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了毛戡鑒所給予的武器之後,印第安酋長便讓自己的族人趕著馬車離開了,當然,趕車的是印第安人部落之中的奴隸,此時的毛戡鑒可不會把自己的牲畜讓給印第安人們,這些牲畜實在是太少了,再來這些牲畜這些印第安人未必會養,所以毛戡鑒隻好讓印第安人自己解決這些得到的物品。


    印第安酋長倒也幹脆,在幾天的時間裏,這些武器便被這位印第安人全部帶走,並且在之後的幾天裏,就把這些武器分配到了部落之中的勇士手中,且很快在自己的領地附近,開了一戰。


    印第安酋長所選擇的敵人是他們的宿敵,這一切毛戡鑒原本是不知道的,畢竟他也沒那麽多的興趣去了解一個印第安部落的細節,所以他並不知道這些印第安人在拿走武器會做什麽,隻要他們搞出點事情來,讓城鎮附近的部落可以被其影響,然後將部隊調往印第安部落的方向,這就足夠了,這也是毛戡鑒所希望的事情,所以無論是拿著武器報仇去的,還是單純的搶占地盤去的,毛戡鑒都不想管。


    畢竟作為一個人,兩隻狗在地上打架,你會在乎麽?除非那狗是你養的,然後毛戡鑒並不覺得自己支付了武器之後,那個印第安部落就是自己的狗了,如果是,那也隻是一隻瘋狗而已,毛戡鑒根本就不在乎他是死是活,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因為這支部隊所展現出的大規模殺傷力,已經引起了不少部落的注意了,在這一段時間裏,毛戡鑒也能很明顯的感覺到,最近圍繞在領地周圍的印第安士兵開始越來越少,受到襲擊的士兵也已經不像從前一樣,幾乎每隔兩三天才會有一個人中招。


    麵對如此情況,毛戡鑒心中自然歡喜,對於這些印第安人,若是在白天的時候他根本不怕,因為在火槍的威力之下,隻要是一個成熟的士兵,這些印第安人根本就不可能靠近士兵的身體就會被火槍打死,但是到了晚上的時候,遠距離攻擊武器就沒那麽大的作用了,這也是毛戡鑒最為惱火的事情,火槍除了能夠暴露自己的位置以外並不能在黑夜中造成多大的傷害。


    而印第安人又喜歡打遊擊,從來都是兩三人為一組的進行攻擊,在這種攻勢下,雖然不可能讓宋人受到太大的傷害,但就像是腳癬一樣,雖然不是病,但難受起來卻真的是要命的。


    而現在隨著這些印第安人被另外一支部隊吸引了注意力,趁著這段時間,毛戡鑒趕緊組織起了一次軍事遠征,將周圍不少印第安部落都給搗毀了,當然,說是一次軍師遠征,其實也沒有多遠,隻不過是最近六十公裏左右的地方而已,這些印第安人做搭建的堡壘十分落後,且大多數都是在森林或者山地之中,十分難以攻克。


    但借著這段時間的研究,毛戡鑒早已經想出了攻下這些山城的辦法,那就是利用大規模火炮的優勢,對著這些山城就是一頓炮轟,在這過程中,根本就不派一兵一卒跟這些印第安人進行近戰,等轟上個兩天兩夜,把山城之中所有還活著的印第安人都給轟傻了,毛戡鑒的部隊才進入其中開始對剩下還活著的人收割人頭。


    這種做法雖然對火炮的需求極高,且打仗的成本也是與日俱增,但是其效果卻是十分顯著的,像這些山城,往往被用來當做主城之前的堡壘,兩三座連在一起,猶如釘子一般保護著主城,樹立在森林山頭之上,讓人十分的難受,而現在拔掉了這些釘子之後,再往前的道路就一往無前了。


    山城雖然能夠擁有極強的防禦能力,但是終究無法駐紮足夠的人口,而一個部落若想要發展,人口至關重要,所以這些山城是不可能作為主城而存在的,它們的出現,其實更像是碉堡,隻不過相比起碉堡來說,裏麵也住著一些印第安人而已,但是其本質卻不會改變,那就是崗哨和護衛之城,拿下了這些山城之後,再往前走,便是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了。


