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題也是大題,一字不改,直接引用《尚書》中的原文原段。
文靖安習慣性將它譯成便於理解的白話文。
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治理百姓)監察什麽呢?難道不是行德嗎?對於老百姓案情的判決,要明察!治理老百姓要運用刑罰,使百姓之間無數的訴訟合於五刑,讓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適當的處理,這樣國家就有福慶。你們接過我的王位,治理我的百姓,可要明察這種『祥瑞的刑罰』啊!」
如果說第一道題是關於「求賢」的話,那第二道題無疑就是關於「刑罰」了,且還涉及到了道德方麵。想完全理解這道題目,要迴歸到原文中進行上下文聯繫。
題目出自《尚書·周書·呂刑》,記述的是周穆王下令命呂侯製定刑法時所說的話。
題幹中的五刑不是確定的刑罰數目,而是指劓、刖、椓、黥等刑罰。
大意是周穆王跟他的諸侯、大臣以及他的子孫們詳細講述刑罰的由來、使用等等內容,告誡他的諸侯王、大臣、子孫在治理國家的時候要把「五刑」變成「祥刑」,也就是讓刑法成為積極的統治工具。
除了刑法之外,周穆王最後還提到了「德」這個字,這裏邊就涉及到了古代的經典命題——德治還是法治?
根據儒家理論那一套必然是德治大於法治的,大盛朝儼然也不能脫離這個聖人之道,關鍵在於,文靖安怎麽覺得這道題目如此熟悉?
他以前是不是做過類似的題目?
的確是做過。
當年他從杏陌村私塾到青蓮書院入學時,李碧存曾經拿當年縣試的題目考他,其中那道四書文就涉及德治和法治問題,題目隻有「道之以德」四個字,主要是說用道德要求治理百姓比用刑罰(政令)來治理百姓要好,然後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裏說:「德治為主,法治為輔。」
當然,現在擺在文靖安麵前的這道題目可比當年那道縣試的四書文難多了,這也正是這道題目的難點所在。
這道題已經不能單純論述「德治為主,法治為輔」這個論點了,而是要在這個論點的基礎上著重說明如何用法治治理國家,這已經上升到如何治國理政的理論高度,不可謂不難。
不過既然已經釐清了題目,自己又答過相似的題目,上一世文靖安或許束手無策,這一世的文靖安卻是對答如流,橫豎不會辜負他□□年的苦讀。
有了這番理解和把握,組織好歷代賢君名臣對待刑法的態度和方法,這篇八股寫起來不說行雲流水,至少也沒滯塞,隻是多花了些時間,寫完這一篇之後,他將答卷展開晾幹墨水,正欲喝水休息,聽得明遠樓那邊敲響了末時(13:00)鍾聲。
這就說寫完兩篇文章都已經過去了7個小時,雖說這一場考試也是明天早晨六時「開始結束」,可以一直拖到傍晚六時才正式結束交卷,但想到後麵還有三道更難的題目,文靖安也是不敢耽擱,早寫完早好。
也不知是偶然還是鄉試考場便有這麽一條規矩。
第二場五道五經文,考官分別是從《詩》、《書》、《易》、《禮》、《春秋》裏麵出的題目,比如文靖安遇到的第一題出自《詩經》,第二題出自《尚書》,那麽依次類推,第三、第四……
還真是出自《易經》和《禮記》!
其中《易經》考的是:「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禮記》考的是:「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
前一道的主題可以總結為「寬恕」,後一道主題較為明顯,考的是「孝道」。
寬恕就是君子要心胸廣闊,不在小事上斤斤計較,比如廉頗藺相如之間的那一出《將相和》就是典型;孝道就更好寫了,臥冰求鯉、黃香溫席……一共有二十四孝,不愁沒材料。當然最後一定要歸結為當今聖上就很孝,是以孝治國的典範,搞得我平時有事沒事就想孝一孝,這都是聖上帶的頭,聖上是我君父,我要以孝道侍奉君父。
文靖安一道題一道題看下來,有點像是開盲盒,開出一道自己能理解的題目就當是中獎,不過不到最後一題正式揭曉,心裏那塊石頭始終不能落地。
但這塊石頭今天肯定是不能落地了,他寫完第三道題時已經到了晚飯時間,貢院照舊發饅頭鹹菜他照舊沒要,也沒心情去觀察考場眾生相了,匆匆吃完文妙安給他準備的吃食,用淨水洗了手順便洗把臉讓自己提足精神,接著開始寫第四道題。
不得不說,第二場的題量比第一場大太多了。
入夜之後他點了文妙安準備的那種大紅粗蠟燭,第一場的時候他隻點了半根蠟燭便將最後一道試帖詩完成,隨後吹滅蠟燭安心入睡,靜等第二日貢院開門,這次非但第一根蠟燭燒完,第二根點完也僅僅是將第四道題的答案謄抄到答捲紙上而已。
他本想開個夜班,不惜寫個通宵也要把第五道題一併給解決了,豈料伸手往考籃裏麵摸索半天,發現蠟燭都已經被他用完了。
文靖安:「……」
倒不怪文妙安疏漏 ,她昨天準備考籃的時候,發現第一場文靖安隻用了半根蠟燭,這次便隻放了兩根。
不過這樣反而好,文靖安不得已停了筆,這才發現自己腰酸背痛,特別是握筆的右手,由於保持了一天的寫作姿勢,此時一停下來,手像是凝固般又酸又累,手腕處還隱隱作痛,從早上六時一直寫到入了黑,中間幾乎沒有停歇,至少也超過了十二個小時。
文靖安習慣性將它譯成便於理解的白話文。
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治理百姓)監察什麽呢?難道不是行德嗎?對於老百姓案情的判決,要明察!治理老百姓要運用刑罰,使百姓之間無數的訴訟合於五刑,讓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適當的處理,這樣國家就有福慶。你們接過我的王位,治理我的百姓,可要明察這種『祥瑞的刑罰』啊!」
如果說第一道題是關於「求賢」的話,那第二道題無疑就是關於「刑罰」了,且還涉及到了道德方麵。想完全理解這道題目,要迴歸到原文中進行上下文聯繫。
題目出自《尚書·周書·呂刑》,記述的是周穆王下令命呂侯製定刑法時所說的話。
題幹中的五刑不是確定的刑罰數目,而是指劓、刖、椓、黥等刑罰。
大意是周穆王跟他的諸侯、大臣以及他的子孫們詳細講述刑罰的由來、使用等等內容,告誡他的諸侯王、大臣、子孫在治理國家的時候要把「五刑」變成「祥刑」,也就是讓刑法成為積極的統治工具。
除了刑法之外,周穆王最後還提到了「德」這個字,這裏邊就涉及到了古代的經典命題——德治還是法治?
