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清菡來說,這是一段讓她不堪迴首的經曆,也是讓她每當想到便會麵紅耳赤、心如小鹿亂撞卻又深感羞恥的經曆。
即使在很長時間後依然如此。
她覺得自己做錯事了,做了一件令自己不恥、若被人知道便更會被人所不恥的有傷風化之事,對此她很肯定。
雖然這件事除了他和她之外,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但每當她想起時,總還是有些無法原諒自己。
你和你……怎麽能這樣呢?不應該的啊……
便是關於那隻“腳”。
在那躲沈淼的幾天裏,每當無事時,他都會以替她盡快恢複的名義抱起她那隻傷了的腳揉捏著。
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簡直是沒完沒了,如三餐一般穩定。
到了最後,她覺得陳辰應該該比她自己還要熟悉她的腳,或者說……這隻腳就是為陳辰長的?
她當然是想要拒絕的,從第一次就想拒絕了,因為她接受不了。可陰差陽錯之下,她似乎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
為什麽第一次的時候,不嚴詞拒絕了呢?
當時她自己給出的理由是,他並不懂腳對於一個女兒家的重要性,而且她與他的糾葛牽扯太過匪夷所思也太繁雜,剪不斷理還亂,她並不想失去這個曾經願意為自己付出生命、讓她感動落淚的人。
若是她當時把嚴重性說明白了,在已經被他握住了腳的前提下,將來兩個人再見時要如何相處?總歸是心懷芥蒂無法麵對的啊,久而久之便會斷了聯係。
所以她選擇了妥協,選擇了把他的行為完全當作一個具有父母心的醫者所為。
畢竟那時他確實算是一個醫者。
如此將來即使他知道了腳對於一個女兒家的重要性,知道不僅不能摸、就連看都不能看的時候,他也會明白,那時的她是把他當作是治病療傷的醫者的,如此兩人才能坦然相對。
可是在事後,在夜深人靜時她會翻來覆去的思考著那些點滴,最終覺得,自己當時的理由其實有待商榷。
因為無論有多麽冠冕堂皇或是情非得已的理由,她的腳總歸是被他給摸了,不僅看還摸,而且摸了無數次。
她的選擇的確是可以讓她麵對他,但……怎麽麵對別人、乃至怎麽麵對自己將來的夫君呢?
終究心中有愧啊。
可是若再細想想,她又覺得自己當時並沒有更好的選擇,因為在她意識到的時候,腳已經被他握到了手中。
誰讓她那會剛洗完澡上床?有誰上床還穿著鞋的?
已經握到手中了……她又能怎樣?不如此選擇,難道還能拿刀把他的手砍了或是自己的腳砍了?
她覺得為難之及,好在此事隻有天知地知他和她知,除了自己的內心之外,她不需要經曆更多的難堪與指責。
若是被人知道,她的一輩子估計就被毀了。
這個天殺的壞蛋……
在她心裏,在陳辰第二次握住她的腳時,壞蛋這個詞已經成了陳辰的專屬。
原來果真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可是壞蛋啊,你雖然仍舊是那副坦然的醫者神情,但你前一晚不是說過、用熱水泡效果會更好的嗎?你連熱水都沒打來,就這麽堂而皇之不由分說的把她的鞋襪脫了,然後握著放在他的腿上。
這算什麽?
她當時是悲憤的,當然想要拒絕,這與有沒有熱水無關,可壞蛋的那副模樣讓她猶豫了。
因為前一晚已經有了第一次,若是這會拒絕豈不是前功盡棄?她正想著怎麽開口應對時,腳已經落到了他的手上。
天可憐見,她真的是在想如何拒絕如何應對,因為一點先兆都沒有,直到他蹲到她的麵前,低下頭搬起腳來才意識到。
就猶豫那麽一絲絲,她就已經“失腳”了。
然後她又落入到第一次時的窘境。
她後來找了很多說辭,可惜都沒奏效。
她說:“很疼,快放下,我不想弄了。”
他的迴答是:“疼就對了,要忍著現在的疼才能好的快。”
她又說:“我自己來,不用你。”
他的迴答是:“這麽疼你自己能下得了手?找什麽借口,不就是怕疼嗎?”
她還說:“你放下,男女有別,被人看到不好。”
他的迴答是:“又給疼找借口!你伸頭看看,這門鎖著呢,誰長了透視眼能看到?再說我是給你治傷,光明正大問心無愧,有什麽可擔心的?”
