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子權案開審,聽審的人很多,媒體對此事也將大肆渲染而報道。

    丁柔作為高級檢控官,一年前離職,迴港後接受的第一次案件就是幫助萬子權辯護,而素以“鬼才”著稱的當紅大狀餘在春重迴律政署接受高職,此案正是其上任後第一件工作,是否可以漂亮的完成,使萬子權被定罪,都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而更八卦的記者竟然挖到了丁柔和餘在春是正在分居期間的仍然維持法定婚姻關係的夫妻這個爆炸性新聞,於是,這場法律界大戰未拉開戰幕,已經硝煙四起。

    作為丁柔的多年下屬和多年男友加一年老公,在春不會不知道丁柔的弱點在哪裏,丁柔也不會不知道在春的弱點在哪裏。

    michelle素以嚴謹出名,她在法庭上的打法,從來不犀利,也不走偏鋒,隻是她擅長於把所有的證物滴水不漏的串聯起來,有充足的證據使得陪審團看到事實真相。她會給自己陳詞和法庭盤問思路密織一個緊密的邏輯網,即使有人捅開了一個網洞,她也有足夠的能力用來自我修補而不給對方任何破洞而入的機會。而對辯護律師時常提出的偏激問題或特例假說,丁柔則會以她睿智的方式給予避重就輕的打法或來個以牙還牙。丁柔不是沒在法庭上輸過,但她從不輸給真相。作為高級檢控官,她堅信法庭審判是為了還原事實本質而不是一定使犯罪嫌疑人定罪。這是她一貫的原則,也是她對法律的崇高維護和信仰。

    ben和michelle不同,他是個“狡猾”的律師,雖然他很有正義感,很有同情心。ben天生的刀子嘴,損人損的樂此不疲,一條三寸不爛之舌,即使從前和丁柔辯護也不遜色。ben是個鬼才,往往能在法庭裏使案情鋒迴路轉,最愛使的招數就是出奇製勝。

    在和方偉豪第一次交手的案子裏,michelle曾經對ben說過“我沒你那麽聰明,所以我要以勤補拙”,的確不是恭維,也不是推脫,而是很好的概括了兩個人的法庭戰術。如果說ben是奇招,michelle則更像一種大開大合的武功,所以,這是ben所最不能相信michelle可以在辯護上贏他的事情,辯護,永遠是鑽空子的,而michelle,最不會鑽法律的空子,她是個完美的捍衛者!

    正式審判開始後,在開庭陳詞時,ben指控萬子權預謀殺妻,做案動機是嫉妒心和占有欲。離婚之後,萬子權對鍾敏與年輕英俊的男人約會非常吃醋,尤其是擁有完美體格的體育教練魏西柏。他一直希望破鏡重圓,但希望日益渺茫。案發當天,在體育俱樂部偶遇,據目擊證人湯小姐口述,鍾敏對萬子權非常冷淡,使他萌動了殺機。魏西柏則屬於當時正在現場與其約會,而偶然被殺。法醫殷芷傑鑒定表明,被害人死亡時間大約在晚上10點到10點15分之間。萬子權聲稱,當晚9點40到10點50之間,他在家中獨自睡覺,無法提供證人。

    ben:法官大人,我想將編號331證物呈堂,這是一份死者鍾敏生前好友秦小姐在警局錄下的口供,由於秦小姐近期被公司派往巴西公幹,故以書麵形式將口供呈堂。秦小姐明確表示,鍾敏生前曾多次向她訴苦,說被告毆打和威脅她,要求複婚,否則就要殺了她。此外,控方還找到案發當日在男死者工作的俱樂部同事湯小姐作證。

    為此,控方傳召第一位證人,現於藍貓體育俱樂部工作的湯小姐。

    ben:湯小姐,請問你現在做什麽工作?

    湯:我在藍貓體育俱樂部做助理教練。

    ben:請問案發當天發生了什麽事情?

    湯:上午我和魏先生照常幫助顧客訓練…

    ben:哪位魏先生,是死者魏西柏先生嗎?

