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去撬生蠔迴來的時候,章斯爾還聽到了一個大八卦。也是這個八卦讓她想起了有一段時間在網絡上被群嘲的瓊瑤劇。


    那段時間不隻是死去的記憶突然攻擊我,就連死去的小說也加入了這場狂歡。


    有一天,章斯爾在刷抖音的時候,刷到了一本早期的狗血虐戀小說。那時候的她還年輕,好奇心比較旺盛,忍著千萬句吐槽追完了這部小說。


    她會追完這部小說也是有原因的,就是順手。


    正常博主每本小說都隻會發前半部分出來吸引你,如果想看你就要下載小說app繼續追。有些app免費,有些app要開通會員。


    一般遇到這種,章斯爾聽完就是聽完了,不會再特意去找書看,因為她懶。


    但這個博主跟別人不一樣,她直接發了幾十個視頻確保你能完整的追完這部虐戀情深的《罪之花》,然後跟她一起被累的外焦裏嫩。


    這本小說大概講的就是一個勤勞堅韌的漁村姑娘和一個的鎮上少年相愛了,但因為雙方父母的關係,最後兩人雙雙殉情的故事。


    故事的開始就是一個漁村姑娘跟一個電影放映員的少年已經好上了,而且雙方都見了家長,準備準備就可以結婚了的那種。


    結果,這少年的爸爸和女孩的媽媽說什麽都不同意這門婚事,這事就這麽僵持了下來。


    故事接著呢,就是少年努力的討好女孩的父母,卻經常遭到女孩母親的刁難。而勤快的女孩也為了爭取到男方父母的認可,經常往返於鄉鎮之間,到少年家裏幫他的母親洗衣做飯,俗稱—倒貼。


    少年的母親本來是對這個勤快老實的準兒媳很滿意的,要不是丈夫強著不同意,她都想讓他們小情侶原地結婚了。


    但是漸漸地,少年的母親發現她的丈夫對女孩有一種特別的另眼相待。她思來想去還是疑惑不解,她丈夫明明是喜歡這個女孩的,但又不願意她成為自己的兒媳婦是為了什麽?


    答案隻有一個,那就是...她丈夫看上了兒子的對象,所以不同意兒子娶她,因為他想自個娶。


    馬勒戈壁,原來這個小騷貨天天上門來,不是來討好她這個未來婆婆的,而是來勾引她丈夫的?


    她就說,這老男人平時下班後不到飯點不迴家,自從兒子帶了這個對象來了以後,天天一下班就往家跑。


    這兩個畜生玩意把她當什麽了?從此以後,少年的母親就變臉了,她也不同意這門婚事了,她還不準女孩再到家裏來。


    她認為女孩是個狐狸精,勾引了她兒子不算,還來勾引她丈夫。這哪裏是來加入這個家庭的?這分明是來搶她的家庭的。


    虧得她之前還好心的安慰她來著,原來她才是那個大傻叉。之後的每次,女孩隻要來她家想幫忙的時候,少年的母親就會用各種尖酸惡毒的話去趕走她。


    而這個時候父子倆都會護著女孩,並指責她不慈。這把少年的母親給氣瘋了,她開始用層出不窮的耍各種手段想要趕走這個女孩。


    可惜女孩非常的聰明,不管少年的母親使出什麽損招,她都能巧妙的化解。


    少年的母親常常沒把人家怎麽樣,反倒好幾次自食惡果,然後一次一次的失去丈夫和兒子的心。


    這下好了,兩個女人直接到了這個家有她沒我,有我沒她的地步,然後僵持了十年,也互相折磨了十年。


    然後,老套的劇情來,少年的母親在一次做飯的時候暈倒了,在送到醫院急救後查出是胃癌早期。


    女孩在聽到這個消息後,立刻放下手上的所有工作到醫院陪護。這期間端茶倒水,髒活累活搶著幹。


    而這個時候的女孩已經是一家連鎖餐飲企業的老總了,這些事情她本可以不做,請幾個護工更能顯得她大氣。


    但她做了,不止親自陪護,還沒有讓人和她換班,所有的事都親力親為。少年的母親在這一刻終於被女孩的傾情付出打動了。


    女孩十年來不求迴報的堅守,最終讓兩人抱頭痛哭,冰釋前嫌。


    就在少年和女孩經曆了重重磨難和考驗,感動了所有人,以為終於可以修成正果的時候。好了,事情又迴到了原點。


    本來一開始就不是少年的母親在反對,大家都被她十年來的衝鋒陷陣給迷惑了,就連女孩也忘了,最初反對這樁婚事的是少年的父親和她的母親。


    隻不過是有少年的母親在強烈反對,而這兩個始作俑者的刻意安靜讓大家遺忘了他們,忘記了最初是誰在反對這樁婚事。


    至於這兩人為什麽會反對呢?原來是因為女孩和少年,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妹。


    把鏡頭迴溯到過去。


    1959年因為幹旱引發的大饑荒,鎮上被迫餓死了不少人,而漁村因為有海沒有受到幹旱的太大影響,他們能夠自給自足。


    所以當年,少年的爸爸為了獲得食物,委身給女孩的媽媽,然後就有了他們如今的這場孽緣。


    最後的結局是,女孩在少年婚禮的當晚割腕自殺了,手腕上流出的血匯聚成一朵鬱金香。少年知道後崩潰大哭,以同樣的方式殉情在女孩的墓前,手腕上流出的血也匯聚成了一朵鬱金香。


