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熱鬧的小鎮
穿越荒年:我成極品惡媳婦 作者:果子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72章 熱鬧的小鎮
火焰燃燒鎮子,不僅給房屋抹上了黑色,更是將倒地的人染成黑色。
活著的人怎麽可能放棄逃生機會,讓自己倒在火焰之中?
鎮裏除了燃燒一半的屍體,還有倒在血泊中的百姓。
他們臉上帶著驚恐之色,身上的粗布被鮮血染紅,甚至有些地方能看到單獨一隻手。
大火燃燒了整整一晚,直到第二日黎明,最後一團火光才在寒霜中熄滅。
不知何時飛來一群烏鴉,站在燒毀的房梁尖叫,時不時有幾隻落在地上,啄食燒焦的屍體。
萬柒柒和吳狗剩去了最近的鎮中匯報情況後,又繼續趕路。
整整一天,兩人吃不下任何東西,甚至喝水也會覺得反胃。
兩人吐了一路,終於在第二天傍晚達到彧州郊外的小鎮。
萬柒柒沒有立即進城,而是在小鎮裏尋了處便宜的客棧住下,要來幹淨的熱水洗漱完,換上新衣裳才躺下休息。
這是她穿越來第一次出遠門,也是她第一次進城,她有些期待,想知道繁榮的古城究竟是什麽樣。
雖說林招娣的事情著急,但天色已晚,這個時候進城去白家,肯定不行,倒不如先休整一下,打探一下城中的情況,明日才好進城。
萬柒柒剛出房門,就看到吳狗剩趴在窗台往外看。
興許是鎮子鄰近彧州,發展較好,即便已經入夜,外麵依舊燈火通明,猶如白晝一般。
這樣的街道讓萬柒柒好像迴到了現代。
她每日下班都能看到城市中閃爍的霓虹燈,人來人往的街道,還有如潮水般一波接著一波的車輛。
這裏雖沒有霓虹燈,沒有汽車,卻有彩色燈籠和馬車,別有一番風味。
萬柒柒喜歡這種夜市,向往這種熱鬧,卻也喜歡天黑下來,一家人坐在院子裏的談笑風生。
換做以前,她會選擇離開鄉村去大城市發現,追求不一樣的生活。
可如今,她卻希望與家人待在一起,不管去哪,有家人的地方才最令人安心。
“姐,下麵好熱鬧啊!”吳狗剩盯著人潮洶湧的街道,臉上露出向往。
萬柒柒點頭,“下去走走?”
吳狗剩看了看自己破舊的衣裳,又看了看街道裏的人群,搖了搖頭。
他在村裏的囂張在此刻消失殆盡,身下的隻有自卑。
不出來,他永遠不知道外麵的人生活如何。
鎮子裏的人都穿著粗布短衣,多數打著補丁,他走在大街上,絲毫沒有覺得哪兒不對。
可是這個鎮子,有些人穿得布料他不認識,即便是穿著粗布的街邊小販,衣裳都是新的,隻有街邊乞討的乞丐才穿著打著補丁的衣裳。
入鎮子的那一刻,他感受到周圍人異樣的目光在身上打量,讓他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入住客棧時他還被當作乞丐,差點被店老板趕出去,還是萬柒柒拿出銀子,才讓老板放他進來。
他能感覺,店老板是看在銀子的份上,才讓他和萬柒柒入住,他看自己的眼神,就跟看乞丐沒有任何區別。
萬柒柒沒有嫌棄吳狗剩,伸手在他肩上拍了拍,“我那有一身衣裳,你拿去洗澡換上,我們下去逛逛。”
“不行不行!”吳狗剩急忙搖頭。
“沒事,是以前永年的衣裳,我收拾的時候順手拿過來了!”
萬柒柒不等他拒絕,已經進屋去了。
吳狗剩疑惑地摸了摸腦袋。
姐什麽時候帶了衣裳?
還沒等他有所反應,萬柒柒已經將衣裳塞進他懷裏,並喊來店小二又要了一桶熱水,給了銅錢。
其實她什麽也沒帶,包括她身上的衣裳,都是在商場買的。
她發現其實一開始她就錯了,不該去找什麽粗布麻衣,在商場找漢服或古代的衣服,便能尋到與這兒衣著相似,價格還低的衣裳。
即便布料有些不同,隻要沒有標簽,誰能說得清,誰又認得出來呢?
