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繩當然是買的,隻不過買紅頭繩的那一文錢卻是搶的。


    南宮瑾在通往安陽的路上狂奔。這根頭繩從來沒再迴到他手上,或者應該說鶯鶯自從迴了家後,從來沒找過他幫忙。這是第一次,十萬火急!


    等南宮瑾趕到安陽城外時,已是第三天的淩晨。天沒亮,城門也沒開,馬卻因為一天二夜的狂奔長嘶一聲,倒地。


    南宮瑾並沒闖安陽城,而是先到了城外,當年的那座土地廟。因為他知道,如果要有留給他的信息,鶯鶯一定會留在那裏。


    城外,土地廟早已荒廢,雜草間,南宮瑾點亮火折子仔細尋找,果然在廟門石台上寫著很小的三個字——疾風穀。


    疾風穀在安陽城西群山之中,人跡罕至。南宮瑾從淩晨到下午,都在這條狹長的峽穀中細細搜尋。漸漸,被人踩的橫七豎八的叢林裏,發現了刀劍的痕跡,這讓南宮瑾更加緊張起來。


    “鶯鶯!”聲音在峽穀裏迴蕩,每次唿喊似乎隻驚起了叢林中的鳥獸。“鶯鶯!”南宮瑾循著越來越激烈的打鬥痕跡尋找著蕭鶯的蹤跡,不祥的預感揮之不去。


    四周慢慢出現了血痕和斷肢,那一絲不祥的感覺越來越強烈,卻始終找不到蕭鶯。當看到第一具屍首的時候,南宮瑾的心一下抽緊了。於是,在這十丈方圓的範圍內細細搜尋,屍首一具又一具。這些屍體都穿著錦誠鏢局的服飾,很明顯,每具屍體上都被補過刀。不留活口!


    “鶯鶯……!”南宮瑾一遍遍大聲唿喊,不知是慶幸還是焦急。或許她沒在,或許,或許她受了傷,躲起來了。“鶯鶯!”南宮瑾繼續喊著。


    天色漸晚,有風吹過,樹林間,似迴響著沙沙的答應聲。“鶯鶯!”南宮瑾始終不見蕭鶯,索性飛身上樹,在樹上極目而望。


    遠處巨石下,有一個孤零零的身影趴在地上。


    “鶯鶯!”南宮瑾瘋狂衝上去,距離越近那孤零零的身影越是熟悉,同樣穿著錦誠鏢局的衣衫,鮮血滲透了身邊的泥土,已成褐色。南宮瑾顫抖著,輕喚,“鶯鶯?”沒迴應。輕輕翻過趴在地上的身影,蕭鶯滿臉的血,雙目緊閉、無聲無息。


    南宮瑾一把抱起她,焦急的喊道:“鶯鶯,鶯鶯,醒醒!是我,王勤啊!醒醒,鶯鶯!”想到了什麽,急忙測她脈搏,沒有……。


    南宮瑾慌了,急忙將她放平,瘋了一般按著她的胸口、拍著她的臉,“鶯鶯、鶯鶯,別睡!醒啊醒啊!鶯鶯!”可惜這一切都是徒勞的,因為她的身體早已冰冷。


    夜終於來臨,月光照著蕭鶯,臉色更是慘白。整整一個時辰,南宮瑾始終做著徒勞無功的事。


    蕭鶯死了!那個與他在雲夢山一起掙紮求生的小姑娘,就這麽悄無聲息的不在了。南宮瑾緊緊抱著她,眼裏含著淚,在她耳邊小聲說:“鶯鶯、鶯鶯,我來了,我來了……。”


    當初說過要保護她一輩子,怎麽會這樣!為什麽會這樣?!鶯鶯在等、她在苦等,可是自己卻沒來!直到最後一刻,沒來!沒來!


