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聞笛想,真自戀。他早該知道,這種自我中心主義,會把所有感情都歸因於自己,全世界都是繞著自己轉的。聞笛意味深長地看著他,說:“你先在這等一會兒。”何文軒因為這句話愣住了。聞笛轉身進門,走進客廳,拿出一個圓筒狀的噴霧,然後迴到門邊,抬手,啟動。紅棕色顆粒在空中飛舞,掀起嗆人的霧氣,落在對麵的人身上。西裝、眼鏡、發膠精心修飾的腦袋,全被刺鼻的粉末蓋住了。何文軒被刺激得涕泗橫流,一邊咳嗽一邊抖落衣服,狼狽不堪。“我舍友有時候晚迴來,所以買了幾瓶防狼噴霧,”聞笛放下瓶子,拍了拍手,“我五年前就想幹的,可惜你沒給我機會。”拖著鼻涕真情告白的丟人行徑,但凡有自尊心的人都幹不出來,更何況天之驕子。何文軒拚命抑製咳嗽的衝動,讓自己顯得若無其事。“你應該開車來的吧,”聞笛說,“你現在不適合坐公共交通。”何文軒嘴角抽搐兩下,欲言又止。看了他一眼,轉身下樓。聞笛看著他的背影,悶氣像雨後烏雲,一掃而空。他關上門,走進臥室,倒在床上,感覺這倒黴的一天終於舒緩了點兒。然後手機震了震,聞笛拿起來一看,翻了個白眼。又是隔壁那討厭鬼。這家夥才安靜沒多久,怎麽又跳出來煩人?鄰居:【樓道裏怎麽有股怪味?胡椒?辣椒?還有煙?】狗鼻子嗎,這麽靈?聞笛:【調料不小心撒了。】鄰居:【廚房調料能撒到門口?】鬧了一天,聞笛腦子嗡嗡響,懶得吵架,沒搭理那人。誰想到,他放下手機去了趟廁所,迴來一瞧,消息一條接一條蹦出來。鄰居:【剛剛是不是來人了?】鄰居:【你是不是把調料撒人身上了?】鄰居:【現在冬天,樓道不開窗,這味道什麽時候才能散掉?】聞笛盤腿坐在床上,瀏覽著消息,挑了挑眉毛。他不作聲,人還自己聊起來了,在這唱獨角戲呢。聞笛:【你又不睡樓道,明天早上不就沒味兒了。】鄰居:【這關乎我的生活質量,我很在意公共空間的衛生情況。不會那個人來一次,你撒一次吧?】聞笛:【關,你,屁,事。】鄰居:【那人是誰?仇家?】聞笛:【你想象力真豐富。】鄰居:【老情人?】聞笛:【睡你的覺去。】鄰居:【你不開門不就好了。我上次來你沒開門,老情人來倒是願意開,你開門的標準到底是什麽?】聞笛露出老人地鐵的表情,這都哪跟哪。聞笛:【我覺得我們還是別見麵的好。】鄰居:【為什麽?】聞笛搖搖頭,心說你不到一米七的身板,膽子還挺大,隨便就能跟死對頭線下麵基:【我們這麽多陳年積怨,見了掐起來,多不好看。】鄰居:【你跟老情人掐起來就好看了?】這人腦筋栓何文軒身上了?還打了個死結?聞笛:【我前男友跟你有什麽關係?你是誰啊,管這管那的。一天到晚挑別人邏輯,你看看你自己的話有邏輯嗎?】聞笛:【還有,你怎麽知道得這麽詳細?攝像頭不是已經拆了嗎?你不會扒著貓眼看吧!窺探別人家的隱私,你還說你不是變態!】鄰居:【你選擇樓道這種公共空間吵架,就是默認不算隱私,旁人可以觀看。】聞笛:【所以你確實扒著貓眼看了?】死一般的寂靜之後,對麵再也沒有迴複。聞笛瞪著手機,過了一會兒,突然意識到一件事。他剛剛,是不是,跟鄰居吵架,贏了?他贏了?!第一次!第17章 嘴裏喃喃唱情歌,就像知更雀似的這一天真鬧騰。先被教授挑刺挑上了火,再被瞎眼的兔崽子氣吐了血,轉頭又遇到自戀前男友。好在完成了五年前的夙願,又成功吵贏了一架,畫上了圓滿句號。聞笛滿意地閉上眼睛,決定健康作息,早早熄燈睡覺。可惜這一覺睡得不安穩,在夢裏一腳踏空後,他冒著冷汗驚醒,一看手機,兩點。今晚的北京格外安靜。夜色黑壓壓地積在窗戶上,隻能聽到細微的聲。聞笛想起來,天氣預報好像說有雪。他跳下床,湊近窗戶仔細瞧,外麵果然飄著星星點點的雪花。北京幹燥,連雪都隻是細碎的一點,落到路上就不見了。聞笛隱約看到次臥的燈亮著於靜怡還在挑燈夜戰。他走去敲門,衝裏麵喊:“下雪了,要來陽台看看嗎?”於靜怡是南方人,雪的誘惑蓋過備考壓力,很快從房間裏鑽出來。兩人穿上羽絨服,打開玻璃門,走到陽台上。白霧從嘴裏鑽出來,融掉了空中的幾粒雪。聞笛扭頭看了看旁邊,討厭鬼家的燈也亮著。看來,不知為何,隔壁也度過了一個不眠之夜。封閉的陽台,鋼化玻璃密不透風。聞笛朝隔壁撇了撇嘴,對於靜怡說:“你看,一點情調都沒有,就為了防點風沙,失去了賞雪的機會。”於靜怡沒提醒他,陽台已經落了厚厚一層灰。聞笛邊哈氣邊暖手,顯然不在意腳下方寸之地的汙垢。雪永無止境地下落,穿過屋頂、樹梢,平等地灑在每一寸土地上。於靜怡顫顫巍巍地伸出手,指著空中:“qanik。”