兩套新衣,她也隻花了300文。
這個價格,她去成衣店購買,連半身衣裳也買不到。
不久後,吳狗剩穿著新衣裳扭扭捏捏出來,整個人都覺得不自在。
萬柒柒看著卻覺得挺合適的,雖然看起來單薄了些,卻應該比他之前那身衣服穿著暖和,也看得順眼一些。
隻是對方也不知平時洗澡是不是沒注意,感覺脖子沒洗幹淨,讓她總想讓對方洗幹淨。
但在古代,像這種情況很正常。
這個時代的水沒有現在方便,都是去井裏挑水,一個村子又僅有那幾口井,自然不可能每天洗澡。
何況有些離著遠的,挑水便要一個時辰。
“姐,這衣裳……有些別扭。”吳狗剩總覺得衣裳柔軟,卻不如自己的衣裳舒服。
“那你脫了,我一個人下去慌。”萬柒柒沒等吳狗剩反應,抬腳往樓梯下手。
吳狗剩立馬追了下去,跟在她屁股後麵。
好不容易換了身衣裳,可以下去逛,他才不要換!
客棧老板見兩人穿著幹淨走下來,一時間愣住了,懷疑自己是不是看錯了眼。
這該不會是哪家小姐,帶著自己的仆人溜出來,之前才會看起來那麽落魄吧?
萬柒柒如今身著一條淡青色長裙,上身穿著同色夾襖,頭上還挽著一隻發簪,看起來卻是與之前完全不同。
加上她帶著現代人的自在,讓人覺得氣質不凡,不是平民百姓。
萬柒柒連個眼神也沒給店老板,帶著吳狗剩出了客棧門。
吳狗剩出了客棧,像是脫了韁的野馬,在大街四處亂竄,不管看什麽都覺得新穎,一會兒便擠進人群消失不見了。
萬柒柒踱步跟在後麵,尋找最熱鬧,閑言碎語最多的地方。
她發現這個鎮裏幾乎沒人會閑扯,隻能帶著吳狗剩去了茶樓,要了兩杯熱茶坐下。
吳狗剩坐在窗口,好奇地看著窗外,萬柒柒則靜靜聽著屋內的閑談。
“你們聽說了嗎?雲和縣山匪鬧得厲害,昨兒山匪屠殺了一個鎮子,還放火燒了鎮子。”
“是啊,漣山那波山匪已經有十幾年了吧!越來越囂張了!”
“還好漣山離我們遠,我們又有官府護著,自然不怕。”
“那也是,打來了也不怕。”
“說到這個,我想起一個事。你們還記得白家嗎?”
“那誰不知道?白家可是官僚世家,又受聖上青睞,白小姐更是才藝出眾,樣貌不凡,就可惜年過十八依舊為尋得好人家。”
“我跟你說,知府家的兒子今兒跑去白家求親,直接被打出來了!”
“哈哈哈,這不是自取其辱嗎?白小姐是什麽人,他是什麽德行?活該!”
“也不知道誰能入白小姐的法眼!”
火焰燃燒鎮子,不僅給房屋抹上了黑色,更是將倒地的人染成黑色。
活著的人怎麽可能放棄逃生機會,讓自己倒在火焰之中?
鎮裏除了燃燒一半的屍體,還有倒在血泊中的百姓。
他們臉上帶著驚恐之色,身上的粗布被鮮血染紅,甚至有些地方能看到單獨一隻手。
大火燃燒了整整一晚,直到第二日黎明,最後一團火光才在寒霜中熄滅。
不知何時飛來一群烏鴉,站在燒毀的房梁尖叫,時不時有幾隻落在地上,啄食燒焦的屍體。
萬柒柒和吳狗剩去了最近的鎮中匯報情況後,又繼續趕路。
整整一天,兩人吃不下任何東西,甚至喝水也會覺得反胃。
兩人吐了一路,終於在第二天傍晚達到彧州郊外的小鎮。
萬柒柒沒有立即進城,而是在小鎮裏尋了處便宜的客棧住下,要來幹淨的熱水洗漱完,換上新衣裳才躺下休息。
這是她穿越來第一次出遠門,也是她第一次進城,她有些期待,想知道繁榮的古城究竟是什麽樣。
雖說林招娣的事情著急,但天色已晚,這個時候進城去白家,肯定不行,倒不如先休整一下,打探一下城中的情況,明日才好進城。
萬柒柒剛出房門,就看到吳狗剩趴在窗台往外看。
興許是鎮子鄰近彧州,發展較好,即便已經入夜,外麵依舊燈火通明,猶如白晝一般。
這樣的街道讓萬柒柒好像迴到了現代。
她每日下班都能看到城市中閃爍的霓虹燈,人來人往的街道,還有如潮水般一波接著一波的車輛。
這裏雖沒有霓虹燈,沒有汽車,卻有彩色燈籠和馬車,別有一番風味。
萬柒柒喜歡這種夜市,向往這種熱鬧,卻也喜歡天黑下來,一家人坐在院子裏的談笑風生。
換做以前,她會選擇離開鄉村去大城市發現,追求不一樣的生活。
可如今,她卻希望與家人待在一起,不管去哪,有家人的地方才最令人安心。
“姐,下麵好熱鬧啊!”吳狗剩盯著人潮洶湧的街道,臉上露出向往。
萬柒柒點頭,“下去走走?”
