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八,大清早。


    花月朧梳著高馬尾,一身淡黃色的男裝,帶領蒼豹、毒狼以及兩人手下的八名暗衛,一同來到春風滿月樓。


    剛進門,就聽到劉媽媽哭哭啼啼的聲音,啜泣著講述這兩天的事情,兵馬司的李義與周池也在場,周池還邊聽邊記錄證詞——


    “……初六那日,兩位大人也在呀,我和月朧把黃金倒進水之後,就迴春風滿月樓等消息了。初七天還沒亮,聽見門外有馬叫了一聲,開門時,肇元已躺門前了。那天殺的綁匪,把肇元打得……”說著說著又哭了起來,“食指割了,手和腿都打折了,肋骨還斷了一根……嗚嗚,我可憐的兒啊……你們一定要把綁匪捉起來,判斬立決!”


    花月朧聽罷冷笑——劉肇元有什麽好可憐的,不學無術,拿著姑娘們的皮肉錢捐了官,換個位置繼續吸老百姓的血。要說可憐,贖身錢被搶的白牡丹不可憐?受辱自盡的喜兒不可憐?打劉肇元就該判斬立決的話,那她劉媽媽就該淩遲。


    她尋了一張桌子坐下,翻了個杯子倒水。蒼豹突然覺得,她這反客為主,絲毫不把主人當迴事的作風,像極了他們家王爺。


    待周池記完這一段,李義又問道:“劉肇元在何處?他認不認得綁匪?”


    劉媽媽擦了一把眼淚,“肇元還躺著了,痛得說話都說不清。他說綁匪都蒙著臉,不過,他好像偷聽到綁匪說,他們是黎州那邊的流民。”


    一切盡在計劃之中,就連劉肇元“偷聽”到的話,也是花月朧提前教蝰蛇說的。禍水東引,就不會懷疑到沈清竹頭上。


    問完劉媽媽,李義也說了他們這邊的情況:初六那天,黃金落水後,他們一直在附近埋伏,一直等到宵禁,還是沒等到取黃金的人,初七找人下水一看,黃金早就不翼而飛了。


    兒子被打成重傷,黃金又丟了,綁匪連影兒都沒見著,加上最近春風滿月樓鬧鬼,生意也一落千丈,劉媽媽氣得捶胸頓足,一個勁哭不停,“大人啊,你們一定要快點抓到綁匪啊。”


    李義連連答應,安撫了幾句,便帶著周池離開了。在他們看來,那都是客套話,綁匪有幾人,長什麽樣,通通不知道,怎麽抓?哪怕真是流民,流民的數量眾多,難道一個個抓起來問?人證物證通通沒有,哪怕真有人認了,這案也沒法判下去,錄完這份證詞,事情就算過了,案子也可以束之高閣了。


    李義周池走後,劉媽媽整了整儀容,趕緊給花月朧沏了一壺上好的碧螺春,看到花月朧身後一群彪形大漢,她猜也猜到怎麽迴事,好聲好氣道:“月朧丫頭,你得相信媽媽,媽媽是有心還錢的,隻是,這幾天真被那些天殺的綁匪折騰壞了,能不能寬限幾日?”


    花月朧看也沒看劉媽媽一眼,指了指樓上,“蒼豹,毒狼,把其他人都請出去,我有話要與劉媽媽聊聊。”


    “是!夫人!”蒼豹、毒狼應聲,帶著其他暗衛快步上樓,重重拍門,將姑娘們逐個叫起來,就連在一樓的龜奴、丫鬟也拉了出來,二三十人全部趕到樓外大院中。


    春風滿月樓大門一關,其他暗衛留在院中看守。


    樓裏就隻剩花月朧、劉媽媽,還有負責保護花月朧的蒼豹與毒狼。


    花月朧慢條斯理地從懷中掏出借條,拍在桌子上,“上麵寫著,五天歸還,否則以春風滿月樓抵償,劉媽媽,想賴賬不成?”


    以春風滿月樓抵償?劉媽媽驚得瞪大雙眼,當日的借條明明寫著:六月初三,劉細鳳向花月朧借白銀五千兩,五日內歸還,利息分文不取。


    劉媽媽遠遠望了借條一眼,瞬間明白,事後花月朧在借條空白處又加了一行字:“逾期不還,以春風滿月樓抵償”。


    當日與她簽字條的是沈清竹,但借條上用的卻是花月朧的名字,劉媽媽當時想,寧王待花月朧還真是極好,連五千兩白銀都是花月朧說了算,也沒關注其他,何曾想到位高權重的寧王會算計一間小小的春風滿月樓。


    “好哇,你這賤蹄子,敢算計到你媽媽頭上來了!”劉媽媽惱羞成怒,撲過去想搶借條,蒼豹眼疾手快,拔出短刃,刀尖往下,“噗”地一下插到桌上,那刀刃距離劉媽媽的手不過毫厘之間。


    劉媽媽趕緊縮手,後背冷汗涔涔,嘴上還是不饒人,“花月朧你這天殺的賤蹄子!心腸這麽黑!活該沒爹沒媽!以為傍上寧王就了不起了?!寧王玩夠了還不是將你送給別的男人,賤人就該一輩子被男人壓!”


