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獲得新生的花旗合眾國非常鬆散,這並不完全是落後的表現。
相反,這種情況的發生反而是花旗洲靈力充沛的正常體現。
以花旗為名的大洲有兩個,一為北花旗洲,一為南花旗洲。正如太古大陸分為東西洲一樣,其實也可以稱為東太古洲,和西太古洲,隻不過被人們習慣性的簡稱為東洲和西洲。與東洲和西洲實際上是完全連結在一起的一塊大陸不同,北花旗洲和南花旗洲其實隻有極為狹窄的一點陸地連接起兩個幾乎獨立的大陸。
與世界上其他大洲相比,這兩個大洲,尤其是北花旗洲,靈氣好得完美無缺。
太古洲的文明非常昌盛,是文明覆蓋率最高的人類活動區域,因此這裏的自然環境被破壞的也最嚴重,導致的結果就是這裏的靈力也最弱。
而其他的大洲,例如與西洲相鄰的金鑽洲,曾經這裏曾經是最早出現文明的人類搖籃,但是這裏的文明僅限於北部沿地中海地區,占其地方絕大部分其他地區,自古以來就沒有什麽文明的痕跡,始終保持著原古自然的狀態。
這裏的人類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原始部落勇士往往隻需要大吼一聲,就足以令獅子嚇得伏地乞活。
但是,這裏的太自然了,幾乎完全沒有文明可言,以至於這裏的人類無法真正掌握和使用自己的能力。甚至東洲和西洲的國家經常到這裏掠奪人口做奴隸。中土曆史上多次提到的“昆黑奴”就是通過中東洲的綠門商人手中購買的。
剩下還有一塊適合人居住的大陸就是被西洲人稱為“南方的靈力之光”的牧原洲,那裏是最後一塊被文明人類發現的可居住大陸。那裏除了極少數與動物和諧相處的像金鑽洲一樣的的原始部落民之外,甚至還保留了許多不可思議的遠古異獸。
這塊大陸曾經被西洲不同國家先後爭奪,最後還是全部落到了吉利帝國的手中。
然而,這一地區的靈力明顯偏向安靜、保守、和平,所以整個大陸也是整個大洲同時也是整個殖民地,雖然資源豐富,但是這裏的人隻想過和平的生活,沒有什麽大的誌向。
花旗洲,尤其是北花旗洲就大不相同了。
北花旗洲的最北部,相對同樣屬於安靜和平的環境,但是那與牧原洲並不相同。牧原洲的安靜屬於溫和型,與世無爭,不溫不火。而北花旗洲的北部則是一種冰雪封印的和平,不生不滅,無波無瀾。
至於南花旗洲,與北花旗洲的靈力同樣的充沛,可是卻表現出了過於強烈的燥烈,那裏不斷的建立新的國家,出現新的勢力,又不斷的建立聯盟,再打破舊的聯盟,發生各種衝突和變更。總之,沒有一點消停的時候。這種情況下,肯定也是發展不好的。
唯有北花旗洲的中部和東南部,也就是花旗國所在地帶。這一地區的靈力和文明達到了一種完美的平衡與和諧,因而爆發出了強大活躍生命。
正是基於這樣一種生命力,花旗合眾國產生了一大批開國先賢,甚至於這些賢人們充滿了整個花旗合眾國的國會。而這些先賢們的觀念是,一定要避免再出現類似於吉利國國王那種強大的專一權力出現。
在他們看來,每個人都天然的在光明之父的直接照耀和啟示之下,隻要不傻,都知道該怎麽生活。就算是傻子,也有他們的父母親人來照管,輪不到那些不相關的外人以官員和君王的身份來管束他們。
於是,他們決定不要擁立一個國王,不僅不要國王,也不要建立一個中央政府。
他們隻是共同決定,在十三個殖民地的基礎上建立十三個州,十三個州共同簽署了一份聯邦條例,條例規定:合眾國的一切權力由各州派出代表組成的大陸會議掌管,各州無論麵積大小,人口多少,權力地位一律平等。
然而,大陸會議有什麽權力呢?其實什麽權力也沒有。
根據聯邦條例,合眾國實行邦聯製,各州名義上是州,實際上就是獨立的國家,擁有很大的自主權力,甚至隨時可以退出合眾國。
