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辰放下筆,問道:“你怎麽就確定,陸宇平會從東門進小區?”
“東門離他家最近啊,我蹲過點,他基本每次都走東門的,除非沒有停車位了。”鄧海平迴答說:“而當時,東門附近還有幾個停車位,所以我能肯定他會走這邊。”
“萬一他將車停進小區裏呢?”
“不會的,小區停車位租金多貴啊?停路上一晚上才五塊錢,他肯定選擇挺外邊。”鄧海平撇撇嘴,說:“而且,我先前特地開著電子狗在小區門口附近溜了幾圈,哪裏有交通監控哪裏沒有,一清二楚。”
“我還步行繞過幾迴,小區安裝的監控,也『摸』得清清楚楚。我蹲守的那段路就沒有探頭,安全的很。隻要陸宇平把車停在靠近東門這兒,他下車後我總能找到機會製服他,把他給弄死。”
“讓我驚喜的是,老天爺都站在我這邊,他竟然把車停在離我蹲著的花圃不遠的空車位上。”
“我立馬從花圃上摳下一塊磚,『摸』了上去,一磚砸破他腦勺。我用了很大的力氣,他一下就暈了,我就趕緊把他拉到花圃裏頭,把他也給殺了。”
於辰和袁友衝默然。
鄧海平的計劃,的確相當完善,能偵破此案,一定程度上依靠了運氣。若非他百密一疏,在電梯內倒映出了麵容並被監控拍到,且車門上留了點血痕的話,想鎖定他可不容易。
事實上,在圖偵取得突破『性』進站之前,他們壓根就沒懷疑過鄧海平,不僅僅是身高因素,還在於沒發現他與畢荷一家有什麽矛盾。
當然,他能計劃的這麽完美,運氣二字同樣占了相當大的比重。若非他在地下賭場與陸宇平、畢荷夫『婦』鬧矛盾的事並不為第四人知,他老早就進入警方視線當中了。
對於作案兇器、血衣、鞋子等物,他始終沒想到個穩妥的處理掉的方法,因此一直藏匿於家中,隻要警方上門一搜,發現了這些證物,他計劃的再如何完美也隻能乖乖認罪、招供。
因此,刑警與兇手的運氣,可以說都相當不錯,故而,雙方又迴到了同一起點鬥智鬥勇,最終還是刑警技高一籌。
科技發展到了今天,可以說狹義上的完美犯罪是不可能存在的了,隻要被警方立案,遲早能將案情偵破,將兇手繩之於法,並不存在任何僥幸。
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提出多年,每一名刑警都清楚,犯罪行為人隻要實施犯罪行為,其行為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人及周圍環境這一過程中,定然會自覺或不自覺的留下痕跡。
曾經,有些非常細微的痕跡並不能被刑偵技術所利用,但到了現在,刑偵技術已然觸及到了分子領域,再想“不留痕跡”,或者妄圖僅留下無法勘驗的痕跡,根本不可能。
再者,法醫技術也有了長足的進展,與當初不可同日而語。
舉個例子,給法醫一顆受害者的牙,通過肉眼觀察,便能大致判斷出該受害者是南方人還是北方人、幾歲了,甚至初步甄別死因是否為窒息。若做個dna鑒定,能獲取的線索還會更多。
胡思『亂』想了一陣,於辰迴了迴神,再次問道:“殺人的手法有很多,為什麽選擇腰斬?”
鄧海平淡淡的說:“直接殺了他們,太便宜了。這倆人渣,就該在無盡的痛苦當中死去!”
“折磨?”於辰嗬嗬一笑,搖了搖頭,不置可否。片刻後,又問:“可腰斬這種方式,變數太多,萬一受害人被救迴來了呢?亦或者,她的慘唿被鄰居聽見而報警,你的作案風險不也大了許多嗎?”
“從你所說的計劃,以及你的行為來看,你是個相當謹慎的人,似乎沒有理由圖一時之快而將自己置身於危險境地當中吧?”
“是,但我捂住畢荷的嘴了不是,她就算慘叫,能叫多大聲?”鄧海平不以為意:“至於搏鬥時發出的那點聲響,那不是我能控製的,我隻能想辦法盡快讓她發不出聲音。當時已經箭在弦上了,我不殺也得殺。”
“至於陸宇平嘛,他暈的比較死,我都斬完了,他才慢悠悠的醒來,不足為慮。”
“倒也說得過去。”於辰皺了皺眉,又問:“那你為什麽要把束縛住畢荷的尼龍繩給解了,還開門讓她出去求救?要她被救下來了,你的計劃不就白費了嗎?”