    笑死,人真的會幼稚到以為,蕩婦羞辱能讓一個女人萬劫不複。


    花月朧平靜地聽著,順手拿起瓜果盤中的瓜子,嗑了起來。


    劉媽媽見她不作聲,罵得更起勁了,“想搶春風滿月樓,賤蹄子想男人想瘋了?我看給寧王戴綠帽子也是遲早的事!”


    花月朧倒沒什麽感覺,旁邊的蒼豹可聽不下去了,反手一巴掌抽過去,直接將劉媽媽抽倒在地,“再敢對王爺出言不遜,割了你的舌頭!”


    “罵夠了嗎?”花月朧垂眸,淡淡地看了一眼嘴角流血的劉媽媽,“罵夠就把春風滿月樓的地契、樓契拿出來。”


    劉媽媽用手背擦了擦嘴邊的血,眼睛瞪得老大,狠狠道:“不拿!就不拿!賤蹄子你又能拿我怎麽辦!你報官啊,讓媽媽我挨笞刑啊,你媽媽我今天就不拿了!”


    按永明律,欠錢不還,笞二十,二十日後再不還,再加一等,即笞四十,再不還,杖六十。笞與杖不同之處,在於笞是竹板,杖是粗木棍,笞為輕刑,杖屬重刑。


    女人受笞刑,痛倒是其次,最侮辱人是要當堂被脫褲子,但劉媽媽不怕,名節對青樓鴇母最是無用,最不濟就是差了名聲,二十天足夠她變賣田產還錢了。


    “行吧,不拿便不拿。”花月朧站起來,將借條折疊,收迴懷中,“我也不會報官……”


    此言一出,還想繼續罵的劉媽媽張了張嘴,難以置信地抬頭,就連蒼豹與毒狼也有些理解不了——夫人這麽好說話的嗎?不是吧。


    “不過吧,我倒是會去稅課司走一遭。”花月朧指了指劉媽媽腰間的鑰匙,“蒼豹,給我拿過來!”


    “是!夫人!”蒼豹手勁大,衝過去一把拽斷了係鑰匙的帶子,直接從劉媽媽腰間把鑰匙搶了過去,恭恭敬敬遞給花月朧。


    花月朧接過鑰匙,轉身就走,輕飄飄道:“毒狼,你在這裏看著劉媽媽,別讓劉媽媽動樓裏任何東西,我去請稅課司使大人過來。劉媽媽這些年可做了不少花賬,不知花賬與真賬放一起,漏交稅款幾何呢?”


    花賬,即假賬;為了應付稅課司,樓中有兩盤賬,一是假賬,為繳納稅款用,二是真賬,為與姑娘結算用,當初為了查白牡丹的事,花月朧可是見過真賬的,隻要真賬與上交稅課司的花賬放一起,偷稅漏稅多少,立刻無處遁形。


    此言一出,劉媽媽倒吸了一口涼氣,腿腳有些發虛。


    “對了,虛繳稅錢可不是笞刑那麽簡單,輕則杖六十,重則絞刑,劉媽媽你猜你所匿稅款,是杖還是絞?”花月朧傾城一笑,幸災樂禍道,“不過吧,哪怕是杖,打哪裏是很講究的,打屁股吧,最多皮綻肉裂,但再往上挪一點,往肝脾處打,脾髒破裂出血,我猜以劉媽媽的身子骨,應該撐不到迴來,到時,春風滿月樓還不一樣是我的,就是多費些時間罷了。”


    花月朧從腰間掏出一枚腰牌,上手拋了拋,故意讓劉媽媽看見——純金的令牌,上麵刻著一個“寧”字,那是寧王的令牌。


    有寧王的腰牌,在稅課司那兒,生杖還是死杖,她花月朧說了算。


    劉媽媽總算明白花月朧為何如此淡定了,敢情她今天就是活閻王,要不到地契,就要命。眼見花月朧已走到大門,正要推門出去,劉媽媽又驚又怕,“慢著!我給、我給、我給還不行嗎!”


    “早這樣多好~”花月朧轉身,將鑰匙往蒼豹處一拋,示意他跟劉媽媽去取地契。


    蒼豹了然,接了鑰匙,便押著劉媽媽去房中取地契。


    片刻之後,地契樓契連同鑰匙、印章、樓中姑娘的戶帖等,全部擺在了花月朧的麵前;而劉媽媽則麵似土色,如喪考妣,依依不舍地盯著那堆東西。


    “劉媽媽別難過,我花月朧做事不會做絕的。”花月朧先挑重要的收起來,如地契戶帖之類,“明麵上,你還是春風滿月樓的老板,我呢,也會按月給你算工錢,不過要等你幹不動了,才一次給你結清。”


    劉媽媽當初是怎麽控製姑娘的,她也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辛苦經營二十多年,一朝為他人作嫁衣。


    六月初八,春風滿月樓,正式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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