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腳及不起眼的地方,有個鎮子叫梧桐鎮,梧桐鎮沿街一直走到最東頭,有一座橋,名叫闌珊橋。這闌珊橋不大,兩頭相顧不過幾十步的距離,橋上白石的台階被往來一代又一代人的腳底磨出了光滑的邊緣,欄杆底下堆積了泥土的縫隙裏,叢生出了一團團綠意悠悠的雜草。橋頭拐彎一處平地上,十幾年前被村子裏一個富戶建起了一間茶肆,供過往的行人客商落一落腳,順帶著賺個茶水飯菜的錢,生意雖未能紅紅火火,卻也經營得當細水長流,人們路過了,總愛駐下腳步,或坐著或站著,聽村子裏幾個嘴巴利落的閑人,講說一遍又一遍關於闌珊橋的傳說。
話說這闌珊橋由來已久,祖祖輩輩都說不清它已經存在了多少年,又是哪一位先輩建的,可關於闌珊橋的新奇傳說,當地人卻是人人皆知,一代又一代的傳了下來,其版本各有特色,卻也大徑相同。
傳言中,說這闌珊橋曾是上古時候一位仙人所建,因是這太行山山深林密,幽靜靈秀之處衍生出了許多妖魔精怪,那些妖魔精怪不甘心一輩子隱在山林之中,便入到世俗為禍一方,擾的名不聊生。民間百姓的哭訴請願傳到了仙帝那裏,於是仙帝便派遣了仙郡最得力的神君前去降妖除魔,那神君下凡到了梧桐鎮,耗盡通身靈力,才將那山林深處最大的一隻妖魔鎮在了闌珊橋下,從此太行山一帶的百姓獲得安寧,而那位鎮妖的神君卻就此隕落,天上地下再不見了蹤跡。傳言還道,說是闌珊橋本不叫這個名字,當地百姓為了紀念那位隕落的神君,便取了他姓名中的一個“闌”字,為這橋做了名。
鎮子裏一個瞎了一隻眼睛的人往往說到這裏,會喝上一口茶肆老板贈予的茶水,然後將表情做的誇張驚恐,小聲朝著周遭的人們講道,說是這闌珊橋隻能鎮壓那大妖三百年,三百年後大妖便會破陣而出,將這梧桐鎮殺出一場腥風血雨。
在井邊打上一桶水來洗涮著碗碟的阿福靜靜聽著,見過路的客人隨著那瞎眼光棍的講說驚的倒吸一口氣的時候,不由得嗬嗬傻笑了兩聲,心中評判著這瞎眼光棍和鎮西說媒的王婆講說的故事明明是有出入的,王婆說那大妖一百年出來一次,瞎眼光棍說是三百年,昨天晌午還有個人說是五百年,孰對孰錯誰也弄不清楚,隻知曉自這裏活著的人存在於這片土地上,仿佛身後的闌珊橋永遠都是寧靜的,哪怕是洪澇時節最洶湧的波浪到 了這裏,也會比別處平靜上幾分。
其實阿福覺得,這個故事有可能是鎮子上的人編排好的,目的就是為了吸引住過路遊人的耳朵,好停留下來,買路邊一塊糖糕或者一碗茶水,那闌珊橋她自小就爬來爬去,端了髒衣服在橋下洗洗涮涮也是常有的事情,小魚小蝦倒是見了不少,哪裏見過什麽被鎮住的大妖的影子。
當然這個懷疑隻存在於阿福心裏,她隻是茶肆一個小小的夥計,勤勤快快做好自己的活就好,哪裏還用想這麽多的事情。
腦子裏胡思亂想,手下洗碗的速度不停,木盆裏冒出尖兒來的碗碟洗的幹幹淨淨擺放整齊後,阿福站起身來,將濕漉漉的雙手在腰間的圍裙上胡亂擦了幾下,繼續聽著一旁邊人們講說的,關於闌珊橋和當年神君鎮壓大妖的種種傳聞。
褲腳邊癢癢的,黃狗福金湊過來蹭了蹭阿福的褲腿,阿福蹲下身子,輕輕捋了捋福金背上的毛發,把方才洗刷碗碟時剩飯裏揀出來的,幾快連著肉的骨頭拿給福金。