    湯:是的。

    ben:請繼續。

    湯:鍾小姐,就是死者鍾敏,10點來訓練體形,大約半個鍾頭左右,被告也來了,因為他也是我們俱樂部的成員,和鍾小姐一樣是定期訓練的。被告跟鍾小姐打招唿,但是鍾小姐沒理他,後來我去輔導另外一個學員,接近11點的時候聽到被告和魏先生他們大吵,被告很生氣的說了一句“我會好好收拾你們的!”就氣衝衝的走了。

    ben:謝謝。

    法官:辯方律師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michelle:湯小姐,請問被告是否第一次恐嚇兩位死者。

    湯:不是,這種事情發生不是一次兩次了,三個月前起,被告就一直對他們進行威脅。

    michelle:換句話說,被告和兩位死者從三個月前起就經常吵架,被告總會說出‘要好好收拾你們’這句話,而事後並未對他們動手,是嗎?

    湯:是。

    michelle:那你覺得會不會是被告一時生氣說的氣話呢?要知道我們生氣的時候總是說重話,而未必會去行動。

    ben: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引導證人。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迴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湯:會。

    michelle:謝謝你。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ben:控方要求傳召另外一位證人,是案發當晚承載被告去機場的禮車司機郭先生。ben:郭先生,請問你按照預約時間去被告家接人的時候,發生了什麽事情?

    郭:我比預約時間提前15分鍾來到被告家門口,就是當天晚上10點45分。上前多次按門鈴但沒有人應答。我就打電話給公司經理,經理要我繼續在門口等。

    ben:你是否看到被告門口停著白色的越野車?

    郭:沒有。

    ben:後來發生什麽事?

    郭:再過了10分鍾,我再次按門鈴,萬先生,哦,被告說他睡過頭了,要洗個澡,換好衣服馬上出來。過了大約15分鍾,被告出來了,我便載他去機場。

    ben:你相信被告所說的睡過頭嗎?

    michelle:反對,反對控方要求證人作無專業應答。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迴答。

    郭:不相信。

    ben:為什麽?

    郭:因為被告的聲音很洪亮,而且被告出來時,也不像洗過澡的樣子,亂糟糟的,他說到了那邊再換禮服。

    michelle:郭先生,請問你把車停在哪裏?

    郭:正大門。

    michelle:在晚上11點左右,你能在正大門看到圍牆側後麵停放的車輛情況嗎?

    郭(遲疑):不能。

    michelle:那就是說,你沒有見到我當事人的車,不代表我當事人的車當時不在哪裏,是嗎?

    郭:是的。

    michelle:請問我的當事人是約的幾點的車子?

    郭:11點。

    michelle: 你知道飛機是幾點起飛嗎?

    郭:11點40分。

    m:你是老司機了吧?駕駛技術一定很好,平常開過快車嗎?

    郭(先不好意思的笑):我開車10幾年了,技術還可以,偶爾也開快車的。

    m:如果讓你駕車從我當事人家到兇案現場就是半山區,馬上開車迴來,需要多長時間。

    郭:如果開快車,大概50分鍾。

    m:謝謝你郭先生。

    m:我的當事人當晚要趕飛機去三藩市參加活動,他已預約了豪華出租車送自己去機場。這個安排實際上堵死了他本人作案的後路。因為他必須在短短1小時10分鍾之內,驅車前往現場,選擇作案時機,執刀連殺兩人,逃離兇案現場,藏匿血衣兇器,洗淨殘留血跡,啟程前往機場,而路上來迴就需要50分鍾。整個環節稍有差錯閃失,就會耽誤飛機起飛的鍾點。這時,出租車司機便會成為重要證人。

    另外,對萬子權這種缺乏訓練和經驗的業餘殺手來說,使用槍支是最佳選擇,根本沒必要手執利刃割喉殺人。這種作案方式不僅會弄得自己滿身血跡,而且會在兇殺案現場、白色野馬車和自己住宅中留下難以抵賴的“血證”。

    ben再申請傳召控方證人鑒證科主任王sir。

    ben:王sir,請問你們對血跡的化驗結果如何?

