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彥很幹脆的便招供了。
他先認了兩年前殺害自己三叔及兩位堂姐的事兒。
畢竟,能被公安部發布通緝令的,無一不是犯罪事實清楚、通緝目標明確且案情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說足以零口供定他們罪,但至少也得搜集到一定的證據,足以直接將嫌疑人拘留待審乃至直接申請逮捕的程度。
在向伍彥明確了此事的情況下,他便清楚,自己抵賴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認命了,因此認罪認得相當幹脆。
再者,以他的情況,前後故意當街殺人,影響惡劣,且三名被害人還是與他關係密切的近親,基本可以確定死刑沒跑了,但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二年,區別也非常大。
而他,有那麽一點點兒希望去爭取緩期。
連中彩票頭獎這種概率極小的事兒都有數不清的人去賭一把,更何況是生的希望呢?伍彥還沒活膩,否則也不會流竄逃亡,因此哪怕希望再渺茫,也想試著爭取一下。
反正又不用付出什麽,隻要配合就好了,要能立功,就更棒了。再壞不過也就還是死,而若押中寶,嘿嘿嘿……
當然,人的心理複雜無比,也有的人抱著僥幸心理選擇抵賴到底,咬牙不認。但顯然,伍彥沒孤注一擲的膽量。
……
所以,他隻猶豫了幾秒,便將殺害婁萱的事兒也招了。
他說:“有個男人找我——我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他自己也沒提,隻和我說,他願意出八萬買一個女人的命,然後給了我那女人的住址和照片……”
“混賬!”於辰怒不可遏,一圈砸在審訊桌上:“八萬!一條命就隻值八萬?”
在得知這家夥為遺產糾紛殺害自己三叔與倆堂姐的時候,於辰便對他鄙視不已。
即使因遺產、房產而殺人,屢見不鮮。
即使,據他交待,當時他是在車站外與三叔和堂姐起了爭執,三個受害人說話太過難聽,他忍無可忍才從邊上的水果攤搶了把刀捅死他們的,而花羊的同事也證明了這點,算激情殺人。
再得知他竟然為八萬塊錢而殺人,於辰終於忍無可忍。
“我也不想的……”伍彥低下頭:
“可逃亡這些年,真的太艱難了。我當時身上就幾千,拚著被抓的風險取了兩萬出來,之後就再也不敢取了,省吃儉用的花了一年半,期間還給人打過碎工,賣過苦力,零零散散賺了萬多塊。”
“八萬塊錢對你們來說,可能很少,但對我而言,卻夠我相對比較輕鬆的活個兩三年。”
“當然,剛開始我也不同意,但沒辦法,那鐵公雞就是不肯提價,我也隻好捏著鼻子認了,但要求我來和離開新安的車費,這些日子的住宿夥食費也得他提供,他同意了,我就收了他給的三萬塊錢定金。”
於辰死死的盯著他。
他接著說:“我……我雖然殺過人,但其實我也沒什麽經驗,之前能逃掉完全是僥幸而已。”
“當然,逃了兩年,多少也掌握了一點點躲過你們的辦法,知道怎麽找不用身份證的黑賓館,也知道可以在車站外上車補票來逃過實名買票的限製,我就這麽來到新安而且待上半個月的。”
“就是得手後想跑,發現這套法子不管用了——新安不像我待的那地,車站小,管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邊在車站外根本上不了車,隻能在車站裏買票,買票就得要身份證……”
“我倒想偷一張身份證買票,但發現進站檢票竟然也要看身份證,雖然似乎看的不仔細,就瞥一眼,但我還是心虛啊,殺人後就一直在購票廳溜達,想主意,車站關門了就迴賓館,繼續想主意,結果就讓你們抓了……”
