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有媒體報道:“如果你還不知道“史上最牛女秘書”是誰,或者你還沒收到那封驚天動地的郵件,說明你不是著名外企的一員。”在筆者看來,認不認識“史上最牛女秘書”是誰,是不是外企人員都無關緊要,關鍵的是透過該案例吸取教訓為將來的職場生活打下基礎。同樣的,認清職場規則才是屹立於社會不倒,謀求自我發展的正道。
案例迴放:“06年4月,全國所有知名外企都在狂轉一封來自emc(總部設在美國的全球最大的網絡信息存儲商)北京總部的電子郵件:emc大中華區總裁陸純初與其高級女秘書因工作瑣事激烈爭吵,導致後者被迫離職。這起本該內部消化的事情,因為事關“外國老板與中國員工文化障礙”的大話題而鬧得沸沸揚揚。(光明網報道)”
在筆者看來,這起事件歸類到“外國老板與中國員工文化障礙”是有偏頗之處的。首先,上升到文化層麵而言就有誇大的意味,該事件單純的是一起由個人引起的無關中西文化。顯然地,就算是在國內的企業也存在類似的案例,隻是因為沒有得到廣泛關注而已,難道國人自身也有民族文化差異?故而,筆者認為該事件不應該被誇大為文化差異所引發的衝突。其次,從輿論的角度來看,大多數人是支持當事人瑞貝卡(秘書英文名),這也正是體現了我們國人的“扶弱”心理。可是,這場職工與老板的“較量”的結局又如何呢?瑞貝卡告訴記者,“這件事傳得太廣,我都找不到工作了。”而emc公司總部則表示,“該員工離職隻是個人事件”。在這場力量懸殊的“較量”之中,作為“弱勢”的瑞貝卡的遭遇,這是值得我們去深思的事情。
從事件衝突的過程來看,我們可以按照事情的發展順序劃分為四個階段:一、女秘書下班鎖門,總裁怒發郵件批評(起因)二、秘書迴了咄咄逼人的郵件並且廣泛轉發(導火索)三、郵件被數千人轉發(發展)四、女秘書離職(結局)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本是一件由小事引起的“口角矛盾”(郵件互傳),雙方本來是可以用平和的語氣和委婉的做法解決事情的,但是雙方卻沒有很好的處理,而是各自非理智般的“怒發衝冠”造成了這般轟動社會的事件。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當事人雙方都有責任承擔自己的過錯。一方作為領導人缺少肚量和“禮賢下士”的態度;一方作為職員缺乏工作技巧,忽視自己的身份,沒有選擇恰當的方法解決問題。另一方麵,在輿論下該總裁的行為受到眾人的批判,可見人們普遍的社會心理就是“老板是欺壓小職員”的。可是,作為一名秘書而言,瑞貝卡的做法顯然是不恰當的。在收到上司的指責信件時,就“怒氣衝衝”的迴信將彼此之間的矛盾激化。誠然,這麽做是逞了一時的英雄,可是最終落下的不也是一拍兩散,離職收場?再者,如此私人的信件,瑞貝卡卻昭然公之於眾引起滾雪球般的效應。很顯然,當事人的“撕破臉”的抗爭做法折射出當下職員與老板之間的矛盾,這亦引發了一個問題讓我們思考:當老板誤解我們時,我們作為職員要怎麽做?
其次,我們再來分析:“史上最牛女秘書”這裏的“史上最牛”是指哪些內容?一、當受到上司誤解時敢於“迴擊”,並且“義正言辭”地向老板提出自己的權力;二、將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公之於眾,一泄大眾普遍的職場壓力和不滿;三、敢於挑戰上司,扮演大眾潛意識裏希望做挑戰上司的“英雄角色”。
步入社會,進入職場。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可以劃分兩種:要麽是替別人打工,要麽是要別人替自己打工。職場生活,必然有這個圈子裏的規則。筆者認為職場規則包括:“明規則”和“潛規則”。“明規則”當然就是我們社會約定俗成的,法律法規既定人人都要遵守的事情。而“潛規則”就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成俗的、但是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雖說討論職場“潛規則”是一種社會的悲哀,但是要想在社會立足和發展,不懂潛規則就如不知“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道理。這起女秘書的案例,也隻不過是當今千千萬萬職工所遭受的典型範例之一。單從一名秘書人員而言,筆者認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是當今作為這類“幕後英雄式”人員應該具備的素養,畢竟人活著要有尊嚴。“不為五鬥米折腰”的時代早已過去了,我們應該學會的是適者生存的能力,有尊嚴的活著,更應該堅持自我尋找合適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在大學,我們學到的都是書本的知識,它們雖說是經過實踐才搬上我們的教材的,但是未必就適合普羅大眾。秘書行業人員所具備各項素養對於大多數別的職業來說,同樣有借鑒學習的作用。就像“大學,我們到底是讀什麽?”這個命題,筆者認為首先是學會做人,其次是做學問,學知識。職場生活亦然。
職場人生,我們要懂得的不僅僅是“明規則”,更要意識到“潛規則”。筆者不把“潛規則”歸到可惡的角落來看社會問題,因為每一個社會圈子都有自己本身固有需要的規則,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批判也隻是紙上談兵,有人的地方就有各自思想角度各自的利益追求。就像這場較量,從女秘書的離職,她觸犯的就是職員不能公然挑釁上司的“潛規則”。試問作為一名老板,你的員工直接“反”你製定的規則,你還會泰然自若嗎?
