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是氣的化生本原,是能量的化生基礎,此即所謂陽依存於陰並化生於陰;沒有精則不能化生氣,能量的產生有賴於精的分解,故精虧則氣少。
氣是精的功能體現或功能態,又是化精的動力源泉,即所謂陰依存於陽而又化生於陽;沒有氣則難以生精,精華物質的合成以消耗能量為代價,故氣少則不能生精。精與氣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促進的關係。又以構成人體和維持人體的基本物質氣與血而言,氣為陽,血為陰。
氣為血之帥,能夠生血、運血和統血,故氣的運行正常有序,有助於血的生成和運行;血為氣之母,能夠載氣、養氣,血的充沛可使氣充分發揮其功能。氣與血之間存在著陰陽的相互資生和相互促進關係。再以人體的基本機能興奮與抑製而言,興奮為陽,抑製屬陰。
它們既是相互製約的,又是相互為用的。白天健全的興奮,精神飽滿,是以夜間充分的抑製即充足的睡眠為代償的,而夜間睡眠安和又以白天的充分的興奮為前提。
失眠日久,勢必導致興奮亦趨不足,可出現精神萎靡、昏昏欲睡卻又無法入睡的病理狀態。若陰陽互源互用的關係遭到破壞,陰陽雙方中的一方虛弱,不能資助另一方,久之必然導致另一方亦不足,從而出現陰陽互損的病理變化。陰陽的相互吸引是與陰陽的相互排斥相對而言的,是指陰陽雙方相吸相抱而維係它們處於一個統一體中。
陰陽的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都是古人在對自然界各種事物和現象及人體自身的觀察和體悟中獲得的認識,所謂“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如動物的雌雄陰陽,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陰陽的相互排斥緣於陰陽的對立,而相互吸引則維係陰陽的統一。因此,陰陽雙方的相互吸引是維係陰陽同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的紐帶。
“陰陽互根:……蓋陰以吸陽,故神不上脫;陽以煦陰,故精不下流。陽盛之處而一陰已生,陰盛之處而一陽已化。故陽自至陰之位而升之,使陰不下走;陰自至陽之位而降之,使陽不上越。上下相包,陰平陽秘,是以難老。”指出精屬陰,神屬陽,陰陽相互吸引,上下相抱,維係陰陽協調平衡,則“精神乃治”,健康長壽。
陽欲上脫,陰下吸之,不能脫也;陰欲下脫,陽上吸之,不能脫也。”指出陰陽的相互吸引能維係雙方共處一個統一體中。
若陰陽雙方因某種原因而導致相互吸引的機製被破壞,如陰陽雙方中一方過於虛弱而不能吸引另一方,則可導致另一方的脫失,臨床上可見陽脫或陰脫的病證。如此,則陰陽雙方不得相互維係於一個統一體內,陰陽互根的關係完全被破壞,終致陰陽離決而病勢垂危,甚或死亡。
陰能吸引陽,陽能吸引陰,陰陽雙方通過自身具有的相互吸引維係其雙方統一的思想,是符合現代辯證法認識的。需要指出,陰陽的相互對立和相互依存,隻是就最一般的哲學意義而言的。隻要有陰陽,就有相反性和相成性。
因此,陰陽的對立統一,作為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現象的運動變化的基本規律,是普遍存在的。陰陽的相互製約、相互排斥和相互資生、相互為用、相互吸引,則分別是在陰陽相互對立和相互依存基礎上的具體化,深入化。它們是廣泛存在的,但不是普遍存在的。
某些範疇的陰陽關係主要體現於陰陽的相互製約、相互作用,如水與火,寒與熱,它們之間的矛盾往往表現為你勝我衰的不可調和性,說它們是統一的,主要是基於沒有水就無所謂火,沒有寒就無所謂熱的一般的哲學涵義。
另外一些陰陽範疇則較多地體現了陰陽之間的相互資生和相互為用,如精與氣、氣與血、精與神等,說它們是對立的,是由於它們的陰陽屬性相反,其實它們之間的相互製約、相互排斥表現得並不明顯,而主要表現為互源、互化、互用和互吸的關係。
“以精氣分陰陽,則陰陽不可離;以寒熱分陰陽,則陰陽不可混。”當然,還有一些陰陽範疇兼有以上兩種特性,隻是在不同的階段表現為占主導地位的特性不同。如前述的興奮與抑製,既是相互對立的,相互製約的,又是相互依存的,相互為用。
