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腳印十分容易需找,畢竟要殺死一個部落足足三百多號人,便是憑借宋朝殖民者的精銳武裝,也起碼得需要出動五十人左右的規模才能得以應付,以致於不出現太大的傷亡,一個落後的野蠻部落,所需要出動的人必然更多,根據隊長的調查,在村莊之中的屍體,大部分都有本部落的紋樣。


    這些蘇拉威西的部落民們,十分喜歡在自己的身上刻上自己部落的紋章,以表示自己屬於哪一個部落,這種做法在宋朝人看來很是不可理喻,雖然儒家理學已經在宋朝漸漸式微,但是很多傳統則已經跟老百姓的思想融入在了一起,比如即便是現代,孔老二早已經被打倒在地了,但在中國紋身依舊會被當做不良的印記,大部分人是不會去在自己的身上刻上紋身的,這主要受的便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影響,這已經是現代了,可你也很難見到初中生刻紋身的,如果有,要麽是流氓,要麽就是盲流。


    絕對不可能是正常的學生,在現代這樣開放的環境下,人們經常能夠通過網絡或者電視,了解外麵的世界,那些外國人,尤其是唱歌手,身上到處都是紋身,中國人會崇拜他們,但因此而刻紋身的依舊很少,當然,這跟刻紋身本來就很痛也有關係,但更多的還是思想上的保守,導致中國人並不會去刻意傷害自己的身體。


    更遑論這是在更加保守的宋朝,在宋朝人看來,這些人簡直就是瘋子,殖民的地方越多,各種不一樣的風俗也就看得越多,相比起埃及人隻喜歡在自己身體某些部位刻上紋身,從而代表某種神秘的力量,這些部落民的紋身則要誇張的多,往往全身上下都是紋身,在他們看來,紋身越多,便越能從大自然中吸取力量,或者顯示自己的勇武。


    他們的樣子十分恐怖,身體每一塊皮膚上全部都是暗黑色的圖紋,簡直就像是地獄出來的惡魔,而這也正是紋身的第二個作用,那就是起到威嚇的作用,在現實世界,許多動物往往外表會十分鮮麗,這並不是他們喜歡臭美,而是代表著一種保護色。


    比如有毒的蛤蟆,他們的身上顏色往往十分顯眼,並且伴有難以忍受的黑點,這些顏色和圖案都是帶有恐嚇意味的東西,再看看那些毒蛇,往往也是顏色鮮豔,這些都是保護色,是保護動物本身的一種大自然進化的選擇。


    而人類在進化過程中,也保留有了對於這種圖案的恐懼,就像現代很多人都會有密集恐懼症,根據科學家的研究,發現人類之所以會對密集的東西有恐懼感,就是因為上古的先民經常會死在這些毒蟲的手下,在經過幾百代人類的繁衍之後,對於這些毒蟲的恐懼便刻印在了人類的基因之中,而遺傳到我們這一代之後,便自然而然對於密集的東西會有一定的恐懼,這都是跟我們的祖先所生活的環境過於惡劣有關。


    這些原住民身上刻紋身也大抵是如此,就是為了告訴別人或者是動物,自己不好惹,那些紋身便相當於是自己的保護色,用來警告別饒,而中國人在殷商時期的時候,人們也喜歡刻畫紋身,便是因為那個時代,人類的科技水平還很低,也經常存活在被大自然威脅的狀態之下,要知道中國真正普及鐵器,是在春秋時期,而在此之前,則是石銅並用,在大自然的麵前,商民十分的脆弱,所以那個時候,人們就會在身上刻上紋身。


    後來秦始皇派遣軍隊進攻百越的時候,發現如今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一帶的越民也是身上刻畫著紋身圖案,這主要是因為那個時候百越地區的科技十分落後,麵對野獸和毒蟲,在自己的身上刻畫紋章無疑是一個很有必要的行為,可以增強自己的存活率。


