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五張五張的擺在伍彥麵前,給他充分的時間辨認。


    很快,便輪到有常振波照片的那組。


    而他一瞥,便立馬指著該照片說:“就是這孫砸!”


    袁友衝例行公事般問:“你確定嗎?”


    “確定!我差點被這孫砸給耍了,一看到他就恨得咬牙切齒,怎麽可能認錯?就是他!”


    袁友衝看向於辰:“可以批授權讓君君去調查他了。”


    “尼瑪,叫的辣麽親密,他倆是不是有一腿?”於辰一邊在心中腹誹,一邊給景淑君打了電話,讓她拿介紹信和取證通知書來,等會他出去簽名蓋章。


    袁友衝又問:“還有個問題,他是怎麽聯係上你的?”


    “那我也想知道啊。”伍彥嘟噥道:“忽然就給我打電話了,還直截了當的說,知道我犯過事,還問我想不要要錢,要的話,幫他幹一筆大的。”


    袁友衝皺眉,這個異常情況引起了他的警覺。


    伍彥接著說說:“我當時都嚇死了,還以為自己行蹤被你們個發現了,你們在釣魚呢。”


    “但轉念一想,不對啊,我這號碼是跑路後找了間網吧進去『摸』了張身份證後花五百塊錢找人辦的,你們不可能通過這號碼找到我,找到我也不會打這個號碼才是。”


    “噢?”袁友衝問道:“你仔細想想,都有誰知道你殺過人,還知道你這個號碼。”


    “知道我殺過人的多了去了,你們都下了通緝令不是?”伍彥說:“知道我這號碼的也挺多,畢竟打碎工和賣苦力的時候,都得給老板或工頭留電話。不過同時知道的,恐怕沒有,否則我早被抓了不是。”


    “就我爸媽,我老婆孩子,我都不敢打電話迴去。怕啊,怕你們監聽他們手機,我一打電話就被定位然後抓住……”


    於袁二人微微頷首。


    這種情況的確有過,被通緝的在逃嫌疑人逃亡數年後,因思鄉情難耐,忍不住給家裏打了個電話問情況,結果就被抓了。


    但問題也在這裏,既然並沒有同時知道他這個號碼及犯過兇殺案的人存在,常振波又是怎麽聯係上他的?


    袁友衝想了片刻,認為問題應該還是出在伍彥自己身上,或許,是他自個兒不小心泄『露』了事情?


    似乎,隻有這麽個解釋了。


    更何況,伍彥剛剛所供述,常振波找到他的時候,說的似乎是知道他‘犯了事’,而不是‘殺了人’。


    想到這兒,他便問:“你再迴憶一遍,你的‘雇主’忽然給你電話,說的是什麽?”


    “具體真記不清了,都二十多天快一個月了吧。”伍彥搖頭:“大概意思就是,他問我願不願意賺大錢、快錢,願意的話,幫他幹點活,還說他知道我犯了事兒,不用否認。”


    袁友衝頷首。


    正要說什麽,於辰手機響了,他掏出看一眼,便對袁友衝說:“我出去一下,馬上迴來。”


    袁友衝嗯一聲。


    兩分鍾後,他去而複返,說:“搞定了,授權已批。”


    “好。”袁友衝應道,又整理了下思路,問:“那你在接到電話之前的一段時間,都在哪兒,幹些什麽?”


    “我在鄰省的並陽市,給一家酒吧幹苦力,也就是裝貨卸貨之類的活,主要是扛啤酒,每個月能有一千三,包一頓飯,包住。”


    “僅此而已?”袁友衝盯著他。


    他心虛的挪開目光:“偶爾還幫老板當打手……我們幾個工友都這樣,並陽那地方,小、窮、『亂』,開酒吧開tkv的,不養著幾個打手不行,容易被人欺負。”


    “幹過架嗎?”


    “幹過。”他咽口唾沫:“幾個小混混鬧事,酒後想賴賬不給錢,吃霸王餐,就是老板賣的是假酒——雖然說得是實話,但這被捅穿了,老板還怎麽做生意?就讓我們把人給趕出去。”


    “為什麽是你們?酒吧沒有保安嗎?”於辰問道。


    “有。”伍彥說:“但老板不會讓保安幹這種事兒,都用我們這些‘臨時工’。要打完就沒事兒最好,要被打的混混後頭有人,出了事,也有我們去頂鍋。”


    “反正這年頭,會當賣苦力兼打手的臨時工,身上基本都背了點事兒,而那些不小心得罪的大佬,其實也就是要個麵子和交代而已,把咱們揍一頓,老板再賠點錢,就好了。”


    “咱們也不敢上醫院,隻能自己『舔』傷口,而如果是保安,老板還得賠醫『藥』費呢,而且讓保安打人,出了事兒你們公安搞不好還會追究,我們嘛,直接開了然後對公安說我們是臨時工,已經開掉了,就沒事了。”


    “賠錢?”於辰對這些底層的事兒不太了解,便問:“既然總歸是要賠錢的,幹嘛不最開始的時候就花錢消災?”


    “不一樣。”伍彥說:“一來,大多數混混後頭都沒有人,沒必要花這冤枉錢;”


    “二來,就算背後站著大佬,要一開始就給錢,那人家會以為我們好欺負,一而再再而三的來打秋風,要先把人揍一頓,再賠點錢,事情就過了,人也知道咱不是軟骨頭。”


    袁友衝『摸』了『摸』下巴。


    既然伍彥還身兼打手的活,問題就可以解釋了。


    打架鬥毆自然也算是‘犯事兒’,也就有人同時知道他犯過事和他電話號碼。那麽,常振波便具備得知並聯係上他的客觀條件。


    再者,麵對一個掙紮於底層,每月工資不過千把塊的打手混混,常振波也有足夠的底氣與之交涉。


    相反,若常振波知道伍彥曾經殺過人,或者認出他是通緝犯,還真不一定有膽量將殺人的價格壓到八萬塊,那是對伍彥的侮辱,搞不好人一生氣把他也給宰了。


    至於伍彥殺了婁萱後常振波為什麽還敢試圖賴賬,其實也好解釋:伍彥先前已經有過一次妥協,且半個月的相處,也足夠常振波知道他是什麽樣的人,在第一印象的影響下,自然沒將他當迴事兒,即使殺了人也一樣。


    當然,具體情況是否和袁友衝推演的一樣,還得抓住常振波並審訊後才能知道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刑與兇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意賅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意賅並收藏刑與兇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