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隻會一些粗淺的武藝,在她看來,就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討厭這樣的男人,可偏偏他長得……很戳她的審美。換句話說,他長成了她意中人的模樣。若隻是如此,她當然能夠定心拒絕,可他偏偏幾次二番地黏上來,雖從未提及喜歡,可她又不是瞎子。她覺得,自己應該離這個男人遠一點,她又不是廟裏的菩薩,一點凡心都沒有的。然而命運,往往不可理喻。江湖,敞亮的人是敞亮的玩法,但卑劣的人永遠在突破卑劣的底線。沈柔章是個女人,當一些自以為是的男人想要拿捏一個女人時,最惡心人的辦法當然是下藥,且是烈性春 藥。她憑著最後的力氣重傷敵人、迴到落腳之地,劇烈的滅頂感幾乎讓她喪失了所有的感知力。於是,當周恕之出現時,她不是拒絕,而是本能地纏了上去。然後就是一夜荒唐,當她再次醒來的時候,渾身酸軟自不必言,最叫她驚恐的是,她看到了她身邊躺著的良家少男。“我會對你負責的,或者說,你應該對我負責吧,沈女俠?”沈女俠氣得當場穿好衣服,提著懸水劍飯都沒吃就出去找人幹架,不是給她下烈性春藥嗎?那就翻倍下迴去,精蟲上腦的垃圾,去死吧!一頓發泄完,沈柔章對上周恕之的眼睛,拒絕的話就說不出口了。兩人開始默契地結伴遊曆江湖,在商場上,周家麟兒周恕之的名頭貫徹整個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個不名一文的無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身邊,看著她仗劍行俠,看著她為民除害,看著她整個人都在發光。他從未見過這樣的人,這不應該用簡單的性別去定義,他隻知道,他愛上了她。從愛上她的外表,愛上她的強大,到愛上她柔軟善良的內心,實在是一件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同時,周恕之也知道,他或許留不住她。”真的要走嗎?”“嗯,阿恕,我不會是一個好的妻子。”“但你知道,我不在乎這個。”“但我卻並不願意,我是個劍客,過不了你家的生活。”柔章的心裏有一塊堅硬的寒冰,他嚐試著焐熱,但很快他就發現,這一塊冰結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願意,否則誰也無法撼動。周恕之不懂劍,但他隱隱約約能感覺到,因為這一塊寒冰的存在,她選擇離開他,而也因此,她的劍道似乎陷入了某種困境。那是他就知道,他應該放手,如果強行將她留下來,他們將不會有任何美好的未來。於是在某個尋常的夏日,他送她離開鎮州府,自那之後將近六年的時間,他隻能聽到她在江湖上聲名鵲起的傳聞,卻再也見不到她的人。他當然知道她在避開她,但周恕之想要讓她知道,他不是她劍道上的阻礙,無論她何時迴頭,他都還在原地。周恕之甚至已經最好了等候一輩子的決心,然而轉機……來得比他預料的要早好多。他也從沒想過,那荒唐一夜,竟給他帶來了一個兒子。沈辭春,阿辭,他和她的兒子,這叫他如何不喜歡!但高興過後,他又有些憂愁。將近六年過去,柔章心頭的寒冰不僅沒有一絲的融化,甚至更加堅硬寒涼了。他甚至開始懷疑,當初放她離開,真的對她好嗎?他不知道答案,但好在,天眷努力者。鎮州府外,這是周恕之第二次送別柔章,上一次他什麽話都沒說,這一次也一樣。但他希望,她能得成所願。