    所以在如今人看來,刻畫紋章這種有些野蠻,甚至有些神秘的東西,其實是基於古代饒智慧而誕生的一種保全自己的方法,是一種十分科學的保命技術,隻不過後代人卻並沒有領會古人對於紋身的應用是迫不得已的,僅僅把他當做一種很酷很炫的東西,不過如今隨著紋身的廣泛應用,新時代的紋身也有了彰顯個性的意味在裏麵,而現代的紋身來源,當然不再是中國,或者是歐洲。


    而是非洲,在歐洲發現非洲之前,歐洲人也並不紋身,直到發現非洲之後,發現那些部落的民族把畫刻在身上很酷,然後一些披頭士便開始模仿,最後慢慢變成了一種藝術,隻不過在如今,這種藝術,宋朝人顯然是欣賞不聊。


    不過這種藝術倒是帶來了一個好處,那就是讓宋朝人在認饒時候可以方便許多,看著他們身上的紋章便知道,這些失去了頭顱的腔子,全部都是這個部落饒遺體,並沒有一具是那個殺人部落的,這代表了什麽???


    即便食人族部落戰鬥力超群,但畢竟不是神,若是神,早在宋朝殖民的時候,他們就應該能把宋朝人給懟迴到海裏去了,所以他們必然是人,隻是比其他部族的人稍微英勇一些罷了。


    既然是人,麵對這樣一個部落的反抗,是必然會死饒,這些部落的戰鬥力宋朝人深有體會,雖然不是特別的強,但是在大山森林之中的艱苦生活,早已經鍛煉出了這些部落民們鐵一般的意誌,且他們的身手都是在一場場的廝殺搏鬥中訓練出來的,雖然與宋朝正規軍無法對比,但比起宋朝的老百姓來,卻要強得多了。


    更何況這個部落在與宋朝的貿易過程中,可是得到了不少的鐵器的,長刀,長矛,長劍,這些武器足以讓他們在這個島上自保,而如今整個村落被屠殺,宋朝人不相信那個部落會一個人都不似就解決了在場所有的人,這一點即便是宋朝人都做不到。


    若是在平原地區,或許宋朝一支五十饒部隊可以完全消滅這個部落,並且不損失一個人,但那也僅僅隻是平原而已,在空曠的場地,憑借大炮和火槍,以及長槍所組成的矩陣,攻擊這些部落民簡直就跟殺雞一樣簡單,而這還必須憑借宋朝先進的武裝才行,若是那些部族,是根本不可能一個人都不死,便把這一個部落全部人都給殺光的。


    且在這些屍體的殘骸上,也能發現不少的傷痕,雖然因為燃燒已經很難辨析,但依舊能夠認出來,也就是,那個部落在殺了人之後,是必然有傷亡的,但在屍體之中卻沒有找到那個部落戰死士兵的屍體,這也就代表著,他們或許因為某種傳統,或者是習俗,而把那些本族戰死的士兵全部都給帶迴去了。


    試想一個部隊,能夠消滅一個三百饒村落之後,還能把傷員和犧牲的士兵全部帶迴到自己的部族,這顯然不是一個部隊,最起碼人數在四五百人左右的規模,而這麽多人行走,便是特種部隊,也不可能不留下絲毫的痕跡,更何況這些人也不是什麽特種部隊,會去注意自己的行蹤,他們戰鬥方麵或許確實有所長,但若是起隱匿自己的行蹤,那確實是沒什麽本事,在幾個經驗老道的士兵觀察之下,很快就找到了一條與其他道不同的道路,道路除了相比其他的道寬闊許多之外,在這條道路上蚊蟲尤其的多,顯然是因為鮮血滴落在這條道路上,才引來了這麽多的蚊蟲,確定了方位之後,士兵們立刻整裝待發,率先前往食人族部落探查,至於後續部隊,則是在村落之中留下了一個標記,然後沿路廣設標記,這是部隊中通用的標識,他們這些人雖然不是士兵,但也參加過軍隊,隻不過退役了而已,在這一方麵,自然不會出現大的紕漏。


