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被任命為參知政事後不到一個月,即公元1069年二月二十七日,朝廷設置“製置三司條例司”。
按朝廷以往的製度,“三司使”掌管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為中央最高財政長官,號稱“計相”,屬於獨立王國,權力極大,宰相、樞密使等兩府大臣不得幹涉,這種製度雖然分了權,但造成兵﹑財﹑民三權的脫節﹐問題叢生。
針對上述情況,應王安石請求,增設“製置三司條例司”。它的職責是謀劃國家大政方針,討論舊製度的缺陷,製訂新法律新規定,簽發“三司條例司”的公事文件。
“製置三司條例司”由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和參知政事王安石共同主持。“製置三司條例司”的設立,標誌著王安石主導的變法正式拉開序幕。
“製置三司條例司”下設“詳檢文字”、“三司條例官”等官職。王安石推薦呂惠卿和蘇轍擔任“詳檢文字”,章惇擔任“三司條例官”。曾布任“檢正中書五房公事”,“檢正中書五房公事”也是一個新設的職位,相當於中書省的秘書長。
呂惠卿、蘇轍、章惇、曾布四人是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幹將,蘇轍後來因為反對“青苗法”被迫提前退出,四員大將就剩下三位。而且不幸得很,這三員主將都被《宋史》劃入奸臣行列。
呂惠卿很早就和王安石相識,雙方對儒家經義的觀點相當吻合,王安石對呂惠卿很欣賞,極力對趙頊推薦道:“呂惠卿之賢,不止今人,就是前代的碩儒也比不上他,朝廷官員及儒家學者中,能夠學習先王之道而且能運用自如的人,隻有呂惠卿!”評價相當高!
呂惠卿為“詳檢文字”時,王安石事無大小,都要和他商量,凡是起草文件、書寫奏章,都是呂惠卿主筆,兩人好得如同共穿了一條褲子。
呂惠卿主內,曾布則在陣外掩護,這是王安石的長遠策略。
凡是“三司條例司”有所奏請,有所建議規劃,朝中有大臣提出反對的,曾布都要代表中書省,上書對被質疑的新法仔細解釋,增加趙頊的信心,讓趙頊一心信用王安石,王安石對他也非常信任,是變法團隊的二號人物。
變法班子搭好後,“三司條例司”開始正式起草新法,變更舊法,但在頒發前討論時,經常遇到很大的阻力,變法派和反對派經常為新法爭得臉紅脖子粗,爭論得不相上下時,王安石總是甩出一句:“相公們坐不讀書!”壓製他們,以此結束論戰。
王安石說得多了,另外一位參知政事趙拚終於忍耐不住,頂了一句:“公差矣!你所說的先古賢臣''皋、夔、稷、契'',他們那時有什麽書可讀?”王安石啞口無言。
王安石雖然語塞,但趙拚的這一句話爭辯,並不能產生多大的效果,因為王安石有皇帝趙頊的鼎力支持,變法派總是能獲得最後勝利。
四月依“三司條例司”的請求,派遣劉彝、謝卿才、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等八人巡視全國各路,檢查農田、水利、賦役等情況。
四月,參知政事唐介死後,中書宰相出現了有趣的現象。首相曾公亮見王安石權勢熏天,不願和他相爭,多次以年老要求退休;富弼因為身體有病,也不願上班;參知政事趙拚勢單力薄,見朝廷變更一事,便叫苦不迭。世人稱中書剛好有“生、老、病、死、苦”。
王安石生龍活虎,自然是“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趙拚“苦”。
自公元1069年七月開始,朝廷陸續頒布“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更戍法”、“保甲法”、“募役法”、“市易法”、“保甲養馬法”、“方田均稅法”、“免行錢法”、“手實法”等。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為手段,挽救宋朝“冗官、冗兵、冗費”、人們負擔過重等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法律各個方麵,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佐料:陳升之,福建建陽人,進士出身。《宋史》沒有記錄他前期事跡,隻簡短地記載他知封州、漢陽軍,後來入京為監察禦史、右司諫、起居舍人、知諫院。
陳升之任言官五年,著作郎王瓘彈劾殿帥郭承佑嬌縱、張堯佐罷宣徽使、任守忠罷內侍都知、禦史張昪出京久不赴任、唐介攻擊宰相文彥博等事,陳升之都曾參與其中,隻是態度不很堅決!
仁宗後期,陳升之為樞密副使,禦史唐介、呂誨、趙拚都彈劾他,說他交結宦官,所以得到重用,激怒了仁宗,斥責道:“朕任用官員,難道還受宦官左右?”將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陳升之貶為知定州。
公元1065年,陳升之再次升遷為樞密副使。1068年,陳升之為“知樞密院”,當時樞密院有文彥博和呂公弼為樞密使,再加一個“知樞密院”,陳升之是特例。
第二年,陳升之全力支持王安石變法,王安石為感謝他,先推薦他做宰相,陳升之做了宰相後,立馬翻臉不認人,要求撤銷變法的主要機構“三司條例司”,把王安石徹底惹毛,陳升之嚇得幾個月裝病在家不敢上班,趙頊再三召喚,才敢出門,可見王安石當時的權勢!
