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小馬哥的工作狀態(第1/1頁)


    第五百二十三章:小馬哥的工作狀態


    聽說何歡要帶她去參加宴會,李清雅其他方麵沒有多想,首先想到的就是終於又可以狠狠的薅一次羊毛了。


    不過,這也是因為李清雅現在同何歡的關係已經變得十分親密了,這才會不去想何歡為什麽要帶她去參加宴會。


    由於馬致遠的加入,李清雅的工作也變得輕鬆起來。


    馬致遠這個家夥,是一個全能型的選手,李清雅的事情他可以做,而且還能做的更好。老張做的事情,馬致遠同樣可以做得來。


    畢竟馬致遠曾經是一個網絡直播紅人,對於運營和管理這一塊,比起李清雅和老張兩人要熟練了很多。


    甚至哪怕就是何歡,在一方麵也是遠遠不如馬致遠的。


    想想也是馬致遠能夠從一個直播小白,做到這麽高的程度,如果沒有兩把刷子的話,他也不可能的。


    要想站到一定的高度,無論是什麽行業,都是需要水平的。


    現在管理何歡這個網店,對於馬致遠來說根本是沒有什麽難度,遠比當初他經營自己的真直播號要輕鬆了許。


    而且何歡現在的網店已經在一定的圈子裏有了口碑,這樣一個非常特別的網店,根本不需要怎麽樣來宣傳,隻要正常運營就行了。


    至於所謂的引流,吸粉,炒作之類的,


    那,


    都是不需要的。


    無論是從技術方麵來說,還是從策略方麵來說,馬致遠都可以單挑大梁。


    俗話說能者多勞,


    自從馬致遠加入何歡的團隊當中,網店的生意基本上就是馬致遠一個人一馬當先。而老張和李清雅在淪為打下手。


    何歡也沒有虧待馬致遠,也給他開了一個很高的工資。


    雖然這工資比起馬致遠做直播的收入要少了一些,但是畢竟這份工作勝在穩定和保險。


    當然,馬致遠現在已經不能夠做直播了,而且其他的工作,也遠遠不如在何歡這裏收入高。


    何歡給馬致遠開的工資,一個月已經達到了五六萬,這還是第一個月的試用期,如果讓何歡滿意的話,甚至還會給他加工資和獎金。


    所以馬致遠的幹勁才會這麽大,


    對於小馬哥不說,人一旦享受慣了,從高處落到低處,那是不適應。


    如果這個時候。再讓他小馬哥也像其他人一樣老老實實去上班,一個月拿著幾千塊錢的工資,他肯定是做不來的。


    現在老張基本上就是負責對這些特殊物品的二次加工,以及快遞流程這一方麵。李清雅同樣負責網上的訂單,至於其他的一些維護和運營管理以及中間協調,全部要靠馬致遠來進行調動。


    這樣一來工作效率就大大提高,每天晚上基本上都不會忙到很晚。


    今天李達來到這裏的時候,大家基本上已經把手頭活做完了,老張早已經迴去了。


    由於何歡給的工資高,而且比起老張開出租來說,這工作要舒服了很多。像老張這樣一個顧家的老男人,已經很是滿足了。


    而且更關鍵的是,像他這樣一個不正常人,也終於找到了組織。


    老張也知道,自己這種狀態,已經不能和家人長久的呆在一起,現在他可是抓住一切機會和家人多團聚團聚。


    由於馬致遠已經無家可歸,何歡在一樓的空餘房間當中給他收拾出來了一間,這家夥就住在了何歡這裏。


    不過李清雅雖然可以請到更多的假,但是她晚上還要老老實實的迴學校。


    自從買了車以後,何歡倒是成了李清雅的專職司機。


    當然,這也是因為何歡現在真的是無事可做,而且他對於李清雅也有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裏麵,兩人之間一直保持著這種小暖味,誰也沒有把這種關係挑明。


    天快黑的時候,何歡終於再次從躺椅上起身了。


    這把躺椅已經成了他的寶座,這幾天,他幾乎都是在這上麵渡過的。


    在別人的眼中,


    何歡就是一個真正的宅男,一個鹹的無法再鹹的鹹魚。


    “清雅啊!這現在下班了,哥哥帶你去買一套好衣服,給我家清雅穿起來呀!穿起來!”這段時間以來,何歡和李清雅也是非常熟悉了,像這樣的玩笑話,說出來這後,李清雅已經不會臉紅了。


    “呦!老板,你太偏心了吧!給清雅妹子買衣服,怎麽把我給忘掉了!難道說,我不是美女嗎!男人之間也是有真愛的,這讓我的內心受到一萬點的暴擊傷害!”


    馬致遠正好也準備外出活動,聽到何歡的話,也跟著起哄了起來。


    這家夥到底不會是搞過直播的,嘴皮耍起來相當的溜。


    “行了,別在這裏耍寶了,小心惡心到了我,扣你這個月的工資!”


    “老板,我錯了不行嗎!今天你可是說好了提前給我預支工資的,資本家不能剝削我們勞苦大眾啊!”


    “行了,這是提前預支給你的這個月工資,想上哪瀟灑自己去吧!”


    何歡從一邊的手提袋裏,拿出了幾萬塊錢扔給了馬致遠。這錢還是今天他剛剛取出來的,隨手放在了吧台下麵。


    如果何歡不把它拿出來的話,其他人還真不知道,這個不起眼的手提袋裏,竟然還放了十來萬塊錢。


    何歡現在的帳戶裏到底有多少錢,就是他自己也不清楚。


    因為用一句比較叼的話來說,就是分的錢都是按分鍾來賺的,每時每刻都會在增加。


    但是是何歡有一個習慣,就是不喜歡跑銀行,而且也是不喜歡使用現金。這不這說何歡的格逼高,而是他以前根本就沒有什麽錢,對銀行也沒有多大的概念。


    這完全就是以前作為窮屌絲時養成的習慣,一旦習慣成了自然,就很難改變掉了。


    如果今天不是這個房子的房東,從國外迴來了,何歡到銀行當中把最後的合同給敲定了,尾款也付給了房東,他也不會取十幾萬現金放在身上。


    其實何歡把十幾萬現金取出來,除了想要給馬致遠提前發工資外,他還是想到體會一把有錢人的感覺。


    在何歡的印象當中,一直都是現金為王。隻有現實實在在的軟妹幣,才能體會到那種砸錢的感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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