    相比起那些山城,這些大城雖然人口眾多,但是城池卻十分的簡單,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用泥土和石頭堆積而成的,高不過十米,厚不過兩米,在大炮麵前簡直就是薄如蟬翼一般的存在,隻需要幾發炮彈的功夫,這些擋在宋軍麵前的城牆便轟然倒塌,裏麵的印第安人也一時間不知所措,除了逃跑之外根本做不了任何的事情。


    科技的代差在大規模戰爭中表現的十分清楚,抵抗是毫無意義的事情,盡管城牆的倒塌並沒有讓所有印第安人感到害怕,甚至還有一些印第安人還在勇者的指揮下集結起來想要跟宋軍一絕死戰,可勇氣終歸隻是勇氣而已,他不能成為勝利的關鍵,尤其是在宋軍火力足夠猛烈的時候,他們的衝鋒隻能送死而已,除此之外,根本沒有任何的作用。


    麵對印第安人少數的集體衝鋒,掌握了現代火器的宋軍根本就不需要進行衝鋒,隻需要站在一個緩坡上,把六百門大炮點燃,對著這些印第安人進行射擊就可以了,火炮的射擊範圍大概在四百米到六百米,印第安人手中的長弓最多有效射程則是在一百二十米左右,接近四倍的差距讓印第安人根本就連反抗的資格都沒有,還沒有等衝到宋軍陣前,便被火炮給打成了一灘爛泥,糊在草地上,稀碎稀碎的,簡直就跟喪屍片裏的喪屍一般。


    而還有一些人,即便幸運的衝過了火炮的轟炸來到了宋軍的麵前,也基本上就剩下三四個人了,這個時候,宋軍隻需要集中十個人舉起火槍然後一輪齊射之後,基本就能保證這一個三四人的小組全部覆滅了,整個火炮錢一共有一千名士兵負責保護火炮,他們被分為一百個小組分別對五十個小方向進行偵查,每兩個小組負責一個方向,輪換射擊,在這樣精密的布置下,根本就不可能有印第安人可以接近火炮陣地。


    等到最後,火炮陣地之前三四百米的距離上,到處都是衝鋒者的屍體,倒在地上一整片,離得最近的地方屍體還是完成的,最多身上隻是有幾個洞而已,等離得稍微有一些了,屍體就開始缺胳膊少腿了,這是因為火炮的衝擊力太大,撞在了這些離得近的人身上,並沒有爆炸,而是直接把這些人的一個零件給打了下來,然後落在了後麵,爆炸開來,所以離火炮最遠的地方,那裏已經幾乎沒有類似人類的屍體了,都是一塊塊的,拿個小勺或許都能碗起來,他們不均勻的覆蓋在草地上,十分的惡心。


    不過這樣的慘狀對於宋軍士兵來說並不算什麽,這裏有許多人都參加過對殖民地的鎮壓活動,那些城市可比印第安人的城市難攻克多了,畢竟那裏的科技水平雖然比不上宋朝,但比起印第安人來說卻是要強大的多的,甚至還有不少城市是宋朝的租界,裏麵的裝備是絲毫不遜色宋軍的,在這種狀態下,宋軍所麵對過的恐怖襲擊,和可怕場麵絕對少不了,如今這碎屍滿地的樣子要是讓旁人看或許會直接暈倒,但是對他們來說,就也隻是尋常而已。


    不過他們覺得是尋常,可那些還躲在城市裏的幸存者卻有些受不了了,他們平常打仗,死人的規模是非常少的,這也十分符合古代打仗的規則,一般來說一支軍隊隻要死亡率超過這支軍隊總數的一成,這支軍隊也就離崩潰不遠了,一直到現代戰爭開始在歐洲興起,一支軍隊能夠支持的時間才從一成死亡率上升到了三成死亡率,最後等到了二戰之後,現代軍隊誕生,死亡率可以維持在五成左右,而像解放軍這樣極端的部隊則可以維持在折損率超過七成依舊保持不散的狀態,也稱得上是軍事史上的奇跡了,但印第安人可不行,他們平時打仗也沒什麽章法,就是一通亂衝,等看到身邊人死得差不多的時候,也就差不多跑了。