    難怪作者把小說取名叫《罪之花》。


    女孩會自殺的原因是因為,她在男孩婚禮的當天因為情緒太激動暈倒進了醫院。然後很不幸的是,檢查出懷孕4個月了。


    女孩想要留下這個孩子,她已經失去少年了,她不想再失去這個孩子。但她的母親不同意,指責她不知檢點,並要求她打掉這個“不詳”的胎兒。


    如果隻是這樣就算了,女孩的母親見女孩明顯吃了秤砣鐵了心,就是要留下這個孩子。直接熬了一碗墮胎藥給她灌了下去,她是不會允許這個“畸形兒”出生的。


    被灌了墮胎藥的女孩太絕望了,她在同一天,失去了愛人,也失去了孩子,她已經沒有了再活下去的欲望了。


    所以...她就自殺了。


    小說結局就這樣bad end,當年騙了一個年代讀者的眼淚,現在又虐了一個年代的讀者,並收獲刷屏的恨鐵不成鋼留言。


    就連章斯爾也在下麵留了言:死什麽死,有錢有人的,就不能遠走高飛嗎?去一個不認識你們的地方,再領養一個可愛的孩子,這輩子照樣可以白頭偕老。


    話說迴來,她記得當初在抖音上追完這本小說後,就在她們家的雜物間裏看到了一本《罪之花》,翻開內容一看,一模一樣啊。


    這本應該是章媽媽以前看的小說忘記還了。章斯爾前世的媽媽雖然是高中語文老師,但她非常喜歡看言情小說。


    在那個還流行拿著借書卡租借小說的年代,章斯爾就是她媽的精神糧食小跑腿,每隔幾天就要去給媽媽換本小說迴來看。


    因為喜歡收藏有年代感的東西,所以在雜物間裏發現這本《罪之花》,章斯爾在問過媽媽不要後,就把它據為己有了。


    以前藏在房間裏,有了空間以後,她又把她的所有收藏都轉移到了空間裏。


    閑著也是閑著,想了想,她又拿出那本《罪之花》重溫了起來。


    之前沒發現,現在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她...好像...發現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這本書裏麵的大隊長也叫楊成材,會計也叫楊成茂,女主她媽蔡小雲好像就是第四趕海小隊的隊長。章斯爾今天聽到的八卦就是她們家的,她閨女就叫楊玉娟,她丈夫就叫楊大虎。


    沃德天...所以...她是不是...可以...大膽的猜測,她穿書了!!!


    【震驚!從未想過有一天,小說的女主竟在我身邊。】


    那種感覺就像是今天出門,發現居然有明星和我住同一個小區!


    章斯爾趕緊把書快速又仔細的重新翻了遍,沒有,裏麵沒有寫到她,估計她沒過來,原主是真的噶了吧?還她也想噶啊,這日子,太不好過了。


    不過,裏麵有提到原主的父母,說是因為女主長得有點像他們的閨女,在夫妻倆平反後就成了女主的一大助力,後來還收了她做幹女兒。


    嘖嘖嘖...原主這個倒黴催的,一輩子都在為她人做嫁衣。前麵十五年半給假千金一個替她榮華富貴的機會,死後又給女主一個雞犬升天的機會。


    不知道原主要是知道自己這麽工具人,會不會氣得跑來把身體搶迴去,親自下場虐死這兩人?


    如果會,那可太好了。她已經開始懷念做阿飄的感覺了,沒有吃喝拉撒,也不用洗澡,真好。


    你說...讀者都已經親臨小說了,她要不要去把她當年的評論實現一下?


    話說,女主現在多少歲來著?她媽和城裏的爸爸59年在一起的,60年有了她,今年74年,那就是14歲,男主比她大兩歲,今年16歲。


    男女主相遇,是在女主楊玉娟13歲跟媽媽去趕集,遇到了小流氓,男主幫她趕跑了,兩人互有好感。14歲的時候兩人確定關係,15歲告訴家裏人,25歲雙雙殉情。


    也就是說...這個時候,他們已經在一起了。那她想慫恿兩人遠走高飛怎麽也得等到改革開放以後吧?


    還久著呢,這事可以放一放,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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