“潛規則”固然有它的可惡之處,作為新時期的職業人士應該學會正確的處理好職場上的“潛規則”,堅決維護“明規則”,不作“潛規則”的犧牲品,這是需要能力和培養的。所以,學習是永無止境的,經驗是不斷積累的。
當然,深入了解一些社會上已經約定俗成的不傷及他人的“潛規則”對日後的職場生活是有好處的。願我們的雇主和雇員雙方一起努力,維護好我們的職場規則,促進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這便是該案例給我們的啟發。
案例迴放:“06年4月,全國所有知名外企都在狂轉一封來自emc(總部設在美國的全球最大的網絡信息存儲商)北京總部的電子郵件:emc大中華區總裁陸純初與其高級女秘書因工作瑣事激烈爭吵,導致後者被迫離職。這起本該內部消化的事情,因為事關“外國老板與中國員工文化障礙”的大話題而鬧得沸沸揚揚。(光明網報道)”
在筆者看來,這起事件歸類到“外國老板與中國員工文化障礙”是有偏頗之處的。首先,上升到文化層麵而言就有誇大的意味,該事件單純的是一起由個人引起的無關中西文化。顯然地,就算是在國內的企業也存在類似的案例,隻是因為沒有得到廣泛關注而已,難道國人自身也有民族文化差異?故而,筆者認為該事件不應該被誇大為文化差異所引發的衝突。其次,從輿論的角度來看,大多數人是支持當事人瑞貝卡(秘書英文名),這也正是體現了我們國人的“扶弱”心理。可是,這場職工與老板的“較量”的結局又如何呢?瑞貝卡告訴記者,“這件事傳得太廣,我都找不到工作了。”而emc公司總部則表示,“該員工離職隻是個人事件”。在這場力量懸殊的“較量”之中,作為“弱勢”的瑞貝卡的遭遇,這是值得我們去深思的事情。
從事件衝突的過程來看,我們可以按照事情的發展順序劃分為四個階段:一、女秘書下班鎖門,總裁怒發郵件批評(起因)二、秘書迴了咄咄逼人的郵件並且廣泛轉發(導火索)三、郵件被數千人轉發(發展)四、女秘書離職(結局)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本是一件由小事引起的“口角矛盾”(郵件互傳),雙方本來是可以用平和的語氣和委婉的做法解決事情的,但是雙方卻沒有很好的處理,而是各自非理智般的“怒發衝冠”造成了這般轟動社會的事件。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當事人雙方都有責任承擔自己的過錯。一方作為領導人缺少肚量和“禮賢下士”的態度;一方作為職員缺乏工作技巧,忽視自己的身份,沒有選擇恰當的方法解決問題。另一方麵,在輿論下該總裁的行為受到眾人的批判,可見人們普遍的社會心理就是“老板是欺壓小職員”的。可是,作為一名秘書而言,瑞貝卡的做法顯然是不恰當的。在收到上司的指責信件時,就“怒氣衝衝”的迴信將彼此之間的矛盾激化。誠然,這麽做是逞了一時的英雄,可是最終落下的不也是一拍兩散,離職收場?再者,如此私人的信件,瑞貝卡卻昭然公之於眾引起滾雪球般的效應。很顯然,當事人的“撕破臉”的抗爭做法折射出當下職員與老板之間的矛盾,這亦引發了一個問題讓我們思考:當老板誤解我們時,我們作為職員要怎麽做?
其次,我們再來分析:“史上最牛女秘書”這裏的“史上最牛”是指哪些內容?一、當受到上司誤解時敢於“迴擊”,並且“義正言辭”地向老板提出自己的權力;二、將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公之於眾,一泄大眾普遍的職場壓力和不滿;三、敢於挑戰上司,扮演大眾潛意識裏希望做挑戰上司的“英雄角色”。
步入社會,進入職場。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可以劃分兩種:要麽是替別人打工,要麽是要別人替自己打工。職場生活,必然有這個圈子裏的規則。筆者認為職場規則包括:“明規則”和“潛規則”。“明規則”當然就是我們社會約定俗成的,法律法規既定人人都要遵守的事情。而“潛規則”就是指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成俗的、但是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雖說討論職場“潛規則”是一種社會的悲哀,但是要想在社會立足和發展,不懂潛規則就如不知“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道理。這起女秘書的案例,也隻不過是當今千千萬萬職工所遭受的典型範例之一。單從一名秘書人員而言,筆者認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是當今作為這類“幕後英雄式”人員應該具備的素養,畢竟人活著要有尊嚴。“不為五鬥米折腰”的時代早已過去了,我們應該學會的是適者生存的能力,有尊嚴的活著,更應該堅持自我尋找合適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在大學,我們學到的都是書本的知識,它們雖說是經過實踐才搬上我們的教材的,但是未必就適合普羅大眾。秘書行業人員所具備各項素養對於大多數別的職業來說,同樣有借鑒學習的作用。就像“大學,我們到底是讀什麽?”這個命題,筆者認為首先是學會做人,其次是做學問,學知識。職場生活亦然。
職場人生,我們要懂得的不僅僅是“明規則”,更要意識到“潛規則”。筆者不把“潛規則”歸到可惡的角落來看社會問題,因為每一個社會圈子都有自己本身固有需要的規則,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批判也隻是紙上談兵,有人的地方就有各自思想角度各自的利益追求。就像這場較量,從女秘書的離職,她觸犯的就是職員不能公然挑釁上司的“潛規則”。試問作為一名老板,你的員工直接“反”你製定的規則,你還會泰然自若嗎?
“潛規則”固然有它的可惡之處,作為新時期的職業人士應該學會正確的處理好職場上的“潛規則”,堅決維護“明規則”,不作“潛規則”的犧牲品,這是需要能力和培養的。所以,學習是永無止境的,經驗是不斷積累的。
當然,深入了解一些社會上已經約定俗成的不傷及他人的“潛規則”對日後的職場生活是有好處的。願我們的雇主和雇員雙方一起努力,維護好我們的職場規則,促進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這便是該案例給我們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