“阿辭,你也想你娘親了,對不對?”阿辭點了點頭:“爹爹,你也想我娘了嗎?你是個大人了,堅強點吧。”周恕之:……他這兒子什麽都好,就是有時候說話實在噎人,周恕之忍不住伸手將兒子舉起來,聽到阿辭高興的叫喊聲,他猛然扭頭,卻見屋簷上,他的心上人笑容燦爛地倚劍坐在那裏。“柔章!”“娘!阿辭也要上房揭瓦!”周恕之隻覺得手裏一空,剛剛還在他懷裏的兒子轉瞬就飛到了柔章的懷裏,看著母子倆久別的互動,他的心裏軟成了一團。真好,他等到了呢。雖然冬天將近,寒氣逼人,可柔章心頭的堅冰,總算開始融化了。“怎麽了?”笑得這麽惑人,沈柔章心裏想。“恭喜你。”沈柔章微微抿了抿唇,然而嘴角的笑意還是從眼底流泄出來:“謝謝,阿恕,會不會有些太晚了?”周恕之卻笑了笑,映著滿院的梨花,簡直好看極了:“不晚,隻要是你,怎麽都不晚。”悟劍一事,若能悟成,便是一日千裏。沈柔章數年未有寸進,可北上一月,卻抵得到她過去十年悟劍。這當然是一件令人開心的事情,譚昭的果酒剛好也釀成了,作為朋友,當然沒道理不開兩壇慶祝一下。“好酒!”沈柔章有些醉了,事實上除了不能喝酒的小阿辭,其他人都有些微醺。說起來,譚昭自己雖然是個釀酒大師,可他酒量實在很一般,跟他那些喝酒當飯的朋友根本沒法比,但如果是普通人,他的酒量倒也還算能打。至少,可憐的賀蘭固少年郎已經完全醉了,果酒兩杯倒,太遜了。“少年郎,你這酒量不行啊。”賀蘭固已經醉得臉頰通紅,他倒在桌上咕噥了兩句,又很快撂倒了,甚至差點帶倒旁邊已經被沈柔章灌醉的某位周姓少東家。當然,也有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酒不醉人人自醉。“譚兄,你那天跟屈堯說,隻有劍客才配拿劍,隻有天下第一劍客,才配拿天下第一鋒利的劍,你是真的這麽認為的嗎?”譚昭有些無語,別人醉酒都找意中人表白,你找我論劍?!“當然不是,那不過是隨口說來叫他心裏難受的,劍就是劍,誰都能拿,沒人規定普通人就不配拿劍,也沒人規定天下第一劍客一定要有一柄好劍。”譚昭端著酒杯,好聞的酒香逸散開來:“以前我一直認為,劍之於劍客,是必須要有的存在,但後來我發現,並非如此。一柄好劍,有當然是錦上添花,但如果沒有,你心裏難道沒有一把好劍嗎?”“許多人都說我不愛佩劍,但其實,我一直都帶著我的劍,從未離身。”不是形式上的握在手裏,配在腰間,掛在嘴上,放在心裏,而是真正地與劍融為一體,身隨心動,心隨劍動,就是這麽簡單。鑄劍是一門學問,但它不是習劍,它不應該被賦予過多的含義,也不應該承載過於沉重的賦予。沈柔章眼裏的醉意散了,她知道眼前這個男人在劍道上走得太遠,但她並不覺得氣餒退卻,因為她知道,隻要自己一直走下去,她的劍就一直會守護著她,陪她一起進步,一起去問鼎江湖之巔。“譚兄,敬你!”“也敬你,劍道昌盛。”第309章 比劍番外[vip]賀蘭固得承認,他其實是個非常幸運的人。如果他的娘親狠心一些,他本來應該死在娘胎裏的,而生下來之後,父兄對他毫無溫情可言,但他卻也歪歪扭扭地長大了。因為不能習武,他成為了放劍山莊的邊緣人,雖接觸不到山莊的事務,也不受親人的待見,但他至少活著。而他人生中最幸運的時刻,莫過於在死劫來臨前,遇到了譚哥。因為譚哥的出現,他幸運地活了下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甚至治好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他就感覺,原本破破爛爛的自己,被人細心地縫補了起來,且針腳嚴密,看不出任何重新修補過的痕跡。