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楨小時候雖然跟著舅舅沒少接觸官場,可以說為官的經驗是非常豐富的,但是可沒有參加過戰爭啊。
而且,按照當時的形勢,如果與太平光明遇到,除非力戰得勝,否無論是降是逃,結果都是個死。區別隻是,投降或者逃跑的死得最慘,力戰而死的結果反而算是好的。
自從太平光明國興起,麵對太平光明國的猛烈攻勢,的確有一些地方官選擇了投降或者逃跑。
太平光明軍攻打廬州,廬州知府胡元煒開城投降,放太平光明軍入城。然而立下大功的胡元煒卻並沒有因此得到太平光明國的重用,反而被安排幹一些擔水劈柴的勞役,幹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被安排了一個小官,還沒等他高興呢,太平光明軍突然打了個敗仗,懷疑是他給黛青通風報信,把他斬了。
胡元煒的情況並非個例。後來太平光明軍攻打湖州時,湖州防營千總錢得勝,也是開城放太平光明軍進城。可是太平光明軍對他卻表現出極其的歧視,不僅不給他官作,還經常當麵侮辱他,隻是考慮到他手裏還有三千士兵,才沒有把他殺掉。後來太平光明軍要攻打滬上的時候,才給了他一個芝麻大檢點之職,讓他帶著自己那三千人去充當攻打滬上的敢死軍。結果可想而知,錢得勝和手下那三千人全部死於此役。
為什麽這些主動投降的太平光明軍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嗎?是因為太平明光國不懂得招降納叛的道理嗎?
或許有一點,太平光明國是中國曆史上獨一無二的,極非常罕見那種有宗教狂熱性質的亂軍。
所以他們的思維邏輯,和普通的勢力是完全不同的,他們還真對於招降之類的事情毫無興趣。哪怕你投降他們,哪怕你立有大功,甚至哪怕你身懷絕技,最終結果隻有一死。
那麽不投降,逃跑又怎樣呢?
別說還真有。兩江總督何桂清,在太平光明軍攻打其臨時駐節地常州的時候,拋棄軍隊和百姓,棄城而逃。躲到了滬上的洋人租界裏。結果別看黛一般的事兒不敢招惹洋人,但是打聽到何桂清躲在租界的消息後,二話不說就派人把何桂清從租界給引渡了迴來。
雖然何桂清多方活動,不管是朝中大員還是洋人都有不少人給他出麵求請,甚至隻要赦免他就可以得到巨大的經濟捐贈。
但是結果就是,何桂清最終還是被押往京城當眾開刀問斬,連個不要說“留全屍”和連“自裁”都沒撈著。
何桂清死後,其家產也遭到罰沒,從此過上了貧苦的生活。
慘啊。
就這,還是因為有十七位大員聯名求請,給特別開了恩呢。否則的話按兩宮四王的意思,準備把何桂清淩遲處死,再把其家眷發配流放,以儆效尤!
沒錯,按照黛青的律法,不管是文官還是武將,隻要戰事一開,就有守土之責。打得過要打,打不過也要拚到底,寧可戰死,不可以逃跑,更不可以投降。
逃跑的下場都是身死抄家,至於那些投降的,當然跑不了“夷其族”的豪華待遇了。
確實很不人道,確實殘酷不仁。
但是,這就是黛青的法律現實,一切與之對抗的,都一定會被撞得粉碎。
在這種製度之下,所有的地方官員,尤其是文官,一旦遭遇戰事,都是嚇破了膽的。打又不會打,降也不能降,逃了還是個死。那麽就隻有力戰而死,或者自殺殉國這種死得好看一點的“出路”了。至於得勝立功受賞,大部分文官是想都不會想的。因為他們從小學的就是些四書五經,舞文弄墨,到了戰場上根本不頂用的。你就是給他一把槍,他也隻能瞄得準自己,那還得算是有勇氣的。
按此道理,沈葆楨應該想辦法拒絕這個官職。好在他還沒到任,逃離虎口的辦法還是挺多的。
可是沈葆楨並沒有選擇逃避,而是迎難而上。
他辦好了相關手續,就走馬上任去了。
鹹富六年,三十七歲的沈葆楨來到了他人生當中第一個就任地方官的地方——江右省廣信府。
如果是在平時,廣信倒真是一個適合為官的好地方,因為這裏地理要道,經濟發達,因而所謂的養廉銀和各種合規的外撈也相當高。對於沈葆楨這種比較清廉的官員來說,可以獲得合法合規的正當高收入,當然是難得的寶地了。
但現在的廣信,可是最不適合當官的地方。
因為太平光明軍已經殺過來了。此時,作為一個文官,一進了廣信城就等同於進了棺材。搞不好連個棺材也混不著,屍骨無存的機率更大一些。
所以,在沈葆楨進入廣信城後,當地的原有官吏甚至百姓,都非常懷疑他不是個冒充的假官。因為隻要是腦子正常的人,都會知道廣信城已經是一處危城,甚至馬上就會成為一座死城。誰又會傻乎乎的來這裏當官?