聞笛抱著胳膊,脖子縮在毛領裏,哆哆嗦嗦地問:“什麽意思?”“這是因紐特人的語言,”於靜怡說,“他們生活在冰天雪地裏,有豐富的詞匯來形容雪。不同質地、形狀、大小和用途的雪,都有不同的名字。”聞笛看著飄揚的雪花。“aput是路麵的積雪。”於靜怡說,“pukak是融化後再結冰的雪,mangokpok是當行走時感覺到鬆軟的雪地,kaniktshaq是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雪。”“qanik,”她又望向天空,“正在飄落的雪。”聞笛抬起頭,看著空中的雪花。“真浪漫,”他問,“沒有傷感的詞來形容雪嗎?”“matsaaruti,”於靜怡說,“被新鮮雪層掩埋的舊日積雪。”聞笛模模糊糊地模仿單詞讀音,於靜怡糾正了兩遍。“你是怎麽記住的,”聞笛感歎,“這麽拗口。”“上個月nguage in society上看到的,覺得有趣,就多念了幾遍。”聞笛嘖嘖讚歎:“大三那會兒,可沒覺得語言學這麽有意思。”於靜怡很受冒犯:“語言學是世界上最有趣的東西。”雪在窗戶上凝成細小的水珠,透著熠熠的燈光,祥和、純淨。在靜謐的天地間,剛才發生的衝突仿佛另一個世界一樣遙遠。“總算見到你傳說中的前男友了,”於靜怡說,“經常聽你提起,還是第一次見到真人。”聞笛撣了撣陽台欄杆上的灰,靠在上麵:“是啊,畢竟他沒來看過我。”他們大三分手,之前的兩年異地,除了何文軒暑假迴家,會跟他見上幾麵,其他時候全靠視頻電話。聞笛大三時,拿到交換名額,終於有機會飛過去見他,之後覺得相見不如懷念。於靜怡微微搖頭。她四年大學專心學習,感情生活平淡如水,倒是看了幾出好戲。她感覺自己像是誤入狗血片場的路人,一個又一個癡男怨女上台,嚎哭、撕扯、大喜大悲,隻有她在冷眼旁觀,百思不得其解:“你,還有尤,都是數一數二的聰明人,怎麽談起戀愛跟個傻子一樣。”“你等等,”聞笛說,“我給你看樣東西。”他返迴臥室,翻找一陣,拿出一個信封。簡潔的綠色厚卡紙,搭扣處印著凸起的玫瑰花紋。他從裏麵抽出信紙,遞給於靜怡。“這是什麽?”於靜怡借著臥室燈光觀賞,上麵用漂亮的行書寫著幾行字。“何文軒給我寫的情書,”聞笛彈了彈信紙,“這是我第一次收到別人的信。”於靜怡辨認著字跡,前後讀了三遍,大為震驚:“這是渣男能寫出來的東西?這都能做求婚誓詞了!”“看起來像個好人吧。”聞笛說。“我好像有點理解你了,”於靜怡說,“騙人真是需要功力,我連渣男都做不了。”“剛才他一開口,就讓我想起了當年,”聞笛說,“嘴上說著靈魂伴侶,心裏盤算著聯姻、拿綠卡、平步青雲。”於靜怡又開始搖頭。她對閨蜜們撿迴來的男人,一向嗤之以鼻。看了會兒翻飛的雪,兩個人覺得冷了,迴客廳熱了杯牛奶,準備喝完睡覺。攝入著蛋白質,於靜怡忽然察覺到不對勁:“你怎麽還留著這封信?你該不會……”“說什麽呢!我都往他眼睛裏噴辣椒水了!”聞笛驚恐地說,“我跟他分手的時候在國外交換,沒法處理這些放在宿舍的東西。等我交換完迴去,已經半年過去了,我就把這事兒忘了。前一陣子搬家的時候才找出來。”“那你當時怎麽不扔?”“我決定留著它,告誡自己,男人的花言巧語不能信。”聞笛鄭重地說。然後他陷入了沉默,皺著眉頭像是在思考什麽重要命題。過了一會兒,他帶著領悟的語氣開口:“這麽一想,其實教授的性格挺好的。”於靜怡停止搖頭的動作,瞪大眼睛看著他:“你剛剛還說人家是棒槌,要記筆記懟死他。”“他說話是難聽了點,至少實誠,有什麽說什麽,而且都是當場直說,”聞笛戳了戳信紙,“比說一套做一套,當麵奉承背後嘲笑好多了。”怎麽還比起爛來了?於靜怡腦殼痛:“把濾鏡關小一點!”“你知道青春期之後喜歡上一個人,是多小的概率吧?”聞笛說,“寧可錯殺,不能放過。”“萬一太實誠了,把你氣死了怎麽辦?”於靜怡提醒他。“那就找個不說話的地方,”聞笛猛一拍手,“對啊,不說話就好了。”“去哪約會不說話??”“音樂會。”聞笛拿出手機,點開學校音樂廳的公眾號。每天都有世界各地的音樂家和樂團來校演出,在校生可以白菜價買票進場,算是學校的福利之一。最近音樂廳正在開一個“邂逅浪漫”係列,有眾多古典音樂家的曲目。“小提琴獨奏,”聞笛滿意地說,“舒曼、勃拉姆斯、施特勞斯,完美。”音樂會不用交談,氣氛浪漫,而且就算教授再吹毛求疵,也不可能從古典樂裏挑出邏輯錯誤。“人家要是不喜歡聽音樂會呢?”於靜怡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