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四章:買衣服(第1/1頁)
第五百二十四章:買衣服
在這個時代刷卡刷手機的時代,花錢的概念已經發生的深刻的變革,電子錢包的普及,已經讓人感覺到非常的方便。
但是,何歡還是喜歡喜使用現金的感覺。
畢竟作為一個曾經的窮屌絲,突然間變成了富人,這種角色和觀點一時還轉換不過來。
拿到幾萬塊錢之後,馬致遠這家夥立刻眉飛色舞起來,再也不在打趣何歡和李清雅了,他還有自己的事要去做呢!
再怎麽說,何歡也是他的老板。
雖然馬致遠可以和何歡開一下玩笑,但是也知道玩笑的度都要把握清楚。不然話得罪了老板,自己上哪裏找這麽好的工作!
馬致遠這家夥,也是一個社會人,經過了社會的大染缸之後,他什麽不懂呢!
這段時間遭遇的事情,把他打擊的不輕,現在拿到一筆錢,自己出去happy一下,好好放鬆放鬆,找個地方做一次大保健也是很不錯的。
馬致遠雖然沒有正規的交到女朋友,但是在這方麵他絕對是一個老司機了。
比起何歡這樣的純情小處男來說,完全可以甩了他幾條街。
雖然何歡的身體已經不再純潔,但是他的心靈依然是純潔就像小白兔一樣。
這身體的前主人,作為一名富家子弟,也是花海老司機。既然用了人家的身體,那麽這也是無法迴避的。
不理會馬誌遠去幹什麽了,何歡開車帶著李清雅來到一家服裝店,花了幾萬塊錢給她買了一套名牌服裝。
算上前生今世,何歡這還是第一次給女孩子買衣服,而且也是第一次買這麽昂貴的衣服。
幾萬塊錢一件的衣服,如果放在何歡的前世來說,絕對是一個天文般的數字。但是對於現代何歡來說,絕對隻是一個毛毛雨了。
想想剛才付賬的時候,那收銀員小美女看到自己的眼神,幾乎都要冒星星了,這讓何歡覺的一種說不出的爽快感。
他,
何歡,
終於體會到那些土豪大手花錢的感覺!
原來花錢竟然如此的爽,難怪有的人會有癮呢!
看來這花錢,特別是大手大腳的花錢,確實有著非同一般的感覺!特別是在周圍人那種羨慕和嫉妒的眼神之下,那種爽快感,絕對是誰用誰知道!
李清雅一開始見到何歡要給她買這麽貴的衣服,可是一個勁的拒絕的。
但是這好衣服穿到身上之後,就感覺立馬就不一樣了,當何歡再堅持付錢買下這套衣服的時候,她就沒有再拒絕了。
畢竟對於李清雅來說,她還隻是一個大學生,但是這品味還是有的。
哪怕就是身為靈魂快遞員,已經是經曆過了生死的人,但是對美好的追求,依然還是沒有什麽改變的。
像她這樣的小姑娘,雖然沒有那種羨慕虛榮的心理,但是再好衣服穿在身上的感覺絕對是不一樣的。
而且李清雅也知道,何歡這段時間賺了多少錢,幾萬塊錢對於普通人來說絕對是一筆大數字,但是對於何歡來說絕對不算是什麽。
這也正是應了何歡的那句話,還真的隻是毛毛雨而已。
何歡之所以給李清雅買這麽貴的衣服,除了是為了今天帶李清雅去參加一個名流宴會外,還是出於真心的要為送李清雅一件禮物。
李清雅和他一樣,都是同一類人,茫茫人海當中,能夠遇到一個相互之間能夠交心的同類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靈魂快遞員這個圈子,可是和其他的圈子不一樣,相互捅刀子的事真是太多了。
不論何歡和李清雅兩人最後的關係如果,但是現在正處於曖昧的萌芽其,該出手的時候,就應該有所表示。
李清雅本來就是一個大美女,隻是她平事大多都是素顏,而且也沒有怎麽打扮過。
但是參加這種即看臉,又看皮的宴會,不僅要臉蛋好看,而且這衣著打扮也不能掉了份兒。
不過何歡雖然花了幾萬塊錢買套衣服給李清雅,但是他自己卻沒有買衣服。
不是何歡舍不得花錢,而是何歡覺得自己身上穿著這一套衣服就十分的不錯。
他的這一身衣服,雖然不是什麽國際一線品牌,但是在國內也能夠算上是高檔貨色了,那也是花了一萬多塊錢買的。
何歡對於衣服,也沒有什麽挑剔。並不像這具身體的前主人,對於個人的打扮和喜好,完全可以不接代價的去花費。
何歡認為衣服隻要能夠穿著得體舒服,看上去有精神就可以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何歡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樣,作為一名靈魂快遞員,幾乎隨時都可以遇到意外事件。
這一段時間以來,光是衣服就損壞了好幾件。
如果全部買昂貴的衣服的話,哪怕就是何歡再有錢,他也會心疼的。
何歡不是真正的敗家子,也不是真正的富二代,他可是艱苦創業的富一代!雖然用一句矯情的話說,現在的何歡已經有了視金錢為糞土的資格,但是他還是沒有脫離勞苦大眾的本質。
“何大哥,你看我這衣服怎麽樣!好看嗎!
