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繆說,死的問題,是唯一重要的哲學問題!或許愛的問題,才是唯一重要的哲學問題。其實吧,這隻是一個不是問題的命題。當一個問題太過沉重,沒有人可以迴答的時候,它就不能再叫做問題。而是叫命題,宿命的真題。


    沒有人不渴望愛,但幾乎所有的人,都對愛似懂非懂。也許,情聖是懂的吧。曾經我眼中的近代情聖,就是那個開創了清華大學哲學係的金嶽霖。民國女神林徽因,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男人。詩人徐誌摩,建築家梁思成,哲學家金嶽霖。在詩歌和哲學的雙重追求下,她卻毅然選擇了建築。建築的三要素,堅固,適用,美觀。或許這才是,值得擁有的愛情。


    徐誌摩可以為她,拋棄懷有身孕的結發妻子張幼儀。也可以因為追求未果,轉而狂追陸小曼。梁思成可以愛她愛得嗬護備至,也可以在她去世後,很快就和一個比自己小了27歲的女人在一起。當林徽因告訴梁思成,她同時愛上了他和金嶽霖的時候。梁思成經過一夜艱難的抉擇後,認真地對她說,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選擇了他,我祝你們幸福。


    林徽因把這句話告訴了金嶽霖,金嶽霖卻說,思成是真正愛你的,我不能傷害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我應該退出。此後的金嶽霖,一直跟他們比鄰而居。甚至當他們吵架時,都是找他去調節。他把這份愛埋在心底,一直默默地給予林徽因,無微不至的關懷。我不知道,這是一種什麽樣的愛。它竟然可以如此的包容,它竟然可以如此的超越。


    林徽因去世多年後,金嶽霖也已發如霜雪。有一天,他忽然邀請至交好友到飯店赴宴,眾人大惑不解。他控製著自己的情緒,慢慢地說,今天,是徽因的生日。在座的人,無不唏噓感歎。在他八十高齡時,有人拿來一張從未見過的林徽因照片,請他辨別。他凝視許久,濁淚欲流。緊緊捏著照片,竟像小孩兒一樣,求情似地說,給我吧!


    他為林徽因寫的挽聯是:一身詩意千尋瀑,萬古人間四月天!她就是他永遠的,人間四月天。我很想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還有沒有那樣的千尋瀑?還有沒有,那樣的四月天?那麽,誰是誰的千尋瀑,誰又是誰的四月天?看到這些片段,從來不相信永遠的我,幾乎差點就相信了永遠。


    如果林徽因嫁給了金嶽霖,那她會不會很幸福,很幸福呢?她對梁思成說過,你給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將用我的一生,來償還。可是,金嶽霖呢?曉威說,他是默默地給了林徽因,所有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輕!可是他也疑惑,金嶽霖雖然因她一生未婚,但同時也有不少情人。這個又算,怎麽迴事兒呢?難道身和心,還可以分離?


    我不是金嶽霖,也不是哲學家。可我一直都在問自己,我可以像金嶽霖那樣,愛著一個人嗎?如果那個人,是語嫣呢,或許我可以。是的,我用了“或許”,而不是“一定”。但很多時候,“或許”和“一定”,根本就是一個意思。比如一個女孩兒對你說,或許,我不愛你了。你就要明白,她一定是,不愛你了。


    大學的愛情似乎有種宿命,一畢業就魂飛魄散,李西也沒能逃過這個宿命的掌控。上學期他男友還信誓旦旦地說,畢業後要和她一起,永遠留在麗江。可是剛畢業,他就一個人卷起鋪蓋,溜迴了廣州老家。李西一個人留了下來,在束河古鎮的酒吧裏做了一名歌手。這個世間所有的愛,幾乎都敗給了時空。太快和太慢,都不會美滿;太長和太短,都沒有希望。


    曉威循環播放了一學期的《你知道我在等你們分手嗎》,終於換成了《我可以愛你嗎》。自從李西去了束河,他也開始每天下午放學後,跑步去束河一趟。陪李西聊聊天,散散步,還經常給她帶些零食吃。他從16點半待到19點半,然後再跑迴來上晚自習。天天如此,好像不知疲倦。看他這麽堅持不懈的,我都快被感動了。


    周五晚上沒有晚自習,有一次他拉著我一起去束河,說去看篝火舞會。那個篝火舞會,每周五都會在束河的四方聽音小廣場上舉行,可我從來沒有去看過。經不住他的死纏爛打,於是就答應了。晚上的束河,看起來更有風致。我正要仔細品味,他卻直接把我帶到了李西所在的酒吧,沒有一點去看篝火的意思。