    王:兇殺現場兩處發現萬子權的血跡;現場提取的毛發與萬子權的頭發相同;警方在現場和萬子權住宅發現的血手套是同一付,據 dna檢驗,上麵有兩位受害人的血、毛發和衣物纖維以及萬的福特車內的毯子上的纖維。在萬子權住宅門前小道、二樓臥室的襪子和白色野馬車中,都發現了萬子權和被害人的血跡。

    michelle:王先生,目前dna檢驗有沒出現失誤的可能?

    王:沒有。

    michelle:可是據我所知,dna檢驗出現失誤的案例不是沒有。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辯方證人,美國加州刑事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stephen 的助手spring,她帶來了stephen先生在美國發表並得到科學認證的報告。

    spring遞交報告,並帶來導師的傳真鑒定資料,指出,這隻襪子兩邊的血跡竟然完全相同。

    michelle義正詞嚴開始反駁:“根據常識,假如襪子當時被穿在腳上,那麽襪子左邊外側的血跡,絕不可能先浸透到左邊內側,然後再穿過腳踝浸透到右邊內側。隻有當血跡從襪子左邊直接浸透到右邊時,兩邊的血跡才會一模一樣。換言之,襪子當時並未被穿在腳上,血跡很有可能是塗抹上去的。”

    “反對!”ben聽著聽著終於聽出這麽多專業知識背後的真正用意,連忙站起身反對。

    michelle趁著法官還未反應過來先搶過話:“如果,血跡是被人刻意塗抹上去的,我們有理由懷疑證物的可信度。”

    ben這次更加要反對了:“法官大人,我反對,反對辯方律師用假設性問題誘導陪審團。”

    法官終於醒悟:“反對有效。請辯方律師注意措辭。”

    michelle道:“對不起,我收起剛才所說懷疑證物可信度的說話。”

    接下來,ben向法庭出示了幾張發現血襪子和其他證物的現場照片,並詢問了證人周文彬幫辦。

    輪到michelle發問,她請求法庭再次播放此照片,“請大家注意,照片上的時間的順序,案發之日下午4點13分拍照的現場照片上,沒有這隻血襪子。可是,4點35分拍照的照片,卻出現了血襪子。那麽,血襪子究竟是原來就在地毯上?還是後來被警方移放到地毯上?”

    對此問題,周sir也忽然被搞懵了,表示無法給出肯定的答複。

    另外,michelle請求傳召辯方請來的dna專家在檢驗襪子上的血跡時,發現其中含有濃度很高的防腐劑。michelle提醒陪審團,案發之日,警方在抽取萬子權的血樣之後,在血樣中添加了這種防腐劑。

    其次,從現場勘查報告看,身高體壯的魏西柏曾與兇犯展開了一場血戰。他的隨身物品,一串鑰匙、一個信封、一張紙片以及一個手機都散落在不同的地方。

    這說明打鬥的範圍很大,搏鬥很激烈。魏西柏的牛仔褲上有血跡向下流的形狀,說明他不是在極短時間內死亡,而是在負傷之後,仍然挺身而鬥,拚死抵抗。他被刺中了10餘刀,最後因頸部靜脈斷裂和胸腹腔大出血致死。據此推斷,兇犯渾身上下肯定也沾滿了血跡。

    可是,為什麽在白色野馬車上隻發現了微量血跡?更令人疑惑的是,為什麽兇手下車後,卻在圍牆前門車道和從前門通往住宅大門的小道上留下了很多明顯血跡?

    michelle道:“這些細節都請大家留意,假設萬子權穿著血衣血鞋沿前門小道進入住宅大門,又穿著血襪子走上二樓臥室,為什麽在門把、燈光開關和整個住宅內的白色地毯上沒發現任何血跡?”

    ben今天幾乎進入傻眼狀態,一來,他從不知道michelle的反駁能力竟然這麽強,而且並不像自己那樣從偏入手,她完全是從資料上一點點做分析的。他不得不再次狠狠的佩服michelle一次,能把嚴謹的態度帶到辯護中來是非常難得的。二來,他從來都沒懷疑過證物,而michelle竟然敢從這裏入手。

    第一天的庭審,michelle狀態十足,顯然占了上風。不過,檢方手裏仍然掌握著重要的證據,ben對自己還是有信心的,隻是沒了之前的拳拳自信。

    ben很想知道michelle在美國那一年是怎麽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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