而大陸會議麵對各州的時候,第一沒有征稅權,第二沒有行政和司法係統,當然也就談不到這方麵的權力了。
唯一的權力也就是做出決議,然後號召各州遵守和執行。
但是同時又規定,各州均有權“一票否決”大陸會議的任何決議。
十三個州的具體情況不同,風土人情不同,現實中極難做到大家觀點完全一致,於是,事實的結果就是連做決議的權力,大陸會方也沒有。
這樣看來,除了作為一個統一國家的名義象征,大陸會議啥也沒有。
大陸會議存在了五年之久,實在發展不下去了。有些州幹脆不派代表來參加大陸會議了,因為派了也不會有決議,根本就是浪費。
但是代表不參加會議,不意味各州之間就沒有矛盾和問題,也不意味著外部環境就變得和平友善。
事實上,十三州的內部經常發生矛盾,很多問題並不是原則性的,但是沒有一個公正的權威力量來協調,還真的就解決不了。而外部,雖然暫時沒有出什麽大的問題,但是那真的隻是幸運,西洲此時已經開始不斷出現革命的浪潮,各國之間戰爭不斷,而且隨時有波及到花旗洲的可能。
一旦有一個強大勢力繞過各種阻礙,突然襲擊花旗合眾國,那麽以合眾國現在這種無為狀態,那麽被擊破幾乎是必然的結果。
在這樣的情況下,曾經出任合眾國大陸軍總司令的華士都挺身而出,提出修改原本的製度。廢除了“聯邦條例”,重新討論產生了一部三權製衡的憲法。
憲法規定,合眾國的聯邦政府分為三部分。即:國會、伯璽天德、大法院。國會就是原來的大陸會議,但是隻保留立法權;伯璽天德掌握行政權,具體的國家事務都是由這個職務來全權負責;大法院由九位大法官組成,他們擁有對法律的最終解釋權。
這三種權力相互獨立,互相製衡,從而保證任何一方也不能一家獨大,因此也就不能把所有權力集中起來。這樣也就不會產生類似於西洲舊式君主那樣的絕對權力。
而眾望所歸的華士都,也毫無意外的被整個國會一致選舉為第一任伯璽天德大人。
相反,這種情況的發生反而是花旗洲靈力充沛的正常體現。
以花旗為名的大洲有兩個,一為北花旗洲,一為南花旗洲。正如太古大陸分為東西洲一樣,其實也可以稱為東太古洲,和西太古洲,隻不過被人們習慣性的簡稱為東洲和西洲。與東洲和西洲實際上是完全連結在一起的一塊大陸不同,北花旗洲和南花旗洲其實隻有極為狹窄的一點陸地連接起兩個幾乎獨立的大陸。
與世界上其他大洲相比,這兩個大洲,尤其是北花旗洲,靈氣好得完美無缺。
太古洲的文明非常昌盛,是文明覆蓋率最高的人類活動區域,因此這裏的自然環境被破壞的也最嚴重,導致的結果就是這裏的靈力也最弱。
而其他的大洲,例如與西洲相鄰的金鑽洲,曾經這裏曾經是最早出現文明的人類搖籃,但是這裏的文明僅限於北部沿地中海地區,占其地方絕大部分其他地區,自古以來就沒有什麽文明的痕跡,始終保持著原古自然的狀態。
這裏的人類擁有不可思議的力量,原始部落勇士往往隻需要大吼一聲,就足以令獅子嚇得伏地乞活。
但是,這裏的太自然了,幾乎完全沒有文明可言,以至於這裏的人類無法真正掌握和使用自己的能力。甚至東洲和西洲的國家經常到這裏掠奪人口做奴隸。中土曆史上多次提到的“昆黑奴”就是通過中東洲的綠門商人手中購買的。
剩下還有一塊適合人居住的大陸就是被西洲人稱為“南方的靈力之光”的牧原洲,那裏是最後一塊被文明人類發現的可居住大陸。那裏除了極少數與動物和諧相處的像金鑽洲一樣的的原始部落民之外,甚至還保留了許多不可思議的遠古異獸。
這塊大陸曾經被西洲不同國家先後爭奪,最後還是全部落到了吉利帝國的手中。
然而,這一地區的靈力明顯偏向安靜、保守、和平,所以整個大陸也是整個大洲同時也是整個殖民地,雖然資源豐富,但是這裏的人隻想過和平的生活,沒有什麽大的誌向。