    “鶯鶯,對不起,對不起……!”可是,對不起三個字是這麽的蒼白無用,內疚、悔恨如同潮水一般,隨著這三個字撲麵而來。“對不起……。”南宮瑾抱著蕭鶯,懷裏隻有一團冰冷。“對不起、我晚了,對不起……。”


    南宮瑾始終緊緊抱著她,像是怕鬆了半分就會再也不見,可是,已經再也不見了……。


    風在林間吹著,月光照亮峽穀,異常陰冷。半晌,南宮瑾終於緩緩站起身向穀外走去。


    “鶯鶯,對不起,我晚了,對不起。”南宮瑾看著懷裏的蕭鶯,是愧疚是自責,竭力不讓眼淚流下來,嘴裏喃喃的說著話,“我送你迴家好不好?不,你不想迴家的。對了,我能養活你了。那我接你走吧,去哪裏呢?你想去哪裏?要不,我們去大家都沒去過的地方?鶯鶯,你說話呀。”


    南宮瑾眼神溫柔起來,好像懷中的蕭鶯隻是睡著了,一路月色冰涼。


    天漸漸亮了,城外那間早就荒廢的土地廟。南宮瑾跌坐在廟門口,懷裏一直抱著蕭鶯,不曾鬆了半分。當年能讓兩個人擠著避雨的小廟,早就小的容不下現在的兩個人。


    “鶯鶯,我真沒用,走不動了。”走了一夜,南宮瑾的聲音滿是無力,“還記得嗎?當年也是這裏,你餓著肚子,髒兮兮的……。”突然笑起來,“你看你,現在也髒兮兮的。對了,你等我一會,我去給你買衣服。你喜歡什麽顏色?紅色?紅色好不好?”


    南宮瑾脫下衣服墊在地上,把蕭鶯放在衣服上,開心的說:“最多一刻鍾,我動作很快……。”臉上的笑意散去,望著蕭鶯內疚的說:“又要讓你等我了……。”


    好在城門已經開了,南宮瑾的速度也確實很快,裏裏外外一身紅衣,不僅如此,連頭麵都買了一套,店家以為他買嫁衣,還特地送了塊蓋頭。


    南宮瑾帶著這些和一水囊清水,又迴到土地廟。故作輕鬆的說:“鶯鶯,我要給你脫衣服了。要說,你小時候光著身子,我也看過。嗬,當時都看不出是個女孩子。不過,現在……,要不我娶你?不然,我都看過了,你會嫁不出去的?”


    南宮瑾先用清水給她擦了擦臉,小心的一層層脫開衣服,卻被幹涸的鮮血粘在身上。她身上的傷口觸目驚心,南宮瑾不忍看,強忍著淚、顫抖著手,用清水仔細清洗,套上新買的紅衣。做好這一切,從懷裏拿出那根紅頭繩紮起她頭發。


    “你穿紅衣果然好看。”南宮瑾像是累了,揉了揉胸口靠近她坐下,隨手把蕭鶯換下來的衣服扔在一邊。衣服落地的聲音奇怪,南宮瑾呆了呆,伸手拿迴衣服。


    有夾層,夾層裏是用手帕包著什麽,染滿了血跡。打開手帕,裏麵放了幾封信,收信人是王勤。


    “給我的?”南宮瑾看著躺在一旁的蕭鶯問,“那我看了?”隨手拿起一封看起來。


    信隻有一張紙,字卻寫的很小,滿滿的。這封信應該是去年年底的時候寫的,開篇就說‘你肯定是忘記了。次次都是這樣,我賭我不會收到禮物,不過,我還是會去那裏看看,說不定呢?’


    南宮瑾愣了一下。忘記了?忘記了,禮物!自己說過,不論生辰、過年,隻要是節日,他就會送禮物給鶯鶯,放在土地廟土地公公腳下那塊磚頭下。南宮瑾轉頭看著那座廢棄了的土地廟,半晌,起身,走到土地公公像前,它腳下那塊磚是空的。不費力就拿開了那塊磚,磚下是隻包銅的木箱,並不是當年放在裏麵的。


    他掀開周圍的紅磚拿出箱子,打開,滿滿一箱子信!


    箱子裏收著十多年來蕭鶯寫給他的每一封信,隻是從來沒寄出過。南宮瑾突然湧出淚。寄?寄去哪裏?從沒告訴過鶯鶯自己的行蹤。甚至有好幾年,對她來說自己根本就是失蹤了。


    終於明白為什麽鶯鶯包裹裏的那封信隻有一張紙,寫的滿滿當當。因為,這隻箱子差不多滿了。這裏有蕭鶯的十多年,幾百封信!可是,再也不會有了!不會再有了!