    酒吧的建築全是木頭的,上麵點綴著一些東巴圖案和零星飾物,看起來古典神秘的樣子。天還沒黑,所以裏麵還是空蕩蕩的。一個角落裏擺著一架鋼琴,幾個架子鼓。一眼就看見李西,正坐在旁邊一把椅子上,抱著一把吉他發呆。看到我們,她微微笑了笑,向我們招了招手。


    我們走過去坐下,我問:“學姐,你為什麽要在這裏啊?”“我喜歡唱歌啊,聽曉威說,你也很喜歡呢。”“嗯,喜歡啊。”她問我:“你會彈鋼琴嗎?”“不會。”“吉他呢?”“不會。”“哦,難道你不喜歡樂器嗎?”“我隻喜歡中國的樂器,比如洞簫古箏二胡什麽的。不過,我也算會吹豎笛吧。”“豎笛?你會吹什麽歌?”“額,就隻會吹兩首歌。”


    她好奇地追問:“什麽歌呢?”“哈,一首《搖籃曲》,一首《蘭花草》。還是小學五年級時,音樂老師教的。”“額,好吧。”她又問我:“那你會跳舞嗎?”“額,跳舞?”“怎麽啦,你不喜歡嗎?”“不是,我隻是特別討厭交際舞。一個陌生男人摟著一個陌生女人,勾勾搭搭的,很多小三兒就是這樣誕生的。不過我很喜歡街舞,跳起來很嗨呀,鍛煉身體不錯!”


    她笑問:“那你會不會跳舞呢?”“會啊。”“什麽舞?”“嗯,兔子舞。”“呀,挺厲害的哦!” “哈哈,兔子舞是小學六年級時音樂老師教的。都是過去式,現在啥都不會了,隻會走路!”“額,這樣啊。”我說:“學姐,你今天怎麽老是問這些啊?她說:“因為我知道你喜歡文學,所以覺得你應該也喜歡音樂。”“是啊。”


    “那你對文學和音樂,有什麽感覺呢?”我想了下說:“我覺得,它們給人們提供了一個可以暫時棲身的,玉龍第三國。”“玉龍第三國?”“對。當你在現實世界中迷茫時,就可以向它們尋求一些生命的意義,作為依靠。但那是一時的,它們所給的意義,最終還是要和生活融為一體。否則,也隻會一輩子沉浸其中,無法自拔。總的感覺是,痛,並快樂著!”


    她聽了點點頭:“真的是這樣呢。那,你會不會寫歌啊?”“學姐,我連五線譜都不認識哦。寫歌詞沒問題,但不會譜曲啊。”她眼睛一亮:“沒關係,我很想唱自己原創的歌。你幫我寫幾首歌詞,我來譜曲,好不好?”“這個嘛,我試試!”“真的,我是說真的哦!”“真的,我從不會騙漂亮的女孩兒。”“額,為什麽?”“哈,就讓她們騙我吧。”“哈哈。”


    她拿來幾瓶風花雪月啤酒請我們喝,然後告訴我,寫三首歌詞就夠了。我的qq空間日誌裏,正好有隨手寫的三篇小文章,稍微改一下就可以了。她卻說一首是關於麗江的,另一首關於束河,還有一首關於玉龍第三國。那晚跟李西告別後,走在飛花觸水的小河道邊,我問曉威:“那個,你真的喜歡學姐嗎?”


    “喜歡。”“有多喜歡?”“好喜歡。”“好喜歡是多喜歡?”“好好喜歡。”“得,我不問了。這樣說吧,以後你願意為她留在麗江嗎?”“願意!”“你願意為她去死嗎?”“我不會平白無故地去死,但絕對可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保護她而選擇自己去死!”“那你能包容,她的過去嗎?”“我,隻能說,盡量!”


    旅院的傳說,想忘記一個人,那就去束河。可是我來了束河,水麵上都是她的身影,星空裏都是她的眼睛。我沒有忘記語嫣,反而記得更清。有人說愛上一個人,隻需要一瞬間。忘掉一個人,卻要一輩子。後半句我認同,前半句有點坑。日久生情,為心之傾;一見鍾情,為色之傾。


    還有人說,愛上一個人需要多久。那麽忘掉一個人,也需要多久。我不相信,因為金嶽霖愛上林徽因,並沒有多久。但卻終其一生,也沒能夠忘記。曉威告訴我,念念不忘,就是因為念念,所以才不忘的。當你不念時,也就會忘了。可是他沒有,也無法告訴我,怎樣才能夠,不念呢?