無奈之下她又找了個理由,苦苦哀求著說:“求求你快放下吧,我已經快要好了,不需要這樣了啊。”
他瞪著眼迴答道:“你看這腫的……這算哪門子快要好了?你這不還是怕疼嗎?再疼也得忍著!要知道你不僅是為你自己忍,也是為我忍。否則等迴了文州,你還一瘸一拐的……你哥能那麽輕易原諒我嗎?”
……
除了關於那個“論一隻腳對於女兒家重要性”的理由沒有說出口,她幾乎找遍了借口,可都被他給一一化解。
雖然知道那個理由說出來他一定會放手,但她不敢說,若是敢說前一晚就說了,何必等到現在?
她不想讓他知道其實她並未真把他當成醫者,也不想讓他從她的口中知道,其實女兒家真的真的非常在乎腳。
你這壞蛋,這是名節啊。
後來她便屈服、放棄了抵抗。因為抵抗已經沒有意義,腳都已又被他捏了好一會,還反抗個啥?
都付出這麽大代價了、已經都這樣了……還能前功盡棄不成?
還好沒人知道……反正也沒人知道,那便由著吧,反正除了這個,壞蛋也不會拿她怎麽樣。
這便是她在哀怨之及委屈之及後的退而求其次的想法。
……
有了一而再,再而三便是水到渠成。
第三次是當天下午吃完午飯後,當時她準備睡午覺的。可他卻說,你白天睡多了的話夜裏睡不著怎麽辦?她覺得有道理,於是稀裏糊塗之下,腳又又落到了他的手中。
不過這一次她沒有反抗,沒有任何反抗,而且在其後的日子裏,她也都沒有反抗過。
都已經這樣了還反抗個啥?反抗也沒用啊。而且反正已經有了兩次,根本不在乎數字再往上加啊。
她記得他講過的故事中,有一個名叫溫水煮青蛙,她覺得與自己的狀況很切合。
那隻青蛙被扔在水中,水溫緩緩升高,身在其中的青蛙是感覺不到的,等感覺到的時候已經一命嗚唿了。
她覺得自己就是那隻青蛙,而且是已經被煮熟了的青蛙……
……
當然,那幾天裏除了這段不堪迴首的經曆之外,也有很多值得她珍惜的難忘片斷。
或者說,除了貫穿始終的揉腳會令她不堪迴首之外,其餘的經曆都無可挑剔,值得她珍惜、迴味,乃至每當想起時、嘴角都會不由自主的彎起來,心也會變得柔軟。
比如說,他會變著花樣為她弄吃的,果然如他先前所說,他做的那些菜與家裏的廚子相比也不差。
但她感動的不在於此,不在於好不好吃,因為哪怕難吃她也同樣感動。
一個男子願意為她下廚,而且一連數日每餐都如此,這份情義如何不令她感動?
普天之下,有幾個男子能做到這種程度?
有個村民在山裏逮了隻野兔子帶迴來送給了他,他便在晚上烤了吃了,他說要讓她迴味一下曾經山洞裏吃過的兔子肉,來一番憶苦思甜。
雖然她並不喜歡吃烤著的東西,但那會不知為何,看著他帶著一臉黑灰把兔子肉遞過來,她竟覺得咬了一口的兔子肉是世間最美妙的食物。
……
還比如說,在她煩悶時,他會一直陪在她身邊,給她講故事唱曲兒。
也不知他腦子裏哪來那麽多稀奇古怪玩意兒的,光怪陸離的故事、稀奇古怪的曲兒。
那首名叫“青花瓷”的曲兒也在她的要求下唱了出來,那時她才明白那天早上洗衣裳時他唱得是啥。
在了解後,她眯著眼看著遠方連綿起伏的山脈,下意識的問他:“天青色是在等煙雨,那你的青花瓷是誰呢?”
她記得他的神情,那會他有些愣有些懵,半響後才笑道:“還沒見過,想來老泰山正替我養著呢。”
……
他唱了很多曲兒,導致她也學會了一些,不過她唱的最熟練的還是那首“如花”。
在聽過後,他說以她的容貌和歌聲一定能做一個大明星。
大明星又是個啥?簡直莫名其妙。
……
他還帶著她在村裏逛了一圈,當然是夜裏去的。她腳不便也走不遠,隻能在附近走走。他便帶著去了孫家祠堂隔開的一間教室。
他說那叫“教室”,是這家小學的唯一教室。
了解後她才明白,原來他在這村裏做過私塾先生,可私塾就私塾嘛,為啥要取“小學”這麽個怪名字?
