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elle在美國的一年,過的其實並不好。倒不是指生活上有什麽不好,她在美國遇見她的老師,著名刑事律師peter lee ,在peter身邊再待一年,接觸了不少法律界的天皇級人物,michelle在刑事案件上的洞察力更上一層樓,憑借著女性的細致和嚴謹,以及多年的經驗和對法律的熟悉,在羅織思維網上更添粘性。也以她獨特的東方氣質和理性風姿征服了美國法律界。但是離開在春的日子,丁柔是靠著閱讀和休養來度過。一個人再風光,都是孤獨的。

    其實丁柔去美國並不是真想和在春分開,她隻是想離開這個混沌的環境來使自己清醒下,給彼此空間時間來冷卻,順便治療自己的心髒病,給自己一個唿吸的機會。但是,越離開在春,心卻牽掛得越近,丁柔明白,隻是不想開口,而一年前的事情,真的很難釋懷。她想等到自己不在乎了再接受在春,她相信在春能等,隻是自己看到他,卻很想逃避。

    丁柔不會告訴在春,在美國的365個夜晚,其實每天都是想著在春壞壞的笑容入睡的…每天的黯然失神,都是因為沒有這個男人在身邊。而她笑的最燦爛的日子,永遠是和在春結婚後的時光……

    而現在,她選擇迴來,也是因為她得知在春重新開始了工作,她想借用這個機會給自己和在春一個新的較量機會,看看一年不見,大家都是如何生活的。

    pub,ben和眾老友

    michael狂笑道:“ben,你今天差點被michelle釘死,是不是忽然看到她,智商立馬變零了!”

    ben徉裝狂揍michael,道:“你個小子還在這說風涼話,事事都瞞著我,看我收拾完這個case怎麽收拾你。”

    老彬道:“老表,你先收拾好丁柔吧,不知道她搞什麽,竟然懷疑我們警方的證物。”

    關靜問:“ben,你知不知道michelle在美國幹了些什麽呀?”

    ben道:“我還想你告訴我呢。真沒想到,才一年時間就升級了…我是低估她了”

    “就是,你說我們的證物幹嗎要造假呀。”老彬還在嘮叨。

    michael真是忍不住了:“我說老彬,你那證物真沒問題?要真沒問題,michelle不會這麽問的,而且你自己也看到了,阿ben在庭上也無話可說。”

    ben看著周sir:“我現在也開始懷疑你了……為了證明你的清白……”老彬急問:“什麽?”

    眾人皆答:“你買單!”

    律政署有力的血液證明已經被michelle置疑的差不多了,雖然michelle預感到再次上庭ben還是會拿血證作為強勢證據,但是也無須太擔心,接下來就是萬子權的手套。這是個頭疼的證物,因為萬子權已經承認那是他的手套,但是不知道為什麽一隻在自己家,一隻在前妻家。萬子權與前妻雖然離異,但仍然保持著藕斷絲連的關係,如果手套隻是在前妻家尚可解釋,一人一隻是怎麽迴事呢?在萬家找到的手套裏有萬子權的皮膚纖維以及鍾敏的血液,又怎麽解釋呢?

    michelle這幾天都住在萬家豪宅的客房裏,方便和其他人討論,grass和spring陪著她。夜已深,還是沒有頭緒。見michelle忙的顧不上休息,grass和spring也不便打擾,出去廚房幫她煮咖啡。

    peter lee正從廚房出來,看到這兩個小姑娘,問:“michelle還在看案子呢?”

    grass無奈的點頭:“工作狂,沒辦法。”

    spring道:“所以我們來幫她弄她的最愛。”說完晃晃咖啡杯。

    peter看了一眼,笑:“告訴michelle,整天盯著資料,也要看看現實啊,早點休息吧,兩個小丫頭。”

    兩人有點莫名其妙,還是在送blue mountain的時候把這句話告訴了michelle。michelle忽然笑了,道:“老師說的對,我是忽略了這點。”她把文件放下,說,“還是沒有習慣怎樣當個好辯護律師啊,嗬嗬,我去找萬子權談談。”

    grass忙叫住她:“這麽晚了,你不睡人家都睡了,反正後天才開庭,急什麽,早點休息,省的帶隻熊貓上庭。”

    michelle道:“這個不用你擔心啦,我會在睡覺前做護膚的。”說完笑笑便走了。

    grass裝怒:“強詞奪理。”

    spring笑道:“你應該告訴她,睡眠不足,做多少護膚都補不迴來。”

    grass更怒:“那你剛才幹嗎不說,真是。”

    spring一本正經道:“因為剛剛才想到…哈哈。”

    開庭。

    控方傳召萬子權好友,當晚在萬家留宿的金凱平。

    ben:金先生,你和被告是什麽關係?

    金:朋友。

    ben:本年6月12日發生了什麽事?

    金:因為13日子權,厄,被告……(顯然不習慣這個稱唿)……被告要去三藩市參加慈善演出,而12號中午被告打電話給我說心情不好,下午我就過去陪他打網球,傍晚一起吃了飯,他說要先休息,免得狀態不好,我就在客房上網。

    ben:你是一個人嗎?

    金:是。

    ben:在這期間,你見過被告嗎?

    金:沒有。

    ben:如果被告當時並不在家而是外出了,你會知道嗎?

    金:不知道,我玩電腦很入神。

    ben:然後發生什麽事情?

