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北洋大臣相比,南洋大臣雖然最初號稱“五口通商大臣”,並且也是由作為一方封疆大吏的兩江總督來兼任。但是實際上的地位就相差很多了。
這個原因其實是很簡單的,因為北洋大臣一直是由李鴻章來擔任的。
而李鴻章已經是整個洋務派的領袖。
雖然作為一個典型的中土式王朝,黛青是沒有政黨製度的,即便在各種變革之後,也還是沒有引進這種這種在西洲已經運行了一百年的基本政治製度。
但是領袖就是領袖。
李鴻章既然身為北洋大臣,那麽整個洋務派的資源肯定要最大限度的應用在北洋大臣的職任上。何況李鴻章同時還是內閣首輔。
所以事實上北洋大臣相當於是帝國最高執政官兼最強官場派係領袖的一個小馬甲,相比之下,南洋大臣真的就單純的隻是一個封疆大吏的防彈衣。
所以,哪怕把北洋大臣的各項特權全部變成虛銜,又豈是南洋大臣可以望其項背的呢?
對於這一點,沈葆楨非常清楚。
沈葆楨正是時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
表麵上看,北直總督和兩江總督是平級,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也是平緩,但實際上,沈葆楨其實相當於李鴻章的“下屬”。
甚至沈葆楨這個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職位,就是李鴻章“賞”給他的。而因為這樣的好處,沈葆楨的迴報則是每年將朝廷撥下來用於建設南洋水師的的二百萬兩銀銀子轉給李鴻章,用來創建李鴻章的心中的海軍偉業。
也就是說,李鴻章在自己兼任了北洋大臣的同時,也將另一個與之對等的南洋大臣之職務安排給了自己的下屬。
沈葆楨甘心聽命於李鴻章,寧願犧牲自己本身的政績,甚至連經費都可以讓出,這也是跟沈葆楨自身能力有關的。
用李鴻章的觀點來說就是:“沈葆楨見識不廣,又過於偏激和剛愎,遇事不聽勸,正經事兒幹不了,隻能撈取無知之徒的無用稱讚。”可是又感歎:“沈葆楨這個人太會攀爬了,太會吊命了,我自歎不如呀!”
明明李鴻章官做得比沈葆楨大,為什麽還要自歎不如沈葆楨呢?其實李鴻章不是真的佩服沈葆楨會做官,而是感歎他沒有什麽正經辦事能力,隻是單純的會往上爬,純粹的會撈取官聲名譽。
所以,哪怕沈葆楨一年白送李鴻章二百萬,最終也不過是他精明計算中的一部分。
反正以沈葆楨的才能,即便二百萬到了自己的手裏,他也絕對搞不好什麽南洋水師。倒不如先撥給李鴻章讓他搞北洋水師,李鴻章把北洋水師搞出來之後,自然要領自己的情,自己有什麽事情請李鴻章幫忙,還會困難嗎?
後來倭奴發動對福摩的入侵,沈葆楨雖為兩江總督,卻還是被以欽差大臣的名義調往福閩督辦此事。而沈葆楨發現福閩一帶兵力太弱,不僅不足以衛福摩,甚至足以衛福閩大陸本土。沈葆楨於是請求李鴻章支援,而李鴻章也絲毫沒有猶豫便派出三千自帶全副武裝和輜重的淮軍精銳部隊援閩。
這三千精銳的來到,使得沈葆楨的腰杆子硬了不少,也使倭奴方麵打消了以武力解決“福摩問題”的想法,之後李鴻章又從中斡旋,黛青花了些銀子給倭奴,事情就此了結。
整個事件中,沈葆楨終表現出強硬不妥協的外交態度,樹立了良好的官聲,也得到了朝廷的嘉獎。因而把福摩方麵的管理大權都交給了沈葆楨,而沈葆楨也在福摩大施拳腳,開創了很大的事業。後來甚至漸漸形成了自己的一方勢力,這是李鴻章也始料未及的。
所以,即便以李鴻章的精明,也無法真正了解更無法完全掌握沈葆楨。大家雖然可以合作甚至互相利用,但是真正掌握主動權的不是李鴻章,而是沈葆楨。
沈葆楨精通為官之道,並不是毫無緣故,而是有一定家學基礎的,因而與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這些第一代進入官場的人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雖然沈葆楨的父親僅僅是一個普通的私塾先生,但是他的舅舅兼嶽父就不一樣了,是素有“黛青開眼看世界第一人”之稱,力主禁絕福壽膏在黛青的流行,打響福壽膏戰爭第一炮的民族英雄林則徐。