袁友衝道:“說說作案的計劃和經過。”
“哦。”伍彥說:“我拿到要殺的女孩的地址和照片,就去那小區看了看唄,發現進小區要門禁,雖然進進出出的人蠻多,但我還是怕被保安攔著,就沒進去,待在外頭。”
“等發現那妞出來,我就遠遠地跟著,想找個機會下手——嗯,我知道新安監控很多,一直戴著帽子口罩的。”
“結果吧,雖然她上班早,但從小區到地鐵站,一路上人還是很多,周末更是不怎麽出來,一直沒有下手的機會,就隻能跟著,跟了兩天,她好像還發現我了,每次出來多帶了個人,還一直東張西望。”
“我怕自己暴『露』,再加上這段路走了好幾遍,就再沒跟那麽緊,隻遠遠地吊著。過一星期,她就又隻自己一個人出門了,可我還是找不到機會。”
“一直沒得手,雇主那邊就在催,問我行不行,我沒辦法,想了想當初怎麽殺我叔他們的,便決定直接在路上動手,把人殺了然後趕緊溜,管雇主要了尾款後立刻離開這座城市就是。”
“沒想到殺人的時候,竟然還有個小夥子跳出來充英雄,我當時也慌得一批啊,就刺了他兩刀,然後發現那妞還想跑,趕緊追上去拚命刺,等她不動彈了才立馬跑路,走到河邊把刀扔了,然後聯係雇主。”
“結果吧,那孫砸還想抵賴不給尾款,我急了,和他說要不給我錢我就去自首供出他,大不了魚死網破,他才不甘不願的取錢,然後跟我說啥取五萬塊錢以上要預約,反正就是看我急著跑想賴掉。”
“我靈機一動,就說,五萬以上要預約,那取四萬九千九唄,再從錢包拿張一百的給我不就得了。哎喲喂,他那個時候臉黑的喲,你們是沒看到……”
說到這,他『露』出一絲解氣和得意的表情,隨後又轉化為懊悔:“就是沒想到,來這輕鬆,離開可不容易,跑不了了,唉……”
袁友衝淡漠的說:“既然你說你見過他,而且是當麵走現金給的錢款,那,如果有他的照片,你應該能認出他吧?”
“那肯定能,我……”
“那好。”袁友衝打斷他,抓起對講機:“走辨認指證流程,取照片過來,立刻馬上!”
“是。”
不一會兒,便有民警打開審訊室門走進來,遞給他一疊照片。
其中當然包括常振波的。
他先認了兩年前殺害自己三叔及兩位堂姐的事兒。
畢竟,能被公安部發布通緝令的,無一不是犯罪事實清楚、通緝目標明確且案情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說足以零口供定他們罪,但至少也得搜集到一定的證據,足以直接將嫌疑人拘留待審乃至直接申請逮捕的程度。
在向伍彥明確了此事的情況下,他便清楚,自己抵賴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認命了,因此認罪認得相當幹脆。
再者,以他的情況,前後故意當街殺人,影響惡劣,且三名被害人還是與他關係密切的近親,基本可以確定死刑沒跑了,但是立即執行還是緩期二年,區別也非常大。
而他,有那麽一點點兒希望去爭取緩期。
連中彩票頭獎這種概率極小的事兒都有數不清的人去賭一把,更何況是生的希望呢?伍彥還沒活膩,否則也不會流竄逃亡,因此哪怕希望再渺茫,也想試著爭取一下。
反正又不用付出什麽,隻要配合就好了,要能立功,就更棒了。再壞不過也就還是死,而若押中寶,嘿嘿嘿……
當然,人的心理複雜無比,也有的人抱著僥幸心理選擇抵賴到底,咬牙不認。但顯然,伍彥沒孤注一擲的膽量。
……
所以,他隻猶豫了幾秒,便將殺害婁萱的事兒也招了。
他說:“有個男人找我——我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他自己也沒提,隻和我說,他願意出八萬買一個女人的命,然後給了我那女人的住址和照片……”
“混賬!”於辰怒不可遏,一圈砸在審訊桌上:“八萬!一條命就隻值八萬?”