    金:大約在晚上10時45分左右,我聽到客房背後一聲巨響,牆壁上的掛畫都被震動得搖晃起來,我當時以為是輕微地震,沒放在心上。

    ben:那個時候被告有出現嗎?

    金:沒有,除了門鈴聲,但是主人家的門鈴我們是不能接聽的,我也沒去管他。

    ben:後來你有再見過被告嗎?

    金:有,10點55分左右,被告過來說自己換身衣服就走,讓我幫他看幾天家。

    ben:被告當時的狀態怎麽樣?

    金:精神很好。

    ben:如果我說被告當時並不像剛睡醒的樣子,你會不會反對?

    金:不會。

    michelle:金先生,你和我當事人是好朋友,請問你對他的生活情況熟悉嗎?

    金:很熟悉。

    michelle:我當事人睡覺會打唿嚕嗎?

    金:不會。

    michelle:有其他不好的毛病嗎?比如磨牙,夢話……

    金(想了想):沒有。

    m:換句話說,我當事人當時確實在睡覺,也不會有任何聲響讓你察覺嘍。

    金:是。

    控方呈庭的重要證據之二,是警方在萬子權住宅客房後麵搜獲的黑色血手套。

    ben先傳問了檢方證人李文淵幫辦。

    ben:你可不可以跟我們詳細說明發現血手套的過程。

    李文淵:可以。(陳述了發現手套的始末。)

    ben:手套是在客方後麵的空調走道上尋獲的,也就是剛才證人金凱平先生說的客房背後有聲巨響的地方。被告極有可能是作案返迴,黑暗中撞上了空調,才遺落下的。

    法官:辯方律師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michelle:李警官,根據你剛才的證詞,你發現手套是6月13日早晨6點10分,對嗎?

    李:是。

    m:法醫鑒定兇案發生大約在6月12日深夜10點半左右是嗎?

    李:是。

    m: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請大家看血手套的照片,從上麵的照片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手套上的血跡是濕的。李警官,請問,請問你發現血手套時,它的外表是幹的還是濕的。

    李(遲疑):濕的。

    m: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兇案大約發生在6月12日深夜10點半左右,而李警官發現手套的時間是6月13日早晨6點10分,時間跨度在7個小時以上。請問,在案發之夜那種晴轉多雲和室外溫度為攝氏20 度的氣象條件下,事隔7小時後,手套上沾染的血跡肯定已經幹了。那麽,為什麽李警官發現的手套濕的呢?隻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有人來到兇殺案現場後,悄悄地把血跡未幹的手套放入了隨身攜帶的保護袋之中。然後,他千方百計尋找機會進入萬子權住宅,趁人不備偽造證據。這樣,盡管時間跨度很長,但血跡仍然是濕的。

    b:反對,反對辯方律師提出假設性猜想。

    法官:反對無效。

    michelle看了ben一眼,不經意的笑。

    ben繼續呈堂這隻血手套,提出新證據證明手套裏有萬子權的毛發、皮膚纖維和被害者的血液等。

    萬子權在庭上承認手套屬於他所有,但無法解釋為何一隻在自己家,一隻在前妻家。

    michelle:法官大人,我請求讓我的當事人當庭試帶這隻手套。

    法官:本席批準。

    在法庭上,萬子權先帶上了為預防汙損而準備的超薄型橡膠手套,然後試圖戴上血手套。可是,眾目睽睽之下,萬子權折騰了很久,卻很難將手套戴上,全場嘩然。

    michelle:這隻手套太小,根本不可能讓我當事人現在戴上。請大家注意,我的當事人事發前左手已經受傷腫脹,根本無法鑽進這隻手套裏。盡管先前控方提出是我的當事人在行兇時把手弄傷,但是,手套裏根本化驗不出我當事人的血液,可見,我當事人的手傷與這隻手套毫無關係,也表明,我當事人與這隻作為證物提出的血手套毫無聯係。極大的可能是栽贓嫁禍的。

    萬子權被控辯雙方盤問。

    ben:萬先生,你和你前妻鍾敏小姐關係如何。

    萬:我很愛她。雖然我們離婚了,但我還是很努力去彌補,希望能挽迴。

    ben:但是鍾小姐好像不領你的情啊。你們是因為什麽而離婚的?

    萬:性格不合。

    ben:不是性格不合,而是你對她使用家庭暴力,使得鍾小姐無法忍受,幾次報警反而被你打的更慘,所以最後不得已才離婚的吧。

    萬默認。

    ben:案發當晚你在幹嗎?萬:睡覺。我一直睡到10點50多,才醒來,聽到禮車司機按門鈴,就去應答。

    ben:第一次按鈴你沒聽到嗎?

    萬:沒有,我睡覺睡的很死。

    ben:對於鍾小姐家裏檢測出你的毛發和皮膚纖維,你怎麽解釋。

    萬:我們雖然離婚,還是經常接觸,我也經常去她家,自然會遺落一些東西。

    ben:包括你的手套嗎?

    萬:我不知道,之前已經不見了。

    ben:為什麽兩位受害人的血、毛發和衣物纖維以及你的福特車內的毯子上的纖維都在手套上?

    萬:我說過不知道手套什麽時間丟的,可能丟在鍾敏家裏了。

    ben:萬先生,你的手什麽時候受傷的。

    萬:不太清楚。

    ben:案前還是案後?

    萬:不記得了,大概是案前。

    ben:但是案發當日的下午,你還和好友打網球,你的手沒事嗎?

    萬:不知道。

    法官:辯方律師,你有什麽問題要問的。

    michelle:法官大人,我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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