可是驗來驗去,這個官真的是真的。
於是大家想,可能這位爺是一時衝動,熱血沸騰,過一段時間真的遇到太平光明軍攻來,一定要嚇跑的。
可是,他們想錯了。
沈葆楨雖然是文官,卻絕非怯懦之輩。他來廣信赴任,是三思之後,下定決心,也做足了準備的。
既然受朝廷任命為廣信知府,那麽就要與廣信城共存亡。
當發現全城都對於自己緊守此城沒有信心的時候,沈葆楨做了一件令所有人都震驚的狠事兒。
相當的狠。
什麽事兒呢?
沈葆楨給家裏寫了一封信。
絕命信嗎?交待自己要誓死守城,讓家裏安排好後事嗎?
有些官員可能會那麽做,但是那遠沒有達到沈葆楨的境界。
沈葆楨的信寫得很簡單:“欲請吾妹到此,借以鎮壓人心。”
什麽意思呢?
原來,沈葆楨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能力太有限,而亂軍隨時將至,城中已經是一片恐慌。自己實在沒有辦法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取信於士民。所以隻能采用這個最狠的辦法,讓自己的老婆和自己一起守城,要死一起死,一個也跑不掉。這樣或許城裏還能夠建立信心。
沈葆楨又說:“妹妹笑我也好,可憐我也好,無論如何,你得來一次。但是親戚朋友如果想跟來無論如何不要答應。說實話,以我的才能,守不住這個城的,來了就是死。我為官時間短,平時也沒有什麽油水,親戚朋友沒跟我沾著什麽光,這個時候千尤別讓人家跟我們陪死了。至於孩子們,更是無論如何也不要帶來。我們兩個人生死冤孽,注定是一生一死,‘生同衾,死同穴’這也是命了。可是孩子是無辜的,不要把他們牽連進來。”
說白了,沈葆楨是讓妻子來跟自己一起送死。
而且是用妻子來當人質。
而且是死質。
這是正常人能幹出來的事兒嗎?估計不能,這簡直就不是人啊。如果忠君愛國,自己拚死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你既然認定自己也沒有把握守住城,反而有足夠的信心一定要戰死了。那你還拉上老婆幹嘛?
是怕死了沒人陪葬嗎?
這樣想,就把人想得太卑劣了。而且如果沈葆楨真的是這樣一個冷酷無情的人,那麽即或他這樣寫了。人家會來嗎?