都已經座到車子裏,李清雅還對自己的衣服拉拉扯扯的,而且看她的樣子,又似乎是怕把衣服碰髒了,就是坐在車上也顯得扭捏不安。
對於李清雅來說,她之前所穿的衣服,最多也就是幾百塊錢一件的,什麽時候穿過如此昂貴的衣服。
”特好看,好像仙子一樣!“
何歡看了李清雅一眼,淡淡的笑道。
還真別說,李清雅換上這套衣服,整個人襯托的更加美麗和嬌豔動人,看上去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顯得嬌豔欲滴。
”我說清雅呀,這衣服就是給人穿的,竟然穿到了身上那就是你的,不用再糾結什麽了!雖然貴了一點,但是還不是給人穿的嗎!放開點,會顯得更加好看!“
何歡出聲安慰道。
他也知道李清雅是什麽樣的心態,畢竟他自己曾經也是一個窮屌絲。
李清雅雖然身為靈魂快遞員,但是她可是靈魂快遞員當中的異類,沒有深刻的體會到作為靈魂快遞員的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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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買衣服
在這個時代刷卡刷手機的時代,花錢的概念已經發生的深刻的變革,電子錢包的普及,已經讓人感覺到非常的方便。
但是,何歡還是喜歡喜使用現金的感覺。
畢竟作為一個曾經的窮屌絲,突然間變成了富人,這種角色和觀點一時還轉換不過來。
拿到幾萬塊錢之後,馬致遠這家夥立刻眉飛色舞起來,再也不在打趣何歡和李清雅了,他還有自己的事要去做呢!
再怎麽說,何歡也是他的老板。
雖然馬致遠可以和何歡開一下玩笑,但是也知道玩笑的度都要把握清楚。不然話得罪了老板,自己上哪裏找這麽好的工作!
馬致遠這家夥,也是一個社會人,經過了社會的大染缸之後,他什麽不懂呢!
這段時間遭遇的事情,把他打擊的不輕,現在拿到一筆錢,自己出去happy一下,好好放鬆放鬆,找個地方做一次大保健也是很不錯的。
馬致遠雖然沒有正規的交到女朋友,但是在這方麵他絕對是一個老司機了。
比起何歡這樣的純情小處男來說,完全可以甩了他幾條街。
雖然何歡的身體已經不再純潔,但是他的心靈依然是純潔就像小白兔一樣。
這身體的前主人,作為一名富家子弟,也是花海老司機。既然用了人家的身體,那麽這也是無法迴避的。
不理會馬誌遠去幹什麽了,何歡開車帶著李清雅來到一家服裝店,花了幾萬塊錢給她買了一套名牌服裝。
算上前生今世,何歡這還是第一次給女孩子買衣服,而且也是第一次買這麽昂貴的衣服。
幾萬塊錢一件的衣服,如果放在何歡的前世來說,絕對是一個天文般的數字。但是對於現代何歡來說,絕對隻是一個毛毛雨了。
想想剛才付賬的時候,那收銀員小美女看到自己的眼神,幾乎都要冒星星了,這讓何歡覺的一種說不出的爽快感。
他,
何歡,
終於體會到那些土豪大手花錢的感覺!
