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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迴我們說到,公元481年,由於“蕭齊代宋”引起的北魏和南齊的邊境戰爭結束後,南北兩大帝國又重歸於好,雙方又亮出了“和平外交”的底牌。而此時北魏帝國徐州刺史薛虎子適時的上書朝廷,建議在徐州地區“軍事屯田”,為戰略上打贏對南朝的統一戰爭未雨綢繆,及早做出準備。
薛虎子的建議和北魏帝國的“和平外交”既定國策不謀而合,所以立即得到馮太後首肯,下令立即執行。與此同時,在平穩的國際大環境下,馮太後正緊鑼密鼓地和她的智庫們著手對帝國進行一場全麵改革,史稱“太和新製”。
翻看史書,所謂“太和新製”是指北魏帝國在5世紀80年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俸祿製”、“均田製”以及“三長製”的改革實踐的總稱。之所以叫“太和新製”是由於改革的這一時期正值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在位的“太和”年間。於是,網上就出現了“太和新製”是“馮太後主導的”還是“拓跋宏主導的”之爭。其實如果我們看一看北魏朝設立、更改年號大體遵照的規則就能對上述問題有個大致理解了。
北魏皇帝通常在登基、親政、生皇長子、等等一些重大事件發生時才會更改年號,而魏孝文帝拓跋宏一生隻使用了3個年號:
延興,公元471年8月-公元476年6月,看過這個連載前麵章節“母子情仇”的讀者應該對這個時間有點感覺,沒錯,這個時間正是獻文帝拓跋弘禪位給太子拓跋宏,而自己改稱“太上皇”的時間。請注意,孝文帝拓跋宏生於公元467年,所以延興年間拓跋宏年僅5-10歲,是無法親政的。我在以前章節曾經分析過,獻文帝禪位其實是在和母後馮太後的“權力鬥爭”敗下陣來的無奈之舉,所以在延興年間,帝國的最高統治者,或者說實際控製人就是馮太後。但此時馮太後的統治還不是完全的“唿風喚雨”,因為肯定有一些心存“保皇”的勢力在企圖擁立獻文帝卷土重來,但由於缺乏史料記載,我們看不到這一時期的“明爭暗鬥”。不過這個爭鬥的結果是明確的,就是馮太後最終毒殺拓跋弘,取得了鬥爭的完勝。
承明,公元476年6月月,同樣,獻文帝在公元476年6月被馮太後毒死,帝國立即更改年號為“承明”。翻看《魏書》,正常皇位的父死子繼時,兒子皇帝為了表示對父皇的尊敬,通常會繼續使用父皇死去時的年號直到年底,而在新的一年再用自己的年號。隻有通過篡位或政治鬥爭等不正常手段上位的皇帝才會在前一個皇帝死時立即更換年號,以宣告自己“統治”的合法與正統。同樣,拓跋宏此時年僅10歲,所以這時通過更改年號向天下宣告自己統治的“正統”與“合法”的那個人隻能是馮太後,而不是拓跋宏。
太和,公元477年-公元499年,同樣,新的一年啟用新的年號,一切都要有新氣象,而這個新“年號”的實際的主人也隻能是馮太後,而不是11歲的拓跋宏。按照北魏朝舊製,拓跋宏在這20幾年的“執政期”,理論上應該經曆“16歲親政”、“冊封皇後”、“生皇長子”、“冊封太子”等一係列“大事件”,在曆代先皇的有生之年,這些事件的發生通常會伴隨年號的更改。可是,在魏孝文帝拓跋宏一朝,“太和”這個年號一直沒有改變,直到拓跋宏去世。其實在公元490年,馮太後已經先拓跋宏而去了,而拓跋宏依然沒有更換年號。這隻有一個原因,因為“太和”代表了馮太後在政治鬥爭中完勝,並在北魏帝國獨攬大權的開始,盡管馮太後死於490年,但作為馮太後執政理念的“衣缽傳人”拓跋宏出於對馮太後的尊敬,終其一生,也沒有改變“太和”這個具有象征意義的年號。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北魏帝國在公元5世紀80年代推行的“太和新製”,應該是在馮太後的領導下,在皇帝拓跋宏積極參與中,以及帝國整個領導班子共同團結在以馮太後為中心的集體的努力下共同完成的,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分析完“太和新製”的領導問題,我們就首先來看看這場改革的組成部分之一“俸祿製”是怎麽一迴事吧。