吳狗剩看了看自己破舊的衣裳,又看了看街道裏的人群,搖了搖頭。
他在村裏的囂張在此刻消失殆盡,身下的隻有自卑。
不出來,他永遠不知道外麵的人生活如何。
鎮子裏的人都穿著粗布短衣,多數打著補丁,他走在大街上,絲毫沒有覺得哪兒不對。
可是這個鎮子,有些人穿得布料他不認識,即便是穿著粗布的街邊小販,衣裳都是新的,隻有街邊乞討的乞丐才穿著打著補丁的衣裳。
入鎮子的那一刻,他感受到周圍人異樣的目光在身上打量,讓他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入住客棧時他還被當作乞丐,差點被店老板趕出去,還是萬柒柒拿出銀子,才讓老板放他進來。
他能感覺,店老板是看在銀子的份上,才讓他和萬柒柒入住,他看自己的眼神,就跟看乞丐沒有任何區別。
萬柒柒沒有嫌棄吳狗剩,伸手在他肩上拍了拍,“我那有一身衣裳,你拿去洗澡換上,我們下去逛逛。”
“不行不行!”吳狗剩急忙搖頭。
“沒事,是以前永年的衣裳,我收拾的時候順手拿過來了!”
萬柒柒不等他拒絕,已經進屋去了。
吳狗剩疑惑地摸了摸腦袋。
姐什麽時候帶了衣裳?
還沒等他有所反應,萬柒柒已經將衣裳塞進他懷裏,並喊來店小二又要了一桶熱水,給了銅錢。
其實她什麽也沒帶,包括她身上的衣裳,都是在商場買的。
她發現其實一開始她就錯了,不該去找什麽粗布麻衣,在商場找漢服或古代的衣服,便能尋到與這兒衣著相似,價格還低的衣裳。
即便布料有些不同,隻要沒有標簽,誰能說得清,誰又認得出來呢?
兩套新衣,她也隻花了300文。
這個價格,她去成衣店購買,連半身衣裳也買不到。
不久後,吳狗剩穿著新衣裳扭扭捏捏出來,整個人都覺得不自在。
萬柒柒看著卻覺得挺合適的,雖然看起來單薄了些,卻應該比他之前那身衣服穿著暖和,也看得順眼一些。
隻是對方也不知平時洗澡是不是沒注意,感覺脖子沒洗幹淨,讓她總想讓對方洗幹淨。
但在古代,像這種情況很正常。
這個時代的水沒有現在方便,都是去井裏挑水,一個村子又僅有那幾口井,自然不可能每天洗澡。
何況有些離著遠的,挑水便要一個時辰。
“姐,這衣裳……有些別扭。”吳狗剩總覺得衣裳柔軟,卻不如自己的衣裳舒服。
“那你脫了,我一個人下去慌。”萬柒柒沒等吳狗剩反應,抬腳往樓梯下手。
吳狗剩立馬追了下去,跟在她屁股後麵。
好不容易換了身衣裳,可以下去逛,他才不要換!
客棧老板見兩人穿著幹淨走下來,一時間愣住了,懷疑自己是不是看錯了眼。
這該不會是哪家小姐,帶著自己的仆人溜出來,之前才會看起來那麽落魄吧?
萬柒柒如今身著一條淡青色長裙,上身穿著同色夾襖,頭上還挽著一隻發簪,看起來卻是與之前完全不同。
加上她帶著現代人的自在,讓人覺得氣質不凡,不是平民百姓。
萬柒柒連個眼神也沒給店老板,帶著吳狗剩出了客棧門。
吳狗剩出了客棧,像是脫了韁的野馬,在大街四處亂竄,不管看什麽都覺得新穎,一會兒便擠進人群消失不見了。
萬柒柒踱步跟在後麵,尋找最熱鬧,閑言碎語最多的地方。
她發現這個鎮裏幾乎沒人會閑扯,隻能帶著吳狗剩去了茶樓,要了兩杯熱茶坐下。
吳狗剩坐在窗口,好奇地看著窗外,萬柒柒則靜靜聽著屋內的閑談。
“你們聽說了嗎?雲和縣山匪鬧得厲害,昨兒山匪屠殺了一個鎮子,還放火燒了鎮子。”
“是啊,漣山那波山匪已經有十幾年了吧!越來越囂張了!”
“還好漣山離我們遠,我們又有官府護著,自然不怕。”
“那也是,打來了也不怕。”
“說到這個,我想起一個事。你們還記得白家嗎?”
“那誰不知道?白家可是官僚世家,又受聖上青睞,白小姐更是才藝出眾,樣貌不凡,就可惜年過十八依舊為尋得好人家。”
“我跟你說,知府家的兒子今兒跑去白家求親,直接被打出來了!”
“哈哈哈,這不是自取其辱嗎?白小姐是什麽人,他是什麽德行?活該!”
“也不知道誰能入白小姐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