福金低頭嗅了幾下,朝著阿福搖搖尾巴,對自己這同屋的好友,表示了十分的友好和感謝。
由心裏,阿福也將福金看做是自己最親的夥伴,因為說起來,他們一人一狗,算的上是同命相連。小時候的事情,阿福有些記不清楚了,隻打記事開始,她就住在了茶肆旁邊的柴棚裏,掌櫃的夫婦成日裏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她是他們撿來的孩子,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長大了就應該在茶肆裏做些活兒來報答他們,所以阿福自八九歲有些力氣之後,整日裏麵對的就是刷不完的碗碟洗不完的衣服,還有劈不完的柴火。
福金是掌櫃家兒子養的一條狗,也是在路邊撿迴來的,掌櫃的善心發了,便讓它和阿福住在了一起,起了名字叫福金,和阿福一樣,都是“福”字輩兒的,與他們同一輩兒的,還有掌櫃媳婦兒懷中那隻胖如肥豬的白貓,叫福銀。那白貓阿福不甚喜歡,隻覺得白貓同掌櫃媳婦在一起處的時間久了,便養成了個一樣的性子,走路時昂著腦袋惦著腳,高傲的仿佛是天上難以觸及的雲朵,並且極不喜歡和阿福還有福金在一起相處,阿福覺得不喜歡便拉到,她也樂的自在,阿福認為,福金一定也是這樣想的。
如今阿福已經到 了十五六歲的年紀,前些日子村子裏最會說道的王媒婆過來和掌櫃的提說過關於阿福的婚事,這才讓阿福從每日勞作的辛苦中恍然覺悟,她是一個女孩子,且是一個到了出嫁年齡的女孩子,自己身上穿的,這幾件多年如一日縫縫補補極不合身的男子衣衫,已經險些讓她忘了這個事實。
阿福沒有父母,婚姻大事自己做不得主,還得由將她養大的掌櫃夫婦做主,當天裏阿福長了個心眼兒,還曾側著耳朵聽了幾句,大致的意思就是掌櫃的拒絕了那王媒婆說的婚事,說是本預備著將她說給他們的兒子大威做妾,好生養幾個孩子後,繼續在茶肆裏打雜洗涮。
這個決定阿福隻在耳朵裏過了一遍,便有些不大樂意,並不是她不喜歡大威哥,而是覺得仿佛嫁給大威哥,她像如今這樣的日子,便會一直一直的持續下去,直到她死。
大威哥是個熱絡的粗狂性子,喜歡背上弓箭帶上福金去山裏打獵,迴來了也喜歡和阿福講說一些新奇的見聞故事,可是大威哥似乎也和掌櫃的夫婦一樣,覺得阿福生來就應該在茶肆裏洗洗涮涮做飯劈柴,而不是也向往著去山裏探索玩樂,遇上一些新奇的人物事物。
算起來,唯一算的上是阿福生活裏輕鬆一部分的,就是像方才一樣,邊坐著幹活,邊聽巧嘴的人,一遍又一遍的講說關於闌珊橋的傳聞故事,入迷的時候,聽到講說那位為鎮壓大妖而隕落的神君時,竟沒來由的,覺得一陣心疼憐惜,由此阿福常常清掃茶肆周圍的時候,也會連帶著,將那闌珊橋掃上一遍,心中覺得,神君果不枉為神君,若是換做她,必然舍不得殞身至此。連帶著,阿福還會擔憂,若果真如傳說的那樣,一百年三百年或者五百年過去了,那鎮壓在闌珊橋下的大妖破陣而出,會不會還有神人,犧牲自我而成大道,若是那樣,可當真算是天上地下頂大的功德。
西方的天空漸漸染了暮色,橙紅的光鋪照在闌珊橋上,來來往往的行人重新挽起包袱挑起擔子朝著別處遠離,隨著天色漸暗,拱成半彎新月的石橋,沉在迷蒙的夜色裏,隱隱綽綽。