分析事物的陰陽屬性,不僅要注意其差異性,而且還要注意其統一性,即相互關聯性,從差異中尋找同一。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才能運用陰陽來分析說明。
如上屬陽,下屬陰,沒有上之屬陽,也就無所謂下之屬陰;沒有下之屬陰,也就無所謂上之屬陽。晝屬陽,夜屬陰,沒有晝之屬陽,就無所謂夜之屬陰;沒有夜之屬陰,也就沒有晝之屬陽。熱屬陽,寒屬陰,沒有熱之屬陽,也就無所謂寒之屬陰;沒有寒之屬陰,也就沒有熱之屬陽。
所以說,陽依賴於陰,陰依賴於陽,每一方都以其對立的另一方為自己存在的條件。如果事物不具有相互依存的關聯性,並不是統一體的對立雙方,就無法,分析其陰陽屬性,也就不能用陰陽來說明了。因為陽根於陰,陰根於陽,陰與陽相互依賴,缺少任何一方,則另一方也就不複存在了。
所以事物的發展變化,陰陽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如:就個體的生理活動而言,在物質與功能之間、物質與物質之間、功能與功能之間,均存在著陰陽互根的關係。
物質屬陰,功能屬陽,物質是生命的物質基礎,功能是生命的主要標誌。物質是功能的基礎,功能則是物質的反映。髒腑功能活動健全,就會不斷地促進營養物質的化生,而營養物質的充足,才能保護髒腑活動功能的平衡。平衡是華夏古代整體思維形態之一。
平衡,又稱中和、中道。平衡思維的基本特征是注重事物的均衡性、適度性。
無過無不及謂之平衡,過或不及謂之失衡。陰陽消長穩定在一定範圍內,人體以及機體與環境之間,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狀態。如陰陽消長超越了一定的限度(指維持平衡的限度,即條件),則平衡被打破,在自然界則引起災害,在人體則引起疾病。
在自然界中,四季氣候的變化,春去夏來,秋去冬至,四季寒暑的更替,就是陰陽消長的過程。從冬至春及夏,寒氣漸減,溫熱日增,氣候則由寒逐漸變溫變熱,是“陰消陽長”的過程;由夏至秋及冬,熱氣漸消,寒氣日增,氣候則由熱逐漸變涼變寒,則是“陽消陰長”的過程。
這種正常的陰陽消長,反映了四季氣候變化的一般規律。就人體生理活動而言,各種功能活動(陽)的產生,必然要消耗一定的營養物質(陰),這就是“陽長陰消”的過程;而各種營養物質(陰)的化生,又必然消耗一定的能量(陽)。
運動變化是對自然和人體生命活動認識的根本出發點,這是宇宙恆動觀。
這種運動變化,包含著量變和質變過程。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陰陽學說把人體正常的生理活動概括為“陰平陽秘”、“陰陽勻平”,即人體中陰陽對立的統一、矛盾雙方基本上處於相對平衡狀態,也就是陰陽雙方在量的變化上沒有超出一定的限度,沒有突破陰陽協調的界限,所以人體髒腑活動功能正常。
隻有物質和功能協調平衡,才能保證人體的正常生理活動。所有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麵都是如此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開另一方而單獨存在。
如果雙方失去了互為存在的條件,有陽無陰謂之“孤陽”,有陰無陽謂之“孤陰”。孤陰不生,獨陽不長,一切生物也就不能存在,不能生化和滋長了。
在生命活動過程中,如果正常的陰陽互根關係遭到破壞,就會導致疾病的發生,乃至危及生命。人體內的陽氣和陰液,一方的不足可以引起另一方的虧損,陽損可以耗陰,陰損可以耗陽。
即陽虛至一定程度時,由於“無陽則陰無以化”,故可進一步損傷體內的陰液而導致陰虛,稱作“陽損及陰”。如長期食欲減退的病人,多表現為脾氣(陽)虛弱,脾胃為後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脾氣(陽)虛弱,化源不足,會導致陰(血)虧損,這可稱之為陽損及陰的氣血兩虛證。
反之,陰虛至一定程度,由於“無陰則陽無以生”,故又可損傷體內的陽氣而導致陽虛,故稱作“陰損及陽”。如失血病人,由血(陰)的大量損失,氣隨血脫,往往會出現形寒肢冷的陽虛之候,這可稱之為陰損及陽的氣血兩虛證。