花旗洲,尤其是北花旗洲就大不相同了。
北花旗洲的最北部,相對同樣屬於安靜和平的環境,但是那與牧原洲並不相同。牧原洲的安靜屬於溫和型,與世無爭,不溫不火。而北花旗洲的北部則是一種冰雪封印的和平,不生不滅,無波無瀾。
至於南花旗洲,與北花旗洲的靈力同樣的充沛,可是卻表現出了過於強烈的燥烈,那裏不斷的建立新的國家,出現新的勢力,又不斷的建立聯盟,再打破舊的聯盟,發生各種衝突和變更。總之,沒有一點消停的時候。這種情況下,肯定也是發展不好的。
唯有北花旗洲的中部和東南部,也就是花旗國所在地帶。這一地區的靈力和文明達到了一種完美的平衡與和諧,因而爆發出了強大活躍生命。
正是基於這樣一種生命力,花旗合眾國產生了一大批開國先賢,甚至於這些賢人們充滿了整個花旗合眾國的國會。而這些先賢們的觀念是,一定要避免再出現類似於吉利國國王那種強大的專一權力出現。
在他們看來,每個人都天然的在光明之父的直接照耀和啟示之下,隻要不傻,都知道該怎麽生活。就算是傻子,也有他們的父母親人來照管,輪不到那些不相關的外人以官員和君王的身份來管束他們。
於是,他們決定不要擁立一個國王,不僅不要國王,也不要建立一個中央政府。
他們隻是共同決定,在十三個殖民地的基礎上建立十三個州,十三個州共同簽署了一份聯邦條例,條例規定:合眾國的一切權力由各州派出代表組成的大陸會議掌管,各州無論麵積大小,人口多少,權力地位一律平等。
然而,大陸會議有什麽權力呢?其實什麽權力也沒有。
根據聯邦條例,合眾國實行邦聯製,各州名義上是州,實際上就是獨立的國家,擁有很大的自主權力,甚至隨時可以退出合眾國。
而大陸會議麵對各州的時候,第一沒有征稅權,第二沒有行政和司法係統,當然也就談不到這方麵的權力了。
唯一的權力也就是做出決議,然後號召各州遵守和執行。
但是同時又規定,各州均有權“一票否決”大陸會議的任何決議。
十三個州的具體情況不同,風土人情不同,現實中極難做到大家觀點完全一致,於是,事實的結果就是連做決議的權力,大陸會方也沒有。
這樣看來,除了作為一個統一國家的名義象征,大陸會議啥也沒有。
大陸會議存在了五年之久,實在發展不下去了。有些州幹脆不派代表來參加大陸會議了,因為派了也不會有決議,根本就是浪費。
但是代表不參加會議,不意味各州之間就沒有矛盾和問題,也不意味著外部環境就變得和平友善。
事實上,十三州的內部經常發生矛盾,很多問題並不是原則性的,但是沒有一個公正的權威力量來協調,還真的就解決不了。而外部,雖然暫時沒有出什麽大的問題,但是那真的隻是幸運,西洲此時已經開始不斷出現革命的浪潮,各國之間戰爭不斷,而且隨時有波及到花旗洲的可能。
一旦有一個強大勢力繞過各種阻礙,突然襲擊花旗合眾國,那麽以合眾國現在這種無為狀態,那麽被擊破幾乎是必然的結果。
在這樣的情況下,曾經出任合眾國大陸軍總司令的華士都挺身而出,提出修改原本的製度。廢除了“聯邦條例”,重新討論產生了一部三權製衡的憲法。
憲法規定,合眾國的聯邦政府分為三部分。即:國會、伯璽天德、大法院。國會就是原來的大陸會議,但是隻保留立法權;伯璽天德掌握行政權,具體的國家事務都是由這個職務來全權負責;大法院由九位大法官組成,他們擁有對法律的最終解釋權。
這三種權力相互獨立,互相製衡,從而保證任何一方也不能一家獨大,因此也就不能把所有權力集中起來。這樣也就不會產生類似於西洲舊式君主那樣的絕對權力。
而眾望所歸的華士都,也毫無意外的被整個國會一致選舉為第一任伯璽天德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