在得知這家夥為遺產糾紛殺害自己三叔與倆堂姐的時候,於辰便對他鄙視不已。
即使因遺產、房產而殺人,屢見不鮮。
即使,據他交待,當時他是在車站外與三叔和堂姐起了爭執,三個受害人說話太過難聽,他忍無可忍才從邊上的水果攤搶了把刀捅死他們的,而花羊的同事也證明了這點,算激情殺人。
再得知他竟然為八萬塊錢而殺人,於辰終於忍無可忍。
“我也不想的……”伍彥低下頭:
“可逃亡這些年,真的太艱難了。我當時身上就幾千,拚著被抓的風險取了兩萬出來,之後就再也不敢取了,省吃儉用的花了一年半,期間還給人打過碎工,賣過苦力,零零散散賺了萬多塊。”
“八萬塊錢對你們來說,可能很少,但對我而言,卻夠我相對比較輕鬆的活個兩三年。”
“當然,剛開始我也不同意,但沒辦法,那鐵公雞就是不肯提價,我也隻好捏著鼻子認了,但要求我來和離開新安的車費,這些日子的住宿夥食費也得他提供,他同意了,我就收了他給的三萬塊錢定金。”
於辰死死的盯著他。
他接著說:“我……我雖然殺過人,但其實我也沒什麽經驗,之前能逃掉完全是僥幸而已。”
“當然,逃了兩年,多少也掌握了一點點躲過你們的辦法,知道怎麽找不用身份證的黑賓館,也知道可以在車站外上車補票來逃過實名買票的限製,我就這麽來到新安而且待上半個月的。”
“就是得手後想跑,發現這套法子不管用了——新安不像我待的那地,車站小,管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邊在車站外根本上不了車,隻能在車站裏買票,買票就得要身份證……”
“我倒想偷一張身份證買票,但發現進站檢票竟然也要看身份證,雖然似乎看的不仔細,就瞥一眼,但我還是心虛啊,殺人後就一直在購票廳溜達,想主意,車站關門了就迴賓館,繼續想主意,結果就讓你們抓了……”
袁友衝道:“說說作案的計劃和經過。”
“哦。”伍彥說:“我拿到要殺的女孩的地址和照片,就去那小區看了看唄,發現進小區要門禁,雖然進進出出的人蠻多,但我還是怕被保安攔著,就沒進去,待在外頭。”
“等發現那妞出來,我就遠遠地跟著,想找個機會下手——嗯,我知道新安監控很多,一直戴著帽子口罩的。”
“結果吧,雖然她上班早,但從小區到地鐵站,一路上人還是很多,周末更是不怎麽出來,一直沒有下手的機會,就隻能跟著,跟了兩天,她好像還發現我了,每次出來多帶了個人,還一直東張西望。”
“我怕自己暴『露』,再加上這段路走了好幾遍,就再沒跟那麽緊,隻遠遠地吊著。過一星期,她就又隻自己一個人出門了,可我還是找不到機會。”
“一直沒得手,雇主那邊就在催,問我行不行,我沒辦法,想了想當初怎麽殺我叔他們的,便決定直接在路上動手,把人殺了然後趕緊溜,管雇主要了尾款後立刻離開這座城市就是。”
“沒想到殺人的時候,竟然還有個小夥子跳出來充英雄,我當時也慌得一批啊,就刺了他兩刀,然後發現那妞還想跑,趕緊追上去拚命刺,等她不動彈了才立馬跑路,走到河邊把刀扔了,然後聯係雇主。”
“結果吧,那孫砸還想抵賴不給尾款,我急了,和他說要不給我錢我就去自首供出他,大不了魚死網破,他才不甘不願的取錢,然後跟我說啥取五萬塊錢以上要預約,反正就是看我急著跑想賴掉。”
“我靈機一動,就說,五萬以上要預約,那取四萬九千九唄,再從錢包拿張一百的給我不就得了。哎喲喂,他那個時候臉黑的喲,你們是沒看到……”
說到這,他『露』出一絲解氣和得意的表情,隨後又轉化為懊悔:“就是沒想到,來這輕鬆,離開可不容易,跑不了了,唉……”
袁友衝淡漠的說:“既然你說你見過他,而且是當麵走現金給的錢款,那,如果有他的照片,你應該能認出他吧?”
“那肯定能,我……”
“那好。”袁友衝打斷他,抓起對講機:“走辨認指證流程,取照片過來,立刻馬上!”
“是。”
不一會兒,便有民警打開審訊室門走進來,遞給他一疊照片。
其中當然包括常振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