氣是精的功能體現或功能態,又是化精的動力源泉,即所謂陰依存於陽而又化生於陽;沒有氣則難以生精,精華物質的合成以消耗能量為代價,故氣少則不能生精。精與氣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促進的關係。又以構成人體和維持人體的基本物質氣與血而言,氣為陽,血為陰。
氣為血之帥,能夠生血、運血和統血,故氣的運行正常有序,有助於血的生成和運行;血為氣之母,能夠載氣、養氣,血的充沛可使氣充分發揮其功能。氣與血之間存在著陰陽的相互資生和相互促進關係。再以人體的基本機能興奮與抑製而言,興奮為陽,抑製屬陰。
它們既是相互製約的,又是相互為用的。白天健全的興奮,精神飽滿,是以夜間充分的抑製即充足的睡眠為代償的,而夜間睡眠安和又以白天的充分的興奮為前提。
失眠日久,勢必導致興奮亦趨不足,可出現精神萎靡、昏昏欲睡卻又無法入睡的病理狀態。若陰陽互源互用的關係遭到破壞,陰陽雙方中的一方虛弱,不能資助另一方,久之必然導致另一方亦不足,從而出現陰陽互損的病理變化。陰陽的相互吸引是與陰陽的相互排斥相對而言的,是指陰陽雙方相吸相抱而維係它們處於一個統一體中。
陰陽的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都是古人在對自然界各種事物和現象及人體自身的觀察和體悟中獲得的認識,所謂“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如動物的雌雄陰陽,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陰陽的相互排斥緣於陰陽的對立,而相互吸引則維係陰陽的統一。因此,陰陽雙方的相互吸引是維係陰陽同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的紐帶。
“陰陽互根:……蓋陰以吸陽,故神不上脫;陽以煦陰,故精不下流。陽盛之處而一陰已生,陰盛之處而一陽已化。故陽自至陰之位而升之,使陰不下走;陰自至陽之位而降之,使陽不上越。上下相包,陰平陽秘,是以難老。”指出精屬陰,神屬陽,陰陽相互吸引,上下相抱,維係陰陽協調平衡,則“精神乃治”,健康長壽。
陽欲上脫,陰下吸之,不能脫也;陰欲下脫,陽上吸之,不能脫也。”指出陰陽的相互吸引能維係雙方共處一個統一體中。
若陰陽雙方因某種原因而導致相互吸引的機製被破壞,如陰陽雙方中一方過於虛弱而不能吸引另一方,則可導致另一方的脫失,臨床上可見陽脫或陰脫的病證。如此,則陰陽雙方不得相互維係於一個統一體內,陰陽互根的關係完全被破壞,終致陰陽離決而病勢垂危,甚或死亡。
陰能吸引陽,陽能吸引陰,陰陽雙方通過自身具有的相互吸引維係其雙方統一的思想,是符合現代辯證法認識的。需要指出,陰陽的相互對立和相互依存,隻是就最一般的哲學意義而言的。隻要有陰陽,就有相反性和相成性。
因此,陰陽的對立統一,作為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現象的運動變化的基本規律,是普遍存在的。陰陽的相互製約、相互排斥和相互資生、相互為用、相互吸引,則分別是在陰陽相互對立和相互依存基礎上的具體化,深入化。它們是廣泛存在的,但不是普遍存在的。
某些範疇的陰陽關係主要體現於陰陽的相互製約、相互作用,如水與火,寒與熱,它們之間的矛盾往往表現為你勝我衰的不可調和性,說它們是統一的,主要是基於沒有水就無所謂火,沒有寒就無所謂熱的一般的哲學涵義。
另外一些陰陽範疇則較多地體現了陰陽之間的相互資生和相互為用,如精與氣、氣與血、精與神等,說它們是對立的,是由於它們的陰陽屬性相反,其實它們之間的相互製約、相互排斥表現得並不明顯,而主要表現為互源、互化、互用和互吸的關係。
“以精氣分陰陽,則陰陽不可離;以寒熱分陰陽,則陰陽不可混。”當然,還有一些陰陽範疇兼有以上兩種特性,隻是在不同的階段表現為占主導地位的特性不同。如前述的興奮與抑製,既是相互對立的,相互製約的,又是相互依存的,相互為用。