    那晚迴去,我第一次在麗江失眠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直到淩晨2點多,還是沒睡著。索性披上衣服搬個板凳,在陽台上坐著抽煙。把孫黃的兩包煙一次狂抽完,心裏已經做好迎接暴風雨的準備了。我甚至能想象到,那家夥看到空煙盒時的表情。肯定是臭嘴一張,大罵一聲:“擦,你這人渣兒!


    4點多時,曉威起來去衛生間。那時天還是很黑的,隻有外麵幾盞稀疏的路燈。他走到陽台上看見我,先是驚得退了一步,然後又上前踹了我一腳,張嘴就罵:“大爺的。半夜的不睡覺,想嚇死我啊!”我二話不說,轉身進了衛生間,把門反鎖上。他在外麵叫著:“我錯了,開門,開門啊!燦哥,我真忍不住啦!”


    我抑揚頓挫地緩緩說:“你就在,陽台上,解決吧。”他不要臉地說:”那可不行啊,我這麽有素質的人!”“擦,你竟然有素質?那棒子還知道無恥呢!” “好吧,你贏了,快說條件吧!”“很簡單,四包煙!”“一包!”“三包!”“兩包!”我心想,就知道你會這麽砍價,爽快答應:“好,成交!”開了門,他立刻進去。


    我坐在小板凳上,繼續抽著最後剩下的一支煙。他出了衛生間就奸笑一聲,然後把臥室和陽台之間的玻璃門反鎖了。我擰了幾下踹了幾腳都打不開,他得意地看了看我。還跳了一下圈圈舞,然後就爬上床了。等把那隻煙抽完,已經快5點了,離開燈還有1個半小時。坐得時間長了,就覺得陽台有些冷。


    還好天無絕人之路,他鎖了門卻忘了鎖窗戶。我打開門邊的大窗戶爬了進去,上床踹了他兩腳,才爬到自己床上睡覺。實在不知道怎麽搞的,竟然還是睡不著。可能是哪個女孩兒太想我了吧,真是的,這大半夜的想我幹嘛呢。於是又爬下床,拿起書櫃上四季不空的酒瓶猛灌了幾口,再慢悠悠地爬上去。


    曉威嘟囔著:“擦,原來喝酒,現在又抽煙。你小子,遲早被尼古丁和酒精給毀了!”我不理他,暈乎乎地鑽進被窩。那一刻,我覺得睡覺真好。挺欣賞某人說過的一句話,生命中,沒有什麽絕對禁忌的東西!翹課是,抽煙是,喝酒亦是。尼古丁算什麽?酒精又算什麽?哥喝過地溝油,吃過瘦肉精,連三聚氰胺都不怕!


    抽煙喝酒,有害健康?我們太中史上,最偉大的曆史老師張新良先生。曾轉述過一個即使不能流芳百世,也會遺臭萬年的黑段子。他說:很多人不喝酒不抽煙,活不到73。mxx,不喝酒隻抽煙,活到83。dxx,既喝酒又抽煙,活到93。孫元良,吃喝嫖賭帶抽煙,活103!


    我很認真地思考過,也許自殺並不是餘生唯一的選擇。或許上天早就給朕安排好了,搞個地震,弄個海嘯,出個車禍,染個性病啥的。加繆還說過,現代人所必須麵對的問題,隻有一個。那就是——究竟該不該,自殺!很多的哲學家,其實都討論過這個問題:在這個世界上,應不應該自殺?這是最深入的,哲學思考,很多人都應該思考。


    如果死掉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心靈和精神,什麽都沒有了!那生命,究竟有什麽意義?從出生到死亡,隻有很短的時間,那一切還有什麽意義?哲學的問題太深奧了,就留給哲學家去思考吧,但我可以直接去實踐啊!或者就自己作吧,作到死為止。讓酒精和尼古丁毀了,也不算太糟糕。我的要求也不高,活到33就好。這個世界,就當我,從沒來過。


    “給了你的心,你沒有留住。而它卻迷了路,再沒迴到我的胸口。”早自習時,我總是坐在一個固定的窗子旁,這是窗內台子上的一句話。每天都能看見它,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覺。這句話,真的很心碎。牆壁上,窗台上,甚至公共衛生間的隔板上,都有很多類似的文字。在其他人看來,那可能是亂塗亂劃。在我看來,那都是旅院的,名勝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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