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少量血痕,不過血痕這一塊的鑒定,法醫那邊比較擅長,等小周上來鑒定後,再由她告訴你們鑒定報告吧。”


    “除此之外……要不,你們上來,我在現場和你們說說?”


    “成。”於辰想了想,這會兒待在這兒也沒什麽事兒,便立馬同意了。


    收起對講機,他看向袁友衝:“走吧,一塊上去瞅瞅。”


    ……


    幾分鍾後,他倆就上到天台。


    看得出來,天台除了平時維護、清潔幾個蓄水箱的後勤保潔公司人員外,應該罕有人上來,而保潔公司來這的頻率應該也不太高,因此,天台地麵上堆了一層薄薄的、肉眼可見的灰塵。


    當然,由於樓層足夠高,垃圾什麽的是不存在的,再大的風,也很難將垃圾啥的吹上來。偶爾有那麽幾個塑料袋啥的,也被保潔人員順手清掉了——從這方麵看,保潔公司還算負責。


    至於地麵上的灰塵……


    對於命案勘察來講,這種環境實在是太有利了,灰塵可以承載多種多樣的痕跡,而且非常利於提取,對於反偵查意識與能力並不強的作案人而言,難免留下大量線索與證據。


    畢竟在他們的認識當中,抹掉留下的足跡什麽的,便意味著將現場給破壞了,殊不知在破壞現場的過程中,已然留下了新的線索與證據,灰塵什麽的也會粘附在衣褲鞋襪上,並跟著作案人被帶上車輛載具與家中。


    兩人一進天台,成威就迎了上來,說:“於隊,我先報告下目前發現的痕跡和提取到的物證吧。”


    “首先,在護欄邊發現煙頭十六枚,煙灰一攤。其中煙嘴處的唾液漬還比較明顯,應該是近期丟下的,具有比較重要的鑒定價值。”


    “其次,足跡若幹組,其中發現煙頭的地點附近有兩組,一組自門邊走來,估計是受害人所留,一組有來有迴,推測為兇手所留。結合地麵灰塵承載呈現出的其他痕跡,推測兇手與受害人之間曾有短暫搏鬥。”


    “對嫌疑人足跡進行測量,結合步態分析,初步判斷嫌疑人身高應該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左右,慣用腳為左腳。”


    “當然了,雖然大多數左撇子都是左利足,但左利足不一定都是左撇子,所以……”


    “我明白,”於辰擺擺手,說:“不用解釋的那麽詳細,繼續說還發現了什麽線索吧。”


    “好的。”成威點頭,尋思了片刻後,接著說:“還有就是先前在對講機裏說的,現場發現的血痕。”


    “有一點我很好奇,”袁友衝忽然插話,說:“小周屍檢的時候,發現屍表上已經出現了屍斑,說明屍體墜樓的時候,距離死亡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了。畢竟屍僵出現的再快,也得死後半小時到兩小時才能顯現。”


    “更何況,如果剛死一兩個小時,屍表應該還存有一定的餘溫,但小周形容屍表溫度時用上了冰冷這兩個字。”


    “哪怕高樓風大,再加上現在溫度也還比較低,麵部及雙手等暴露在外的部分屍表溫度可能下降的非常快,但被衣物覆蓋附著的皮膚受到的影響應該不太大才對。”


    “這就表明了,從他死亡到墜樓的時間間隔絕對不短,可能在四五個小時以上。當然了,具體的還得管小周問問屍體肛溫才能知道,但不妨礙咱們做推測。”


    “別說四五個小時,哪怕半個小時的間隔,對殺人行兇後將屍體推落樓下這一整個過程來說都太長了,聽你描述,還有我自己眼睛看到的,兇手並沒有清理和破壞現場,那應該沒理由拖延的這麽久才是。”


    “按照正常的行為邏輯,殺人,把屍體推到樓下,這套動作應該是一氣嗬成的才對,甚至兇手都沒必要確認受害者是否已經死亡,隻要死者失去意識就能直接推下去,這個高度,受害人鐵定十死無生。”


    成威點頭:“的確,這個問題我們也想過了,確實有些矛盾,有點不合邏輯。不過,其實也可以解釋。”


    “按照小周給出的受害者死亡的大致時間,應該是傍晚六點半到七點半之間——小周得出結論的時候想通知你們的,結果對講機那頭無人迴應,所以就隻告訴了我。”


    “而,那會兒正是下班高峰,雖然下邊對應的位置比較偏僻,但時不時的還會有行人路過,再加上邊上就是個商業廣場,而且正好處於人流量最大最密集的時候,一旦屍體墜樓,很可能引起轟動,導致大量群眾圍觀。”


    “現場既然留下了血痕,那麽兇手身上很可能也有血跡,如果樓下人太多的話,顯然不利於他撤離,搞不好會被當場抓個正著。如果他料到了這點,就不會急於將屍體推到樓下,而是會等上一段時間,等到附近人少了再說。”


    “甚至,兇手作案時也可能壓根沒想到將受害者屍體推下樓,說不定是時候不放心,想要偽造受害者跳樓或墜樓身亡的假象——如果兇手並不了解這方麵的專業知識,不知道法醫可以判斷出受害者死亡時間的話,很可能……”


    “不會,”於辰搖頭:“如果是兇手去而複返,地上會出現一組新的鞋印的。哪怕他小心翼翼的踩著原有足跡往前走,你們應該也能看得出來,畢竟他不可能讓鞋底花紋與地麵痕跡一一對應,沒有半點誤差。”


    袁友衝接話:“而且,我想知道的並不是受害人死亡到墜樓的時間間隔這麽長的原因,而是,兇手是怎麽做到讓受害人死亡後數小時才墜樓的。現場就沒有半點兒相關痕跡?”


    成威苦笑一聲,搖頭:“還真沒有,沒找到任何關於這方麵的布置,而且剛剛於隊也說了,如果兇手去而複返,也鐵定會留下新的痕跡,但這方麵咱們也沒發現。”


    “那就隻剩下一個解釋了。”於辰皺眉:“兇手一直待在現場,直到過了好幾個小時,才將受害人推下樓,然後迅速離開。”


    “這麽說來,兇手應該還藏在這棟樓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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