陳升之的這個行為,加上他以前就善於攀緣附會,博取富貴,世人譏諷他,給他一個“筌相”的綽號。成語有“得魚忘筌”,“筌”指捕魚的竹器。
陳升之原名陳旭,為避諱趙頊的“頊”音,而改名陳升之。《宋史.卷二百一十一.宰輔二》記錄的宰相陳旭,就是陳升之。
陳升之於公元1079年逝世,年六十九歲。
按朝廷以往的製度,“三司使”掌管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為中央最高財政長官,號稱“計相”,屬於獨立王國,權力極大,宰相、樞密使等兩府大臣不得幹涉,這種製度雖然分了權,但造成兵﹑財﹑民三權的脫節﹐問題叢生。
針對上述情況,應王安石請求,增設“製置三司條例司”。它的職責是謀劃國家大政方針,討論舊製度的缺陷,製訂新法律新規定,簽發“三司條例司”的公事文件。
“製置三司條例司”由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和參知政事王安石共同主持。“製置三司條例司”的設立,標誌著王安石主導的變法正式拉開序幕。
“製置三司條例司”下設“詳檢文字”、“三司條例官”等官職。王安石推薦呂惠卿和蘇轍擔任“詳檢文字”,章惇擔任“三司條例官”。曾布任“檢正中書五房公事”,“檢正中書五房公事”也是一個新設的職位,相當於中書省的秘書長。
呂惠卿、蘇轍、章惇、曾布四人是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幹將,蘇轍後來因為反對“青苗法”被迫提前退出,四員大將就剩下三位。而且不幸得很,這三員主將都被《宋史》劃入奸臣行列。
呂惠卿很早就和王安石相識,雙方對儒家經義的觀點相當吻合,王安石對呂惠卿很欣賞,極力對趙頊推薦道:“呂惠卿之賢,不止今人,就是前代的碩儒也比不上他,朝廷官員及儒家學者中,能夠學習先王之道而且能運用自如的人,隻有呂惠卿!”評價相當高!
呂惠卿為“詳檢文字”時,王安石事無大小,都要和他商量,凡是起草文件、書寫奏章,都是呂惠卿主筆,兩人好得如同共穿了一條褲子。
呂惠卿主內,曾布則在陣外掩護,這是王安石的長遠策略。
凡是“三司條例司”有所奏請,有所建議規劃,朝中有大臣提出反對的,曾布都要代表中書省,上書對被質疑的新法仔細解釋,增加趙頊的信心,讓趙頊一心信用王安石,王安石對他也非常信任,是變法團隊的二號人物。
變法班子搭好後,“三司條例司”開始正式起草新法,變更舊法,但在頒發前討論時,經常遇到很大的阻力,變法派和反對派經常為新法爭得臉紅脖子粗,爭論得不相上下時,王安石總是甩出一句:“相公們坐不讀書!”壓製他們,以此結束論戰。
王安石說得多了,另外一位參知政事趙拚終於忍耐不住,頂了一句:“公差矣!你所說的先古賢臣''皋、夔、稷、契'',他們那時有什麽書可讀?”王安石啞口無言。
王安石雖然語塞,但趙拚的這一句話爭辯,並不能產生多大的效果,因為王安石有皇帝趙頊的鼎力支持,變法派總是能獲得最後勝利。
四月依“三司條例司”的請求,派遣劉彝、謝卿才、侯叔獻、程顥、盧秉、王汝翼、曾伉、王廣廉等八人巡視全國各路,檢查農田、水利、賦役等情況。
四月,參知政事唐介死後,中書宰相出現了有趣的現象。首相曾公亮見王安石權勢熏天,不願和他相爭,多次以年老要求退休;富弼因為身體有病,也不願上班;參知政事趙拚勢單力薄,見朝廷變更一事,便叫苦不迭。世人稱中書剛好有“生、老、病、死、苦”。
王安石生龍活虎,自然是“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趙拚“苦”。
自公元1069年七月開始,朝廷陸續頒布“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更戍法”、“保甲法”、“募役法”、“市易法”、“保甲養馬法”、“方田均稅法”、“免行錢法”、“手實法”等。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為手段,挽救宋朝“冗官、冗兵、冗費”、人們負擔過重等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法律各個方麵,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佐料:陳升之,福建建陽人,進士出身。《宋史》沒有記錄他前期事跡,隻簡短地記載他知封州、漢陽軍,後來入京為監察禦史、右司諫、起居舍人、知諫院。
陳升之任言官五年,著作郎王瓘彈劾殿帥郭承佑嬌縱、張堯佐罷宣徽使、任守忠罷內侍都知、禦史張昪出京久不赴任、唐介攻擊宰相文彥博等事,陳升之都曾參與其中,隻是態度不很堅決!
仁宗後期,陳升之為樞密副使,禦史唐介、呂誨、趙拚都彈劾他,說他交結宦官,所以得到重用,激怒了仁宗,斥責道:“朕任用官員,難道還受宦官左右?”將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陳升之貶為知定州。
公元1065年,陳升之再次升遷為樞密副使。1068年,陳升之為“知樞密院”,當時樞密院有文彥博和呂公弼為樞密使,再加一個“知樞密院”,陳升之是特例。
第二年,陳升之全力支持王安石變法,王安石為感謝他,先推薦他做宰相,陳升之做了宰相後,立馬翻臉不認人,要求撤銷變法的主要機構“三司條例司”,把王安石徹底惹毛,陳升之嚇得幾個月裝病在家不敢上班,趙頊再三召喚,才敢出門,可見王安石當時的權勢!
陳升之的這個行為,加上他以前就善於攀緣附會,博取富貴,世人譏諷他,給他一個“筌相”的綽號。成語有“得魚忘筌”,“筌”指捕魚的竹器。
陳升之原名陳旭,為避諱趙頊的“頊”音,而改名陳升之。《宋史.卷二百一十一.宰輔二》記錄的宰相陳旭,就是陳升之。
陳升之於公元1079年逝世,年六十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