原來花錢竟然如此的爽,難怪有的人會有癮呢!
看來這花錢,特別是大手大腳的花錢,確實有著非同一般的感覺!特別是在周圍人那種羨慕和嫉妒的眼神之下,那種爽快感,絕對是誰用誰知道!
李清雅一開始見到何歡要給她買這麽貴的衣服,可是一個勁的拒絕的。
但是這好衣服穿到身上之後,就感覺立馬就不一樣了,當何歡再堅持付錢買下這套衣服的時候,她就沒有再拒絕了。
畢竟對於李清雅來說,她還隻是一個大學生,但是這品味還是有的。
哪怕就是身為靈魂快遞員,已經是經曆過了生死的人,但是對美好的追求,依然還是沒有什麽改變的。
像她這樣的小姑娘,雖然沒有那種羨慕虛榮的心理,但是再好衣服穿在身上的感覺絕對是不一樣的。
而且李清雅也知道,何歡這段時間賺了多少錢,幾萬塊錢對於普通人來說絕對是一筆大數字,但是對於何歡來說絕對不算是什麽。
這也正是應了何歡的那句話,還真的隻是毛毛雨而已。
何歡之所以給李清雅買這麽貴的衣服,除了是為了今天帶李清雅去參加一個名流宴會外,還是出於真心的要為送李清雅一件禮物。
李清雅和他一樣,都是同一類人,茫茫人海當中,能夠遇到一個相互之間能夠交心的同類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靈魂快遞員這個圈子,可是和其他的圈子不一樣,相互捅刀子的事真是太多了。
不論何歡和李清雅兩人最後的關係如果,但是現在正處於曖昧的萌芽其,該出手的時候,就應該有所表示。
李清雅本來就是一個大美女,隻是她平事大多都是素顏,而且也沒有怎麽打扮過。
但是參加這種即看臉,又看皮的宴會,不僅要臉蛋好看,而且這衣著打扮也不能掉了份兒。
不過何歡雖然花了幾萬塊錢買套衣服給李清雅,但是他自己卻沒有買衣服。
不是何歡舍不得花錢,而是何歡覺得自己身上穿著這一套衣服就十分的不錯。
他的這一身衣服,雖然不是什麽國際一線品牌,但是在國內也能夠算上是高檔貨色了,那也是花了一萬多塊錢買的。
何歡對於衣服,也沒有什麽挑剔。並不像這具身體的前主人,對於個人的打扮和喜好,完全可以不接代價的去花費。
何歡認為衣服隻要能夠穿著得體舒服,看上去有精神就可以了。
而且最關鍵的是,何歡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樣,作為一名靈魂快遞員,幾乎隨時都可以遇到意外事件。
這一段時間以來,光是衣服就損壞了好幾件。
如果全部買昂貴的衣服的話,哪怕就是何歡再有錢,他也會心疼的。
何歡不是真正的敗家子,也不是真正的富二代,他可是艱苦創業的富一代!雖然用一句矯情的話說,現在的何歡已經有了視金錢為糞土的資格,但是他還是沒有脫離勞苦大眾的本質。
“何大哥,你看我這衣服怎麽樣!好看嗎!
都已經座到車子裏,李清雅還對自己的衣服拉拉扯扯的,而且看她的樣子,又似乎是怕把衣服碰髒了,就是坐在車上也顯得扭捏不安。
對於李清雅來說,她之前所穿的衣服,最多也就是幾百塊錢一件的,什麽時候穿過如此昂貴的衣服。
”特好看,好像仙子一樣!“
何歡看了李清雅一眼,淡淡的笑道。
還真別說,李清雅換上這套衣服,整個人襯托的更加美麗和嬌豔動人,看上去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顯得嬌豔欲滴。
”我說清雅呀,這衣服就是給人穿的,竟然穿到了身上那就是你的,不用再糾結什麽了!雖然貴了一點,但是還不是給人穿的嗎!放開點,會顯得更加好看!“
何歡出聲安慰道。
他也知道李清雅是什麽樣的心態,畢竟他自己曾經也是一個窮屌絲。
李清雅雖然身為靈魂快遞員,但是她可是靈魂快遞員當中的異類,沒有深刻的體會到作為靈魂快遞員的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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