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時候我就知道,我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孩子。


    農村本來就重男輕女,我家更嚴重。我頭頂上有一個哥哥,腳底下還有兩個妹妹,一家四個孩子,早就窮的揭不開鍋了。


    不過窮地方就是這樣,不管生幾個兒子,都沒人嫌多,可就算隻有一個女兒,也不會當女兒看待。


    哪怕窮的一天三頓吃稀飯都吃不上,也擋不住我媽再生一個兒子的心。


    可惜啊,她沒那個命,第五個孩子還是個女兒。


    為了少交一筆罰款,索性把剛生下來那個扔了,誰都不歡迎她的到來,所以即使被扔了,也沒人可憐她。


    我奶奶扔孩子的時候,我偷偷跟在後麵,看她把剛出生的妹妹塞進袋子裏,偷偷摸摸地拎到了後山上。


    妹妹一直在哭,哭的很嚇人,像是要死了一樣。


    我當時害怕極了,想不明白我為什麽要跟著。


    或許就是想看看,大人究竟有多殘忍。


    然而我就看到我的妹妹像牲口一樣,被人扔在雪地裏。


    那天我在後山嚇得渾身哆嗦,迴家以後就大病一場,對我這些所謂的家人,心裏充滿了恐懼。


    大概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想逃脫這個家,這個吃人不眨眼的地方。


    我哥沒什麽腦子,送他去上學也學不好,作業不會做就拿我們幾個小的出氣,動不動就拳打腳踢。


    後來為了少挨打,我就偷偷跟著他去學校,縮在教室後麵聽課,有時候還給他寫寫作業,他才對我好起來。我媽臉上也露出了笑臉,說我終於能幫上點忙。


    不過好景不長,等他初中畢業,我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他成績太差,上不了高中,我自然也不可能再跟在他後麵上學,隻能迴家種地、喂豬。