“救下來?嗬嗬!”鄧海平迴答:“警官,她已經被我攔腰斬斷了,還能活多久?就算有人報警,打急救電話,救護車趕過來也得要一定的時間吧?沒人給她緊急處理,她搞不好早就死咯。”
“說不定,她都爬不到門口就死了,我一點不擔心的。”
“我重複一遍問題。”袁友衝叩了叩審訊桌:“為什麽要這麽做?”
“嗬……”他嘴角微微揚起,臉上終於現出些許猙獰之『色』:“警官,你們不覺得,看著仇人痛苦的把自己腸子往肚子裏塞,最終絕望的像頭死狗一樣在地上爬,慢慢的死去,很爽嗎?”
“我說了,這兩人該死!罪有應得!我不止要折磨他們的身體,還要折磨他們的靈魂!我要看著他們,一點點的往鬼門關爬過去!嗬,要不是時間不允許,我都想淩遲了他們!”
“瘋子……”
於辰雖然膽量奇大,但聽了他的話,臉『色』仍舊忍不住白了白。
連他都如此,其餘刑警更不用說,人人駭然。
……
翌日,於辰將本案案卷及物證移交預審支隊,經由他們預審之後,再呈交檢方,對刑偵支隊而言,本案便算結了。
不過,雖已結案,但此案不論兇手還是受害人,多少都有些奇葩,有點喪病,給刑警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所以他們茶餘飯後,仍不免翻出來談一談,交換自己的看法。
於辰也『摸』到袁友衝辦公室,左右看了看,小心的說:“老袁,現在迴想迴想,這樁案子,我總覺得還是有些奇怪。”
“怎麽說?”
“鄧海平的反偵查能力太強了,就算他曾經服過兩年義務役,還當過義警,也不該有這麽專業的能力才對。”
“而且,他的手段太過殘忍,尋常人別說做了,恐怕想都不敢想,目睹了都會做噩夢,他就算再恨畢荷一家子,也不至如此吧?他的理由站不住腳。”
“所以呢?”袁友衝又問。
“我覺得,他背後還有人。”於辰聲音再次壓低了一點:“會不會與咱們追查的那個犯罪團夥有關?”
“東門離他家最近啊,我蹲過點,他基本每次都走東門的,除非沒有停車位了。”鄧海平迴答說:“而當時,東門附近還有幾個停車位,所以我能肯定他會走這邊。”
“萬一他將車停進小區裏呢?”
“不會的,小區停車位租金多貴啊?停路上一晚上才五塊錢,他肯定選擇挺外邊。”鄧海平撇撇嘴,說:“而且,我先前特地開著電子狗在小區門口附近溜了幾圈,哪裏有交通監控哪裏沒有,一清二楚。”
“我還步行繞過幾迴,小區安裝的監控,也『摸』得清清楚楚。我蹲守的那段路就沒有探頭,安全的很。隻要陸宇平把車停在靠近東門這兒,他下車後我總能找到機會製服他,把他給弄死。”
“讓我驚喜的是,老天爺都站在我這邊,他竟然把車停在離我蹲著的花圃不遠的空車位上。”
“我立馬從花圃上摳下一塊磚,『摸』了上去,一磚砸破他腦勺。我用了很大的力氣,他一下就暈了,我就趕緊把他拉到花圃裏頭,把他也給殺了。”
於辰和袁友衝默然。
鄧海平的計劃,的確相當完善,能偵破此案,一定程度上依靠了運氣。若非他百密一疏,在電梯內倒映出了麵容並被監控拍到,且車門上留了點血痕的話,想鎖定他可不容易。
事實上,在圖偵取得突破『性』進站之前,他們壓根就沒懷疑過鄧海平,不僅僅是身高因素,還在於沒發現他與畢荷一家有什麽矛盾。
當然,他能計劃的這麽完美,運氣二字同樣占了相當大的比重。若非他在地下賭場與陸宇平、畢荷夫『婦』鬧矛盾的事並不為第四人知,他老早就進入警方視線當中了。
對於作案兇器、血衣、鞋子等物,他始終沒想到個穩妥的處理掉的方法,因此一直藏匿於家中,隻要警方上門一搜,發現了這些證物,他計劃的再如何完美也隻能乖乖認罪、招供。
因此,刑警與兇手的運氣,可以說都相當不錯,故而,雙方又迴到了同一起點鬥智鬥勇,最終還是刑警技高一籌。
科技發展到了今天,可以說狹義上的完美犯罪是不可能存在的了,隻要被警方立案,遲早能將案情偵破,將兇手繩之於法,並不存在任何僥幸。
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提出多年,每一名刑警都清楚,犯罪行為人隻要實施犯罪行為,其行為在犯罪現場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被侵害人及周圍環境這一過程中,定然會自覺或不自覺的留下痕跡。
曾經,有些非常細微的痕跡並不能被刑偵技術所利用,但到了現在,刑偵技術已然觸及到了分子領域,再想“不留痕跡”,或者妄圖僅留下無法勘驗的痕跡,根本不可能。
再者,法醫技術也有了長足的進展,與當初不可同日而語。
舉個例子,給法醫一顆受害者的牙,通過肉眼觀察,便能大致判斷出該受害者是南方人還是北方人、幾歲了,甚至初步甄別死因是否為窒息。若做個dna鑒定,能獲取的線索還會更多。
胡思『亂』想了一陣,於辰迴了迴神,再次問道:“殺人的手法有很多,為什麽選擇腰斬?”
