尺布’、‘鬥粟’之謠,常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親者疏,臣不能令親者親,以此愧陛下耳。”帝默然。嶠,治之孫也。
青、梁、幽、冀州旱。
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庚子,襄陽武侯王瀎卒。
是歲,慕容刪為其下所殺,部眾複迎涉歸子廆而立之。涉歸與宇文部素有隙,廆請討之,朝廷弗許。廆怒,入寇遼西,殺略甚眾。帝遣幽州軍討廆,戰於肥如,廆眾大敗。自是每歲犯邊,又東擊扶餘,扶餘王依慮自殺;子弟走保沃沮。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太康七年丙午,公元二八六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魏舒稱疾,固請遜位,以劇陽子罷。舒所為,必先行而後言,遜位之際,莫有知者。衛瓘與舒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矣。”
夏,慕容廆寇遼東,故扶餘王依慮子依羅求帥見人還複舊國,請援於東夷校尉何龕,龕遣督護賈沈將兵送之。廆遣其將孫丁帥騎邀之於路,沈力戰,斬丁,遂複扶餘。
秋,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各帥種落十萬餘口詣雍州降。
九月,戊寅,扶風武王駿薨。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是歲,鮮卑拓跋悉鹿卒,弟綽立。
太康八年丁未,公元二八七年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太廟殿陷,秋,九月,改營太廟,作者六萬人。
是歲,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複帥種落萬一千五百口來降。
太康九年戊申,公元二八八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郡國三十三大旱。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
地震。
事過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誌,誌愴然歎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議曰:“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異姓則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雖有五霸代興,豈與周、召之治同日而論哉!自羲皇以來,豈一姓所能獨有!當推至公之心,與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國久長。是以秦、魏欲獨擅其權而才得沒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用,此前事之明驗也。誌以為當如博士等議。”帝覽之,大怒曰:“曹誌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且謂:“博士不答所問而答所不問,橫造異論。”下有司策免鄭默。於是尚書朱整、褚等奏:“誌等侵官離局,迷罔朝廷,崇飾晉言,假托無諱,請收誌等付廷尉科罪。”詔免誌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科罪。
庾純詣廷尉自首:“旉以議草見示,愚淺聽之。”詔免純罪。廷尉劉頌奏旉等大不敬,當棄市。尚書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夏侯駿曰:“官立八座,正為此時。”乃獨為駁議。左仆射下邳王晃亦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並廣等七人皆丐其死命,並除名。”
二月,詔以濟南郡益齊國。己醜,立齊王攸子長樂亭侯寔為北海王,命攸備物典策,設軒轅之樂,六佾之舞,黃鉞朝車,乘輿之副從焉。
三月,辛醜朔,日有食之。
齊獻王攸憤怨發病,乞守先後陵。帝不許,遣禦醫診視。諸醫希旨,皆言無疾。河南尹向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德望者少;齊王臣居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納,雄憤恚而卒。攸疾轉篤,帝猶催上道。攸自強入辭,素持容儀,疾雖困,尚自整厲,舉止如常,帝益疑其無疾;辭出數日,嘔血而薨。帝往臨喪,攸子冏號踴,訴父病為醫所誣。詔即誅醫,以冏為嗣。
初,帝愛攸甚篤,為荀勖、馮紞等所構,欲為身後之慮,故出之。及薨,帝哀慟不已。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天下歸之,今自薨殞,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帝收淚而止。詔攸喪禮依安平獻王故事。
攸舉動以禮,鮮有過事,雖帝亦敬憚之。每引之同處,必擇言而後發。
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亻由薨。
冬,十一月,以尚書左仆射魏舒為司徒。
河南及荊、揚等六州大水。
歸命侯孫皓卒。
是歲,鮮卑慕容涉歸卒。弟刪篡立,將殺涉歸子廆,廆亡匿於遼東徐鬱家。
太康五年甲辰,公元二八四年春,正月,己亥,有青龍二,見武庫井中。帝觀之,有喜色。百官將賀,尚書左仆射劉毅表曰:“昔龍降夏庭,卒為周禍。《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尋案舊典,無賀龍之禮。”帝從之。
