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安樂死
開局介紹人妖,古人傻眼了 作者:戒煙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安樂si,出自希臘文euthanasia,其原意是指舒適或無痛苦地死亡、安然去世。】
【學界關於“現代安樂si”的共同點包括指病人肉體、精神上承受著難以忍受的、極端的病痛折磨且臨近死亡。】
【安樂si要滿足三點要求。】
【病人自己主動要求或同意加速死亡。】
【病人具備醫療自決能力。】
【病人能夠正確的認識且接受該醫療措施所致後果。】
“朕明白了。”
李世民點頭道。
“這安樂si就是為了能讓那些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少遭罪,給他們一個無痛離世的方式。”
“從道義上來說,倒也說的過去。”
“可是........”
一旁的房玄齡插話道:“就怕這安樂si會被濫用啊。”
“就比如人老了,不能動了,再加上兒女不孝,不能好好贍養,在威脅之下讓老人自己不得不選擇安樂si。”
“這對於整個社會來說,肯定不是一個好現象。”
“沒準兒還會引得眾人模仿,使得“老有所依”不過是一句空談,也就再無孝道可言了。”
“很多得了病的老人可能要被不孝兒子念叨:“隔壁老王都安樂si了,他那個病還沒你的病花錢呢。你看你這病吧,也沒法治了。你也該為我們考慮考慮。””
“等兩天媳婦過來說:“媽,我們家的情況也拖不起了,你也心裏有數,你看著辦吧。””
“再等兩天,四歲的孫子問她:“奶奶,什麽是老不死啊?””
“兩周後老太太申請了安樂si,並且向所有工作人員確認自己是完全自願的。那麽,程序上她是自願的,實際上她是自願的嗎?”
“沒錯。”
一旁的杜如晦也是說道。
“除此之外,安樂si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很可能會導致誤殺。”
“甚至謀殺!”
“畢竟,社會是很複雜的,人性也是很複雜的,其中很定會有很多蠅營狗苟之事。”
“會出現很多被死亡的事例。”
杜如晦道。
“陛下,臣可以舉個例子。”
“按照後世的科技,五髒都是可以換的。”
“那就很可能會出現這種事。”
“一個富豪,需要換腎,然後他找到了一個腎源和他匹配的人,跟他說:你去安樂si,我給你一萬兩黃金,然後你遺體捐助。”
“那要是人家不缺錢呢?”李世民問道:“這利誘不就無效了嗎。”
聞言,杜如晦笑道。
“利誘不行,可以威逼。”
“陛下,有錢能使鬼推磨。”
“螻蟻尚且偷生,那些有錢人為了活命........”
“肯定是無所不用其極!”
“所以說,隻要這安樂si合法化,一定會出現這種吃人不吐骨頭的事情。”
聽完這番話,李世民也是兀自點了點頭。
“說白了,這就是人性的考驗。”
“一旦開了口子,就可能會無限放大人性中的黑暗麵。”
“看來,此事還是不能輕易而為之。”
..........................
【安樂si起源於史前時代,遊牧部落常把病人、老人用原始的辦法加速他們的死亡,發生戰事時將其擊斃。】
【古希臘古羅馬時期,可以處置有缺陷的新生兒,允許病人自我結束生命。】
【17世紀,安樂si被視為醫學領域中讓病人死亡或加速死亡的一項技術。】
【現代意義上的安樂si是從19世紀開始的,他會讓人迅速失去知覺,理論上是沒有痛苦的。】
【從20世紀60至70年代起,人們對安樂si持讚同態度的百分比不斷呈上升趨勢。】
【2002年,荷蘭將安樂si合法化,結果一發不可收拾,2006年,安樂si的人數才1923人,八年後這個數字就攀升到了6000人。】
【後來,荷蘭官方也發現了這個問題,在2018年進行排查後發現,至少有四起安樂si存在違規行為,更奇葩的是,排查完後,甚至還發現了,僅因為無法忍受潔癖和酗酒治療失敗就選擇安樂si的個案。】
【而後,調查發現,每年被合法安樂si的人,其中有41%都隻是家屬要求的,導致很多荷蘭老人都逃命到德國。】
---“有安樂si,可能手術失敗幾率會大大提高。”
---“安樂si,按我國的法律來說,屬於故意殺人罪。”
---“文明沒有達到一定程度,那安樂si就不會合法。”
---“但如果病人交不起治療費呢?與其絕望中等待死亡,不如選擇安樂si。”
---“你既然交不起治療費,那就別想安樂si了,你以為安樂si免費啊?之前瑞士安樂si要價130萬,現在便宜了,80萬。”
---“有80萬,大概率還能搶救搶救。”
---“我想知道,安樂si和注射死刑一樣嗎?”
---“不一樣,安樂si是根據情況開藥不同,像氯丙嗪非那根,注射死刑是巴比妥,肌肉鬆弛劑和氯化鉀。”
....................
“找死還得花80萬?”
大秦。
嬴政懵了。
“這不就是冤枉錢嗎?”
“那不如直接砍頭,也沒有痛苦。”
“實在不行,後世不是有那什麽全麻嗎。”
“打完全麻再砍。”
“80萬啊!幹點兒什麽不好?”
一旁的扶蘇思索了片刻,問道。
“父皇,人...........”
“難道沒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嗎?”
“這.............”
嬴政啞然。
他也不知道如何迴答這個問題。
沒有嗎?
但命本就是自己的,自己如何對待應該別人無法管轄。
自己想什麽時候死,就什麽時候死。
想怎麽死,就怎麽死。
但這種權利..........
