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你們連這都不知道,也算是我們省裏的人?當初丹城被圍攻,聽說就是葉大人帶領難民死守的,聽說丹城一般的男人幾乎都在那場戰役中沒了,真是血戰啊!」
在場有些人,隻關注地裏的糧食,對於戰爭的事情倒不清楚,所以並不知道尋芳的過去也是正常,況且丹城是個小縣城,護住了小縣城雖然英勇,但是到底還是被李珖的豐功偉績給蓋了過去。
如今有人舊事重提,在場幾個男兒的熱血讓大家止不住地去盤問關於葉尋芳的事跡,於是很快大家就都知道了尋芳在丹城帶兵打仗的過程。
說尋芳守丹城的人,也是聽得別人說過的,多少有些添油加醋,說什麽尋芳隻身一人從千人隊伍中殺出來,取了幾百個人的頭顱什麽的,那叫一個精彩,說書先生都不敢這麽講故事。
尋芳跟那大漢過招之後,又陸續跟幾個在軍中很出色的人打了一場,最後結果都是尋芳獲勝。
從這日起,尋芳便在軍中打響了名聲。之後士兵們對他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一開始的,「你是上司我得聽你的」,到後來轉變成了「我超崇拜你,所以聽你的」。
當然,這也都是後話了,今日練兵結束,照舊挑出了一匹人著重訓練。
晚上迴到自己的院子住著,每天都很充實。
這日晚上尋芳正拿著一本兵書在看,梁佩恩過來敲響了他的門。
尋芳見是梁佩恩,笑著說道:「怎麽?我想著兩日很累了,晚上就不用再聊練兵上的事兒了。你倒是勤奮,今天在練兵場站了這麽久,你還能繼續聊麽?」
梁佩恩手裏拿著一壺酒,朝尋芳搖了搖,說道:「找你聊天,咱們不聊那些朝堂大事兒。就坐著喝酒閑聊會兒吧,天氣這麽好,大晚上的就看會兒書就睡了,是在無聊。」
「正合我意,咱們也許久沒喝酒了。」尋芳從椅子上站起來,走過去牽著梁佩恩的手腕,二人走到尋芳的院落裏,這兒有石桌石凳,尋芳讓下人去準備兩疊下酒菜,這錢直接從他自己這裏出。
「這是我從家裏帶來的舊,就是我進宮那一年埋下的,如今說來,有個六七來年了。」梁佩恩端著那壺酒,像是看珍惜的寶貝一樣地說道。
確實,一瓶剛買來的茅台隻怕也沒有六七年,這酒比茅台都要貴重,自然是個寶貝了。
今夜月色也好,雲霧散開,月亮就當空照下,天清氣爽的,蚊蟲也不多。
這裏廚子到晚上已經不開火了,在尋芳跟前伺候的僕人去外麵買了一隻燒雞,配上一盤炒時蔬,另外買了些花生配酒。
尋芳他們原本就是吃過飯了的,所以不吃主食也不會覺得胃裏難受,一口酒一口燒雞,味道真是不要提有多好了。
跟朋友喝著酒賞著月,吹著涼風聊著天,天南地北胡聊一通,最後聊著聊著,迴憶起了當年在府學的往事。
其實在府學那段日子,算是尋芳在這一世裏最歡樂的時光了。
那段時間就跟他的初高中一樣,明明學業很難,大家學習都很痛苦,然而跟同樣青春年華的朋友在一起,大家放肆討論著學問,是不是約出來吃喝玩笑,那時候離家不近,自己的事情全靠著自律,也算是青春期最自由的年華。
原本一路走過來,尋芳這小半輩子的時光其實一直都很豐富。然而忽然一下迴憶的話,總覺得最美好的,還是已經迴不去了的那段時光。
都說「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而能作出這句詩的詩人,肯定是經歷過某一段故事,才能說得出來這樣的話的吧。
梁佩恩坐在尋芳身邊,悶了一口酒,說道:「當年都是躊躇滿誌地走向朝堂,如今咱們這些要好的人,都已經各自到了各地,這仗若要打個十年,咱們跟瓊之他們就將十年不見了吧?」
尋芳聽到這裏,沉默著沒有說話。不是他心裏沒有感慨,隻是他原本就不習慣將這些消極的情緒表現出來。
比起跟朋友傾訴,尋芳是那種會內部消化的人。
「這酒居然都六七年了。」梁佩恩嘆了一口氣,「時間可過得真快啊。」
「是啊。」情緒到達這裏,尋芳往往就成了隨聲應和的人。
「現在是這樣,以後又不知道會是什麽樣光景。子賢啊,再過不久,我就要四十歲了。」梁佩恩嘆氣道。
男人的年紀總是不如女人那般明顯,梁佩恩自己不說的話,光從外表來看,也就是三十四五歲年紀,可實際上他已經三十七八歲了。
再過幾年就是不惑了,人生每到一個十年的節點,總是感慨良多。
「喝酒吧。」尋芳給梁佩恩倒了一杯酒,做著一個合格的聆聽著。
將酒喝完,尋芳感覺自己已經很醉了,這酒很純,喝多了會讓人特別想要睡覺。
借酒消愁,大概就是愁悶的時候喝酒,就能夠很快入睡吧。睡著了,腦子麻痹了,就不會有什麽愁不愁的事兒了。
一覺睡醒,差點都趕不上吃早飯。
之前尋芳沒有罰許臣的時候,許多人都是踩點到吃飯地點的。昨天這麽殺雞儆猴之後,尋芳到的時候除了在養傷被特別批準修養的許臣外,所有人都比尋芳先到達了。
跟眾人打了招唿,尋芳落座,讓大家開飯。
