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洲繼續追問,“你們在這裏再次遇見?太多巧合了吧。這次她也跟你要來毒藥?”


    小和尚點了點頭,“她來上香的時候,發現了小僧,小僧裝作不認識她,一直避開她,直到有一次,她找到小僧,說她不想殺人了,讓小僧不必躲著她,她很喜歡現在的丈夫及其家人。”


    “她每次來都想找小僧說話,小僧便帶她去西廂客房,有小僧生父掩護,老住持未曾發現異常。”


    “她每個月都來上香,想要求子,一直沒實現。直到去年臘月開始,她最後一次來的時候,神色不太對,小僧看她那個狀態,便決定避開她。”


    “二月的時候,她找到小僧,讓小僧幫她再最後準備兩包毒藥,她所謂的最後一次,未免太多了,小僧沒理會她。”


    “她威脅小僧,不給她毒藥,她就將所有的事情告訴老主持,小僧不想惹事,便決定在給她製作兩包毒藥,小僧原本想等她下手離開這裏以後,再離開出雲寺,沒想到,小僧一直沒得到她下殺手的消息,反而等來了她的死訊。”


    “小僧見識過黃縣令查案的手段,心知你早晚會找上門,便開始去除手指上的痕跡了,可惜,還是被發現了。”


    黃定洲從始至終都在觀察著眼前這個小和尚的微表情,小和尚的言行不像說謊。


    如果他在說謊,那未免太厲害了。


    不過,鑒於眼前這個人,六歲就能從殺手組織脫穎而出,黃定洲不敢輕視他。


    黃定洲暫時找不到破綻,便繼續問話,“她這一任丈夫呢?她用你製的毒藥殺了?藏屍在哪?”


    小和尚搖了搖頭,“小僧雖然製作了毒藥,但是,她一直沒有來取。得知她死訊後,小僧將那兩包毒藥埋在山裏了,請隨小僧來。”


    小和尚帶路,進了雲鼎山,在山坡上一個隱蔽的角落,挖出了毒藥包。


    坑挖得很深,上麵還壓了石頭,顯然是不想被人挖出來,也不想被發現。


    小和尚說完之後,主動伸出手腕,“黃縣令,要逮捕小僧嗎?”


    黃定洲點頭,讓人給他上鐐銬。


    在迴縣衙的路上,小和尚很突兀地來了一句,“砍頭之後,人還是有知覺的,這種死亡太痛苦了,黃縣令,到時候給小僧灌一碗迷魂湯再砍頭吧。”


    黃定洲聽到這話,看向這個小和尚,感覺這個小和尚未免冷靜過頭了,從頭至尾,小和尚都是這種冷靜的神態,就連談論自己的死亡,都像是在說,今天天氣真好。


    這種絕對冷靜與絕對理智的人格,很少見。


    以小和尚的手段和智慧,完全可以在他查到出雲寺之前,逃之夭夭。


    但是,對方不僅沒有跑,甚至還在被抓後,十分配合地招供了。


    為什麽?


    黃定洲將這個疑點圈起來,打了個問號。


    迴到雲縣縣衙,將小和尚關入監獄,在刑訊室,進行更加詳細的審訊。


    這個跨州連環滅門案,查到現在這個進度,要升堂公審,還少最後一個環節。


    那就是找出最後一個受害人或者他的屍體。


    這是黃定洲得到審理權的必要條件。


    如果,最終無法確定案件在雲縣境內發生,或者受害者或者兇手是雲縣人。


    兇手嫁入雲縣梨莊,隻辦了酒席,並沒有在官府登記,用的也是假身份。


    在這種情況,要認定兇手是雲縣人,很勉強。


    即使黃定洲破案了,那他也得將案件轉移到有權限的地方,進行最後審理結案,比如鳳翔府。


    所以自古以來的兇殺案,很少有跨州並案的,沒有地方官會願意將自己的功績拱手讓人,更沒有地方官願意承認自己無能,讓兇手跑到別的州縣繼續犯案,那簡直就是在拿裹腳布打臉。


    黃定洲之前,曾經發文書給京城相關部門,請求他們協助調查。


    比如,請禮部協助調查的這個考生是否有參與春闈。


    現在他收到了禮部的迴信,受害者缺考了。


    而之前京城的出入記錄也沒有查到他有入城記錄。


    而此人又是梨莊人,不在雲縣縣城內,離開時,根本沒有、也沒必要經過出入城門的登記。


    他將書信遞給一旁的謝主簿,神色嚴肅,“看來,他應當沒有到京城就遇害了。”


    謝主簿沉思,“按理說,有預謀的兇殺案,兇手都會踩點,找到方便的地方動手。但是,她擅長的是毒殺,她誘騙張二郎和崔大郎上山,讓他們身受重傷,她都沒有親自前往現場,他們出事的山崖,我們也查了,沒有發現特別的地方,不過,不排除時間太久,作案痕跡被抹除了。”


    黃定洲,“除了在現場做手腳,還有可能對隨身物品下手,比如鞋子,如果在鞋底打蠟,抹上茶油等物,也會導致他們從山上腳滑摔落。”


    “首先排除用茶油,這種手段,在受害人穿上鞋子第一時間就會走路打滑被發現。”


    “如果是打蠟,那還需要特殊的辦法,騙過受害人。既然現在找不到受害者屍體,不如,先預演對方的作案過程,也許能找到新的線索。”


    他說完看向黑麥,“府中有擅長做鞋子或刺繡的人嗎?”


    很快,一位符合黃定洲要求的繡娘,出現在府衙。


    黃定洲原本想讓她當場製作一雙鞋子,但是,當他得知完全做好一雙鞋子,至少要費時七天,他便歇了這個心思,讓人去成衣店買了幾雙現成的普通布靴。


    接下來就是讓繡娘給這個鞋底打蠟。


    按照現在這個時代,普通人能做到的最好的方式,是用草木灰做成的溫和的非堿性肥皂水,對鞋底進行清洗。


    不過,鑒於兇手的文化程度,黃定洲決定將這種方法放到最後再實驗。


    他先實驗了普通婦人最容易得到材料的那種辦法。


    首先,用淘米水對木製鞋底進行清潔。


    然後,將蠟燭融成蠟水,用棉布,沾上蠟油,順著鞋底木材紋理的方向,輕輕上蠟。


    黃定洲說了這個辦法,繡娘反應很快,甚至不需要黃定洲說上蠟需要注意的細節,她就將蠟油塗抹得十分光滑平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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