他說這是他的執念,還說雖然這裏已經荒廢了,但不久的將來,文州城裏會重新出現小學,不僅有小學還會有中學。
文州城?好嘛,將來若有可能,一定要親眼看一看這所謂的小學和中學是什麽樣子的。
……
在這幾天裏,她與他說了很多話,多到每天都會喝掉好多杯白開水,多到她覺得有生之年的所有話加起來,怕是也不及與他短短幾天說的話多。
她從來沒想到,自己竟然可以與一個男子那麽投緣。隻要兩人一閑下來,就幾乎有說不完的話。
既然說了許多話,她自然不會忘了自己的那些好奇,於是她一一詢問著。
之前問過他是從哪裏來,當時他拒絕迴答。不過她心裏仍是癢癢的,總似有一個聲音在向她嚷著、要她開明白。於是在兩人越來越熟悉後,她仗著兩人的關係與從前已大不相同,再次大膽詢問起來。
他想了半天,最終告訴了她一番話。
“我的出身對於別人其實不重要,因為我與這天下的其他人都一樣,身上流著的是相同的血。不過這對我個人很重要,所以請恕我不能明言。”
“不僅是你,我甚至覺得應該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我的真正出身,因為我不想說。不過若強要說有,怕是這輩子也隻可能是……一個人!”
一個人?
她明白了,這個人顯然是那個與他相伴終生的人。
於是她不再打破砂鍋問到底。
她還問了其它的,像是當初他為什麽要雲遊四方?
他迴答說“因為怕麻煩啊,我僥幸打敗了你大名鼎鼎的未婚夫沈淼,不躲起來還不得被有心人踏破門檻?”
她又問,為什麽要詐死?
他哈哈大笑,迴答說:“不都是因為你麽?”
她這才明白,原來沈淼和被他誤會的自己給他造成了那麽大的壓力,難怪一見麵就不由分說把她撲倒綁走。
於是免不了相互嘲笑一番。
“還有……憑什麽能把黃興引出來呢?”
他隻是笑著看她,不說話。
他的眼神讓她又明白了,原來還是與自己有關啊。看來她雖一直沒見到他,但其實一直都存在於他的生活中。
就像她也會時常念叨起他一樣。
“那麽,你是如何搞垮雷家的呢?”
“誰能預料到一個死人放出來的冷箭?”
“為啥要去吐蕃那等未開化的蠻夷之地?”
“想拿商路賺錢啊,雖然未開化,但寶貝可不分開不開化。”
“拿到了嗎?”
“當然拿到了,我出手豈有不成功之理。”
“怎麽拿到的?”
“因為吐蕃小娘子都覺得我長得帥,拚著倒貼也要撲上來,如此豈有拿不到之理?”
她清楚記得自己當時被這粗俗直白的話給弄了個大紅臉,好久後才給了個白眼。
“切……不要臉,又吹牛。”
“哈哈,說我不要臉我認了,但哥從不吹牛。”
“少來,咱倆雖同年,但你的月份還比我小,哪來自稱哥的資格?”
……
……
總體說來,就算有揉腳這個壞了一鍋粥的蒼蠅,這仍算是一段非常開心的記憶,彌足珍貴,值得放在心頭珍藏。
她本以為這會是非常枯燥且煎熬的幾天,沒想到事實恰恰相反,不僅不枯燥不煎熬,反而讓她有絲絲留戀、乃至念念不忘。
如果……能永遠就這麽與他相處下去,那該多美妙?在心底陡然冒出這個想法時,她被自己嚇得臉色蒼白全身冷汗,然後強逼自己不再想這些大逆不道的事。
一絲絲都不允許!
如此過了一天一天又一天,終於,她和他要離開了,因為沈淼走了。
她曾問過他,怎麽才能知道沈淼走沒走呢?難道一直等下去?
他說山人自有妙計。
中午的時候院門被拍的砰砰直響,當時她正懶散的曬著久未謀麵的太陽,腳正擱在他的腿上由著他揉捏,甚至還愜意的晃動著腳指,沒有準備之下被這拍門聲嚇得全身一顫。
他迅速的一把抱起了她,然後跑向她的房裏。
這不是他第一次抱她,但之前與此時不同。
“放心,有我在。”
她便乖巧的伏在他的胸口,聽著那有力的心髒跳動,隻覺得一點也不怕,反而很踏實、很溫暖。
最後才知道,原來來的人並不是沈淼,而是他安排下的,好像是縣衙裏的人?
