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配合調查
我一個專車司機,刀槍不入怎麽啦 作者:滾燙的燃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昨晚六點到十點,我就在這裏。”楊建非常肯定地說。
“沒有離開過?”焦恩試探著問。
“沒有。”楊建說,“昨天在跟進一個案子,從早上九點一直忙到淩晨十二點,不信你可以問問他們。除了上廁所,我都跟他們在一起。”
楊建伸手向外麵,似乎隨時想叫人進來。
焦恩連忙說:“不用不用,就是走一個流程,楊隊何必較真!”
“也不是較真,就一兩句話的事。”
焦恩起身說:“行吧,知道你們忙,我就不打擾了。”
楊建大大方方地說:“沒事,部門之間多交流是好的,配合起來更加順暢。”
“是,是。”焦恩走到門口,忽然問,“楊隊有幾輛車?”
“就一輛,大眾朗逸,白色的。”
“好,告辭!”
焦恩旋即向刑警那邊的支隊長謝金田申請到監控室看錄像。
省廳的監控室事關機密,可不是誰都能進的,必須層層申請以及留痕。
看完監控之後,焦恩直搖頭,楊建所說的句句是實情,他昨天全天在省廳,沒有離開半步。
現在隻剩下王向明了,他的嫌疑是最大,但焦恩一點都不想麵對他,因為王向明的心理素質太好了,要想從他口中得到線索,比登天還難。
不過流程還是要走的,焦恩給王向明打電話:“喂,王向明,我是省廳刑警二隊的焦恩,現在電話傳喚你過來詢問。”
“咋地啦?”王向明不滿地說。
“正常流程,請配合!”焦恩不得不禮貌,因為王向明現在是榮譽警察,不僅有貴賓待遇,還有調研和監督的權限。
王向明很快到達省廳,坐在2號審訊室的鐵椅上。
王向明調侃說:“上次也是這間房子吧?”
“是!”焦恩坐在審訊位,旁邊是記錄員。
王向明並著前臂說:“這次不上手銬嗎?”
焦恩知道王向明是沒事找事,不跟他一般見識,肅穆地問:“王向明,昨晚六點到十點,你在哪裏?”
“在城中村和朋友吃飯。”
“從六點鍾吃到十點鍾?”
“從八點鍾吃到十點鍾。昨天下午五點到八點,我在朋友家玩電視遊戲。”王向明語調輕鬆,對答如流。
焦恩不禁皺起了眉頭,“你的朋友叫什麽名字?”
“周靖,住在城中村。”
焦恩盯視王向明,“你為什麽將時間記得那麽準確,你是有排練過嗎?”
王向明搖搖頭,“因為我另一個朋友是開飯店的,他要到晚上八點才不那麽忙,所以我和周靖八點鍾過去,拉著他吃飯喝酒。”
“這個朋友叫什麽名字?”
“田剛,田大叔,我們是忘年交!”
“為什麽對吃飯結束的時間也記得那麽清楚?”
“因為我叫了代駕,訂單的時間是十點多,你可以去查一查。”
朋友之間可以互相做偽證,王向明的不在場缺乏說服力,但也難以證偽,因為城中村雜亂無章,監控攝像頭或沒有,或損壞 。
焦恩尋思這就是王向明的高明之處,他不需要確切的不在場時間,隻要你無法證明他在場就行,畢竟他的嫌疑是洗脫不了的。
焦恩不緊不慢地說:“聽說你昨天打人了?”
王向明反駁:“在山路上,一個人麵對三個人,你管這叫打人?”
“你是退伍軍人,那三個人是當地村民,光有數量有啥用?”
王向明笑著說:“焦警官,你太風趣了!一路尾隨我的車,手裏拿著棒球棍,戴大金鏈子,你管他們叫當地村民?”
“我知道的結果是,他們被打了,三人都是輕微傷。”
“是的,麵對三個即將對我實施侵犯的混混,我合理地使用了正當防衛,我錄下了整個過程,你要看看嗎?”
焦恩不為所動,繼續說:“那三個人到花山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副所長親自趕來臨江……”
“奇怪了!”王向明打斷焦恩說話,“這麽小的事情,不需要勞動副所長的大駕吧?打個電話傳喚就行,就像你叫我過來一樣。這個副所長是不懂,還是喜歡親力親為?”