    南宮瑾抱起那隻不大不小的箱子,又坐迴蕭鶯身旁,不停擦著怎麽也收不住的淚,看著蕭鶯不知說什麽,過了很久,輕聲道:“對不起……。”


    記得,在雲夢山的礦洞中,暗無天日、沒有明天,隻有死才是解脫。可是必須活下去!因為,如果自己放棄,鶯鶯就會死!曾經,蕭鶯是自己活下去唯一的理由。


    送她迴家的那一刻開始,一切都變了。自己好像忘了她,不,應該說覺得她始終會在安陽、會在錦誠鏢局,隻要一迴頭就能見到她。是的,每次都是。隻要自己找她,她都會在,都會用最快的速度趕到。帶著一幅無所謂的表情、風塵仆仆。從沒想過,為了約定,她做了什麽?放棄了什麽?鶯鶯啊……。


    “對不起。”南宮瑾任由眼淚流著,已經再也擦不幹了。每一聲‘對不起’換來的卻是更深的自責、愧疚,偏偏除了這三個字,再也說不出任何話來。


    十多年前的信紙已經泛黃,南宮瑾試了幾次,始終沒勇氣打開那些信。蕭鶯就在身邊,無聲無息。


    一天後,南宮瑾再次進城,買了全套壽材。拒絕了商家要幫忙的好意,一個人趕著車,又迴到土地廟。蓋棺的那一刻,剪下蕭鶯一束頭發放在懷裏,半天後,一座新墳立在了土地廟邊。


    南宮瑾靠在蕭鶯的墳頭,身邊是那一箱信。這時,似乎才意識到上次看的那封信並沒看完。猶豫良久,再次拿起那封信看起來。


    信寫的很瑣碎。除了寫想他以外,還提到了蕭鷗。


    蕭鷗是蕭鶯同母異父的妹妹,兩人隻差一歲。鶯鶯說過,她們這個門派百年前自南疆來,主事之人全是女子。而她的母親蕭茗良就是錦誠鏢局的總鏢頭、當家人。雖說開的是鏢局,卻很少走鏢,因為她們實際做的是殺手生意。


    蕭鶯是長女,按理應該繼任家主。不過,蕭家並不立長,而是在所有族女當中選一繼任。蕭家有族女二十七人,而這些族女中資質最好的卻是蕭鶯和蕭鷗,如果當年蕭鶯沒被拐,可能蕭鷗不會有機會。


    信中說,蕭茗良病重,族內事務已由族老共擔。


    南宮瑾一驚。難道說……?不過,這封信裏沒再有其它信息。他急急打開包裹裏其它幾封信,按順序仔細看起來。


    所有的事漸漸清晰,南宮瑾的臉色卻是越來越冷。最後一封信並沒寫完,而且最後一句話,寫的很匆忙,字跡、墨汁、甚至內容都與前文完全不同,明顯是後來補上去的——‘她居然同意了!鷗為了家主……’


    事情很簡單。蕭茗良已命不久矣,但家主之位卻沒定。蕭鶯與蕭鷗都有各自的支持者,蕭茗良要求二人用自己的方式,自行決定去留。明顯蕭鷗的方法是斬草除根,如果按此,疾風穀中死去之人,可能全是蕭鶯的支持者。


    南宮瑾突然心中一涼,冷冷盯著土地廟前石台上‘疾風穀’三個字。如果鶯鶯有時間來這裏寫下這個信息,她為什麽不逃?如果鶯鶯知道疾風穀會有大戰,為什麽還帶人去疾風穀?送信人為什麽不直接告訴他在疾風穀?因為,那個人並不知道疾風穀!因為,鶯鶯也不知道!


    南宮瑾越來越冷靜。十多年前,鶯鶯隻是小姑娘,可能那時候,蕭鷗就知道了這裏。蕭鷗知道王勤,這麽多信,說不定其中一封蕭鷗偷偷看過,她可能不知道信全部收在這個箱子裏,但一定知道有個叫王勤的人,是蕭鶯的後手。疾風穀,隻有蕭鷗知道要在那裏擊殺蕭鶯,她留字是因為想一網打盡、不留後患!


    是蕭鷗,這三個字是蕭鷗留的。她並不知道王勤就是南宮瑾,不然衝著南宮氏的名聲,不留字讓自己無處可尋才最明智。


    四月二十?為什麽是四月二十?這個日子對蕭家一定不同尋常,是鶯鶯和蕭鷗都知道的。如今鶯鶯……,那蕭鷗必定要得到她要的。對她來說,可能王勤不過隻是個假想敵,有就除了,沒有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家主之位!蕭家在辦大事!這就是為什麽自己在這裏這麽多天,都沒見到其他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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