分析事物的陰陽屬性,不僅要注意其差異性,而且還要注意其統一性,即相互關聯性,從差異中尋找同一。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才能運用陰陽來分析說明。
如上屬陽,下屬陰,沒有上之屬陽,也就無所謂下之屬陰;沒有下之屬陰,也就無所謂上之屬陽。晝屬陽,夜屬陰,沒有晝之屬陽,就無所謂夜之屬陰;沒有夜之屬陰,也就沒有晝之屬陽。熱屬陽,寒屬陰,沒有熱之屬陽,也就無所謂寒之屬陰;沒有寒之屬陰,也就沒有熱之屬陽。
所以說,陽依賴於陰,陰依賴於陽,每一方都以其對立的另一方為自己存在的條件。如果事物不具有相互依存的關聯性,並不是統一體的對立雙方,就無法,分析其陰陽屬性,也就不能用陰陽來說明了。因為陽根於陰,陰根於陽,陰與陽相互依賴,缺少任何一方,則另一方也就不複存在了。
所以事物的發展變化,陰陽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如:就個體的生理活動而言,在物質與功能之間、物質與物質之間、功能與功能之間,均存在著陰陽互根的關係。
物質屬陰,功能屬陽,物質是生命的物質基礎,功能是生命的主要標誌。物質是功能的基礎,功能則是物質的反映。髒腑功能活動健全,就會不斷地促進營養物質的化生,而營養物質的充足,才能保護髒腑活動功能的平衡。平衡是華夏古代整體思維形態之一。
平衡,又稱中和、中道。平衡思維的基本特征是注重事物的均衡性、適度性。
無過無不及謂之平衡,過或不及謂之失衡。陰陽消長穩定在一定範圍內,人體以及機體與環境之間,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狀態。如陰陽消長超越了一定的限度(指維持平衡的限度,即條件),則平衡被打破,在自然界則引起災害,在人體則引起疾病。
在自然界中,四季氣候的變化,春去夏來,秋去冬至,四季寒暑的更替,就是陰陽消長的過程。從冬至春及夏,寒氣漸減,溫熱日增,氣候則由寒逐漸變溫變熱,是“陰消陽長”的過程;由夏至秋及冬,熱氣漸消,寒氣日增,氣候則由熱逐漸變涼變寒,則是“陽消陰長”的過程。
這種正常的陰陽消長,反映了四季氣候變化的一般規律。就人體生理活動而言,各種功能活動(陽)的產生,必然要消耗一定的營養物質(陰),這就是“陽長陰消”的過程;而各種營養物質(陰)的化生,又必然消耗一定的能量(陽)。
運動變化是對自然和人體生命活動認識的根本出發點,這是宇宙恆動觀。
這種運動變化,包含著量變和質變過程。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陰陽學說把人體正常的生理活動概括為“陰平陽秘”、“陰陽勻平”,即人體中陰陽對立的統一、矛盾雙方基本上處於相對平衡狀態,也就是陰陽雙方在量的變化上沒有超出一定的限度,沒有突破陰陽協調的界限,所以人體髒腑活動功能正常。
隻有物質和功能協調平衡,才能保證人體的正常生理活動。所有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麵都是如此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開另一方而單獨存在。
如果雙方失去了互為存在的條件,有陽無陰謂之“孤陽”,有陰無陽謂之“孤陰”。孤陰不生,獨陽不長,一切生物也就不能存在,不能生化和滋長了。
在生命活動過程中,如果正常的陰陽互根關係遭到破壞,就會導致疾病的發生,乃至危及生命。人體內的陽氣和陰液,一方的不足可以引起另一方的虧損,陽損可以耗陰,陰損可以耗陽。
即陽虛至一定程度時,由於“無陽則陰無以化”,故可進一步損傷體內的陰液而導致陰虛,稱作“陽損及陰”。如長期食欲減退的病人,多表現為脾氣(陽)虛弱,脾胃為後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脾氣(陽)虛弱,化源不足,會導致陰(血)虧損,這可稱之為陽損及陰的氣血兩虛證。
反之,陰虛至一定程度,由於“無陰則陽無以生”,故又可損傷體內的陽氣而導致陽虛,故稱作“陰損及陽”。如失血病人,由血(陰)的大量損失,氣隨血脫,往往會出現形寒肢冷的陽虛之候,這可稱之為陰損及陽的氣血兩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