來人告訴他,沈淼已經走了,她和他可以迴文州了。
迴文州了啊……她躺在床上怔怔看著屋頂,說不出心頭的滋味。
即使在很長時間後依然如此。
她覺得自己做錯事了,做了一件令自己不恥、若被人知道便更會被人所不恥的有傷風化之事,對此她很肯定。
雖然這件事除了他和她之外,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但每當她想起時,總還是有些無法原諒自己。
你和你……怎麽能這樣呢?不應該的啊……
便是關於那隻“腳”。
在那躲沈淼的幾天裏,每當無事時,他都會以替她盡快恢複的名義抱起她那隻傷了的腳揉捏著。
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簡直是沒完沒了,如三餐一般穩定。
到了最後,她覺得陳辰應該該比她自己還要熟悉她的腳,或者說……這隻腳就是為陳辰長的?
她當然是想要拒絕的,從第一次就想拒絕了,因為她接受不了。可陰差陽錯之下,她似乎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
為什麽第一次的時候,不嚴詞拒絕了呢?
當時她自己給出的理由是,他並不懂腳對於一個女兒家的重要性,而且她與他的糾葛牽扯太過匪夷所思也太繁雜,剪不斷理還亂,她並不想失去這個曾經願意為自己付出生命、讓她感動落淚的人。
若是她當時把嚴重性說明白了,在已經被他握住了腳的前提下,將來兩個人再見時要如何相處?總歸是心懷芥蒂無法麵對的啊,久而久之便會斷了聯係。
所以她選擇了妥協,選擇了把他的行為完全當作一個具有父母心的醫者所為。
畢竟那時他確實算是一個醫者。
如此將來即使他知道了腳對於一個女兒家的重要性,知道不僅不能摸、就連看都不能看的時候,他也會明白,那時的她是把他當作是治病療傷的醫者的,如此兩人才能坦然相對。
可是在事後,在夜深人靜時她會翻來覆去的思考著那些點滴,最終覺得,自己當時的理由其實有待商榷。
因為無論有多麽冠冕堂皇或是情非得已的理由,她的腳總歸是被他給摸了,不僅看還摸,而且摸了無數次。
她的選擇的確是可以讓她麵對他,但……怎麽麵對別人、乃至怎麽麵對自己將來的夫君呢?
終究心中有愧啊。
可是若再細想想,她又覺得自己當時並沒有更好的選擇,因為在她意識到的時候,腳已經被他握到了手中。
誰讓她那會剛洗完澡上床?有誰上床還穿著鞋的?
已經握到手中了……她又能怎樣?不如此選擇,難道還能拿刀把他的手砍了或是自己的腳砍了?
她覺得為難之及,好在此事隻有天知地知他和她知,除了自己的內心之外,她不需要經曆更多的難堪與指責。
若是被人知道,她的一輩子估計就被毀了。
這個天殺的壞蛋……
在她心裏,在陳辰第二次握住她的腳時,壞蛋這個詞已經成了陳辰的專屬。
原來果真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可是壞蛋啊,你雖然仍舊是那副坦然的醫者神情,但你前一晚不是說過、用熱水泡效果會更好的嗎?你連熱水都沒打來,就這麽堂而皇之不由分說的把她的鞋襪脫了,然後握著放在他的腿上。
這算什麽?
她當時是悲憤的,當然想要拒絕,這與有沒有熱水無關,可壞蛋的那副模樣讓她猶豫了。
因為前一晚已經有了第一次,若是這會拒絕豈不是前功盡棄?她正想著怎麽開口應對時,腳已經落到了他的手上。
天可憐見,她真的是在想如何拒絕如何應對,因為一點先兆都沒有,直到他蹲到她的麵前,低下頭搬起腳來才意識到。
就猶豫那麽一絲絲,她就已經“失腳”了。
然後她又落入到第一次時的窘境。
她後來找了很多說辭,可惜都沒奏效。
她說:“很疼,快放下,我不想弄了。”
他的迴答是:“疼就對了,要忍著現在的疼才能好的快。”
她又說:“我自己來,不用你。”
他的迴答是:“這麽疼你自己能下得了手?找什麽借口,不就是怕疼嗎?”
她還說:“你放下,男女有別,被人看到不好。”
他的迴答是:“又給疼找借口!你伸頭看看,這門鎖著呢,誰長了透視眼能看到?再說我是給你治傷,光明正大問心無愧,有什麽可擔心的?”