現在迴想起來,賀蘭固都覺得自己真是個幸運的小子。其實說起來,譚哥不給劍客的名聲在江湖上算不上很盛,但在賀蘭固心裏,譚哥是強大的,凜冽的,哪怕譚哥多數時候非常隨意,也很少出劍,但若說江湖第一,不管別人心裏怎麽想,譚哥就是他心裏的江湖第一。未入江湖時,不知江湖深,深入江湖時,方知初心難。這句話,從前他在書上看到時,並不覺得有什麽,可當他在江湖浮沉數年,再迴首,卻被直戳心頭。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弱者對於現實的妥協,但這江湖上,又有幾人是真正的強者呢?賀蘭固從前想的,是我學一些武藝,然後認識一些誌同道合的小夥伴,他們一起闖蕩江湖,行俠仗義,做這江湖中普普通通的一份子。可當他真的踏入江湖,江湖真正殘酷的一麵完完全全地展現在了他的麵前。爾虞我詐、兄弟鬩牆,真正風雨同舟、俠肝義膽之人,是需要極大的運氣去相遇的。但賀蘭固得承認,他是有一些運氣在身上的,在他被朋友背叛陷入困境時,他遇上了最好的朋友卻蘭舟。按照好友的說法,他們名字裏都有一個蘭字,是命裏合該要做摯友的。“我說不過你,這個話題到此結束吧。”卻蘭舟並非中原人,他頭發沒有束起,不過大概是嫌麻煩,一部分編成了小辮,他生得又很麗,來中原武林後,沒少被人說像個娘們。當然了,那些人現在恨不得從沒見過卻蘭舟此人。“本來就是,你嘴巴太笨,以後遇到那些江湖人,我幫你罵他們。”賀蘭固聞言,下意識摸了摸懷裏的劍,然後沒好氣道:“你還好意思說我,要不是我提醒你,你根本聽不出他們在罵你!”卻蘭舟氣唿唿道:“那是你們中原人太複雜了!”就欺負他一個淳樸關外人。“……好了,別氣了,喏,喝酒吧。”卻蘭舟是個好酒的,事實上他第一次跑去救賀蘭固,就是因為聞到了這人身上的酒香,那酒味,現在想起來他都有些頭暈目眩:“哎,那種酒真的沒有了嗎?”賀蘭固說起這個就氣:“我自己就那麽一壇!你再說,我拔劍了!”“誒,別衝動嘛,我們不是最好的朋友嗎?”卻蘭舟可憐巴巴道,配上他的好樣貌,難免叫人心軟,“真的好想喝啊,阿固,再喝不到好酒我都要死掉啦。”“……”瑪德,酒鬼真煩。賀蘭固自己是個一杯倒,按照譚哥的話說,就是又菜又愛喝,不過出來行走江湖,他怕喝酒耽誤事,所以隻帶了一小壇在酒囊裏,誰知道這家夥有個狗鼻子,他還沒嚐一口呢,就全部進了卻蘭舟的肚子:“沒有,再問拔劍!”卻蘭舟立刻收起了賣慘:“哦,你好絕情哦。”兩人又繼續喝桌上寡淡無味的酒水,此地偏僻,他們進山是為了挖一種山上獨有的藥材,賀蘭固雖然有些家財,但他不可能坐吃山空,還有就是……他這位摯友真的是個飯桶。與其一直接濟對方,不如教會對方生財之道。卻蘭舟其實挺有錢的,但他來中原後,見什麽都新鮮,帶在身上的錢早就花光了,就連原本墜在小辮子上的金鈴鐺都被他典當買酒喝了。他忍不住摸了摸金鈴鐺掛著的位置,空了,好不習慣啊。“這些藥材,真的值錢嗎?夠贖小鈴鐺嗎?”“夠夠夠,等出去就賣給藥行,你放心,我的醫藥可是跟我譚哥學的,雖然看病很一般,但認藥我很在行的。”卻蘭舟百無聊賴地趴在桌上:“老聽你提起你譚哥,你親哥嗎?”“……不是,他是我最崇拜、最尊敬的人。”“這樣啊,那我們是好朋友,他也是我譚哥了!”“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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