肯定不會啊。就算你平時再兇,再厲害,你既然一定要死了,還有什麽可怕的?你死後還能把老娘怎麽樣?死了的獅子還不如活著的一條狗呢。
可是,沈葆楨的妻子,也就是林則徐的二女兒林普晴,來了。
不愧是名臣之女,果然不同尋常。
林普晴的到來,讓整個廣信城的官吏士民都震驚了,他們的信心也漸漸建立起來。
不過沈葆楨並不知道夫人的到來,因為他此時正在城外籌集糧餉,招募軍隊。
而正因為沈葆楨不在城中,探得消息的太平光明軍已經在首領楊輔清的率領下,突然殺到,準備一舉踏平廣信城。
城中大駭。
除了林普晴。
而且,按照當時的形勢,如果與太平光明遇到,除非力戰得勝,否無論是降是逃,結果都是個死。區別隻是,投降或者逃跑的死得最慘,力戰而死的結果反而算是好的。
自從太平光明國興起,麵對太平光明國的猛烈攻勢,的確有一些地方官選擇了投降或者逃跑。
太平光明軍攻打廬州,廬州知府胡元煒開城投降,放太平光明軍入城。然而立下大功的胡元煒卻並沒有因此得到太平光明國的重用,反而被安排幹一些擔水劈柴的勞役,幹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被安排了一個小官,還沒等他高興呢,太平光明軍突然打了個敗仗,懷疑是他給黛青通風報信,把他斬了。
胡元煒的情況並非個例。後來太平光明軍攻打湖州時,湖州防營千總錢得勝,也是開城放太平光明軍進城。可是太平光明軍對他卻表現出極其的歧視,不僅不給他官作,還經常當麵侮辱他,隻是考慮到他手裏還有三千士兵,才沒有把他殺掉。後來太平光明軍要攻打滬上的時候,才給了他一個芝麻大檢點之職,讓他帶著自己那三千人去充當攻打滬上的敢死軍。結果可想而知,錢得勝和手下那三千人全部死於此役。
為什麽這些主動投降的太平光明軍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嗎?是因為太平明光國不懂得招降納叛的道理嗎?
或許有一點,太平光明國是中國曆史上獨一無二的,極非常罕見那種有宗教狂熱性質的亂軍。
所以他們的思維邏輯,和普通的勢力是完全不同的,他們還真對於招降之類的事情毫無興趣。哪怕你投降他們,哪怕你立有大功,甚至哪怕你身懷絕技,最終結果隻有一死。
那麽不投降,逃跑又怎樣呢?
別說還真有。兩江總督何桂清,在太平光明軍攻打其臨時駐節地常州的時候,拋棄軍隊和百姓,棄城而逃。躲到了滬上的洋人租界裏。結果別看黛一般的事兒不敢招惹洋人,但是打聽到何桂清躲在租界的消息後,二話不說就派人把何桂清從租界給引渡了迴來。
雖然何桂清多方活動,不管是朝中大員還是洋人都有不少人給他出麵求請,甚至隻要赦免他就可以得到巨大的經濟捐贈。
但是結果就是,何桂清最終還是被押往京城當眾開刀問斬,連個不要說“留全屍”和連“自裁”都沒撈著。
何桂清死後,其家產也遭到罰沒,從此過上了貧苦的生活。
慘啊。
就這,還是因為有十七位大員聯名求請,給特別開了恩呢。否則的話按兩宮四王的意思,準備把何桂清淩遲處死,再把其家眷發配流放,以儆效尤!
沒錯,按照黛青的律法,不管是文官還是武將,隻要戰事一開,就有守土之責。打得過要打,打不過也要拚到底,寧可戰死,不可以逃跑,更不可以投降。
逃跑的下場都是身死抄家,至於那些投降的,當然跑不了“夷其族”的豪華待遇了。
確實很不人道,確實殘酷不仁。
但是,這就是黛青的法律現實,一切與之對抗的,都一定會被撞得粉碎。
在這種製度之下,所有的地方官員,尤其是文官,一旦遭遇戰事,都是嚇破了膽的。打又不會打,降也不能降,逃了還是個死。那麽就隻有力戰而死,或者自殺殉國這種死得好看一點的“出路”了。至於得勝立功受賞,大部分文官是想都不會想的。因為他們從小學的就是些四書五經,舞文弄墨,到了戰場上根本不頂用的。你就是給他一把槍,他也隻能瞄得準自己,那還得算是有勇氣的。
按此道理,沈葆楨應該想辦法拒絕這個官職。好在他還沒到任,逃離虎口的辦法還是挺多的。
可是沈葆楨並沒有選擇逃避,而是迎難而上。
他辦好了相關手續,就走馬上任去了。
鹹富六年,三十七歲的沈葆楨來到了他人生當中第一個就任地方官的地方——江右省廣信府。
如果是在平時,廣信倒真是一個適合為官的好地方,因為這裏地理要道,經濟發達,因而所謂的養廉銀和各種合規的外撈也相當高。對於沈葆楨這種比較清廉的官員來說,可以獲得合法合規的正當高收入,當然是難得的寶地了。
但現在的廣信,可是最不適合當官的地方。
因為太平光明軍已經殺過來了。此時,作為一個文官,一進了廣信城就等同於進了棺材。搞不好連個棺材也混不著,屍骨無存的機率更大一些。
所以,在沈葆楨進入廣信城後,當地的原有官吏甚至百姓,都非常懷疑他不是個冒充的假官。因為隻要是腦子正常的人,都會知道廣信城已經是一處危城,甚至馬上就會成為一座死城。誰又會傻乎乎的來這裏當官?