無奈之下她又找了個理由,苦苦哀求著說:“求求你快放下吧,我已經快要好了,不需要這樣了啊。”
他瞪著眼迴答道:“你看這腫的……這算哪門子快要好了?你這不還是怕疼嗎?再疼也得忍著!要知道你不僅是為你自己忍,也是為我忍。否則等迴了文州,你還一瘸一拐的……你哥能那麽輕易原諒我嗎?”
……
除了關於那個“論一隻腳對於女兒家重要性”的理由沒有說出口,她幾乎找遍了借口,可都被他給一一化解。
雖然知道那個理由說出來他一定會放手,但她不敢說,若是敢說前一晚就說了,何必等到現在?
她不想讓他知道其實她並未真把他當成醫者,也不想讓他從她的口中知道,其實女兒家真的真的非常在乎腳。
你這壞蛋,這是名節啊。
後來她便屈服、放棄了抵抗。因為抵抗已經沒有意義,腳都已又被他捏了好一會,還反抗個啥?
都付出這麽大代價了、已經都這樣了……還能前功盡棄不成?
還好沒人知道……反正也沒人知道,那便由著吧,反正除了這個,壞蛋也不會拿她怎麽樣。
這便是她在哀怨之及委屈之及後的退而求其次的想法。
……
有了一而再,再而三便是水到渠成。
第三次是當天下午吃完午飯後,當時她準備睡午覺的。可他卻說,你白天睡多了的話夜裏睡不著怎麽辦?她覺得有道理,於是稀裏糊塗之下,腳又又落到了他的手中。
不過這一次她沒有反抗,沒有任何反抗,而且在其後的日子裏,她也都沒有反抗過。
都已經這樣了還反抗個啥?反抗也沒用啊。而且反正已經有了兩次,根本不在乎數字再往上加啊。
她記得他講過的故事中,有一個名叫溫水煮青蛙,她覺得與自己的狀況很切合。
那隻青蛙被扔在水中,水溫緩緩升高,身在其中的青蛙是感覺不到的,等感覺到的時候已經一命嗚唿了。
她覺得自己就是那隻青蛙,而且是已經被煮熟了的青蛙……
……
當然,那幾天裏除了這段不堪迴首的經曆之外,也有很多值得她珍惜的難忘片斷。
或者說,除了貫穿始終的揉腳會令她不堪迴首之外,其餘的經曆都無可挑剔,值得她珍惜、迴味,乃至每當想起時、嘴角都會不由自主的彎起來,心也會變得柔軟。
比如說,他會變著花樣為她弄吃的,果然如他先前所說,他做的那些菜與家裏的廚子相比也不差。
但她感動的不在於此,不在於好不好吃,因為哪怕難吃她也同樣感動。
一個男子願意為她下廚,而且一連數日每餐都如此,這份情義如何不令她感動?
普天之下,有幾個男子能做到這種程度?
有個村民在山裏逮了隻野兔子帶迴來送給了他,他便在晚上烤了吃了,他說要讓她迴味一下曾經山洞裏吃過的兔子肉,來一番憶苦思甜。
雖然她並不喜歡吃烤著的東西,但那會不知為何,看著他帶著一臉黑灰把兔子肉遞過來,她竟覺得咬了一口的兔子肉是世間最美妙的食物。
……
還比如說,在她煩悶時,他會一直陪在她身邊,給她講故事唱曲兒。
也不知他腦子裏哪來那麽多稀奇古怪玩意兒的,光怪陸離的故事、稀奇古怪的曲兒。
那首名叫“青花瓷”的曲兒也在她的要求下唱了出來,那時她才明白那天早上洗衣裳時他唱得是啥。
在了解後,她眯著眼看著遠方連綿起伏的山脈,下意識的問他:“天青色是在等煙雨,那你的青花瓷是誰呢?”
她記得他的神情,那會他有些愣有些懵,半響後才笑道:“還沒見過,想來老泰山正替我養著呢。”
……
他唱了很多曲兒,導致她也學會了一些,不過她唱的最熟練的還是那首“如花”。
在聽過後,他說以她的容貌和歌聲一定能做一個大明星。
大明星又是個啥?簡直莫名其妙。
……
他還帶著她在村裏逛了一圈,當然是夜裏去的。她腳不便也走不遠,隻能在附近走走。他便帶著去了孫家祠堂隔開的一間教室。
他說那叫“教室”,是這家小學的唯一教室。
了解後她才明白,原來他在這村裏做過私塾先生,可私塾就私塾嘛,為啥要取“小學”這麽個怪名字?
