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國慶聽到民警發火時,心情變得好多了,第一次感覺到成為“名人”的好處。


    見義勇為的英雄,這個稱唿挺好。


    聽起來有點霸氣。


    民警關心地問道:“這麽晚了,你一個人到巷子裏做什麽?”


    “我是迷路了,找半天路不熟。”


    “難怪他們以為你是小偷。”


    “我看起來像小偷?”李國慶環視一圈後,反問道。


    “嘿嘿,你是英雄,怎麽能是小偷呢!”民警笑道。


    簡單了解後,民警得知李國慶是來做翻譯的,肅然起敬道:“看來,你這個英雄身上還有其他閃光點是我們不知道的,以後還得多向你學習學習才行。”


    這一刻,李國慶的心裏產生了巨大的榮譽感。


    為了能讓他早點迴去休息,民警還用警車把他送迴招待所。


    女招待員見狀,趕緊迎上來了解情況,她以為李國慶又做好事了。


    “民警同誌,這咋迴事呀?”


    “沒事,一場小誤會而已。明天李國慶同誌有重要工作,今晚不能讓人吵到他睡覺。”


    “是,我知道了。”女招待員點頭道。


    女招待員看著李國慶一臉疲憊的樣子,噓寒問暖道:“李大哥,這麽晚了你才迴來,應該累了,你先迴房間,稍後我給你打熱水。”


    李國慶應了一聲之後,就迴房了。


    迴到房間,他直接往床上躺。


    長舒一口氣,今天發生的這些事情,讓他明白這個見義勇為的頭銜,就像是一個金手指一樣,不管去到哪裏都好使。


    特別是在這個治安不算好的年代,冤假錯案也有發生,像今天這樣能脫險,也是不容易。


    看來還要多虧了自己當時救了副市長的女兒,才能帶來這麽好的“運氣”。


    他覺得,在短時期內實現有房有車有存款的目標,應該很快可以實現了。


    隻要能維持在報紙上的曝光度,就不怕沒有知名度。


    有知名度就意味著有便捷的路。


    目前,他還不知道名氣達到何種程度,不過,從下到大楊叔和上到民警,都知道見義勇為的事跡來看,知名度應該不低。


    他也就明白,為什麽王明發舍棄大學生陸凡,而親自登門找他做翻譯了。


    原來是有利可圖,依靠他的名氣來提高自己的辦事能力。


    原主的家庭條件不好,不能像孫慶一樣有一個會賺錢的父親。


    自從離開大坪糖廠之後,他姐夫害怕丟了工作,從沒上門關心過一句。


    沒有人幫忙也好,這樣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隻要好好利用名氣,完全可以有的機會大賺一筆。


    躺在床上的他,開始對未來有了憧憬。


    第二天,天剛亮,女招待員就來敲門,提醒李國慶起床。


    這種待遇再次讓李國慶感受到什麽叫專業服務,以前在這裏培訓的時候,有好幾次上課都遲到了,也沒人提醒。。


    洗漱完之後,李國慶從包裏拿出一身整潔的衣服穿在身上。


    這是在車上時王明發給他的,當時匆忙,沒有打開看。


    現在一看,原來是一件呢子夾克外套,還有白色的襯衫,筆直的西褲。


    拿在手上,質量還真不錯,不過衣服再好,那也和他腳上穿的解放鞋有點不搭。


    很容易發現,如果被外國人看到,就不是很有禮貌了。


    所以,他幹脆就不穿夾克,而是選擇穿他平時的綠色中山裝。


    換好衣服後,搞好個人衛生之後,他就匆匆出了房間。


    貼心的女招待員,還偷偷給他送來了兩根紅薯。


    他本想拒絕的,但是女招待員說,是每個人都有的早餐,不用錢,讓他放心吃。


    李國慶隻好拿著紅薯邊吃邊離開招待所。


    “國慶......”王明發從綠色吉普車裏伸出手向李國慶招手。


    李國慶走近吉普車,打開車門上車後,說道:“王副局長,您怎麽來這麽早,吃過早飯沒?來,給您一根。”說著李國慶把手中的另一根遞給王明發。


    王明發看著李國慶大口吃紅薯的樣子,嘴角微微上揚,忍不住笑道:“你這是餓壞了吧,慢點吃。”


    “這不是時間來不及了嗎?還慢點吃?”


    說著,李國慶騰出一隻手拉開車門上了車。


    “我忘記告訴你了,等下要和外國專家一起吃早餐。”


    “啥?有吃的?你咋不早說?”李國慶驚訝道。


    王明發立即解釋道:“我本想在吃晚飯的時候跟你交代今天的工作,你昨晚找理由走了,我怎麽早說?說有什麽用,你也沒在。”


    李國慶是第一次和領導打交道,對今天要做的事情,沒有了解清楚,不知道工作流程。


    隻好沉默不語。


    “國慶,我昨天給你的那身衣服呢?怎麽不穿?”


    “那衣服不適合我,我一個農民沒必要穿這麽正式。”


    “哎呀!國慶,你怎麽能不注重形象?外國專家從市裏下來,陪同的人除了土地局的領導外,還有韓副市長。你穿這身,隻能在地裏幹活,讓人家外國人怎麽看?”


    原來那衣服是王明發買的,也是為了縣裏的形象著想,拍照時候看起來不比外國人差。


    而李國慶卻因為衣服和鞋子不協調,沒有穿,這讓王明發有點生氣。


    李國慶解釋道:“不是我不想穿,解放鞋咋能配呢子大衣?傳出去肯定露餡。到時候出洋相就不好了,樸素一點其實挺好。”


    聽到李國慶的解釋後,王明發說道:“鞋子是小事,等下經過商場時,我給你買一雙就行,你現在趕緊迴去換衣服。”


    拿人錢財,服從安排。


    李國慶隻好迴房間換衣服。


    當穿著正裝出來的時候,女招待員連聲誇讚李國慶英俊。


    真是人靠衣裝馬靠鞍,李國慶這一身咖啡色的夾克,很有八十年代風格。就像是港島的男明星一樣,很帥氣。


    隻是可惜了腳上穿著一雙解放鞋。


    不過,因為時間太早,商場還沒有開門,這可真是急壞了王明發。


    恰巧,看到孫慶在路邊伴隨著音樂跳舞,腳上還穿著黑色的皮鞋。


    王明發對李國慶說道:“看到沒,孫慶腳上穿的鞋子。”


    “你的意思是......”


    “沒錯,你下車去問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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