初,陳群以吏部不能審核天下之士,故令郡國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士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為之,使銓次等級以為九品,有言行修著則升之,道義虧缺則降之,吏部憑之以補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奸敝日滋。劉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威,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訐之忌,用心百態,營求萬端,廉讓之風滅,爭訟之俗成,臣竊為聖朝恥之!蓋中正之設,於損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強弱,是非隨興衰,一人之身,旬日異狀,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裏清議鹹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也。今重其任而輕其人,使駁違之論橫於州裏,嫌仇之隙結於大臣,二也。本立格之體,為九品者,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也。今乃使優劣易地,首尾倒錯,三也。陛下賞善罰惡,無不裁之以法,獨置中正,委以一國之重,曾無賞罰之防,又禁人不得訴訟,使之縱橫任意,無所顧憚,諸受枉者,抱怨積直,不獲上聞,四也。一國之士,多者千數,或流徙異邦,或取給殊方,麵猶不識,況盡其才!而中正知與不知,皆當品狀,采譽於台府,納毀於流言,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五也。凡求人才者,欲以治民也,今當官著效者或附卑品,在官無績者更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空名,長浮華而廢考績,六也。凡官不同人,事不同能。今不狀其才之所宜而但第為九品,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徒結白論而品狀相妨,七也。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各任愛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銳人事,八也。由此論之,職名中正,實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古今之失,莫大於此!愚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製。”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衛瓘亦上疏曰:“魏氏承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製,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鹹用土斷,自公卿以下,以所居為正,無複縣客,遠屬異土,盡除中正九品之製,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則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始平王文學江夏李重上疏,以為:“九品既除,宜先開移徙,聽相並就,則土斷之實行矣。”帝雖善其言而終不能改也。
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閏月,當陽成侯杜預卒。
是歲,塞外匈奴胡太阿厚帥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來降,帝處之塞內西河。
罷寧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太康六年乙巳,公元二八五年春,正月,尚書左仆射劉毅致仕,尋卒。
戊辰,以王渾為尚書左仆射,渾子濟為侍中。渾主者處事不當,濟明法繩之。濟從兄佑,素與濟不協,因毀濟不能容其父,帝由是疏濟,後坐事免官。濟性豪侈,帝謂侍中和嶠曰:“我將罵濟而後官之,如何?”嶠曰:“濟俊爽,恐不可屈。”帝乃召濟,切讓之,既而曰:“頗知愧不?”濟曰:“尺布’、‘鬥粟’之謠,常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親者疏,臣不能令親者親,以此愧陛下耳。”帝默然。嶠,治之孫也。
青、梁、幽、冀州旱。
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二月,庚子,襄陽武侯王瀎卒。
是歲,慕容刪為其下所殺,部眾複迎涉歸子廆而立之。涉歸與宇文部素有隙,廆請討之,朝廷弗許。廆怒,入寇遼西,殺略甚眾。帝遣幽州軍討廆,戰於肥如,廆眾大敗。自是每歲犯邊,又東擊扶餘,扶餘王依慮自殺;子弟走保沃沮。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太康七年丙午,公元二八六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魏舒稱疾,固請遜位,以劇陽子罷。舒所為,必先行而後言,遜位之際,莫有知者。衛瓘與舒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矣。”
夏,慕容廆寇遼東,故扶餘王依慮子依羅求帥見人還複舊國,請援於東夷校尉何龕,龕遣督護賈沈將兵送之。廆遣其將孫丁帥騎邀之於路,沈力戰,斬丁,遂複扶餘。
秋,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各帥種落十萬餘口詣雍州降。
九月,戊寅,扶風武王駿薨。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是歲,鮮卑拓跋悉鹿卒,弟綽立。
太康八年丁未,公元二八七年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太廟殿陷,秋,九月,改營太廟,作者六萬人。
是歲,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複帥種落萬一千五百口來降。
太康九年戊申,公元二八八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郡國三十三大旱。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
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