他說這是他的執念,還說雖然這裏已經荒廢了,但不久的將來,文州城裏會重新出現小學,不僅有小學還會有中學。
文州城?好嘛,將來若有可能,一定要親眼看一看這所謂的小學和中學是什麽樣子的。
……
在這幾天裏,她與他說了很多話,多到每天都會喝掉好多杯白開水,多到她覺得有生之年的所有話加起來,怕是也不及與他短短幾天說的話多。
她從來沒想到,自己竟然可以與一個男子那麽投緣。隻要兩人一閑下來,就幾乎有說不完的話。
既然說了許多話,她自然不會忘了自己的那些好奇,於是她一一詢問著。
之前問過他是從哪裏來,當時他拒絕迴答。不過她心裏仍是癢癢的,總似有一個聲音在向她嚷著、要她開明白。於是在兩人越來越熟悉後,她仗著兩人的關係與從前已大不相同,再次大膽詢問起來。
他想了半天,最終告訴了她一番話。
“我的出身對於別人其實不重要,因為我與這天下的其他人都一樣,身上流著的是相同的血。不過這對我個人很重要,所以請恕我不能明言。”
“不僅是你,我甚至覺得應該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我的真正出身,因為我不想說。不過若強要說有,怕是這輩子也隻可能是……一個人!”
一個人?
她明白了,這個人顯然是那個與他相伴終生的人。
於是她不再打破砂鍋問到底。
她還問了其它的,像是當初他為什麽要雲遊四方?
他迴答說“因為怕麻煩啊,我僥幸打敗了你大名鼎鼎的未婚夫沈淼,不躲起來還不得被有心人踏破門檻?”
她又問,為什麽要詐死?
他哈哈大笑,迴答說:“不都是因為你麽?”
她這才明白,原來沈淼和被他誤會的自己給他造成了那麽大的壓力,難怪一見麵就不由分說把她撲倒綁走。
於是免不了相互嘲笑一番。
“還有……憑什麽能把黃興引出來呢?”
他隻是笑著看她,不說話。
他的眼神讓她又明白了,原來還是與自己有關啊。看來她雖一直沒見到他,但其實一直都存在於他的生活中。
就像她也會時常念叨起他一樣。
“那麽,你是如何搞垮雷家的呢?”
“誰能預料到一個死人放出來的冷箭?”
“為啥要去吐蕃那等未開化的蠻夷之地?”
“想拿商路賺錢啊,雖然未開化,但寶貝可不分開不開化。”
“拿到了嗎?”
“當然拿到了,我出手豈有不成功之理。”
“怎麽拿到的?”
“因為吐蕃小娘子都覺得我長得帥,拚著倒貼也要撲上來,如此豈有拿不到之理?”
她清楚記得自己當時被這粗俗直白的話給弄了個大紅臉,好久後才給了個白眼。
“切……不要臉,又吹牛。”
“哈哈,說我不要臉我認了,但哥從不吹牛。”
“少來,咱倆雖同年,但你的月份還比我小,哪來自稱哥的資格?”
……
……
總體說來,就算有揉腳這個壞了一鍋粥的蒼蠅,這仍算是一段非常開心的記憶,彌足珍貴,值得放在心頭珍藏。
她本以為這會是非常枯燥且煎熬的幾天,沒想到事實恰恰相反,不僅不枯燥不煎熬,反而讓她有絲絲留戀、乃至念念不忘。
如果……能永遠就這麽與他相處下去,那該多美妙?在心底陡然冒出這個想法時,她被自己嚇得臉色蒼白全身冷汗,然後強逼自己不再想這些大逆不道的事。
一絲絲都不允許!
如此過了一天一天又一天,終於,她和他要離開了,因為沈淼走了。
她曾問過他,怎麽才能知道沈淼走沒走呢?難道一直等下去?
他說山人自有妙計。
中午的時候院門被拍的砰砰直響,當時她正懶散的曬著久未謀麵的太陽,腳正擱在他的腿上由著他揉捏,甚至還愜意的晃動著腳指,沒有準備之下被這拍門聲嚇得全身一顫。
他迅速的一把抱起了她,然後跑向她的房裏。
這不是他第一次抱她,但之前與此時不同。
“放心,有我在。”
她便乖巧的伏在他的胸口,聽著那有力的心髒跳動,隻覺得一點也不怕,反而很踏實、很溫暖。
最後才知道,原來來的人並不是沈淼,而是他安排下的,好像是縣衙裏的人?
來人告訴他,沈淼已經走了,她和他可以迴文州了。
迴文州了啊……她躺在床上怔怔看著屋頂,說不出心頭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