有好。
還是沒有好呢?
.....................
【學界關於“現代安樂si”的共同點包括指病人肉體、精神上承受著難以忍受的、極端的病痛折磨且臨近死亡。】
【安樂si要滿足三點要求。】
【病人自己主動要求或同意加速死亡。】
【病人具備醫療自決能力。】
【病人能夠正確的認識且接受該醫療措施所致後果。】
“朕明白了。”
李世民點頭道。
“這安樂si就是為了能讓那些被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人少遭罪,給他們一個無痛離世的方式。”
“從道義上來說,倒也說的過去。”
“可是........”
一旁的房玄齡插話道:“就怕這安樂si會被濫用啊。”
“就比如人老了,不能動了,再加上兒女不孝,不能好好贍養,在威脅之下讓老人自己不得不選擇安樂si。”
“這對於整個社會來說,肯定不是一個好現象。”
“沒準兒還會引得眾人模仿,使得“老有所依”不過是一句空談,也就再無孝道可言了。”
“很多得了病的老人可能要被不孝兒子念叨:“隔壁老王都安樂si了,他那個病還沒你的病花錢呢。你看你這病吧,也沒法治了。你也該為我們考慮考慮。””
“等兩天媳婦過來說:“媽,我們家的情況也拖不起了,你也心裏有數,你看著辦吧。””
“再等兩天,四歲的孫子問她:“奶奶,什麽是老不死啊?””
“兩周後老太太申請了安樂si,並且向所有工作人員確認自己是完全自願的。那麽,程序上她是自願的,實際上她是自願的嗎?”
“沒錯。”
一旁的杜如晦也是說道。
“除此之外,安樂si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很可能會導致誤殺。”
“甚至謀殺!”
“畢竟,社會是很複雜的,人性也是很複雜的,其中很定會有很多蠅營狗苟之事。”
“會出現很多被死亡的事例。”
杜如晦道。
“陛下,臣可以舉個例子。”
“按照後世的科技,五髒都是可以換的。”
“那就很可能會出現這種事。”
“一個富豪,需要換腎,然後他找到了一個腎源和他匹配的人,跟他說:你去安樂si,我給你一萬兩黃金,然後你遺體捐助。”
“那要是人家不缺錢呢?”李世民問道:“這利誘不就無效了嗎。”
聞言,杜如晦笑道。
“利誘不行,可以威逼。”
“陛下,有錢能使鬼推磨。”
“螻蟻尚且偷生,那些有錢人為了活命........”
“肯定是無所不用其極!”
“所以說,隻要這安樂si合法化,一定會出現這種吃人不吐骨頭的事情。”
聽完這番話,李世民也是兀自點了點頭。
“說白了,這就是人性的考驗。”
“一旦開了口子,就可能會無限放大人性中的黑暗麵。”
“看來,此事還是不能輕易而為之。”
..........................
【安樂si起源於史前時代,遊牧部落常把病人、老人用原始的辦法加速他們的死亡,發生戰事時將其擊斃。】
【古希臘古羅馬時期,可以處置有缺陷的新生兒,允許病人自我結束生命。】
【17世紀,安樂si被視為醫學領域中讓病人死亡或加速死亡的一項技術。】
【現代意義上的安樂si是從19世紀開始的,他會讓人迅速失去知覺,理論上是沒有痛苦的。】
【從20世紀60至70年代起,人們對安樂si持讚同態度的百分比不斷呈上升趨勢。】
【2002年,荷蘭將安樂si合法化,結果一發不可收拾,2006年,安樂si的人數才1923人,八年後這個數字就攀升到了6000人。】
【後來,荷蘭官方也發現了這個問題,在2018年進行排查後發現,至少有四起安樂si存在違規行為,更奇葩的是,排查完後,甚至還發現了,僅因為無法忍受潔癖和酗酒治療失敗就選擇安樂si的個案。】
【而後,調查發現,每年被合法安樂si的人,其中有41%都隻是家屬要求的,導致很多荷蘭老人都逃命到德國。】
---“有安樂si,可能手術失敗幾率會大大提高。”
---“安樂si,按我國的法律來說,屬於故意殺人罪。”
---“文明沒有達到一定程度,那安樂si就不會合法。”
---“但如果病人交不起治療費呢?與其絕望中等待死亡,不如選擇安樂si。”
---“你既然交不起治療費,那就別想安樂si了,你以為安樂si免費啊?之前瑞士安樂si要價130萬,現在便宜了,80萬。”
---“有80萬,大概率還能搶救搶救。”
---“我想知道,安樂si和注射死刑一樣嗎?”
---“不一樣,安樂si是根據情況開藥不同,像氯丙嗪非那根,注射死刑是巴比妥,肌肉鬆弛劑和氯化鉀。”
....................
“找死還得花80萬?”
大秦。
嬴政懵了。
“這不就是冤枉錢嗎?”
“那不如直接砍頭,也沒有痛苦。”
“實在不行,後世不是有那什麽全麻嗎。”
“打完全麻再砍。”
“80萬啊!幹點兒什麽不好?”
一旁的扶蘇思索了片刻,問道。
“父皇,人...........”
“難道沒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嗎?”
“這.............”
嬴政啞然。
他也不知道如何迴答這個問題。
沒有嗎?
但命本就是自己的,自己如何對待應該別人無法管轄。
自己想什麽時候死,就什麽時候死。
想怎麽死,就怎麽死。
但這種權利..........
有好。
還是沒有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