可是驗來驗去,這個官真的是真的。
於是大家想,可能這位爺是一時衝動,熱血沸騰,過一段時間真的遇到太平光明軍攻來,一定要嚇跑的。
可是,他們想錯了。
沈葆楨雖然是文官,卻絕非怯懦之輩。他來廣信赴任,是三思之後,下定決心,也做足了準備的。
既然受朝廷任命為廣信知府,那麽就要與廣信城共存亡。
當發現全城都對於自己緊守此城沒有信心的時候,沈葆楨做了一件令所有人都震驚的狠事兒。
相當的狠。
什麽事兒呢?
沈葆楨給家裏寫了一封信。
絕命信嗎?交待自己要誓死守城,讓家裏安排好後事嗎?
有些官員可能會那麽做,但是那遠沒有達到沈葆楨的境界。
沈葆楨的信寫得很簡單:“欲請吾妹到此,借以鎮壓人心。”
什麽意思呢?
原來,沈葆楨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能力太有限,而亂軍隨時將至,城中已經是一片恐慌。自己實在沒有辦法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取信於士民。所以隻能采用這個最狠的辦法,讓自己的老婆和自己一起守城,要死一起死,一個也跑不掉。這樣或許城裏還能夠建立信心。
沈葆楨又說:“妹妹笑我也好,可憐我也好,無論如何,你得來一次。但是親戚朋友如果想跟來無論如何不要答應。說實話,以我的才能,守不住這個城的,來了就是死。我為官時間短,平時也沒有什麽油水,親戚朋友沒跟我沾著什麽光,這個時候千尤別讓人家跟我們陪死了。至於孩子們,更是無論如何也不要帶來。我們兩個人生死冤孽,注定是一生一死,‘生同衾,死同穴’這也是命了。可是孩子是無辜的,不要把他們牽連進來。”
說白了,沈葆楨是讓妻子來跟自己一起送死。
而且是用妻子來當人質。
而且是死質。
這是正常人能幹出來的事兒嗎?估計不能,這簡直就不是人啊。如果忠君愛國,自己拚死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你既然認定自己也沒有把握守住城,反而有足夠的信心一定要戰死了。那你還拉上老婆幹嘛?
是怕死了沒人陪葬嗎?
這樣想,就把人想得太卑劣了。而且如果沈葆楨真的是這樣一個冷酷無情的人,那麽即或他這樣寫了。人家會來嗎?
肯定不會啊。就算你平時再兇,再厲害,你既然一定要死了,還有什麽可怕的?你死後還能把老娘怎麽樣?死了的獅子還不如活著的一條狗呢。
可是,沈葆楨的妻子,也就是林則徐的二女兒林普晴,來了。
不愧是名臣之女,果然不同尋常。
林普晴的到來,讓整個廣信城的官吏士民都震驚了,他們的信心也漸漸建立起來。
不過沈葆楨並不知道夫人的到來,因為他此時正在城外籌集糧餉,招募軍隊。
而正因為沈葆楨不在城中,探得消息的太平光明軍已經在首領楊輔清的率領下,突然殺到,準備一舉踏平廣信城。
城中大駭。
除了林普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