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節不是本人所創作的。


    本章節文章創作者是我的朋友。


    本章章節完全取自明史學會----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滿清大屠殺》


    本章節的發布隻是為了推廣影響力,為了讓更多國人了解當時的曆史真實景象。


    好朋友的真心請求,本人推辭不了。


    (希望相關編輯人員不要認為本章是完全照抄曆史學會網站上的內容,本行為已取得此篇文章創作人的允許)


    希望滿族國人不要介意。


    現在和以後永遠都是中華民族56個民族,團結一心,奮勇向前。


    滿清大屠殺是指明朝滅亡,滿清軍隊侵吞中國的過程中,曾在全國各地遭到了漢族等各族人民的武裝抵抗,滿清軍隊為報複漢人的激抗,發生過多次屠殺抗清軍民事件,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陰八十一日、廣州大屠殺、還有在蘇州、南昌、贛州、常熟、沙鎮、南京、盩厔、無錫、昆山、嘉興、海寧、濟南、金華、廈門、潮州、同安、沅江、舟山、湘潭、南雄、涇縣、大同、渾源、汾州、太穀、泌州、澤州、朔州、四川等地也進行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


    遼東屠殺


    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九次汗諭,清查所謂“無穀之人”,並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捕之送來”,最後於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對村莊的漢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


    “時奴賊既得遼陽,遼東八站軍民不樂從胡者,多至江邊……其後,賊大至,義民不肯剃頭者,皆投鴨水(鴨綠江)以死。”朝鮮《朝鮮王朝實錄》


    掠奪虐殺漢族奴隸


    崇禎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軍在畿輔、山東一帶掠去漢民四十六萬二千三百餘人,崇禎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軍又“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清太宗實錄》)滿清入關後,繼續劫掠人口。順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諭兵部“俘獲人口,照例給賞登城被傷之人。”(《清世祖實錄》)


    漢人奴隸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殺。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歲以自盡報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僅自殺的漢人,在滿清入關前後幾十年間,就不下10萬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數。


    由於滿清的瘋狂虐待,大量漢人奴隸逃亡,“隻此數月之間,逃人已幾數萬。”(《清世祖實錄》)


    滿清統治者為了製止逃往,強化其1626年頒布的《逃人法》,順治帝頒訂:“有隱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順治六年又改為“隱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飭,自此諭頒發之日為始,凡章奏中再有幹涉逃人者,定置重罪,決不輕恕”。(《清世祖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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