公元484年6月,皇帝拓跋宏下詔(其實更準確說是馮太後詔)說:“設置官吏,發放俸祿,很早就已經實行,但自中原戰亂,這一製度開始中斷。朕依照舊有製度,開始頒賜官吏們俸祿。所以,國家每戶居民的戶調(國稅)應增加三匹帛以及二斛九鬥穀米,以作為官員們的俸祿;州政府同時再增加二匹戶調(地稅)的帛(應該用於維持地方公務員的工資)。俸祿製實施後,貪贓達一匹布帛的公務員立即處死!此次改變法令,應該作為新的開始,特此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赦。”
9月,北魏政府再次下詔,宣布此項製度從10月份全麵推行,每個季度發放俸祿一次。以前法律規定,貪汙十匹帛,接受饋贈二十匹帛的人要處死,但現在,凡是接受饋贈一匹布帛的,以及貪汙無論多少,都處以死刑。朝廷派出檢查官,到各地巡視糾察有貪汙行為的地方官。
這一項改革,無疑在滾燙的油鍋裏潑了一些水,立即引起爆炸性效果。史載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自恃是皇親國戚,為官殘暴,貪贓枉法,於是第一個被揪出來,押赴平城,孝文帝曆數他的罪狀後,讓他在家中自殺。連皇親國戚都殺,看來政府這次是動了真格的,很快,政府派出的檢查官監察出來有貪汙行為的地方官四十多人,沒有二話,全部誅殺。於是舉國上下,凡是接受過賄賂的官員,無不恐慌害怕,行賄受賄之事,幾乎被杜絕了。
史書對這項改革的效果可能會有所誇大,看中國曆朝曆代的“吏治”,治理腐敗都是一個巨大的難題,北魏帝國又如何能在推行“俸祿製”之初,就能杜絕貪汙?不過北魏政府這次改革的決心和執政效率還是可見一斑。
當然,任何改革都要觸及原有利益集團的利益,北魏的改革也不例外,“俸祿製”頒布和施行不久,政府中反對的聲音就出現了,是誰要逆勢而上,質疑改革呢?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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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虎子的建議和北魏帝國的“和平外交”既定國策不謀而合,所以立即得到馮太後首肯,下令立即執行。與此同時,在平穩的國際大環境下,馮太後正緊鑼密鼓地和她的智庫們著手對帝國進行一場全麵改革,史稱“太和新製”。
翻看史書,所謂“太和新製”是指北魏帝國在5世紀80年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俸祿製”、“均田製”以及“三長製”的改革實踐的總稱。之所以叫“太和新製”是由於改革的這一時期正值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在位的“太和”年間。於是,網上就出現了“太和新製”是“馮太後主導的”還是“拓跋宏主導的”之爭。其實如果我們看一看北魏朝設立、更改年號大體遵照的規則就能對上述問題有個大致理解了。
北魏皇帝通常在登基、親政、生皇長子、等等一些重大事件發生時才會更改年號,而魏孝文帝拓跋宏一生隻使用了3個年號:
延興,公元471年8月-公元476年6月,看過這個連載前麵章節“母子情仇”的讀者應該對這個時間有點感覺,沒錯,這個時間正是獻文帝拓跋弘禪位給太子拓跋宏,而自己改稱“太上皇”的時間。請注意,孝文帝拓跋宏生於公元467年,所以延興年間拓跋宏年僅5-10歲,是無法親政的。我在以前章節曾經分析過,獻文帝禪位其實是在和母後馮太後的“權力鬥爭”敗下陣來的無奈之舉,所以在延興年間,帝國的最高統治者,或者說實際控製人就是馮太後。但此時馮太後的統治還不是完全的“唿風喚雨”,因為肯定有一些心存“保皇”的勢力在企圖擁立獻文帝卷土重來,但由於缺乏史料記載,我們看不到這一時期的“明爭暗鬥”。不過這個爭鬥的結果是明確的,就是馮太後最終毒殺拓跋弘,取得了鬥爭的完勝。