用過飯後,尋芳就收到了一位士兵送過來的信件。尋芳拿到手一看,發現是沈清玉派人送來的。
在場有些人,隻關注地裏的糧食,對於戰爭的事情倒不清楚,所以並不知道尋芳的過去也是正常,況且丹城是個小縣城,護住了小縣城雖然英勇,但是到底還是被李珖的豐功偉績給蓋了過去。
如今有人舊事重提,在場幾個男兒的熱血讓大家止不住地去盤問關於葉尋芳的事跡,於是很快大家就都知道了尋芳在丹城帶兵打仗的過程。
說尋芳守丹城的人,也是聽得別人說過的,多少有些添油加醋,說什麽尋芳隻身一人從千人隊伍中殺出來,取了幾百個人的頭顱什麽的,那叫一個精彩,說書先生都不敢這麽講故事。
尋芳跟那大漢過招之後,又陸續跟幾個在軍中很出色的人打了一場,最後結果都是尋芳獲勝。
從這日起,尋芳便在軍中打響了名聲。之後士兵們對他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一開始的,「你是上司我得聽你的」,到後來轉變成了「我超崇拜你,所以聽你的」。
當然,這也都是後話了,今日練兵結束,照舊挑出了一匹人著重訓練。
晚上迴到自己的院子住著,每天都很充實。
這日晚上尋芳正拿著一本兵書在看,梁佩恩過來敲響了他的門。
尋芳見是梁佩恩,笑著說道:「怎麽?我想著兩日很累了,晚上就不用再聊練兵上的事兒了。你倒是勤奮,今天在練兵場站了這麽久,你還能繼續聊麽?」
梁佩恩手裏拿著一壺酒,朝尋芳搖了搖,說道:「找你聊天,咱們不聊那些朝堂大事兒。就坐著喝酒閑聊會兒吧,天氣這麽好,大晚上的就看會兒書就睡了,是在無聊。」
「正合我意,咱們也許久沒喝酒了。」尋芳從椅子上站起來,走過去牽著梁佩恩的手腕,二人走到尋芳的院落裏,這兒有石桌石凳,尋芳讓下人去準備兩疊下酒菜,這錢直接從他自己這裏出。
「這是我從家裏帶來的舊,就是我進宮那一年埋下的,如今說來,有個六七來年了。」梁佩恩端著那壺酒,像是看珍惜的寶貝一樣地說道。
確實,一瓶剛買來的茅台隻怕也沒有六七年,這酒比茅台都要貴重,自然是個寶貝了。
今夜月色也好,雲霧散開,月亮就當空照下,天清氣爽的,蚊蟲也不多。
這裏廚子到晚上已經不開火了,在尋芳跟前伺候的僕人去外麵買了一隻燒雞,配上一盤炒時蔬,另外買了些花生配酒。
尋芳他們原本就是吃過飯了的,所以不吃主食也不會覺得胃裏難受,一口酒一口燒雞,味道真是不要提有多好了。
跟朋友喝著酒賞著月,吹著涼風聊著天,天南地北胡聊一通,最後聊著聊著,迴憶起了當年在府學的往事。
其實在府學那段日子,算是尋芳在這一世裏最歡樂的時光了。
那段時間就跟他的初高中一樣,明明學業很難,大家學習都很痛苦,然而跟同樣青春年華的朋友在一起,大家放肆討論著學問,是不是約出來吃喝玩笑,那時候離家不近,自己的事情全靠著自律,也算是青春期最自由的年華。
原本一路走過來,尋芳這小半輩子的時光其實一直都很豐富。然而忽然一下迴憶的話,總覺得最美好的,還是已經迴不去了的那段時光。
都說「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而能作出這句詩的詩人,肯定是經歷過某一段故事,才能說得出來這樣的話的吧。
梁佩恩坐在尋芳身邊,悶了一口酒,說道:「當年都是躊躇滿誌地走向朝堂,如今咱們這些要好的人,都已經各自到了各地,這仗若要打個十年,咱們跟瓊之他們就將十年不見了吧?」
尋芳聽到這裏,沉默著沒有說話。不是他心裏沒有感慨,隻是他原本就不習慣將這些消極的情緒表現出來。
比起跟朋友傾訴,尋芳是那種會內部消化的人。
「這酒居然都六七年了。」梁佩恩嘆了一口氣,「時間可過得真快啊。」
「是啊。」情緒到達這裏,尋芳往往就成了隨聲應和的人。
「現在是這樣,以後又不知道會是什麽樣光景。子賢啊,再過不久,我就要四十歲了。」梁佩恩嘆氣道。
男人的年紀總是不如女人那般明顯,梁佩恩自己不說的話,光從外表來看,也就是三十四五歲年紀,可實際上他已經三十七八歲了。
再過幾年就是不惑了,人生每到一個十年的節點,總是感慨良多。
「喝酒吧。」尋芳給梁佩恩倒了一杯酒,做著一個合格的聆聽著。
將酒喝完,尋芳感覺自己已經很醉了,這酒很純,喝多了會讓人特別想要睡覺。
借酒消愁,大概就是愁悶的時候喝酒,就能夠很快入睡吧。睡著了,腦子麻痹了,就不會有什麽愁不愁的事兒了。
一覺睡醒,差點都趕不上吃早飯。
之前尋芳沒有罰許臣的時候,許多人都是踩點到吃飯地點的。昨天這麽殺雞儆猴之後,尋芳到的時候除了在養傷被特別批準修養的許臣外,所有人都比尋芳先到達了。
跟眾人打了招唿,尋芳落座,讓大家開飯。
用過飯後,尋芳就收到了一位士兵送過來的信件。尋芳拿到手一看,發現是沈清玉派人送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