    哪裏看到過全殲這樣恐怖的場麵的?別說是這樣殘忍的方式死去了,簡直是活祭還要恐怖,那地上碎成渣的屍體時刻在告訴著這些躲在城市裏的居民,凡是抵抗就是這個下場,這直接導致原本毛戡鑒還打算先轟炸一陣然後再勸降的呢,卻沒想到還沒等到毛戡鑒下達轟炸城市的命令,印第安人就撐不住了,紛紛走出城市放下武器宣布投降,毛戡鑒雖然覺得意外,到也並沒有太大的喜悅,對於他來說,無論是轟炸還是現在就接收這些印第安人,從實質上來說並不會有什麽區別,整場戰爭下來,印第安人最起碼死了三萬多人,被俘虜的人數則在五萬左右,而宋軍死亡人數才隻有七十二人而已,這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山城作戰時被殺死的,在攻擊平原城市的時候宋軍基本上就沒有怎麽犧牲過士兵。


    這樣的勝利顯然讓士兵們很高興,畢竟不死人且必勝的戰爭誰不喜歡呢?毛戡鑒見這些幸存者也確實是失去了抵抗的心思,便派出了一支部隊進去接收,一千人的部隊,穿梭在四五萬人的俘虜中,這種感覺還真是讓人有種很奇妙的感覺,尤其所有人都跪倒在地上,這種感覺,還真讓這些出生普通的士兵有了那麽一種自己成為皇帝的感覺。


    不過誰都不敢那麽說,他們拿著繩子把印第安人綁起來,最後嫌麻煩幹脆讓印第安人自己組織起來把自己綁起來,這些印第安人竟然就聽話的自己給自己人綁了起來,看的士兵們大聲嘲笑,但這些印第安人此時確實已經是沒有什麽戰鬥意誌了,對於這些猶如天神一般的人也隻好不停的磕頭,直到他們滿意為止。


    見這些印第安人如此的聽話,根本就不用他們多管,士兵們幹脆就拋下他們,直接就衝進了城裏的王宮之中,當然,說是王宮,其實就是一個十分簡陋的用石頭搭建而成的屋子而已,屋子並不大,大概占地有兩千平方米左右,周圍是花園,大概占地有十畝左右,看上去還是十分雄壯的,隻不過裝飾就不那麽驚喜了,石頭上也沒有什麽雕刻,就隻是石頭而已,猶如城牆一般,一點也沒有美感。


    原本看到這些的時候,士兵們不說失望那絕對是假的,他們原本還以為這城市裏能有什麽好東西呢,卻沒想到這最好的王宮看上去都不如那些本土的工廠好看,甚至都不如新世界城的市政府來得漂亮,裏麵的東西自然也就讓士兵們沒什麽稀奇的了,可等走進去之後,他們卻發現自己是大錯特錯了。


    外表的古樸,並不代表王宮之中就沒有什麽好東西了,不要忘了,美洲可是盛產黃金和白銀的地方啊,而這片土地便是後世舊金山的所在地,這裏可曾經是美洲最大的礦產,此時雖然沒有工業開發,可這些印第安人長久居住在這裏自然也得到了許多金礦,所以士兵們一進入王宮之中,就發現了許多金色的器皿。


    剛開始的時候他們還以為是一些青銅器呢,現代的青銅器大多都是青色的,這也是青銅器名字的由來,可實際上上千年前青銅器在使用的時候卻是金光閃閃的,看上去就跟黃金差不多,所以士兵們認錯也是情有可原的,可等拿起來的時候卻發現這些東西要比青銅器重得多,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這些器皿並不是青銅器那麽簡單了,再拿起來用牙一咬,隻見上麵立刻出現了一個牙印,直到這時他們終於認定,這些器皿竟然真的是黃金。


    這一下可不得了了,無論在任何的時代,黃金的價格都是十分高昂的,這不僅僅因為他的顏色好看,還因為他也是最為穩定的一種金屬,可以長時間保存不像青銅或者是生鐵,隻要放上一段時間就會生鏽,且黃金難以仿造,所以這幾乎是全世界都通用的貨幣了,而現在,這整個王宮內部,隨處可以見到大量的金飾,其數量之多,簡直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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