    十七歲的時候,就跟著周圍的人一樣,出去打工掙錢,闖蕩社會。


    從家裏走的時候,我雄心萬丈,發誓一定要賺大錢,活出個人樣讓這些人看看,出去以後才知道外麵的世界比農村更加可怕。


    沒學曆、沒本事,隻能進餐館給人刷碗、端盤子,住在一個沒窗戶的地下室裏,每天都像坐牢一樣。


    唯一的樂趣就是抱著手機,或者聽同屋的人侃大山。


    然而就算這樣的小日子,也過不長久。


    我後來跟右右說,我處過一個男朋友,被他騙了以後,就再也不相信男人。


    其實我是騙她的。


    遇見她之前,我沒談過男朋友,我的第一次,是被一個男人強暴的,就是同屋那個女孩子的男朋友。


    他強暴我,她是從犯。


    過程肮髒而暴虐,我永遠都不想再去迴憶。


    在地下室裏躺了兩天,我懷疑自己會死,我怕的想逃迴家裏,想迴去找我媽,可我連跑路的力氣都沒有。


    我給我媽打了個電話,說我很不好,被人欺負了,害怕地在電話裏跟她哭了出來。那是我長那麽大,第一次跟她撒嬌,甚至不敢說是被人強暴,怕她擔心。


    我媽“哦”了一聲,然後說,雯雯你寄點錢迴來,你哥談了個女朋友,缺錢啊。


    我提到嗓子眼的那口氣登時就冷了下去,盯著發黴的天花板,僵硬地掛掉了電話。


    然後像條半死不活的蟲子一樣,硬生生撐了過來。


    老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但沒有開除那兩個人,反而說我沒上班,扣了我兩天工資。


    我就當作一切沒發生過,每天還笑眯眯的。


    以前我在大廳端過盤子,後來因為不喜歡那些客人色迷迷的目光,就跑到後廚刷盤子去了。


    不過我把自己打扮了一下,說我想去前麵幫忙的時候,老板一下就答應了,因為我長得夠漂亮。


    客人裏麵有個小老板,每次來都帶著不少人,經常請客,很大方。


    我第一次端盤子的時候,他就對我有意思,這迴我不過朝他使了幾個眼色,他就屁顛屁顛地圍著我轉,說是要跟我談戀愛,我同意了。


    後來的事就順理成章了,那個對我用強的男人,有了第一次,自然還想第二次。


    我給小老板打了個電話,算好時間,把那個男的叫到我屋裏來,在他要動手的時候,小老板闖了進來。


    我又哭又叫,縮進小老板懷裏不停發抖,緊緊抱著他的腰。


    小老板跟我正打的火熱,把那個男的碰過我的十根手指頭全都碾碎了,大快人心。我那個同屋,直接扔給了他下麵的小弟,是死是活不知道,我也懶得管。


    總之我心裏那口惡氣算是出了個幹淨。


    看吧,從一開始,我就是個心腸歹毒的女人,跟我那一大家子人還真像。


    有了小老板,我的日子就好起來了。


    也不給人刷盤子了,就住進了小老板的房子裏,他帶著我吃香的喝辣的,給我買包包、買衣服,晚上就在床上折騰我。


    他高興能睡我,我高興能不用腦子就花他的錢。


    一年多的時間,我成了家裏的老祖宗,穿金戴銀迴家的時候,一家人都客客氣氣地望著我。我哥那個女朋友見過我一次之後,就開始準備結婚的事了。


    好景不長,小老板的正牌夫人找上門來了,我直接被掃地出門,金的銀的全沒了,還差點搭了半條命進去。


    之後元氣大傷,不管怎麽說,也算是付出了一段感情,隻是沒想到,他是一個結過婚的男人。


    原來的飯店呆不下去了,歇了一段時間,換了個飯店繼續刷碗。


    就是在那裏,我碰到了右右。


    以前我就知道這個小姑娘,命不好,被何進那個人渣撿迴來的。


    外頭的人都說何進是個大善人,隻有我知道他是個惡棍,吃人不吐骨頭的那種。


    我還在上學的時候,在路上遇到他,他看人的眼神都怪怪的,當時我不明白,後來見識了那個強暴我的男人之後,我終於知道,那是男人醜陋的欲望。


    右右呆在何進家裏,還不知道怎麽被糟蹋的。


    不過她應該比以前過得好了,畢竟何進癱了好多年了。


    我沒話找話,問她這麽拚命幹什麽,她說不想照顧何進,要賺錢給他雇個保姆。


    我當時“噗哧”一聲就笑了出來,心想從哪冒出來的大傻蛋,這個人是怎麽活到現在的?


    可她居然一本正經地說,何進把她養大,他癱瘓在床,也是因為當時撲過去救她,被卡車撞了。


    我真恨不得提著她的腳被人拎起來,好好把她腦子裏的水倒出來。


    不過我那個時候年紀小,沒什麽耐心,自己的煩心事還一大堆,沒工夫去管她。


    我媽又給我打電話,說我哥要結婚了,女方要房子,不然就散夥。這麽多年了,她就把我當頭牛一樣,榨幹我的血去養活她的兒子,憑什麽?


    我怒了,直接掛了電話,氣的摔了一摞盤子,然後跟老板大吵了一架,吵完我就卷起鋪蓋走人了,心想老娘到哪兒都能混口飯吃。


    可是人呐,天生就命賤,吃慣了鮑魚熊掌,突然換成小米粥加鹹菜,誰能受得了?


    在小老板那被養了一段時間,我就知道了,自己就是個好吃懶做的命,寧願躺著掙錢,不肯站著流汗。


    之前跟著小老板的時候,我也算長了一點見識,知道外麵的花花大世界究竟怎麽迴事,毫不費力地就找上了陸然。


    順便,我絕對是出於好心,想給右右介紹個來錢快的工作。


    不然以她那刷盤子的速度,想賺錢請保姆,簡直是做夢。


    介紹右右去的時候,說好了隻是當模特,小丫頭模樣好,身材也好,皮膚嫩的像剛剝了殼的水煮蛋,看起來幹淨無害還有點蠢兮兮的,挺招人喜歡,所以我才打算拉她一把。


    當初介紹她過去的時候,說好了隻做模特,可我沒想到陸然那個黑心肝的,第一次就把人推進了火坑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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