承明,公元476年6月月,同樣,獻文帝在公元476年6月被馮太後毒死,帝國立即更改年號為“承明”。翻看《魏書》,正常皇位的父死子繼時,兒子皇帝為了表示對父皇的尊敬,通常會繼續使用父皇死去時的年號直到年底,而在新的一年再用自己的年號。隻有通過篡位或政治鬥爭等不正常手段上位的皇帝才會在前一個皇帝死時立即更換年號,以宣告自己“統治”的合法與正統。同樣,拓跋宏此時年僅10歲,所以這時通過更改年號向天下宣告自己統治的“正統”與“合法”的那個人隻能是馮太後,而不是拓跋宏。
太和,公元477年-公元499年,同樣,新的一年啟用新的年號,一切都要有新氣象,而這個新“年號”的實際的主人也隻能是馮太後,而不是11歲的拓跋宏。按照北魏朝舊製,拓跋宏在這20幾年的“執政期”,理論上應該經曆“16歲親政”、“冊封皇後”、“生皇長子”、“冊封太子”等一係列“大事件”,在曆代先皇的有生之年,這些事件的發生通常會伴隨年號的更改。可是,在魏孝文帝拓跋宏一朝,“太和”這個年號一直沒有改變,直到拓跋宏去世。其實在公元490年,馮太後已經先拓跋宏而去了,而拓跋宏依然沒有更換年號。這隻有一個原因,因為“太和”代表了馮太後在政治鬥爭中完勝,並在北魏帝國獨攬大權的開始,盡管馮太後死於490年,但作為馮太後執政理念的“衣缽傳人”拓跋宏出於對馮太後的尊敬,終其一生,也沒有改變“太和”這個具有象征意義的年號。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不難得出結論,北魏帝國在公元5世紀80年代推行的“太和新製”,應該是在馮太後的領導下,在皇帝拓跋宏積極參與中,以及帝國整個領導班子共同團結在以馮太後為中心的集體的努力下共同完成的,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分析完“太和新製”的領導問題,我們就首先來看看這場改革的組成部分之一“俸祿製”是怎麽一迴事吧。
公元484年6月,皇帝拓跋宏下詔(其實更準確說是馮太後詔)說:“設置官吏,發放俸祿,很早就已經實行,但自中原戰亂,這一製度開始中斷。朕依照舊有製度,開始頒賜官吏們俸祿。所以,國家每戶居民的戶調(國稅)應增加三匹帛以及二斛九鬥穀米,以作為官員們的俸祿;州政府同時再增加二匹戶調(地稅)的帛(應該用於維持地方公務員的工資)。俸祿製實施後,貪贓達一匹布帛的公務員立即處死!此次改變法令,應該作為新的開始,特此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赦。”
9月,北魏政府再次下詔,宣布此項製度從10月份全麵推行,每個季度發放俸祿一次。以前法律規定,貪汙十匹帛,接受饋贈二十匹帛的人要處死,但現在,凡是接受饋贈一匹布帛的,以及貪汙無論多少,都處以死刑。朝廷派出檢查官,到各地巡視糾察有貪汙行為的地方官。
這一項改革,無疑在滾燙的油鍋裏潑了一些水,立即引起爆炸性效果。史載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自恃是皇親國戚,為官殘暴,貪贓枉法,於是第一個被揪出來,押赴平城,孝文帝曆數他的罪狀後,讓他在家中自殺。連皇親國戚都殺,看來政府這次是動了真格的,很快,政府派出的檢查官監察出來有貪汙行為的地方官四十多人,沒有二話,全部誅殺。於是舉國上下,凡是接受過賄賂的官員,無不恐慌害怕,行賄受賄之事,幾乎被杜絕了。
史書對這項改革的效果可能會有所誇大,看中國曆朝曆代的“吏治”,治理腐敗都是一個巨大的難題,北魏帝國又如何能在推行“俸祿製”之初,就能杜絕貪汙?不過北魏政府這次改革的決心和執政效率還是可見一斑。
當然,任何改革都要觸及原有利益集團的利益,北魏的改革也不例外,“俸祿製”頒布和施行不久,政府中反對的聲音就出現了,是誰要逆勢而上,質疑改革呢?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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