天空之中一顆星辰似乎偏了軌道,拖著長長的尾巴在太行山脈滑落,幽幽之中,闌珊橋下平靜的水麵似乎受到了什麽波蕩,輕輕蕩開了一圈圈漣漪,隨著河岸一隻棕黃的土狗吠了兩聲,那波紋緩緩平複,又恢複了一片寧靜。
話說這闌珊橋由來已久,祖祖輩輩都說不清它已經存在了多少年,又是哪一位先輩建的,可關於闌珊橋的新奇傳說,當地人卻是人人皆知,一代又一代的傳了下來,其版本各有特色,卻也大徑相同。
傳言中,說這闌珊橋曾是上古時候一位仙人所建,因是這太行山山深林密,幽靜靈秀之處衍生出了許多妖魔精怪,那些妖魔精怪不甘心一輩子隱在山林之中,便入到世俗為禍一方,擾的名不聊生。民間百姓的哭訴請願傳到了仙帝那裏,於是仙帝便派遣了仙郡最得力的神君前去降妖除魔,那神君下凡到了梧桐鎮,耗盡通身靈力,才將那山林深處最大的一隻妖魔鎮在了闌珊橋下,從此太行山一帶的百姓獲得安寧,而那位鎮妖的神君卻就此隕落,天上地下再不見了蹤跡。傳言還道,說是闌珊橋本不叫這個名字,當地百姓為了紀念那位隕落的神君,便取了他姓名中的一個“闌”字,為這橋做了名。
鎮子裏一個瞎了一隻眼睛的人往往說到這裏,會喝上一口茶肆老板贈予的茶水,然後將表情做的誇張驚恐,小聲朝著周遭的人們講道,說是這闌珊橋隻能鎮壓那大妖三百年,三百年後大妖便會破陣而出,將這梧桐鎮殺出一場腥風血雨。
在井邊打上一桶水來洗涮著碗碟的阿福靜靜聽著,見過路的客人隨著那瞎眼光棍的講說驚的倒吸一口氣的時候,不由得嗬嗬傻笑了兩聲,心中評判著這瞎眼光棍和鎮西說媒的王婆講說的故事明明是有出入的,王婆說那大妖一百年出來一次,瞎眼光棍說是三百年,昨天晌午還有個人說是五百年,孰對孰錯誰也弄不清楚,隻知曉自這裏活著的人存在於這片土地上,仿佛身後的闌珊橋永遠都是寧靜的,哪怕是洪澇時節最洶湧的波浪到 了這裏,也會比別處平靜上幾分。
其實阿福覺得,這個故事有可能是鎮子上的人編排好的,目的就是為了吸引住過路遊人的耳朵,好停留下來,買路邊一塊糖糕或者一碗茶水,那闌珊橋她自小就爬來爬去,端了髒衣服在橋下洗洗涮涮也是常有的事情,小魚小蝦倒是見了不少,哪裏見過什麽被鎮住的大妖的影子。
當然這個懷疑隻存在於阿福心裏,她隻是茶肆一個小小的夥計,勤勤快快做好自己的活就好,哪裏還用想這麽多的事情。
腦子裏胡思亂想,手下洗碗的速度不停,木盆裏冒出尖兒來的碗碟洗的幹幹淨淨擺放整齊後,阿福站起身來,將濕漉漉的雙手在腰間的圍裙上胡亂擦了幾下,繼續聽著一旁邊人們講說的,關於闌珊橋和當年神君鎮壓大妖的種種傳聞。
褲腳邊癢癢的,黃狗福金湊過來蹭了蹭阿福的褲腿,阿福蹲下身子,輕輕捋了捋福金背上的毛發,把方才洗刷碗碟時剩飯裏揀出來的,幾快連著肉的骨頭拿給福金。
福金低頭嗅了幾下,朝著阿福搖搖尾巴,對自己這同屋的好友,表示了十分的友好和感謝。