鄧海平淡淡的說:“直接殺了他們,太便宜了。這倆人渣,就該在無盡的痛苦當中死去!”
“折磨?”於辰嗬嗬一笑,搖了搖頭,不置可否。片刻後,又問:“可腰斬這種方式,變數太多,萬一受害人被救迴來了呢?亦或者,她的慘唿被鄰居聽見而報警,你的作案風險不也大了許多嗎?”
“從你所說的計劃,以及你的行為來看,你是個相當謹慎的人,似乎沒有理由圖一時之快而將自己置身於危險境地當中吧?”
“是,但我捂住畢荷的嘴了不是,她就算慘叫,能叫多大聲?”鄧海平不以為意:“至於搏鬥時發出的那點聲響,那不是我能控製的,我隻能想辦法盡快讓她發不出聲音。當時已經箭在弦上了,我不殺也得殺。”
“至於陸宇平嘛,他暈的比較死,我都斬完了,他才慢悠悠的醒來,不足為慮。”
“倒也說得過去。”於辰皺了皺眉,又問:“那你為什麽要把束縛住畢荷的尼龍繩給解了,還開門讓她出去求救?要她被救下來了,你的計劃不就白費了嗎?”
“救下來?嗬嗬!”鄧海平迴答:“警官,她已經被我攔腰斬斷了,還能活多久?就算有人報警,打急救電話,救護車趕過來也得要一定的時間吧?沒人給她緊急處理,她搞不好早就死咯。”
“說不定,她都爬不到門口就死了,我一點不擔心的。”
“我重複一遍問題。”袁友衝叩了叩審訊桌:“為什麽要這麽做?”
“嗬……”他嘴角微微揚起,臉上終於現出些許猙獰之『色』:“警官,你們不覺得,看著仇人痛苦的把自己腸子往肚子裏塞,最終絕望的像頭死狗一樣在地上爬,慢慢的死去,很爽嗎?”
“我說了,這兩人該死!罪有應得!我不止要折磨他們的身體,還要折磨他們的靈魂!我要看著他們,一點點的往鬼門關爬過去!嗬,要不是時間不允許,我都想淩遲了他們!”
“瘋子……”
於辰雖然膽量奇大,但聽了他的話,臉『色』仍舊忍不住白了白。
連他都如此,其餘刑警更不用說,人人駭然。
……
翌日,於辰將本案案卷及物證移交預審支隊,經由他們預審之後,再呈交檢方,對刑偵支隊而言,本案便算結了。
不過,雖已結案,但此案不論兇手還是受害人,多少都有些奇葩,有點喪病,給刑警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所以他們茶餘飯後,仍不免翻出來談一談,交換自己的看法。
於辰也『摸』到袁友衝辦公室,左右看了看,小心的說:“老袁,現在迴想迴想,這樁案子,我總覺得還是有些奇怪。”
“怎麽說?”
“鄧海平的反偵查能力太強了,就算他曾經服過兩年義務役,還當過義警,也不該有這麽專業的能力才對。”
“而且,他的手段太過殘忍,尋常人別說做了,恐怕想都不敢想,目睹了都會做噩夢,他就算再恨畢荷一家子,也不至如此吧?他的理由站不住腳。”
“所以呢?”袁友衝又問。
“我覺得,他背後還有人。”於辰聲音再次壓低了一點:“會不會與咱們追查的那個犯罪團夥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