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聰明反被聰明誤,又或者說,自以為是的聰明,在外人看來,不過隻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愚蠢罷了。


    三尺青銅長劍依然握在胖子的手中,另外一端則刺入了薛衣侯的左肋,入肉三寸,鮮血淋漓。


    但不同的是,受創的薛衣侯卻是一臉的冷笑,反觀胖子,卻在顫抖,空著的右手死死的抓著脖子。


    汩汩鮮血噴湧著衝破五指的阻隔,自縫隙中激射,染紅了薛衣侯胸前的衣衫。


    “你、你……”胖子原本就不小的眼睛,此時更是瞪得堪比牛目,緊縮的瞳孔中寫滿了疑惑、不甘以及恐懼。


    “自以為是。”薛衣侯一聲冷哼,厭惡中膝蓋前屈,將胖子頂開,後者踉蹌著連退數步,最終還是栽到了塵土之中。


    沒有了胖子臃腫體格的阻擋,薛衣侯右手反握的兩尺短劍便清晰的呈現於高瘦男子的眼中。


    “你的劍……”被稱作黑狗的高瘦男子除了剛才的一聲驚唿,很快便重歸平靜,此時看都沒看依然在地上垂死掙紮的胖子,毫無表情的臉上漸漸的浮現凝重之色。


    薛衣侯沒有迴答,隻是咬牙將刺入左肋的青銅長劍拔出。


    事實上,不用他迴答,黑狗若還猜不出,就真的是傻子了。


    如此一想,胖子死的不冤,他太自以為是了。


    以為憑著自己的不識常倫以及刻意表現出的輕敵,可以激怒對手,甚至讓對方警惕之下露出破綻,而往日,他也確實憑借這番手段屢屢得逞,可惜,今天卻是遇到了命中的煞星。


    正所謂,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


    胖子的一味求險,終於在今天付出了代價,而且還是自己的性命。


    不疑有他,薛衣侯之前所流露出的緊張以及那看似下意識的觸摸腰帶,都隻是在給胖子下套而已。


    而事實表明,他成功了。


    以左肋的輕傷,換取了胖子的性命。


    這個買賣,在任何高明商賈看來,都是無比值得的。


    “承蒙主人看重,賜姓為熊,單名一個‘朗’字,因心黑手辣,故而被人稱黑狗。”高瘦男子,不,是熊朗主動介紹道,這番舉動算是對薛衣侯的尊重以及認可了。


    “哼,一介奴隸,卻還沒有資格知道小爺的名諱。”薛衣侯卻是嗤之以鼻。


    家臣出自武士,雖待遇地位頗高,但真正論起來,依然還是屬於沒有人身自由的奴隸之列,故而他這番話倒也不錯。


    區區一個奴隸,又有何資格知道薛衣侯的名字,再怎麽說,他還都是薛家的嫡子,未來的家主,是屬於士大夫行列,哪怕是無品的士大夫。


    可惜,熊朗顯然就不這麽認為了。


    事實上,他跟胖子又有不同,雖依然還是家臣的身份,但蒙主人賜姓,地位上已經堪比家族子弟了。


    所謂打狗還要看主人,僅憑一個“熊”姓,就足夠讓熊朗憤怒。


    “我會親手將你的皮剝下來,取最精華的部分,作為我手中短劍的劍鞘。”熊朗開口,緩緩從寬大的長袖中取出了一柄無鞘的青銅短劍,長及兩尺,倒是跟薛衣侯手中的短劍有些類似。


    嗤!!!


    另外一邊,薛衣侯仿佛失聰了一般,將淺吟鋸送入嘴邊咬住,空出左手,緊了緊腰帶,對左肋的傷勢做了最為簡單的處理。


    這番動作看似跟之前豬頭的輕視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絕非薛衣侯故意使然。


    因為前世的記憶,薛衣侯向來秉承的是實用主義。現在與其跟熊朗做口舌之爭,不如為接下來的苦戰做準備,而處理傷勢無疑就是重中之重了。


    至於熊朗口中那些威脅的話……若是威脅能夠殺人的話,還要武經何用,還要手中的利刃何用?