“副所長昨晚被綁架。”焦恩注視王向明,“我懷疑是你做的!”
“原來這就是我被叫過來的原因。”王向明坦然地與焦恩四目相對,“你的邏輯是,副所長趕來臨江對我實施法律製裁,所以我先下手為強,綁架了他?”
王向明頓了一頓,“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先不論我是否知道副所長的長相,輕微傷構不成刑事案件,即使他不認定我是正當防衛,最多也就行政拘留幾天。我犯得著綁架他嗎?”
王向明的邏輯沒有問題,但焦恩越發肯定是他做的,現在需要的是證據,“好了,你迴去吧!把你那兩個朋友的手機號留下!”
焦恩查詢公安係統得知,田剛四十五歲,與王向明在顧嘉豪的案子中有交集。周靖二十三歲,一米八三,體格壯碩。
焦恩決定傳喚田剛的意義不大,於是把周靖叫了過來。
周靖第一次坐在審訊室接受問詢,對什麽都好奇,左顧右盼,身後的牆上用紅色字體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周靖沒有任何不良記錄,焦恩決定嚇唬他,猛然拍了一下桌麵,冷肅地說:“周靖,老實交代自己的罪行!”
周靖冷不丁被嚇,心頭一顫,茫然問:“我犯什麽事了?不是配合調查嗎,怎麽變成了要我交代罪行?”
策略不奏效,看來王向明事先給他打了預防針,焦恩開始了問詢:“你認不認識王向明?”
“認識,我們是朋友。”
“認識多久了?”
“兩個星期左右。”
“怎麽認識的?”
“他到城中村找我家的租客。”
“你怎麽評價他這個人?”
“挺好的,能做朋友!”
焦恩覺得沒有必要再問下去,“好了,你走吧!”
“這樣就完啦?”周靖有點不太相信。
“你打算老實交代了嗎?”焦恩問。
“我有什麽可交代的?”周靖大大咧咧地走出審訊室。
記錄員問焦恩:“為什麽不繼續問,你覺得他在撒謊嗎?”
“他沒有撒謊,隻是拒絕交代。”焦恩點燃了香煙,“認識不到兩個星期,就願意當王向明的犯罪助手,你覺得問下去還有意義嗎?”
“沒有離開過?”焦恩試探著問。
“沒有。”楊建說,“昨天在跟進一個案子,從早上九點一直忙到淩晨十二點,不信你可以問問他們。除了上廁所,我都跟他們在一起。”
楊建伸手向外麵,似乎隨時想叫人進來。
焦恩連忙說:“不用不用,就是走一個流程,楊隊何必較真!”
“也不是較真,就一兩句話的事。”
焦恩起身說:“行吧,知道你們忙,我就不打擾了。”
楊建大大方方地說:“沒事,部門之間多交流是好的,配合起來更加順暢。”
“是,是。”焦恩走到門口,忽然問,“楊隊有幾輛車?”
“就一輛,大眾朗逸,白色的。”
“好,告辭!”
焦恩旋即向刑警那邊的支隊長謝金田申請到監控室看錄像。
省廳的監控室事關機密,可不是誰都能進的,必須層層申請以及留痕。
看完監控之後,焦恩直搖頭,楊建所說的句句是實情,他昨天全天在省廳,沒有離開半步。
現在隻剩下王向明了,他的嫌疑是最大,但焦恩一點都不想麵對他,因為王向明的心理素質太好了,要想從他口中得到線索,比登天還難。
不過流程還是要走的,焦恩給王向明打電話:“喂,王向明,我是省廳刑警二隊的焦恩,現在電話傳喚你過來詢問。”
“咋地啦?”王向明不滿地說。
“正常流程,請配合!”焦恩不得不禮貌,因為王向明現在是榮譽警察,不僅有貴賓待遇,還有調研和監督的權限。
王向明很快到達省廳,坐在2號審訊室的鐵椅上。
王向明調侃說:“上次也是這間房子吧?”
“是!”焦恩坐在審訊位,旁邊是記錄員。
王向明並著前臂說:“這次不上手銬嗎?”
焦恩知道王向明是沒事找事,不跟他一般見識,肅穆地問:“王向明,昨晚六點到十點,你在哪裏?”
“在城中村和朋友吃飯。”
“從六點鍾吃到十點鍾?”