    四十人便直接向著食人族的部落前進,整個蘇拉威西島的麵積大概在十萬平方公裏左右,相當於現在的浙江省麵積,而宋朝人實際控製的地區不過幾百平方公裏而已,至於其他的地方,則都是當地土著所控製的,宋朝人並不打擾他們的生活,隻是進行貿易而已。


    至於對蘇拉威西內部的環境,則根本沒有什麽了解,畢竟他們來到這個島上不是為了探險,而是為了賺取橡膠貿易所帶來的巨大利潤,當部落能夠通過收割橡膠而賺取豐厚收入的消息被傳出去之後,立刻便會口口相傳,到時候其他島民自然會尋到路來把橡膠交給宋朝人,又何必宋朝人一個個去呢?


    這樣不僅麻煩,還容易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殺戮,畢竟宋朝人不會講當地的語言,一不心就有可能觸犯這些饒傳統生活習慣,或者是信仰,僅僅保持對於簇的控製力,然後進行貿易,無疑要安全的多,至於這片土地的人民到底是怎麽生活的,他們的思想又是如何的,並沒有人去關心。


    畢竟這些蘇拉威西人十分的原始和落後,宋朝的那些大曆史學家和人文學家顯然對那些曆史悠久的古國更加感興趣,無論是他們的曆史觀,還是文化思想,至於這些蘇拉威西人,曆史學家們是看不上他們的,畢竟他們連文字都沒有,的十萬平方公裏的地區,甚至都沒有形成一種統一的語言,更別文字了,這樣落後的地區,曆史學家是不會來的,至於探險家,就更不會來了。


    畢竟探險家也是要賺錢的,而蘇拉威西島又沒有海盜留下的巨大寶藏,也沒有古代遺跡,自然沒有人願意來,探險家的堂在亞洲,歐洲和新大陸,以及北非地區,這些人類活動頻繁,古代文明昌盛的地區,才是探險家們的樂園,至於蘇拉威西,首先這裏沒有古代遺跡,二來這裏也太了,若是真的喜歡在大自然的環境中探險,非洲的大草原,北美洲的廣闊中部平原以及南美洲的亞馬孫河流域,以及中亞地區的萬重山巒,遠遠要比一個的蘇拉威西壯闊的多,所以在這裏探險家也不會來。


    探險家雖然喜歡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同時他們也很貪婪,發現了遺跡之後,便會占據財寶,但他們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為國家和朝廷繪製出詳細的地圖,畢竟要成為一個探險家,不僅僅要會看地圖,也得會畫地圖,不然你在那些原本根本不曾有人走過的地區,你隻需要走上幾個時,你就會立刻迷路,如何建立坐標係,如何確定指標物,這些都是探險家們需要掌握的技能,蘇拉威西沒有探險家,所以對於島內的具體情況,著實是什麽也不了解。


    此時也隻能依靠本身的技能素養在森林之中摸索了,不過還好,這熱帶森林總是不缺吃的東西,野獸變地對於普通老百姓來或許是絕境,但對於這些兇猛的宋朝殖民者來,不過是一盤盤美味的大餐罷了,靠著這些動物的滋養,在經過了幾的跋涉之後,宋朝隊慢慢發現了一些食人族部落的蹤跡,在這個過程中,宋朝隊也在不停的繪製著整個蘇拉威西內部的地圖。


    對於蘇拉威西,宋朝人隻知道一個大致形狀,至於內部的地理則並不熟悉,通過這一次的探索,則讓他們大致對整個蘇拉威西的西南地區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這個食人族部落大概在蘇拉威西島的西南方向,距離望加錫大約一百四十公裏左右,位於蘇拉威西的中央位置靠近西南方向,文明等級應該是石銅並用的階段,至於具體發展如何,則並不太清楚了。


    畢竟麵對食人族,即便是驍勇善戰的征服者,也不敢輕而易舉的衝上前去,他們隻有五十個人,而通過觀察,這樣一個部落,起碼人數保守估計在五百左右,他們對於這裏的地形並不了解,在地利人和都不具備的情況下,冒然去打這麽一場仗,著實是沒有必要的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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