    當然,薛衣侯也不否認,自己的這番惺惺作態,不無蠱惑對手之意。


    故意做出狂傲的姿態,為的便是盡力遮掩自身的修為。


    入室境鍛骨十四周天,真正說起來,哪怕是薛衣侯,都有些氣餒。他雖不知道眼前這個熊朗的修為,但直覺使然,絕對比自己高了不隻一籌。


    修為上的高低也還罷了,更為重要的是臨戰的經驗。


    薛衣侯能夠輕鬆的一擊必殺那胖子,其實還是在於取巧,隻是這個巧並不在技術層次,而是心理戰。


    心理戰上,薛衣侯自認不弱於對手,可真正的實戰經驗就完全不同了。


    有了那胖子的前車之鑒,熊朗顯然絕無可能再做蠢事,可以預見,即將到來的爭鬥,必將是一場惡戰。


    在這種情況下,薛衣侯唯一的勝算便是出其不意,盡量的讓對手摸不清自己的根底,然後找準機會,施以絕殺,為此,哪怕付出一些代價。


    短劍對短劍,兩人的兵器大致相同。在沒有摸清對方底細的情況下,悍然出手,並非智者所取也。


    所以,熊朗在觀察,相同的,處理完傷勢的薛衣侯也在觀察。


    身材、武器、姿勢以及氣息上的起伏,通過這些不起眼的細節,往往能夠看出本質的端倪。


    熊朗,身材高瘦,就意味著骨架很大,照此例,走的應該是大開大合的路數,偏偏用的又是兩尺短劍。


    所謂尺有所長,寸有所短。一寸短,一寸險,但凡短兵器,大多劍走偏鋒,走快走巧又走險,看似跟大開大合又有些矛盾,但兩者卻並非水火難容。


    還有熊朗所站的姿勢,不丁不八,看似全身破綻,實則是一種臨戰最放鬆的狀態,在此狀態下,可以瞬間做出任何的應對,攻若風火,守似潑雨,進則迅雷,退也必然不會拖泥帶水。


    還有氣勢,所謂氣勢,包含氣跟勢,氣是氣息,勢為士氣。氣息悠長則穩,短促便急,士氣高亢為盛,低迷則衰。但與人對陣,卻並非是氣勢高為優,需知盛極必衰,長時間保持旺盛的氣勢,對於精力、心神的消耗是巨大的,必定難以持久,一旦被拖入持久戰,則極容易盛極而衰,到了那時,就有性命之憂了。所以,但凡真正的高手,都會隨時對氣勢進行調整,在保證體力、精力的同時,也能最快的應對戰機或者危險。


    而熊朗在這方麵做的無疑極好,至少遠超過薛衣侯自己。


    氣息時短時長,士氣時高時低,完全不為外界所幹擾,同時又會給對手造成迷惑。


    果然,隻是稍許的對峙之後,薛衣侯便敗下陣來。


    心理素質畢竟不同於實戰經驗,相比於熊朗這種從死人堆裏爬出來的死士,薛衣侯還是太嫩了。


    眼看內心越發的焦慮,薛衣侯知道再也不能等下去了,所以隻能率先出手。


    清風顫,薛家典藏孜贏階身法,不比蝴蝶步來的翩翩優美,看似直來直去,卻是側身施展,雙腿更是如同螃蟹一般橫向的移動,步幅很小,但頻率卻極快。


    由於清風顫對於節奏的把控太過嚴苛,所以雖依然在孜贏階,但修行的難度卻是極高,若是難以領悟真髓,反倒會畫虎類犬,故而家族子弟中少有人問津。


    出動中,身法似清風拂柳,數丈距離,眨眼而逝。


    舉手間,淺吟鋸已然直刺出一道凜冽銀芒。


    腳踏清風,手上使的一式劍法——左翼追。


    左翼追,正是翼雙飛的那殘缺的一式,陰柔若羽翼翔空,俊逸、快絕又不失內斂,最適追擊刺殺。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上手間,便是最強殺招。


    再看熊朗,冷漠的眼眸陡然緊縮,憑著豐富的實戰經驗,如何看不出薛衣侯這一招的狠厲。


    鋒銳難當,必要避其鋒芒。


    死士,雖不惜命,但卻並不等於盲目蠻幹。


    為達目的,他們可以舍身迎擊,也可以縮頭退避。


    於是熊朗退,上身不動如山,雙腿卻是交替後移,速度上雖然稍遜,但還是能夠拖延正麵相接的時間。


    熊朗在等,因為他知道,越是銳不可當的殺招,越難以持久。隻需等到對方氣勢稍弱,便是反擊的最佳時機,更何況,雖同樣是退,也是講究技巧的。


    就比如熊朗,雖在退,但雙腿廝摩大地,卻是掀起了陣陣煙塵。


    煙塵起,可遮掩視線,借此隱蔽身形,更可迷人眼。


    這並非是什麽招式,而是實實在在靠著無數次的戰鬥總結出的經驗罷了。


    薛衣侯進,熊朗退,但前進的速度總歸快過後退,更何況薛衣侯又是主動求了個先手,所以兩人間的距離,還是無可避免的飛快拉近。


    眼看著淺吟鋸的鋒芒已經觸及熊朗的左胸,再進稍許,便可見紅,但熊朗卻仿若未覺。


    這是要學薛衣侯那般以傷換命麽?


    或許吧,畢竟,要論狠,熊朗未必就比薛衣侯差。


    對敵人狠,對自己更狠。


    左胸雖是心口要害,卻非觸之即死,畢竟在心髒前還有筋肉、骨骼的保護不是。哪怕觸及肌膚,也還要再近數寸,方可建功。


    此時,薛衣侯手中的劍勢幾乎到了最頂峰,於此時抵擋,實在有些得不償失。


    熊朗相信,憑著打熬出的筋骨,足以將對手的氣勢拖下頂峰,而那時便是他反擊的最佳時機。


    當然,為了避免重蹈胖子的覆轍,熊朗更加的謹慎起來。


    實戰經驗固然寶貴,卻是一把雙刃劍,傷人的同時,也極有可能傷己,一旦超過限度,轉為經驗主義,那可就是自尋死路了。


    於是,保險起見,當利刃刺入肌膚後,熊朗還是輕微的顫抖了一下。


    哢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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