根據儒家理論那一套必然是德治大於法治的,大盛朝儼然也不能脫離這個聖人之道,關鍵在於,文靖安怎麽覺得這道題目如此熟悉?
他以前是不是做過類似的題目?
的確是做過。
當年他從杏陌村私塾到青蓮書院入學時,李碧存曾經拿當年縣試的題目考他,其中那道四書文就涉及德治和法治問題,題目隻有「道之以德」四個字,主要是說用道德要求治理百姓比用刑罰(政令)來治理百姓要好,然後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裏說:「德治為主,法治為輔。」
當然,現在擺在文靖安麵前的這道題目可比當年那道縣試的四書文難多了,這也正是這道題目的難點所在。
這道題已經不能單純論述「德治為主,法治為輔」這個論點了,而是要在這個論點的基礎上著重說明如何用法治治理國家,這已經上升到如何治國理政的理論高度,不可謂不難。
不過既然已經釐清了題目,自己又答過相似的題目,上一世文靖安或許束手無策,這一世的文靖安卻是對答如流,橫豎不會辜負他□□年的苦讀。
有了這番理解和把握,組織好歷代賢君名臣對待刑法的態度和方法,這篇八股寫起來不說行雲流水,至少也沒滯塞,隻是多花了些時間,寫完這一篇之後,他將答卷展開晾幹墨水,正欲喝水休息,聽得明遠樓那邊敲響了末時(13:00)鍾聲。
這就說寫完兩篇文章都已經過去了7個小時,雖說這一場考試也是明天早晨六時「開始結束」,可以一直拖到傍晚六時才正式結束交卷,但想到後麵還有三道更難的題目,文靖安也是不敢耽擱,早寫完早好。
也不知是偶然還是鄉試考場便有這麽一條規矩。
第二場五道五經文,考官分別是從《詩》、《書》、《易》、《禮》、《春秋》裏麵出的題目,比如文靖安遇到的第一題出自《詩經》,第二題出自《尚書》,那麽依次類推,第三、第四……
還真是出自《易經》和《禮記》!
其中《易經》考的是:「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禮記》考的是:「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
前一道的主題可以總結為「寬恕」,後一道主題較為明顯,考的是「孝道」。
寬恕就是君子要心胸廣闊,不在小事上斤斤計較,比如廉頗藺相如之間的那一出《將相和》就是典型;孝道就更好寫了,臥冰求鯉、黃香溫席……一共有二十四孝,不愁沒材料。當然最後一定要歸結為當今聖上就很孝,是以孝治國的典範,搞得我平時有事沒事就想孝一孝,這都是聖上帶的頭,聖上是我君父,我要以孝道侍奉君父。
文靖安一道題一道題看下來,有點像是開盲盒,開出一道自己能理解的題目就當是中獎,不過不到最後一題正式揭曉,心裏那塊石頭始終不能落地。
但這塊石頭今天肯定是不能落地了,他寫完第三道題時已經到了晚飯時間,貢院照舊發饅頭鹹菜他照舊沒要,也沒心情去觀察考場眾生相了,匆匆吃完文妙安給他準備的吃食,用淨水洗了手順便洗把臉讓自己提足精神,接著開始寫第四道題。
不得不說,第二場的題量比第一場大太多了。
入夜之後他點了文妙安準備的那種大紅粗蠟燭,第一場的時候他隻點了半根蠟燭便將最後一道試帖詩完成,隨後吹滅蠟燭安心入睡,靜等第二日貢院開門,這次非但第一根蠟燭燒完,第二根點完也僅僅是將第四道題的答案謄抄到答捲紙上而已。
他本想開個夜班,不惜寫個通宵也要把第五道題一併給解決了,豈料伸手往考籃裏麵摸索半天,發現蠟燭都已經被他用完了。
文靖安:「……」
倒不怪文妙安疏漏 ,她昨天準備考籃的時候,發現第一場文靖安隻用了半根蠟燭,這次便隻放了兩根。
不過這樣反而好,文靖安不得已停了筆,這才發現自己腰酸背痛,特別是握筆的右手,由於保持了一天的寫作姿勢,此時一停下來,手像是凝固般又酸又累,手腕處還隱隱作痛,從早上六時一直寫到入了黑,中間幾乎沒有停歇,至少也超過了十二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