沈葆楨的父親有很多藏書,林則徐作為近親因此經常來沈家借閱。沈葆楨雖然年紀還小,但是跟舅舅說話是不需要顧慮什麽的,所以很早就從林則徐的口中知道了“洋務”一詞。而且他還與林則徐交流了自己對於“洋務”一些想法。
雖然小孩子的想法難免幼稚,但是林則徐卻對這個外甥大為看好。後來幹脆跟沈家來個“親上加親”,把自己的次女林普晴嫁給了沈葆楨。而且在外出為官之時,把沈葆楨帶在身邊加以隨時教導。
所以,沈葆楨雖然不是官的兒子,卻是官的外甥兼女婿,如果從官場技能傳承來看,仍然是個妥妥的官二代。
而且,沈葆楨做起事情來,確實頗有林則徐當年虎門銷煙那種破釜沉舟的氣魄。
除了每天花二百萬兩銀子資助李鴻章搞北洋水師,這種小意思,沈葆楨剛出仕為官的時候做的幾件事,那才真是“大手筆”。
沈葆楨十六歲中秀才,二十一歲中進士,先是按照所有進士的流程,被點中做了三年庶吉士,散館後被授予編修,很快升任監察禦史。然後又補了江南道監察禦史的缺,再過了一年又調為貴州道監察禦史。
監察禦史這種職務,雖然會掛上各省的名頭,但是實際上是如假包換的京官。京官雖然在天子腳下為官,比較接近權力中樞,但很大程度上隻是看上去光鮮好看。因為你雖然接近權力,但是你本身隻是一個小官,掌握不了真正的權力,隻有被驅使的份兒,不要說權力,連自由都很少。而且在這種最高權力的直接監督之下,雖然也有很多撈錢的機會,但是主要還是要按照陋規接受由地方官員孝敬才行。巧立名目肯定不行,伸手必被捉。可是京城的物價那是相當的高了,買房是不可能的,租房也成為一大筆開銷。
所以京館都很渴望獲得外放的機會,哪怕正式收入不高也沒關係,但是外撈多啊。再說地方官的正式收入也已經相當高了。
但是外放的機會可不是那麽容易獲得的,不僅要跑關係,還得等機會,論資排輩。
好在林則徐的威名給沈葆楨加了不少分,朝廷也很期待這位名臣的外甥可以像其舅舅一樣,在地方做出一些政績。所以沈葆楨熬到三十七歲的時候,終於獲得了被外放為地方官的機會,這對於很多京官來說真的是黃金年齡啊。
然而這次外放機會的到來,並沒有讓葆楨喜笑顏開,相反讓他感到非常大的壓力。
因為此時正是太平光明國崛起之際。太平光明軍已經如星火燎原燎到了沈葆楨準備就任的江右省。
這官隻要一赴任,那就是上戰場啊。
這個原因其實是很簡單的,因為北洋大臣一直是由李鴻章來擔任的。
而李鴻章已經是整個洋務派的領袖。
雖然作為一個典型的中土式王朝,黛青是沒有政黨製度的,即便在各種變革之後,也還是沒有引進這種這種在西洲已經運行了一百年的基本政治製度。
但是領袖就是領袖。
李鴻章既然身為北洋大臣,那麽整個洋務派的資源肯定要最大限度的應用在北洋大臣的職任上。何況李鴻章同時還是內閣首輔。
所以事實上北洋大臣相當於是帝國最高執政官兼最強官場派係領袖的一個小馬甲,相比之下,南洋大臣真的就單純的隻是一個封疆大吏的防彈衣。
所以,哪怕把北洋大臣的各項特權全部變成虛銜,又豈是南洋大臣可以望其項背的呢?
對於這一點,沈葆楨非常清楚。
沈葆楨正是時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
表麵上看,北直總督和兩江總督是平級,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也是平緩,但實際上,沈葆楨其實相當於李鴻章的“下屬”。
甚至沈葆楨這個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職位,就是李鴻章“賞”給他的。而因為這樣的好處,沈葆楨的迴報則是每年將朝廷撥下來用於建設南洋水師的的二百萬兩銀銀子轉給李鴻章,用來創建李鴻章的心中的海軍偉業。
也就是說,李鴻章在自己兼任了北洋大臣的同時,也將另一個與之對等的南洋大臣之職務安排給了自己的下屬。
沈葆楨甘心聽命於李鴻章,寧願犧牲自己本身的政績,甚至連經費都可以讓出,這也是跟沈葆楨自身能力有關的。
用李鴻章的觀點來說就是:“沈葆楨見識不廣,又過於偏激和剛愎,遇事不聽勸,正經事兒幹不了,隻能撈取無知之徒的無用稱讚。”可是又感歎:“沈葆楨這個人太會攀爬了,太會吊命了,我自歎不如呀!”