“從八點鍾吃到十點鍾。昨天下午五點到八點,我在朋友家玩電視遊戲。”王向明語調輕鬆,對答如流。
焦恩不禁皺起了眉頭,“你的朋友叫什麽名字?”
“周靖,住在城中村。”
焦恩盯視王向明,“你為什麽將時間記得那麽準確,你是有排練過嗎?”
王向明搖搖頭,“因為我另一個朋友是開飯店的,他要到晚上八點才不那麽忙,所以我和周靖八點鍾過去,拉著他吃飯喝酒。”
“這個朋友叫什麽名字?”
“田剛,田大叔,我們是忘年交!”
“為什麽對吃飯結束的時間也記得那麽清楚?”
“因為我叫了代駕,訂單的時間是十點多,你可以去查一查。”
朋友之間可以互相做偽證,王向明的不在場缺乏說服力,但也難以證偽,因為城中村雜亂無章,監控攝像頭或沒有,或損壞 。
焦恩尋思這就是王向明的高明之處,他不需要確切的不在場時間,隻要你無法證明他在場就行,畢竟他的嫌疑是洗脫不了的。
焦恩不緊不慢地說:“聽說你昨天打人了?”
王向明反駁:“在山路上,一個人麵對三個人,你管這叫打人?”
“你是退伍軍人,那三個人是當地村民,光有數量有啥用?”
王向明笑著說:“焦警官,你太風趣了!一路尾隨我的車,手裏拿著棒球棍,戴大金鏈子,你管他們叫當地村民?”
“我知道的結果是,他們被打了,三人都是輕微傷。”
“是的,麵對三個即將對我實施侵犯的混混,我合理地使用了正當防衛,我錄下了整個過程,你要看看嗎?”
焦恩不為所動,繼續說:“那三個人到花山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副所長親自趕來臨江……”
“奇怪了!”王向明打斷焦恩說話,“這麽小的事情,不需要勞動副所長的大駕吧?打個電話傳喚就行,就像你叫我過來一樣。這個副所長是不懂,還是喜歡親力親為?”
“副所長昨晚被綁架。”焦恩注視王向明,“我懷疑是你做的!”
“原來這就是我被叫過來的原因。”王向明坦然地與焦恩四目相對,“你的邏輯是,副所長趕來臨江對我實施法律製裁,所以我先下手為強,綁架了他?”
王向明頓了一頓,“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先不論我是否知道副所長的長相,輕微傷構不成刑事案件,即使他不認定我是正當防衛,最多也就行政拘留幾天。我犯得著綁架他嗎?”
王向明的邏輯沒有問題,但焦恩越發肯定是他做的,現在需要的是證據,“好了,你迴去吧!把你那兩個朋友的手機號留下!”
焦恩查詢公安係統得知,田剛四十五歲,與王向明在顧嘉豪的案子中有交集。周靖二十三歲,一米八三,體格壯碩。
焦恩決定傳喚田剛的意義不大,於是把周靖叫了過來。
周靖第一次坐在審訊室接受問詢,對什麽都好奇,左顧右盼,身後的牆上用紅色字體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周靖沒有任何不良記錄,焦恩決定嚇唬他,猛然拍了一下桌麵,冷肅地說:“周靖,老實交代自己的罪行!”
周靖冷不丁被嚇,心頭一顫,茫然問:“我犯什麽事了?不是配合調查嗎,怎麽變成了要我交代罪行?”
策略不奏效,看來王向明事先給他打了預防針,焦恩開始了問詢:“你認不認識王向明?”
“認識,我們是朋友。”
“認識多久了?”
“兩個星期左右。”
“怎麽認識的?”
“他到城中村找我家的租客。”
“你怎麽評價他這個人?”
“挺好的,能做朋友!”
焦恩覺得沒有必要再問下去,“好了,你走吧!”
“這樣就完啦?”周靖有點不太相信。
“你打算老實交代了嗎?”焦恩問。
“我有什麽可交代的?”周靖大大咧咧地走出審訊室。
記錄員問焦恩:“為什麽不繼續問,你覺得他在撒謊嗎?”
“他沒有撒謊,隻是拒絕交代。”焦恩點燃了香煙,“認識不到兩個星期,就願意當王向明的犯罪助手,你覺得問下去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