由心裏,阿福也將福金看做是自己最親的夥伴,因為說起來,他們一人一狗,算的上是同命相連。小時候的事情,阿福有些記不清楚了,隻打記事開始,她就住在了茶肆旁邊的柴棚裏,掌櫃的夫婦成日裏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她是他們撿來的孩子,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長大了就應該在茶肆裏做些活兒來報答他們,所以阿福自八九歲有些力氣之後,整日裏麵對的就是刷不完的碗碟洗不完的衣服,還有劈不完的柴火。
福金是掌櫃家兒子養的一條狗,也是在路邊撿迴來的,掌櫃的善心發了,便讓它和阿福住在了一起,起了名字叫福金,和阿福一樣,都是“福”字輩兒的,與他們同一輩兒的,還有掌櫃媳婦兒懷中那隻胖如肥豬的白貓,叫福銀。那白貓阿福不甚喜歡,隻覺得白貓同掌櫃媳婦在一起處的時間久了,便養成了個一樣的性子,走路時昂著腦袋惦著腳,高傲的仿佛是天上難以觸及的雲朵,並且極不喜歡和阿福還有福金在一起相處,阿福覺得不喜歡便拉到,她也樂的自在,阿福認為,福金一定也是這樣想的。
如今阿福已經到 了十五六歲的年紀,前些日子村子裏最會說道的王媒婆過來和掌櫃的提說過關於阿福的婚事,這才讓阿福從每日勞作的辛苦中恍然覺悟,她是一個女孩子,且是一個到了出嫁年齡的女孩子,自己身上穿的,這幾件多年如一日縫縫補補極不合身的男子衣衫,已經險些讓她忘了這個事實。
阿福沒有父母,婚姻大事自己做不得主,還得由將她養大的掌櫃夫婦做主,當天裏阿福長了個心眼兒,還曾側著耳朵聽了幾句,大致的意思就是掌櫃的拒絕了那王媒婆說的婚事,說是本預備著將她說給他們的兒子大威做妾,好生養幾個孩子後,繼續在茶肆裏打雜洗涮。
這個決定阿福隻在耳朵裏過了一遍,便有些不大樂意,並不是她不喜歡大威哥,而是覺得仿佛嫁給大威哥,她像如今這樣的日子,便會一直一直的持續下去,直到她死。
大威哥是個熱絡的粗狂性子,喜歡背上弓箭帶上福金去山裏打獵,迴來了也喜歡和阿福講說一些新奇的見聞故事,可是大威哥似乎也和掌櫃的夫婦一樣,覺得阿福生來就應該在茶肆裏洗洗涮涮做飯劈柴,而不是也向往著去山裏探索玩樂,遇上一些新奇的人物事物。
算起來,唯一算的上是阿福生活裏輕鬆一部分的,就是像方才一樣,邊坐著幹活,邊聽巧嘴的人,一遍又一遍的講說關於闌珊橋的傳聞故事,入迷的時候,聽到講說那位為鎮壓大妖而隕落的神君時,竟沒來由的,覺得一陣心疼憐惜,由此阿福常常清掃茶肆周圍的時候,也會連帶著,將那闌珊橋掃上一遍,心中覺得,神君果不枉為神君,若是換做她,必然舍不得殞身至此。連帶著,阿福還會擔憂,若果真如傳說的那樣,一百年三百年或者五百年過去了,那鎮壓在闌珊橋下的大妖破陣而出,會不會還有神人,犧牲自我而成大道,若是那樣,可當真算是天上地下頂大的功德。
西方的天空漸漸染了暮色,橙紅的光鋪照在闌珊橋上,來來往往的行人重新挽起包袱挑起擔子朝著別處遠離,隨著天色漸暗,拱成半彎新月的石橋,沉在迷蒙的夜色裏,隱隱綽綽。
天空之中一顆星辰似乎偏了軌道,拖著長長的尾巴在太行山脈滑落,幽幽之中,闌珊橋下平靜的水麵似乎受到了什麽波蕩,輕輕蕩開了一圈圈漣漪,隨著河岸一隻棕黃的土狗吠了兩聲,那波紋緩緩平複,又恢複了一片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