明明李鴻章官做得比沈葆楨大,為什麽還要自歎不如沈葆楨呢?其實李鴻章不是真的佩服沈葆楨會做官,而是感歎他沒有什麽正經辦事能力,隻是單純的會往上爬,純粹的會撈取官聲名譽。
所以,哪怕沈葆楨一年白送李鴻章二百萬,最終也不過是他精明計算中的一部分。
反正以沈葆楨的才能,即便二百萬到了自己的手裏,他也絕對搞不好什麽南洋水師。倒不如先撥給李鴻章讓他搞北洋水師,李鴻章把北洋水師搞出來之後,自然要領自己的情,自己有什麽事情請李鴻章幫忙,還會困難嗎?
後來倭奴發動對福摩的入侵,沈葆楨雖為兩江總督,卻還是被以欽差大臣的名義調往福閩督辦此事。而沈葆楨發現福閩一帶兵力太弱,不僅不足以衛福摩,甚至足以衛福閩大陸本土。沈葆楨於是請求李鴻章支援,而李鴻章也絲毫沒有猶豫便派出三千自帶全副武裝和輜重的淮軍精銳部隊援閩。
這三千精銳的來到,使得沈葆楨的腰杆子硬了不少,也使倭奴方麵打消了以武力解決“福摩問題”的想法,之後李鴻章又從中斡旋,黛青花了些銀子給倭奴,事情就此了結。
整個事件中,沈葆楨終表現出強硬不妥協的外交態度,樹立了良好的官聲,也得到了朝廷的嘉獎。因而把福摩方麵的管理大權都交給了沈葆楨,而沈葆楨也在福摩大施拳腳,開創了很大的事業。後來甚至漸漸形成了自己的一方勢力,這是李鴻章也始料未及的。
所以,即便以李鴻章的精明,也無法真正了解更無法完全掌握沈葆楨。大家雖然可以合作甚至互相利用,但是真正掌握主動權的不是李鴻章,而是沈葆楨。
沈葆楨精通為官之道,並不是毫無緣故,而是有一定家學基礎的,因而與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這些第一代進入官場的人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雖然沈葆楨的父親僅僅是一個普通的私塾先生,但是他的舅舅兼嶽父就不一樣了,是素有“黛青開眼看世界第一人”之稱,力主禁絕福壽膏在黛青的流行,打響福壽膏戰爭第一炮的民族英雄林則徐。
沈葆楨的父親有很多藏書,林則徐作為近親因此經常來沈家借閱。沈葆楨雖然年紀還小,但是跟舅舅說話是不需要顧慮什麽的,所以很早就從林則徐的口中知道了“洋務”一詞。而且他還與林則徐交流了自己對於“洋務”一些想法。
雖然小孩子的想法難免幼稚,但是林則徐卻對這個外甥大為看好。後來幹脆跟沈家來個“親上加親”,把自己的次女林普晴嫁給了沈葆楨。而且在外出為官之時,把沈葆楨帶在身邊加以隨時教導。
所以,沈葆楨雖然不是官的兒子,卻是官的外甥兼女婿,如果從官場技能傳承來看,仍然是個妥妥的官二代。
而且,沈葆楨做起事情來,確實頗有林則徐當年虎門銷煙那種破釜沉舟的氣魄。
除了每天花二百萬兩銀子資助李鴻章搞北洋水師,這種小意思,沈葆楨剛出仕為官的時候做的幾件事,那才真是“大手筆”。
沈葆楨十六歲中秀才,二十一歲中進士,先是按照所有進士的流程,被點中做了三年庶吉士,散館後被授予編修,很快升任監察禦史。然後又補了江南道監察禦史的缺,再過了一年又調為貴州道監察禦史。
監察禦史這種職務,雖然會掛上各省的名頭,但是實際上是如假包換的京官。京官雖然在天子腳下為官,比較接近權力中樞,但很大程度上隻是看上去光鮮好看。因為你雖然接近權力,但是你本身隻是一個小官,掌握不了真正的權力,隻有被驅使的份兒,不要說權力,連自由都很少。而且在這種最高權力的直接監督之下,雖然也有很多撈錢的機會,但是主要還是要按照陋規接受由地方官員孝敬才行。巧立名目肯定不行,伸手必被捉。可是京城的物價那是相當的高了,買房是不可能的,租房也成為一大筆開銷。
所以京館都很渴望獲得外放的機會,哪怕正式收入不高也沒關係,但是外撈多啊。再說地方官的正式收入也已經相當高了。
但是外放的機會可不是那麽容易獲得的,不僅要跑關係,還得等機會,論資排輩。
好在林則徐的威名給沈葆楨加了不少分,朝廷也很期待這位名臣的外甥可以像其舅舅一樣,在地方做出一些政績。所以沈葆楨熬到三十七歲的時候,終於獲得了被外放為地方官的機會,這對於很多京官來說真的是黃金年齡啊。
然而這次外放機會的到來,並沒有讓葆楨喜笑顏開,相反讓他感到非常大的壓力。
因為此時正是太平光明國崛起之際。太平光明軍已經如星火燎原燎到了沈葆楨準備就任的江右省。
這官隻要一赴任,那就是上戰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