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都沒有,是一種什麽感覺?


    這個問題拿來問我,我一定能拉著你說到你死為止。


    我的名字叫穹,是一個神。


    他們都叫我神,可隻有我覺得,自己是個怪物。


    因為我是這世間,唯一永生的存在。


    說起來可能顯得矯情,但其實我挺討厭這樣的。當你的生命遠遠超過其他所有人的時候,那麽冗長的生命就變成了厭煩。


    我不記得自己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有了意識,幾千萬年?幾億萬年?珍惜生命的人才會對時間的長短做衡量,而對我而言,無論長短,都是擺脫不掉的桎梏。在那長久的孤獨之後,我開始希望自己不再是一個人。


    那個時候世界還是一片混沌,除了這頭有一處冰川,那頭有一處熔岩外再無其他,我於這混沌之中開始渴求有些別的什麽出現。


    冰與火乃是我創造世界的起源,組成生物的靈種,最低不過冰,最高不過火,在這其中,他們便是生命。


    我可以創造出任何生命,我覺得那樣我一定不會孤單。


    於是他們三個出現了。


    我同他們講,我想要創造一個世界,一個不會孤獨的世界。


    深是一如既往的溫柔,盤旋在我身邊轉來轉去。


    逐在蓮池裏豔羨的看著他,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就不斷從水麵躍出來,親吻我的手指。


    深和逐本都是我蓮池裏的鯉魚,隻是一個破水而出化為了龍,一個困於池裏仍是鯉。


    我懷裏抱著藐,三個孩子裏我最喜歡的就是她,不僅是因為她是一隻毛茸茸的貓,更是因為她身上的味道我很喜歡,那是不同於我的,一種名為死亡的氣息。


    我在蓮池裏濯了足,便把他們三個的神位封了下來。


    深封了審判的神位,若我創造的世界其中有何硬要違抗規則的存在,就由他判罰。


    逐封了救贖的神位,若世界有走向衰敗的架勢,就由他拯救。


    藐封了幽冥的神位,掌管死亡,因我知道永生的痛苦,而得不到的方才顯得珍貴,我可以給他們一切想要的東西,唯獨除了永生。


    接引他們輪迴轉世的責任,就交由我最寵愛的藐藐了。


    藐對此無甚異議,倒是奇怪我為什麽給深封了審判,卻給逐封了救贖。


    她覺得,深個性溫和,逐卻嫉惡如仇,按理來說不應該給逐封審判,深封救贖嗎?


    當時我沒告訴她,隻是不想深和逐也那麽覺得。


    他倆藏的最深的內心其實和麵上表現出來的性格完全不同。


    深知道怎樣才能最快的獲得的人的好感,所以他看上去親近溫柔,實際他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可以狠的下心,比如躍出這蓮池,等於脫胎換骨,但他做到了。


    逐想對任何人好,卻總是掌握不好方法,顯得過於急躁。他知道我對深的離開有些難過,便總表現的自己很笨的模樣,愣頭愣腦來博我歡心。


    不過藐不一樣,她一向最懂我的心思,不管我做什麽,她都很支持我。


    逐離不開蓮池,我便把蓮池給了他,待以後這池中的善念多了,他也就可以自在進出蓮池了。


    而深,他的居所封在蓬萊之地,乃是一座島,四周環海,名為潛龍之淵,存的是這世間的惡念。


    我將這惡念與善念分開,是怕會出亂子。


    開始時還是蠻好玩的,我也開心了一段時間,等到世間萬物走上正軌,那股子孤獨又來了。


    如影隨形,附骨之疽,擺脫不得。


    我也是這個時候,認得粟芒的。


    我認得他的時候,他可不是什麽仙帝,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類。


    非常的普通,沒有一絲特別。


    因那個時候人類還沒有掌握修煉之法,還在妖族和魔族的掌控下苟且偷生。


    他是在上山采藥的時候,意外闖進了廣寒之地的。


    因我那個時候缺了一味藥,便伸手去人界取,迴來的時候帶的空間波動,就那麽讓他誤闖了進來。


    那個時候我的審美還是蠻正常的,廣寒之地也沒養那麽多的兔子,絕對是那種想象中美輪美奐無與倫比的神界該有的樣子。


    所以他看驚了我一點都不奇怪。


    其實他進來的時候我就察覺到了,但因為我很無聊,所以並不想把他趕迴人界去,雖然世間萬物都是我創造的,說來慚愧,其實我沒上什麽心,都是想到哪便創出一個靈種來,這個靈種就會自己繁衍後代。


    創造了這麽多物種,人是我創造過的最糾結的物種,我賦予了它最強大的精神,卻給它套上了最弱小的身體枷鎖。


    我不知道它經過繁衍會發展成什麽樣子,其實我也沒抱什麽希望。我隻是想看看,哪怕身負囹圄,但是內心強大會是什麽樣子。


    但這個人卻給了我一個大大的驚喜。


    也可以說是驚嚇。


    他說他喜歡我,想要永遠和我在一起。


    喜歡,是什麽意思呢?


    是我對藐藐的那種喜歡嗎?


    我倒沒覺得他是在冒犯我,我隻是還不太理解,這是種什麽情緒。


    我放他先迴去,我自己想想。


    這一想就過了十年,對我來說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對他而言,就是生命的六分之一。


    是的,身為生命之神,我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命數幾何。


    我就想了那麽一下的功夫,於他而言,就已經過了滄海桑田。


    我決定不想了,用眼睛去看,我偷偷溜到他身邊,想問問他說的喜歡到底是什麽意思。


    他那個時候正被一個妖族按在地上,獠牙就擱在他的脖子邊上,血都把青布衣衫染成了褐色。


    我倒是很想一手捏碎那妖物的脖子,把他救下來,那一定顯得我形象很高大。


    可我隻會賦予生,不會褫奪殺。


    我給他塞藥丸子吃,讓他睜開眼睛。


    他一眼就認出我來了,即使對他而言已經過了很久,人類這種生物的記憶其實是很短暫的,過了十年還能第一眼就認出我來,不得不承認我那個時候是很欣喜的。


    不過他眼中的,這種光芒,就叫做喜歡是嗎?


    太過灼熱,刺的我眼睛都痛了。


    我不知道當初創造人類的時候為什麽參考了幾分自己的形象,其實說起來,妖族裏的兔子也和我的本體很像,但不可否認如果這個人第一眼見到的是兔子外形的我,恐怕就不會是這種喜歡的情緒了吧。


    但此時眼中的光芒都是我的他,實在讓人移不開眼睛。


    不是沒事想擼一下藐藐的那種喜歡,而是想一直見到他的那種喜歡。


    我雖然下不了殺手,但他被我塞了一堆藥丸子,被妖物反反複複咬死了七八十次後,終於奮起將那妖族砍翻在地。


    “我……我做到了。”他喘著粗氣對我說,殷紅的臉頰,分不清那是血還是激動。


    我突然有了一種,很想讓他陪著自己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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